『壹』 在進行股權融資的時候,會不會說有什麼事情是一定不可以做的嗎
被騙有風險的事情都不能做,首先要確定對方是否是真正的融資方
『貳』 為什麼有些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會被稀釋掉大量股權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的過程是怎樣的?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創始人自身要拿出部分股權分享給股東以及建立期權池。通過股權為紐帶,穩固內部管理。
2、天使輪——10%-20%股權
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在初創期融資,比起規模更看重企業創始團隊、股權結構、內部組織架構等。擁有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的團隊,內部崩壞導致企業失敗的幾率較低,這是投資人所看重的。這個時期的融資在50-200萬左右
3、A輪融資——20%-30%股權
企業的商業模式、團隊的作戰能力被市場所檢驗是可行且有效的,企業已經實現初步盈利,VC會投出A輪,通常在500萬-1000萬左右,支持企業進一步的擴張、發展。
4、B輪融資——10%-15%股權
發展了一段時間,公司的經營狀況步入正軌,規模也在不斷的壯大。更多的投資方也會隨之而來,B輪融資的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之間。
5、C輪融資——5%-10%股權
企業抵達C輪有一個條件:年營收達到2000萬以上,PE或者其他的展露投資者才會進一步的投資。這時的融資主要的作用是助推企業上市。
6、IPO融資
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企業上市,面向公眾進行更大范圍與規模的融資。這個時候,創始人的股權會稀釋得很低,但這時即使1%的股權所涵蓋的財富也大得驚人。
設立股權期權池帶來股權稀釋
期權池
期權池是在融資前為未來引進高級人才而預留的一部分股份,如果不預留,會導致將來進來的高級人才如果要求股份,則會稀釋原來創業團隊的股份,這會造成一些問題。如果融資前估值是600萬,而風險投資(vc)400萬,那麼創業團隊就有60%的股權,VC有40%。一般而言,現在的創業團隊把自己的20%預留給了未來的要引進的人才。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占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老員工和舊股東的期權稀釋過程
每一次新一輪的外部融資進來後,隨之而來的期權池的調整和新的投資者的權益都會使老員工和原有的投資者手裡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員工手裡期權的價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個員工在公司種子輪融資後加入時拿到了1%的期權,但是公司在A輪融資後,他手裡的期權只剩下0.6%。但公司的價值其實是在不斷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創始人,經過了多輪融資和期權池調整後,最終手裡剩下的股權比例也大為減少。例如一個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後可能手裡只有20%-30%的股份。
為了防止股權稀釋而導致控制權大大減少,創始人們可以採取特殊的股權設計,以起到類似Google,Facebook、京東的」雙層AB股股權結構」的效果,保證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占據主導。京東的劉強東,只擁有16.2%的股權,卻能掌握80%的投票權。
即便是同一個職位,越往後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權越少。這是因為,除了因公司融資和增加期權池帶來的稀釋效應外,越往後加入公司的員工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在減少。「風險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個社會中普遍通行的法則。
公司通過設立期權池的方法給員工做股權激勵,雖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釋掉一部分,但此舉留住了關鍵人才,且吸引了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長遠來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則較低的薪酬禮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效應不小。
『叄』 公司股權更改和融資
可能你們的公司效益現在還不錯,所以他想實現獨資經營。
作為他出資購買你的股份,你不同意,他是沒有辦法,但如果他要增資擴股,擴大注冊資金,而你不能相應出資的話,那麼你的35%股份會進一步稀釋到30%以下。這種情況下,你只是很小股東,對公司事務沒有決定權,因為任何重大事項只要2/3表決權即可通過,而你的股份達不到,則你只能靠邊站,對公司沒有什麼決策權了。
原來做管理的人回來,也許是他做的一個安排,逐步會排除你的管理。
如果你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從以下途徑去考慮:
1、自己做法人的話,有權安排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職權;
2、自己還兼任總經理的話,那麼可以實質性控制企業;
3、盡量安排合適的親信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從做管理的回來也可以看出他對你不放心;
4、如果你的位置要調整,那麼爭取掌握一個副總、財務經理或者總監的職位。
『肆』 股權融資
貴公司在初創期(創業初期)是4、3、3的股權結構(就是各佔40%、30%、30%),你和A是投資方,股權比例相對較少,B不出錢但主管經營,核心力量在B方,佔有較大股份,這是正確的,不過有隱患,等下講。
現在有新項目,需要融資,就要涉及股權稀釋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協商,這個需要擴展的部分是從哪一方去稀釋,整體上也有關聯的。簡單說,比如原來公司資產100萬,有100萬股,每股1塊錢,你和A各佔30%也就是各有30萬股,B有40萬股。現在需要融資,就是增資擴股,假設需要融資100萬,那麼再多發行100萬股,這個時候公司的資產達到200萬了,總共有200萬股的股權,那麼你和A的股權比例(持股比例)就變為:30萬股/200萬股=15%,B的持股比例為:40萬股/200萬股=20%,就是整體上都被稀釋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項目沾不沾邊?這要看新項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來的公司假設叫「得力」公司,這個新的項目歸在「得力」公司名下,那麼就像上面說的一樣,你和AB三個原始股東的股權都被稀釋。如果針對這個新項目成立另一家成為「未來」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如果設立子公司,那麼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東權利),由其中一方來做股權稀釋,比如說「個別員工和朋友」是你的員工和朋友,那麼就從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來稀釋出去,和AB無關,這時候是你掌控了這個新的項目。當然,新項目還是要依靠B來運營,那麼還是規劃於B的名下比較好,就是「未來」這個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別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來公司」的股權設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後來說一開始的4、3、3股權結構的弊端。法律規定:
