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擔保公司內控制度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內控制度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起到積極作用,但自身風險治理上仍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建立風險內控制度顯得尤為重要。
一、引言
根據1999年11月18日由國家計委牽頭,國家統計局、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參與制定的《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標准》,年銷售收入或資產總額在5億元以下的屬於中小企業。依據此標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4000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6%,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已佔國內生產總值的58.5%,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佔48.2%,提供的城鎮就業崗位已佔到75%。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逐步顯現。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的方式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人不能按約定的合同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進行代償,承擔債務人的貢任或者履行債務。它是一種信譽證實和資產責任結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是擔保機構在風險治理上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
二、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特點
1.擔保機構由地方政府扶持。我國大部分的擔保機構是政府出資的,因此,擔保機構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山東省政府撥款3.3億元作為擔保資金;河南省政府己決定撥款5000萬並出台了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治理辦法;吉林省成立了省擔保公司和長春市擔保公司。
2.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地方政府成立了由經貿委會同銀行、財政、工商治理等部門參加的中小企業監督委員會,共同負責對擔保業務的監督治理。
3.擔保機構多以政府出資為主,兼有企業或社會籌款。政府資金究竟是有限的,擔保機構的發展需要從多方而籌集資金。目前很多中小企業聯合起來建立會員式擔保機構來解決自身的貸款難和擔保難等問題。大多數地方政府採取「財政撥一點、資產劃一點、企業出一點、社會籌一點」等方式,提供擔保金的來源。
三、信用擔保業面臨的風險
1.政策風險。主要是指因國家政策變化、經濟發展策略和相關法律的調整,而對擔保業可能產生的風險,如國家對信用擔保業的稅收政策變化、利率政策的調整、擔保資金的限制等。由於國內的擔保機構大多屬於政府出資,這就決定了擔保機構在經營上的政策導向性和項目上的傾向性。由此可見,擔保業受政策影響很大。
2.法律風險。我國除了《擔保法》外,就沒有其他的法規來為擔保機構提供專門的法律依據和保障。而先行的《擔保法》又比較側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保證人的權利保護不夠,致使風險一邊倒,不利於擔保業的發展。
3.信用風險。是指在信用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導致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信用最基本特徵是到期履約、還本付息。然而假如債務人由於經營不善或客觀原因,或有意欺詐,到期不履約,保證人將遭受相應損失。擔保機構的服務對象,卻有除了政策性擔保外,多數是以科技類中小企業為主,然而這些企業的信用等級、抵押物有相當一部分是不被商業銀行認可,或提供不了抵押物,以及反抗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的能力最為薄弱,使得擔保機構處於更為復雜的市場環境。
4.經營風險。由於擔保機構治理不嚴,缺乏健全的規章制度約束或過於形式,業務操作不規范產生的風險。假如擔保機構內部的經營治理能力和對外的風險監控、防範、化解不力、不健全,必然會在後期的經營治理中產生嚴重的問題。
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治理對策
1.嚴格審核中小企業的申請資格,控制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質量。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企業負債率不高,發展前景良好,被擔保項目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還能力。
2.加強對在保項目的監督和治理。信用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後,由於承擔了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就成為了潛在的債權人甚至是全部或部分財產的所有人,所以擔保機構可以有限地介入企業治理,向被擔保企業派駐財務總監,監控企業的財務,或者定期了解企業的經營治理、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採取風險防範措施,企業資產處理等可能影響到擔保人權益的行為,必須事先取得擔保機構的同意。
