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資居間公司是什麼意思
融資居間公司意思就是金融中介公司。
附註:
1.居間的釋義:1.指處於雙方之間調解或說合。2. 指居間之人。3. 在其間。4.法律上居間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
2.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❷ 張自己從事投融資的工作,我需要有什麼資質
從事融資行業,就必須對市場有敏銳的察覺感,能第一時間發現市場走向,要有很好的洞察能力。
❸ 個人或者是沒有融資范圍的公司做融資居間(也就是中介)嗎
個人是可以的,你的公司經營范圍內沒有居間,公司是不合法的居間中介
❹ 從事融資的中介服務應當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一、 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這是中介最重要的責任。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由於居間人提供的信息是委託人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因此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報告相關事項,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
1、房屋的權屬情況;
2、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
3、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
4、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在本人最近辦理的中介公司訴委託人要求支付中介費的案件中,法院認定中介公司「作為具有房地產居間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機構,理當恪守守執業規則,對委託事項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盡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況,據實、公正地向委託人報告,以促成合同成立,從而獲得報酬」,但由於中介公司未核實權屬情況和抵押情況,造成委託人解除合同,因此其無權要求委託人支付中介費,從而駁回了中介公司的訴訟請求。由此可見法院認為中介如實披露信息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義務。
另外,要澄清兩個認識上的誤區:
1、中介應當僅在其自身能力范圍內提供真實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產證原件以便和復印件核對,也應當到房產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權利情況,但如果出售方偽造了權利人的身份證和產權證進行交易而造成買受方的損失,則買受方不能認為中介方提供了虛假信息。因為在通常情況下,中介難以對偽造的證件進行判斷,這超出了其能力范圍,中介對其提供的信息並非是一種保證責任,而是一種謹慎、勤勉的責任,盡到合理的注意則可。
2、中介對他人的信用沒有保證義務。中介只是中間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的是中介居間介紹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實施了違約行為,中介不承擔責任。
二、 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要賠償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託事項不得要求委託人按成交價1%支付報酬
如果居間協議中約定按成交價1%支付中介費的,中介提供的服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權籍調查: 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調查、征詢所交易房屋權利的來源、現狀、有無抵押、有無權利限制等,做好書面記錄; 調查、征詢涉及權利人的處分要求和條件;核實處分資格、權利人和相關人的身份及權利等。
2、使用狀況調查: 收集、調查、征詢房屋座落環境、使用年限、有否隱瞞缺陷、房屋內的頂、牆、地、門、窗及設備等是否需要檢測或修復,設備轉讓價格及有關費用的結清情況等; 向物業管理單位查詢有無租賃、違章搭建、相鄰關系侵權,以及維修基金的繳納和使用情況等。
3、行情調查: 收集、調查、征詢買賣價格的行情比較、稅費結算、房屋戶型比較、買賣雙方的心理價格比較、有關政策變動的影響等; 進行各種形式的信息發布活動等。
3、確定成交意向,訂立交易合同: 陪同雙方當事人實地踏勘房屋、設備、環境; 約定洽談時間、溝通買賣雙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認定權籍資料、確定當事人身份等;為成交雙方選擇合同文本,進行簽約指導、見證,如實告知成交雙方買賣合同的約定條款和注意事項、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4、辦理產權過戶: 雙方當事人過戶手續資料收集、報告、確認、確權時間約定,代收代付應由客戶支付的稅、費,完成所有交易過戶、戶口遷移、房屋入住手續。
多數房產中介提供的居間合同中都約定委託人應當在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之日支付房屋總價1%的中介費,但有時簽訂了正式合同後由於一方違約或者其它原因並不繼續履行下去,因此中介並不會完成以上第4項服務內容,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應當退還部分中介費。
❺ 居間人需要什麼資質嗎
居間人可以個人或者公司.需要辦理了工商登記經營中介服務的個人或者公司.以公司名義作居間人受法律保護.未經工商登記經營中介服務的個人不受法律保護.