1.持股大於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訴權利;
2.持股大於10%的人,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股東會,甚至可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於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決策否決權
4.持股大於二分之一,股權的轉讓需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5.持股大於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權利,還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創業期,就是企業初創期,有決策的人持股建議不低於三分之二,現在你和A擁有30%,不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低於33.3%),任何的決策都必須通過B來表決才可以,但是B的股權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權都被稀釋,稀釋到持股比例低於三分之一的話,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綁架了!以後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們決定的了,持有10%股權的人一旦鬧事,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權眾籌很多人,每個人投資比例不超過1%(因為超過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針對公司發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可能面臨找不到那麼多人來眾籌的問題。如果一開始B擁有70%的股權,後面的不管有多少項目需要融資,由B來慢慢稀釋股權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擔心公司的控制權,你和A只是作為投資家,不參與運營,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麼多,只要公司內部協商分紅的機制就好了,比如股權低,但是年底分紅多也可以,另外擬定分紅協議就能夠實現。現在三個人股東的股權比例寫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蓋章的協議,就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
因此建議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釋股權,最好是三人協商好之後再做定論。更多疑問,可咨詢華紳資本集團。華紳資本集團專注於企業商業模式優化、股權涉及、投融資、掛牌上市、企業資源整合。與您攜手共進!
『伍』 不想股權融資怎麼辦
不想股權融資可以考慮天使投資,吸引投資人,只要讓投資人看到你的項目公司有發展前景,而且市場上升空間很大,很多投資人都是搶著投的,如果項目不好,融資就會很困難了,所以找到好的投資人很重要。
『陸』 非上市公司可不可以通過股權進行融資
股權投資主要分為兩類 我們常說的股權融資大部分指非上市公司融資
就是在上市前用一部分股權換取公司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以期公司能在一個比較短的時間內能夠上市融資,現在私募股權公司主要就是尋找有潛力的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在公司上市後獲得較大的收益。
『柒』 企業在融資的時候,如何做到股權不會被稀
反稀釋條款
反稀釋條款大致分為防止股權結構上股權比例降低和防止後續降價融資過程中股份份額貶值兩大類設計。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加權平均條款
最常見的反稀釋條款是加權平均條款。
在該條款下,如果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A輪的轉換價格,那麼給A輪優先股重新確定轉換價格時,既要考慮新一輪的發行價格,還要考慮股份數量。
加權平均條款有兩種細分形式,廣義加權平均和狹義加權平均,區別在於對後輪融資時的已發行股份及其數量的定義:
廣義加權包括已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可轉換成的普通股、可以通過執行期權等獲得普通股數量。
狹義加權只計算已發行的優先股能夠轉換的普通股數量,不計算普通股和其他可轉換證券。
廣義加權平均時,完全稀釋的股份數量很重要,投資人要確認跟創業者的定義是一致的,即包括所有已發行和將發行的股份(優先股轉換、執行期權和認股權、債轉股等)。
條款博弈
企業家在跟投資人就反稀釋條款進行談判時,根據雙方的談判能力,可能得到不同的談判結果。
爭取「繼續參與」條款
企業主會要求:優先股股東要想獲得轉換價格調整的好處,必須參與後續的降價融資,購買等比例的股份。如果不願意參與,其轉換價格不能調整。
列舉大量例外事項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低價發行股份也不應該引發防稀釋調整,所以這通常是雙方談判的焦點,
法律文本協議
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標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進新投資者的,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得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
如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或者成本,則標的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投資方,或又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標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給投資方,直至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投資的價格相同。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標的公司或者原股東履行上述義務。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後,如標的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投資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投資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捌』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做到股權不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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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稀釋過程中,建議創始人「設立雙層股權結構」以保持控制權
轉一篇最近看到的很靠譜的乾乾乾乾貨:
為什麼需要設立雙層股權結構?