3.根據自身的發展階段和實力,合理設定擔保品種和擔保額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根據不同產業合理界定單筆保額和擔保期限的上限,發展初期可以採取「先小額後大額、先短期後長期、先流動後固定」的原則,主要為中小企業短期小額流動資金貸款進行擔保。在擔保機構具有一定規模後,可適當增加擔保件數,進一步擴大擔保品種。在這個思路下對一些長期大額貸款可以化整為零、分期分批擔保,這樣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靈活調整,降低風險。擔保額一般不超過企業實有凈資產。
4.擔保機構應該要求被擔保企業必須進行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或者信用擔保。擔保措施應該靈活多樣、可操作、實用、合法,要對企業的履約能力,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與價值以及實抵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反擔保合同必須明確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間的關系、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條款、償付方式、反擔保有效期等關鍵內容。為了加強企業領導人的責任意識,對沒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足從而不能提供有效的反擔保的企業,可要求貸款企業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以自然人身份承擔一定比例的擔保款額連帶責任。
2. 融資租賃企業如何建立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問下有好的咨詢公司嗎。
票據融資高企的背後是信貸投向的不均勻。票據融資增多出於商業銀行規避風險和企業套利的動機。業內對這一點的認識較為一致。但是對於票據融資的主體,尚缺乏足夠的重視。有的學者認為,票據融資多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供應鏈融資,使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增加。我們認為這一點值得商榷。對於供應鏈上的供應商,如果可以通過票據貼現獲得貸款,那也不過是將貨款的回收形式由現金支付改為票據支付,其自身的資金狀況並沒有改善,套利的收益由支付方獲得。對於采購商而言,如果其為中小企業,則難以獲得銀行的授信,不能開具承兌匯票,因而不能通過票據融資獲得貸款。
文章指出,通過票據融資的可行性分析,可以推測,能夠實施票據融資的往往是大型企業。在經濟下行時期,與中小企業比較,大型企業的信用狀況更良好;大型企業往往是商業銀行爭取的重要客戶,彼此間具有長期的合夥關系,在票據融資業務方面會給予優先安排;大型企業多數是國有企業,在銀行融資方面容易獲得政府的支持。大型企業通過票據融資套利有多種形式。除套取存款利率與貼現利率之間的利差收益外,套取貸款利率與貼現利率之間的利差收益也成為大型企業套利的重要形式。目前的一種通行做法是,集團公司利用銀行授信獲得承兌,子公司將票據貼現獲得貸款,同時將貸款償還於銀行。經過此操作,在現行利率水平下,可以降低資金成本50%。考慮到大型企業在信貸投放總量中的比重,通過該做法投放的新增貸款數額不容低估。
近期,業界擔憂大量信貸資金並沒有流入實體經濟。依據上述分析,文章認為,除政府主導的投資項目外,實體經濟也是信貸資金的主要投向,但是投向並非均勻分布,可謂「旱的旱,澇的澇」,信貸結構失衡進一步加劇,大型國有企業的資金充裕且成本低廉,而中小企業的現金流持續緊張。
票據融資居於高位的現象將持續下去。在目前的金融體制下,存貸款利率由行政管制,而銀行間利率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由市場決定。去年9月以來,央行實行了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取消了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增長限額,並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和連續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存貸款利率等手段向市場注入流動性。但是由於市場風險增大,注入的流動性並沒有有效地釋放到實體經濟中,而是停留在銀行間市場,推動貨幣市場利率走低。三個月的shibor自去年底以來下行至1.98%-1.24%區間,導致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率下行至低於半年期存款利率的水平。依據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全年的信貸投放計劃,貨幣當局注入流動性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強,從而推動貨幣市場利率下行。由於存貸款利率的下調幅度落後於貨幣市場利率,利差的存在將支撐票據融資持續高位。
大型企業通過票據融資可以大幅度降低資金成本,從而傾向於從事高風險的投資行為。由於現行的貼現率不能體現合理的風險溢價,投資失敗的損失將主要由商業銀行承擔。在經濟下行時期,商業銀行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會優先對大型企業貸款,但長期來看,大規模的票據融資會提高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由於自身高風險的特點,中小企業並不能從貨幣市場利率的下行中受益。相反,中小企業適用的貸款利率水平遠高於基準利率水平。也就是說,中小企業和大企業間的融資成本相差懸殊。受到嚴重融資約束的中小企業不得不接受高額的融資成本,對中小企業過高的風險溢價也會使金融風險上升。
3. 簡述內部控制制度的要素、設計和實施應遵循的原則
簡述內部控制制度的要素、設計和實施應遵循的原則
一、系統完整原則
內部控制是一個全方位的整體,它滲透於企業經營活動整個過程並貫穿於經營活動的始終。系統完整原則要求:在設計內容上,必須突破會計控制的局限,在一個更為廣闊的視野中,結合治理層面和管理層面去構建內部控制,以確保管理層能有效地付出管理活動、能有效地利用企業資源,員工有效地從事具體業務的操作,信息使用者能獲得相關、可靠的企業信息。在設計對象上,內部控制制度應該包括對人的約束和激勵、各項業務活動的控制。在設計流程上,既應考慮各流程中的風險控制點,又應考慮各控制要素、控制過程之間的相互關聯,使各業務循環或部門的子控制系統有機構成企業的一個科學、合理的管理系統,保證企業經營活動在預定的軌道上進行。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還應關注制度的嚴謹性和完善性,講究控制實效,把握控制要點,全面、准確地對企業經營的全過程做出有效的控制。