❻ 居間人需要資質嗎
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1、宣傳能力
雖說客戶的利益是第一位的,要能夠獲得資金上或心理上的回報,但是做為期貨公司也需要從其業務中贏得利潤,居間人也必須能獲得報酬,這樣,這三方才能覺得這項交易是值得的。所以居間人開發客戶時,一定要能夠兼顧這三方利益才行。
2、研究能力
期貨交易涉及到社會學,經濟學,投資學,甚至還有農業知識,礦產知識,金融知識,商品貿易知識;涉及到基本分析、技術分析和心理分析,而這些知識的掌握與否將是期貨居間人成長過程中的關鍵因素。如果居間人缺乏這方面的知識,那麼就會大大限制他所建立的客戶群的質量,而任何誘人的手續費優惠營銷活動也將會由於居間人對知識的明顯缺乏而收效甚微。所以,一個好的居間人本身交易也一定做的好,那種因由本身交易失敗退出交易轉來做居間人的人們,在居間人的道路上也不會走很遠的。
3、指導能力
如果居間人所做的一切就是把期貨公司研究部門的眾多建議推薦給客戶,而客戶隨後又會在短期內獲得可觀的利潤的話,那麼期貨居間人的生活實在太容易了。可是事實上由於期貨交易者的動機既來自於賺取巨額金錢的渴望,也來自於參加期貨交易所帶來的刺激和愉悅感,交易者就時刻面臨著貪婪和恐懼的干擾,為考慮客戶的收入狀況及未來的經濟計劃及客戶本身的心理狀態,為幫助他們不偏離正道,居間人就要有從專業人士的角度分析市場走勢、分析交易者的交易記錄、指導客戶學習的能力,並能夠給客戶提供一個交流探討的學習環境。
❼ 做居間人的資格是什麼
居間人可以個人或者公司。居間人需要的資質:
需要辦理了工商登記經營中介服務的個人或者公司,以公司名義作居間人受法律保護,未經工商登記經營中介服務的個人不受法律保護。
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1、宣傳能力
雖說客戶的利益是第一位的,要能夠獲得資金上或心理上的回報,但是做為期貨公司也需要從其業務中贏得利潤,居間人也必須能獲得報酬,這樣,這三方才能覺得這項交易是值得的。所以居間人開發客戶時,一定要能夠兼顧這三方利益才行。
2、研究能力
期貨交易涉及到社會學,經濟學,投資學,甚至還有農業知識,礦產知識,金融知識,商品貿易知識;涉及到基本分析、技術分析和心理分析,而這些知識的掌握與否將是期貨居間人成長過程中的關鍵因素。如果居間人缺乏這方面的知識,那麼就會大大限制他所建立的客戶群的質量,而任何誘人的手續費優惠營銷活動也將會由於居間人對知識的明顯缺乏而收效甚微。所以,一個好的居間人本身交易也一定做的好,那種因由本身交易失敗退出交易轉來做居間人的人們,在居間人的道路上也不會走很遠的。
3、指導能力
如果居間人所做的一切就是把期貨公司研究部門的眾多建議推薦給客戶,而客戶隨後又會在短期內獲得可觀的利潤的話,那麼期貨居間人的生活實在太容易了。可是事實上由於期貨交易者的動機既來自於賺取巨額金錢的渴望,也來自於參加期貨交易所帶來的刺激和愉悅感,交易者就時刻面臨著貪婪和恐懼的干擾,為考慮客戶的收入狀況及未來的經濟計劃及客戶本身的心理狀態,為幫助他們不偏離正道,居間人就要有從專業人士的角度分析市場走勢、分析交易者的交易記錄、指導客戶學習的能力,並能夠給客戶提供一個交流探討的學習環境。
❽ 最高人民院公報案例 居間合同糾紛中的居間人是否必須有資質
按照現行合同法規定 居間人不必具有資質 只要起到牽線搭橋的功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