雙層、多層結構上市公司實證分析
一般來說,發行公司債券要求很大的公司規模和較低的負債率,而很多成長性公司資產比例低,很難發行公司債券。它們急需資金發展,投資者又看好這個行業,因此 創始人在公司融資的時候稀釋自己的股權是常用的手段。公司融資會使得公司創始人的股權被反復稀釋,以至於公司股權與投票權相分離就是一個普遍的選擇。如今,接受「雙層或多層股權」的國家並非只有美國,加拿大、新加坡、以色列、日本、丹麥、芬蘭、德國、義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國家也接受。
1、谷歌的雙層股權結構
2004年,谷歌在上市時就採用了雙層股權結構,其中A種股票每股有1份投票權,B種股票每股有10份投票權。只有創始人謝爾蓋·布林、拉里·佩奇和前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三人持有B種股票。這種設計使得三人對公司的控股權超過50%。兩位創始人表示,雙層股權結構是新生代技術公司的一種發展趨勢,符合谷歌上市時的經營理念,可以保護公司不受短期壓力干擾,給公司長遠發展帶來更多靈活性。
2、FaceBook的多層股權結構加「投票協議」
2009年11月25日,Facebook宣布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將所有股份分為A級和B級兩個級別。兩種股票的唯一區別就是代表的投票權不一樣。同時,若持有B級股票的股東在上市之後選擇出售股份,那麼這些股票將被自動轉換為A級股,以此確保現有股東的表決權不會因IP0而稀釋。根據Facebook招股書,截至2011年12月31日,Facebook上市前共發行了1.17億股A級股和17.59億股B級股。公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持有5.34億B級股,佔B級總數的28.4%。這個比例並不能確保扎克伯格的絕對控制權,因此其雙層股權結構的設計還加入了一個表決權代理協議(Voting Agreement),前十輪融資中Facebook的所有投資者都需要同Facebook簽訂這份表決權代理協議,同意在某些特定的需要股東投票的場合,授權扎克伯格代表他們進行表決,且這項協議在IPO完成後仍然保持效力。這部分代理投票權為30.5%,加上其本人所擁有28.4%的B級股,扎克伯格總計擁有58.9%的投票權,具有對Facebook的絕對控制權。
3、赴美國上市的網路的雙層股權結構
在中國公司中,網路首次在海外設立採用雙層股權結構的離岸公司,進而讓離岸公司赴美國上市。其具體實施方法是,上市後的離岸公司股票分為A類和B類,其中在美國新發行的股票屬於A類股票,每股有1份表決權,而創始人股票為B類股票,每股為有10份投票權。
根據網路招股說明書,在網路赴美上市前發行的B類股票中,Google持股2.6%,DFJ持股28.1%,IDG持股4.9%,Integrity Partners持股11%,PeninsulaCapital Fund持股10.1%;李彥宏作為創始人及CEO持股25.8%,另一位創始人徐勇則持股8.2%,其他4位高管共持股3.7%,普通員工持股5.5%。兩位創始人共持股34%的B類股,再加上10倍投票權,因此他們能夠控制公司,在公司赴美上市後也能貫徹他們的經營理念。
『玖』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拾』 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是怎麼樣的
您好,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1.首次公開發行投資人最喜歡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常說的上市,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業上市主要分為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內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2.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主要分為正向並購和反向並購,正向並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並購雙方對價合並,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並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並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兌現投資收益的行為,按現在的情況看,有些並購案是不得已而為。
通過並購退出的優點在於不受首次公開發行諸多條件的限制,具有復雜性較低、花費時間較少的特點,同時可選擇靈活多樣的並購方式,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滿足上市的條件或不想經過漫長的等待期,而創業資本又打算撤離的情況,同時,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3.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相對於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優點:
其一,新三板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比較高且發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場的機制比較靈活,比主板市場寬松;
其三,相對主板來說,新三板掛牌條件寬松,掛牌時間短,掛牌成本低;
其四,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退出價格卻一直飽受資本市場詬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投資者門檻過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數量不足、政策預期不明朗等造成。關於增加做市商、擴大做市商范圍等改革措施未來仍有完善空間。
對企業來說,鑒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並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說,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4.借殼上市:另類的首次公開發行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5.股權轉讓: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
6.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7.清算:投資人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破產清算,申請破產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序,如果一個失敗的投資項目沒有其他的債務,或者雖有少量的其他債務,但是債權人不予追究,那麼,一些創業資本家和企業不會申請破產,而是會採用其他的方法來經營,並通過協商等方式決定企業殘值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