二、成本效益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指為進行控制而花費的成本與缺乏控制時所遭受的損失比較,當控制的效益大於成本時,則該項控制措施才是可行的,否則就是不可行的。控製成本包括便於歸屬計量的直接成本和不便於歸屬計量的間接成本,控制效益包括短期效益、長期效益、企業自身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在實際中,有些工作的效益是難以用金額表示的,但執行該控制有利於企業各項控制目標的實現,如員工職業操守的培養、經濟項目的審核程序、信息的反饋等等。貫徹成本效益原則要求:在構建內部控制制度時,應根據企業經營業務的特點、規模的大小、具體的管理情況,既要考慮控制設計成本、執行成本和修訂成本,又要考慮企業整體效率和效益的提高,既要把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全面置於經濟監控之中,又要對經營管理的重要方面、重要環節實行重點控制,力爭以最小的控製成本取得最大的控制效果。
三、目標導向原則
目標是控制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控制的最高宗旨就是實現預定的目標。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終極目標是確保企業系統的整體有效性。目標導向原則指企業應根據控制目標設計內部控制過程。基於企業整體效率視角的內部控制的目標分為兩個層次:企業內部治理控制目標——確保董事會在公司中的作用及對公司和股東的受託責任;管理控制目標——提高企業經營的效率和效益。實現治理控制目標主要採用股東會、監事會對董事會和總經理的監督與控制機制;工資合約、收入分配合約對受託者的激勵機制。管理控制目標主要通過高層戰略目標的分解、管理過程的控制實現。也就是說,在戰略目標的指導下,企業要制定近期的財務目標、營業目標、投資目標、研發目標等二級目標;在各個二級目標下,確定具體的控制子目標。在目標的執行過程中,要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分析執行結果與計劃產生偏差的成因,並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控制的建議,以進一步提高內控水平、更好地實現內控目標。
四、有效控制風險原則
風險是指遭受損失、傷害、不利或毀滅而未能達到目標的可能性。企業面臨的風險包括來自政治、經濟、文化與自然等方面的外部風險和戰略風險、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具體業務風險等。有效控制風險原則指企業在構建內部控制制度時,應密切關注實施主體使命、具體目標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有針對性地設計內部控制措施,使風險降低到企業可以忍受的合理水平。有效控制風險原則要求:管理當局應採取恰當的程序去設定支持主體使命的目標,識別影響目標實現的各種風險並進行評估,在企業願意承受的風險水平和所能接受的目標偏離程度的基礎上,採取迴避、承擔、降低和分擔的風險應對措施,使企業目標順利得以實現。在經濟環境復雜多變、競爭日益激烈的現代社會,管理當局應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建立系統、有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系統,最佳地分配控制資源,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保持企業健康持續地發展。
五、合規性原則
合規性原則指企業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合規性是企業從事經營、創造價值、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前提,是一種約束性條件。合規性原則要求:在構建內部控制制度時,企業既要遵循一般法律法規,如公司法、稅法、合同法、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又要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和性質,遵循行業內部控制規范,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等等。
六、適合控制環境原則
從系統論角度看,內部控制是一個系統,系統和包圍該系統的環境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系,系統適應環境是系統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構建內部控制體系關注企業內外環境非常重要。內控環境主要包括:企業價值觀、經營理念、經營特徵、組織結構、人事政策、業務流程、信息技術等內容。適合控制環境原則要求:企業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對涉及的環境因素要進行深入的分析和了解,只有控制措施過程、機制及氛圍與所處環境相適應,才能實現較為理想的控制效果。如,在信息化程度低的企業,應對各種風險的內控制度基本是依靠員工的素質和誠信、牽製法則、監督與問責機制;在信息化程度高的企業,內控制度除依賴以上理念和方法外還需考慮信息系統規劃建設的治理風險、信息系統運轉的不穩定性風險、軟體中內控機制的漏洞風險等。
七、靈活性原則
靈活性原則是指進行內部控制設計時應根據不同的控制類型靈活採用不同的策略。按事件和風險是否有規律可循,控制可分為結構化控制、半結構化控制、非結構化控制。結構化控制的控制啟動時機、控制方法、控制步驟是完全確定的,一般使用技術性控制方法;非結構化控制是指由於無法預知事件和風險出現而不能確定控制的時機、方法和步驟,一般使用管理性控制方法;半結構化控制是指事件和風險的出現有一定概率,無法確定控制的時機,但控制方法和控制步驟是確定的,一般使用技術控制和管理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以控制時序為標志,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事前控制是指企業單位為防止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在應用時發生偏差,而在行為發生之前所實施的內部控制,事前控制多數是屬於非結構化控制。事中控制,是指企業單位在運營過程中針對正在發生的行為所進行的控制,事中控制則是半結構化控制。事後控制一般是結構化控制。
八、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責權利相結合原則,即權力和責任相匹配、收益與業績相聯系,指在構建內部控制制度時,企業必須明確各責任主體(經營者、管理者、員工、部門)的責任,賦予該主體完成其責任所必需的許可權,並根據該主體的責任完成情況分配收益。責任產生壓力,使管理者和員工產生責任感;權利使管理者有辦法來完成責任,並產生一種光榮感和責任心;利益產生動力,能把管理者與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責權利相結合原則要求:企業應對不同的責任主體規定作業任務、職責許可權、操作程序和處理手續,制定相應的、科學嚴格的考核標准,並根據評價結果進行獎勵和懲罰,以實現約束和激勵相統一,促使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
4. 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內控審計管理制度
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風險管理就是在經營過程之中對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以及應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是互聯網和金融企業的有機結合,由於互聯網企業具有的虛擬化、交易對象以及交易流程難以確定等特點,其所面對的風險比傳統的金融機構要高很多,因此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極其重要。所以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幾點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措施:
(一)利用計算機改善內部審計方法
1.深入計算機的審計方法。
該種方法就是對計算機內數據投入、投出的過程進行全面審計,主要內容是考核企業內部控制的體制機制設計和有效運行,評價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深入計算機的審計方法能夠簡化傳統金融行業手工做賬的工作,減輕工作負擔,並且利用計算機來處理數據能夠減少由人工計算失誤引起的固有風險。
2.計算機輔助審計方法。
計算機輔助方法是指將計算機技術引入內部審計工作並構建內部審計信息系統,對企業的網路運行安全及時進行監控和防衛。同時這種方法也是收集、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通過收集的數據來檢查計算機管理系統或企業內部控制使企業資產、數據以及隱私安全得以保證。這種方法能夠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解決企業內審綜合能力低下的難題。
(二)重視內部審計的建設
1.提高內部審計地位。
內部審計能夠幫助企業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內部審計以其獨特的檢驗和詢問功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相協調,增加了企業的價值。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提高內審地位,改善企業經營與組織效率。
(1)互聯網企業高管重視內審作用,定期開展有關宣傳活動。高管帶領員工參觀行業優秀公司的內審工作流程,使每位員工意識到內審的重要性並對表現優秀的內部審計人員予以獎勵。
(2)成立由企業股東直接領導的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直接對股東負責,減輕管理層的控制,遏制管理層凌駕於內控之上所帶來的危害。
2.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內部審計部門需要保持客觀中立,人員不可以參與經營活動,內審人員的聘請需由專人來執行。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設立審計機構時應首先成立審計委員會,該成員包括公司的主管、主要債權人和投資者,內審部門的人員聘用、調動、許可權、考核等方面直接隸屬於審計委員會,對委員會負責,從形式和實質兩個方面保持其獨立性。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企業監督
我國經濟信息化程度不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因此我國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應採取慎重態度。通過適當的金融監管可以促進我國網路金融更好更快發展,降低內審中的法律風險。具體措施如下:
1.完善管理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法律法規。
補充適用於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相關法律條文。既要對現有法律不適合的部分進行修訂和補充,又要對未來發展情況進行分析預測。當前互聯網金融最突出的法律問題是非法集資、融資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與證券、保險監管機構聯手,充分披露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投資風險,禁止非法融資活動,禁止使互聯網金融企業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
2.完善現行業務營運監管辦法。
結合互聯網金融企業業務特點,從業務經營的合法合規、資本充足、資產質量、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等方面適時進行調整,構造一個符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監管指標體系。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獨特性使其在某種程度上脫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但其資本充足率對客戶、消費者具有重大影響,監管部門應當對其作出相應規定,同時考慮實施准備金制度將部分市場風險內部化。
3.提升金融監管部門的網路安全技術。
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網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其涉及的不僅僅是客戶的隱私,更甚的是涉及到客戶利益。金融監管部門要求互聯網金融企業加強技術力量,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技術,如防火牆技術、加密技術。同時應大力發展我國先進的信息技術,提高計算機系統的關鍵技術水平,在硬體設備方面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提高關鍵設備的安全防禦能力。
4.提高內審人員的專業能力。
互聯網金融的內部審計比傳統企業內部審計更加復雜,需要審計人員具備扎實的專業技能,這是審計工作開展的前提條件。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高內審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
(1)加強自身學習,培育綜合人才。內審人員不僅要學習財會方面的知識,還需要學習風險管理、計算機與互聯網金融行業知識,包括互聯網金融行業經營特點、經濟技術指標,企業的經營戰略、經營環境、經營風險等。
(2)加強專業技能培訓,進行輪崗交流。內審人員應具備全方位知識與技能,進行大量的審計實踐。通過輪崗,審計人員應熟悉單位的各項業務及其操作流程,提高審計的實踐能力。
5.培育具有綜合能力的內審人員。
隨著內部審計在互聯網金融業的治理結構中地位日益重要。而我國互聯網金融企業發展現狀需要企業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管理能力,完善內部審計管理工作建設。通過後續教育、業務培訓等各種途徑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審計整體隊伍素質,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監督控制資源和後備力量。
5.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怎麼寫
關於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完善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辦法的集合,是管理控制措施的綜合體現,是管理者實現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設計一個基礎好、結構佳、適用強、易操作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需要做大量工作,而隨著客觀情況和管理控制手段的不斷變化,對管理控制內容也需要不斷加以補充、修訂和完善。因而在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完善的過程中,應務必注意以下問題。
1.體例設計應能滿足修改完善的需要
內部控制制度體例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和骨架,如果考慮不周、設計不好,會有可能因某種變動或修改而對整個制度體例傷筋動骨,以致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去解決。非特殊情況和特殊需要,內部控制制度的體例是不需要做重大調整的。因此,對體例設計就應充分考慮它今後能適應不斷修改完善的需要。比如,根據管理需要增補或刪除一些業務流程、控制步驟或控制點,調整某些控制方法,完善某種控制手段等等。僅以內部控制制度條目的編號排序為例,體例設計中運用諸如1.1、1.2、2.1、2.2……等排序方法,就可較好地解決對業務流程、控制步驟和控制點隨時進行增補、修改或刪除的需要。另外,在文字描述方面,凡屬普遍適用的內容,如基本原則、要求,一般規定、方法,盡可能在制度大綱中描述,而不宜在業務流程中描述。對可能或必然會發生變化的方法及運作要求等,可以在文體大綱中採用指向的方法加以明確,如「參見某某方法」、「執行某某規定」、「另行制定」等。對內部控制制度體例設計作上述考慮,無外乎是確保制度整體結構在一定時期的基本穩定,以適應不斷修訂和完善的情況。
2.流程設計應與企業控制目標相適應
針對控制目標,業務流程可以有多種設計思路和方法,如:按會計科目設計,按經濟業務類型設計,按經營單位或管理部門設計等。按會計科目設計,是以會計科目為基礎,根據經濟業務事項對會計行為等進行控制;按經濟業務類型設計,是以經濟事項為基礎,結合管理部門和管理行為對經濟事項進行控制;按經營單位或管理部門設計,是以管理控制主體為基礎,結合經濟事項和管理行為對單位或管理部門進行控制。無論按照哪一種思路和方法設計業務流程,都有其無法迴避的缺陷,都有交叉或重復的內容,需要設計者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結合控制目標,進行比對權衡。在上述三種模式下,可以單一模式進行設計,也可以兩種以上相結合的模式進行設計。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採用哪種模式,都應對交叉或重復的內容作適當調整,否則會在檢查評價過程出現重復計分或重復扣分的情況,這樣也會影響評價結果的客觀性。
這里有兩點還需提及,一是在進行流程設計前應對企業現有經濟業務進行科學合理地分類、整合與提煉,避免因經濟事項不同但控制過程和控制手段完全相同的業務重復設計流程,進而使業務流程顯現出分類不清、雜亂無章的情況。二是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之初,由於經驗和認知程度所限,以及經濟業務未定型(如改革調整和業務變化)等原因影響,致使出現有些業務流程暫時還難以著手設計,或是雖然能夠設計但難免有紕漏的情況,這正是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增補和完善而應努力去做和不斷去做的工作。
3.控制步驟與控制點設計應關注重點
從嚴格意義上講,每個業務流程就是一個業務鏈,這個業務鏈可能是自成一體的閉環,也可能與其他流程連接後形成閉環。在這條業務鏈上,按照管理行為屬性可以分割成若干段即流程步驟,每個步驟又可以分割成若干執行點即控制點。若將控制步驟與控制點在一個流程中進行細分,可以分出很多,好比一個人從甲地步行到乙地,每一步都可以設為控制點並分出若干步驟一樣,若不加分析地按照自然狀況去設計,業務流程將會很冗長,點位過多則會使控制點分值普遍偏低或過小,重點不突出,同時給檢查評價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則,建議忽略那些既無關緊要、又無特殊要求的一般作業點,強化那些管理要求的重點、關鍵點和「拐點」,並將這些點進一步劃分出關鍵控制點和一般控制點。同樣按照重要性原則,在控制點分值設計上,賦予關鍵控制點以較高的分值,以突出和強化重點,進而引導執行者和管理者提高對控制重點的關注程度。這樣做的目的,不僅可以使流程設計重點突出,也可以使業務流程設計和檢查評價工作相對簡化,提高檢查評價工作的效率。
4.控制點設計應與控制點檢查相結合
內部控制制度所規定的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將隨著管理環境、管理條件和管理手段的變化而變化。內部控制制度對控制點的規定,有可能被實際控制中更加嚴格合理的要求打破,因此需要對制度規定的控制點進行修訂或完善;相反,制度對控制點的規定是先進合理的,則實際控制方法必須遵循制度規定。制度規定的調整變化是絕對的,不變是相對的,這是制度規定與實際操作的辯證關系。從嚴格意義上講,檢查點設計應與制度規定的控制點一致,若制度設計本身尚暫時存在一定缺陷,對控制點的檢查設計就不能拘泥於現行制度規定,而應根據管理實際進行設計,進而以此為基礎對制度規定進行修訂或完善,以使兩者進一步相互一致。控制點設計與控制點檢查是相互作用的關系,因此在控制點設計時注意結合控制點的檢查。
控制點設計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管理控制要件。從管理學的角度講,有管理控制手段,就應有相適應的管理控制要件,管理控制要件是實現一定管理控制手段的有效載體,是充分必要條件。檢查評價實際是根據經濟業務事項針對管理控制要件及其關聯情況進行檢查評價,管理控制要件是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以及檢查評價的關鍵之所在。管理控制要件一般包括:經濟業務事項的原始憑單,會計記錄,工作台賬,工作記錄,執行文件,制度規定,會議紀要,處理依據,相關批件,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控制、約束與限定手段。
5.崗位不相容設計與控制許可權的設定
崗位(職務)不相容與控制許可權要求,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精髓。內部控制就是強調對一項經濟業務,不能由一個人或一個部門包辦,必須要有牽制、制約和相互監督,以確保一項經濟業務嚴格按照確定的流程全程貫通,實現管理者管理控制的目標。崗位(職務)不相容與控制許可權設計,必須滿足控制目標的需要,同時兼顧工作效率問題。在這兩者中,滿足管理控制要求是第一位的,萬不可只因考慮工作效率,而削弱相互牽制和監督的作用。企業在崗位(職務)不相容設計中,可能會因為人員不足或定編所限難以設定,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對不相容崗位(職務)設計可以有幾種方法,如:可以在同一層級的不同部門間設計,也可以在不同層級的不同部門間設計等,目的就是要做到不相容,做到相互牽制和相互監督。
對控制許可權的設計,應遵循重要性原則並區分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控制許可權時,對於必須經由集體研究討論的重大經濟業務事項,必須經過集體研究討論一致後才可審批;按照所承擔的責任,對於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某一層級負責人審批或審定且不允許授權的事項,必須由法人代表或該層級負責人審批或審定;對於某些允許授權審批的重要事項,可以實行授權審批形式,但制度中必須明確不能因為被授權人的不同而將授權人的責任轉移
6. 公司融資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哪些
一、融資內部控制 [2]
企業缺少融資內部控制的制度與工作流程,也是產生融資風險的根源。通過制度和流程設計,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為了便於融資企業結合自身的情況建立融資內部控制制度,我們對融資內部控制辦法作如下歸類說明:
(一)融資目標控制
1.融資成本目標;
2.融資過程費用預算目標;
3.資金方及潛在資金方滿意度目標;
4.融資服務單位及其他合作方目標;
5.融資的工作進度目標等。
這些目標,便於引導企業融資團隊的行為,也便於企業進行末期考核。
(二)融資工作流程式控制制
1.各部門職責分工與交叉;
2.各部門的工作規范。
(三)融資團隊行為控制
主要是權力、義務、責任制度與激勵辦法。
二、融資危機管理
(一)企業診斷與融資風險評估
在該階段,主要是通過對企業現狀進行診斷與評估,找出可能產生融資風險的關鍵點。
(二)建立融資風險預警體系
這是識別和發現風險的關鍵環節。在該階段,需要選擇一些可以量化的指標和一些敏感的現象和信息,建立融資預警體系,以便在風險即將出現前,能夠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措施。在該階段,採取的主要工作步驟包括:
1.尋找合適的指標或信息;
2.對這些指標或信息進行合理取值,建立「紅線」、「黃線」、「綠線」,或者稱為警戒線。
3.建立信息傳遞機制,以便危機出現時,能夠保障信息的暢通。
(三)設置融資危機處理預案
融資危機處理預案是指預先准備的、當危機出現時擬採取的措施,主要應該包括:
1.組織和人員准備;
2.財務安排;
3.外部專家及融資服務機構的利用
(四)預案的採取和危機的化解
在該階段,主要是根據不同的危機類別,採取不同的處理預案,及時化解風險,把損失和危害控制到最低點。
(五)危機的善後處理
在該階段,主要是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制度、工作流程,並迅速恢復正常的經營秩序,這也是融資風險控制部門職責中不可或缺的。
7. 中小企業投資和融資時候如何進行內部控制
1、提高管理者、廣大員工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責任感:首先,中小企業管理層應大力宣傳內部控制的性質與重要性,認真組織和領導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工作,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控制制度。其次,中小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和廣大員工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者,應充分認識到各自工作崗位的重要性及對整個控制與管理的意義。
2、改善公司治理,加強信息化建設:現代社會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信息時代,建構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與順暢的信息溝通系統,已成為我國中小企業內控制度不可或缺的內容,它將有助於中小企業及時把握其自身的運營狀況和組織結構中所發生的各種情況,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適時、全面和准確的信息,並使信息快速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傳遞、反饋,從而大幅度提升企業內部控制的執行效率。因此,應改變傳統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使組織結構扁平化、開放化。根據其職能重新整合組織機構,減少組織結構中不必要的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利用網路技術運用相關軟體保證信息的及時傳遞、交流和溝通,及時發現問題,減少風險。
3、完善實物控制:實物控制是指為保護各種實物、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行為而進行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
(1)限制接近。要制定專門的內部控制制度,根據各種實物的性質和管理特點,合理確定允許接近的人員,並對限制接近的遵守情況進行嚴格的檢查監督。
(2)實物保護。保護企業實物的安全、完整,使實物免遭盜竊、損傷及其他意外損壞,確保實物的完整性。一般來說,應對各種安全防範措施定期檢查,消除隱患,減少實物受損機會。
(3)實物清查。結合企業自身特點,採取定期盤點或輪番盤存的方法,清查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量,妥善處理盤盈盤虧,確保賬實相符。
8. 哪些咨詢公司可以做融資租賃公司的內控制度流程業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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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簡述存貨業務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設計包括哪些內容
公司經營管理主要內容是對產、供、銷、人、財、物的管理,因此,根據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目標和原則要求,公司內部會計控制應包括對貨幣資金、成本費用、存貨、銷售業務、采購業務、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籌資融資等的控制。公司會計部門應著重從這幾個方面進行制度控制。
1. 貨幣資金的內部會計控制
貨幣資金是公司流動性最強、控制風險最高的資產,它的業務內容主要包括現金收支及銀行往來結算。大多數貪污、詐騙、挪用公款等違法亂紀的行為都與貨幣資金有關。貨幣資金的內部會計控制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職務崗位分離制度
就會計部門來講,出納和會計這兩個職務,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即:出納只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保管各種空白收據、支票、發票等,不能兼任會計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登記債權、債務、收支、費用等分類賬、總賬的工作,應該根據分工原則,盡量地將涉及到現金的業務由不同的人員來完成。
(二)授權審批制度
貨幣資金支出審批手續的規范化、制度化,既可減少某些不必要的支出,也可以防止侵吞和挪用行為發生。
(三)貨幣管理制度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主要是通過貨幣資金的流通(流入與流出)來實現的。通過檢查銷售、采購業務核對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的收回和歸還情況,對企業的貨幣資金流入流出做出合理安排,使企業保持暢通的資金渠道,從而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運作。
2. 成本、費用內部管理制度
成本、費用的內部財務管理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規定成本費用項目
①正確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②正確劃分各個會計期間的費用界限;
③正確劃分計入產品成本、費用和不計入產品成本、費用的界限;
④正確劃分各種產品應負擔的費用界限。
(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
把企業的成本費用目標通過計劃編制和成本分析兩個流程層層歸口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小組,有的指標可以分解落實到個人,形成一個成本費用控制系統,並使各責任單位明確成本管理責任范圍及責任獎罰辦法,使成本費用落到實處。
(三)確定成本費用核算方法
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選擇成本計算和分配方法。根據工程價款收入和不同結算方式明確實際成本的結轉辦法。
(四)費用報銷控制制度
經濟活動發生後的三天內,由經辦人將發票與單據分類進行粘貼,填制報銷單;單據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對費用的發生給予證明後交各機構負責人審批;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如經審核費用在預算范圍之內且無超支,可以批准報銷付款。
(五)工資的管理制度
工資業務主要包括:工資匯總、提現、發放、分配工資費、帳務處理等。在內部控制過程中使用的主要文件包括:員工錄用和調配單、考勤簿或考勤卡、扣款通知單、工資單、工資結算匯總表。
(六)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管理制度
(1)預提費用是按規定預先提取計入成本、費用,但尚未實際支付的費用。主要有預提的租金費用、修理費用、保險費用、利息費用等。
① 查明各項預提費用的提取是否與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一致。與以前年度比較,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提取金額是否合理,有無利用預提費用調節成本費用的情況。
② 取得或編制預提費用明細表,並與明細賬總額、總分類賬總額核對一致,查明預提費用數額是否准確;企業有無未記錄的應該預提的項目。
③ 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時,實際支付額與相應的受益期限是否配比,其帳務處理是否正確。
(2)待攤費用是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包括預付的租金費用、修理費用、保險費用、各項稅金等。
① 取得或編制待攤費用明細表,列示各項待攤費用的發生額、攤銷期、已攤銷額、期末余額等,將該明細表與待攤費用明細賬和總賬核對,查明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查明原因。
② 核實待攤費用的原始憑證,當待攤費用金額較大或發現其他異常事項時,應向收款方詢證或向當事人查詢,確定待攤費用的真實性。
③ 待攤費用的攤銷期與款項支出受益期是否一致,有無隨意處理的情況;攤銷方法前後各期是否保持一致。
④ 驗證待攤費用的帳務處理是否准確。驗證待攤費用比例及計算是否准確,攤銷時對應科目運用是否正確;核對待攤費用總賬金額與資產負債表該項目金額是否一致。
3. 存貨內部控制制度
企業的存貨包括在生產經營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存的各種流動資產,如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外購商品、自製半成品、成品等,是生產經營的勞動對象或勞動成果。對存貨的內部會計控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商品的購入、產品的製造,必須要有計劃,確保為經營所需,避免產生存貨的積壓,造成企業的浪費。
(二)保證存貨的實際存在。存貨要有專門存放地點,並有專門人員負責保管。各種存貨要合理分類,收入、發出的數量要有相應的記錄,並且建立定期的存貨盤存制度。物資盈虧要進行分析和報告,報損要按規定的程式、許可權審批。
(三)存貨計價要合理正確。為使企業經營效益和資產得到真實反映,存貨計價必須合理正確,計價方法一旦確定,不能任意改變。
4. 銷售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一)保證銷售收入的真實性和合理性。企業為客戶提供的各種產品及提供的勞務應以實現的金額記錄在賬上。防止將已實現的銷售收入賬款轉移到賬外行為的發生。銷售的產品、提供的勞務要符合企業的經營范圍,防止違反規定或超越經營范圍的銷售行為的發生。
(二)保證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可回收性。確定應收賬款所記錄的金額同銷售業務的實際情況相一致;確定客戶真實存在,從而保證賒銷的貨款可回收。
(三)保證銷售貨款及時收回。產品銷貨折扣要符合企業規定的條件,要防止有人利用折扣為自己謀取私利的行為發生。
(四)保證銷貨退回的合理處理。要有對退回商品處理的控制流程,對退回的商品要查明原因,辦理恰當的退貨手續並記錄在賬上,以便及時、合理地予以處理。
5.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一)保證采購的物資和生產銷售要求相一致,嚴格執行采購計劃。采購物資的一切活動,包括定貨要求、供應單位的報價、材料和商品的質量驗收,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和銷售要求,防止為了個人私利而犧牲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
(二)保證現金支付後獲得相應的物品。現金支付後必須獲得相應的原料、商品、服務等,嚴格執行物資入庫的驗收、支出的報銷、業務內容和金額的記錄制度,保證賬面數量與實際獲得數量相一致。
(三)保證應付賬款的真實存在,企業應付賬款應與債權人的應收賬款定期函證核對,做到賬目一致,發現差額應及時查明原因,防止應付賬款被誤計或漏列。
(四)真實揭示企業已享有的各種采購的折扣和折讓,合理地沖銷相應的應付賬款,防止將企業享有的折扣或折
讓隱匿起來,避免企業獲得的利益為私人佔有。
6. 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
(一)正確核定固定資產需要量,保證固定資產取得合理性。企業購買固定資產,必須充分考慮固定資產的技術性能、企業規模發展的需要、資金的投入與投資回報等因素。
(1)以企業經營規劃為依據。必須結合長期發展戰略和經營方向,綜合分析經濟環境的變化趨勢,特別是市場的需求、企業的市場份額以及企業對未來可能開發的市場、產品需求結構變動、資源的取得等諸多因素所作的預測等。
(2)充分掌握現有固定資產的情況。要對現存設備、廠房、建築物以及各種設施工具等進行清查,包括數量、運轉和使用性能、效率以及現有生產能力和最大生產能力等的清查。
(3)合理使用資金,加速實現生產技術的現代化。在資金來源有保障和資金成本合理的前提下,採用先進的科技成果,對現有固定資產進行必要的革新改造,或者增添新型設備,提高生產技術的現代化水平,增強經營能力。
(4)分清主次、分別測定。
(一)在固定資產種類、項目較多的情況下測算需要量,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析與歸類,依照順序分清重點類別和項目,先重點、後一般,最後進行綜合平衡。
(二)保證固定資產計價的正確性。固定資產賬面上應准確反映取得這些資產時和正式投入使用前所支付的一切必要和合理的支出。
(三)保證固定資產的實際存在和合理保養維護。為使固定資產賬面余額與實際存在相一致,需有專門部門和人員管理,建立台賬和卡片,並實施維修保養制度,使資產發揮其正常的使用效率。
(四)保證固定資產折舊和攤銷方法的合理性和計算的正確性,防止用折舊來調節各期費用和成本。企業按期根據固定資產的損耗程度計提折舊額,從當期實現的營業收入中回收部分投資成本,從而保證固定資產日後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並增加當期的現金流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