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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訂單融資機制

發布時間: 2021-06-16 22:59:20

① 公司創業初期融資需怎樣處理。

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對GDP和財政收入的貢獻分別達60%和40%,為社會提供了84%的就業機會。但與我國中小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小民營經濟的融資現狀與其地位的不匹配性已成為中小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沖突。據海通證券研究所數據顯示,80%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

現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②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③ 中小企業融資有哪些方式

中小企業融資有很多種方法的,
傳統的融資方式,比如房產抵押貸款,車輛抵押貸款等等。注重的是有抵押貸款,相對也比較容易融到錢,畢竟有抵押物,銀行業比價放心點。
此外,還有各種人際關系融資,如親友融資,以及民間融資等。
現在也可以嘗試一下供應鏈融資了,比如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貨物融資等等,屬於信用貸款。當然,供應鏈融資通常都是批量放貸的,也就是說,處於整個供應鏈的上游或者下游企業集中放貸,這樣就把單個企業的風險轉化成整個供應鏈的風險,有核心企業做擔保,要不然誰也不敢,現在壞賬率這么高,銀行特別惜貸。
具體可以找我

④ 什麼是電商金融,它包括什麼,現在存在什麼問題

一、簡介:
電商金融:是泛指P2P網路以及電商提供的諸如: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二、包括:

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三、與傳統金融區別:
電商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以網路平台為依託,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社會閑散資金的有效利用。隨著時代的潮流,科學技術的發展,電商金融以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四、存在的問題:
1.電子商務合同問題:電子商務合同主要是雙方通過電子形式(email;傳真;電話;或者網路電子表格等等)來簽訂的。電子商務進行的是無紙貿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與傳統合同相比有了很大變化,這涉及數字簽名、電子發票、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問題,必然產生很多問題:首先,電子商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屬於不見面,雙方都通過網路虛擬平台進行運作,其信用僅僅依靠密碼的辨認或認證機構的認證,密碼認證的虛擬性和認證機構認證的多樣性導致合同的信用體系存在較大疑問,對大額和長期的商務合作開展不利。
2.電子商務支付問題:電子商務的優勢在於能夠實現零距離收付、零距離購銷,如果沒有安全有效的電子商務金融渠道,尤其是電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離」的。而我國現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業銀行的電子支付程序比較繁瑣,並且還沒達到數據的交互,沒有形成統一的支付系統。當電子交易中的當事人採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時,雙方就不可能通過電子支付的手段來完成款項支付,從而也就不能實現網際網路上的交易。另外,現存的支付寶手段雖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這只是電子支付中的過渡產品,其在解決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資金流動的實時性上存在明顯缺陷,不能完全滿足金融電子化的要求。
3.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問題:涉及到下面三個方面。第一,電子商務網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隱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擊,國內安全技術結構和加密技術強度普遍不夠;第二,電子商務交易售後安全也是真空地帶,出現問題後客戶往往不知道去找誰負責,有人開玩笑說「電子商務目前是個『三無』行業:無法可依、無安全可言、無規可循」;第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缺乏足夠法律制度體系支持。我國現今對電子商務交易的保護主要分散於計算機網路技術相關法律法規及民商法,沒有相關的專門法律體系,制度建設上也存在混亂,加上網路技術發展速度過快,法治遠遠滯後。
4.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存在明顯不同的特點,如壟斷性、地域性、時間性、無形性、政府確認性等等。其中,又以壟斷性(專有性)和地域性更為特別。如果知識產權不能保證權利人的專有,則知識產權制度就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權利也就成了一種擺設。如果地域性被徹底打破,權利就有可能成為世界通行的「全球權利」或者產生世界性統一的制度。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互聯網上,網路的傳輸表現出「公開」的開放性和「無國界」的全球性特點及狀態。「公開」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為「公用」提供了方便;「無國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識產權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在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趨向之狀況下,是否因電子商務的發展而導致知識產權保護的真正本質意義上的國際化?
5.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是由現有的網路技術給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制度帶來的問題。在其上的知識產權法律沖突呈現復雜性和難以根除性,有些問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還很難以找到有效解決的方法。
6.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問題:網路隱私權是指公民在網路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這些信息的范圍包括事實,圖像(例如,照片,錄象帶),以及毀謗的意見等。目前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領域遇到的三大問題:個人信息數據保護、個人數據二次開發利用和個人數據交易。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會使電子商務交易的誠信基礎更為削弱,不利於電子商務交易的長久發展。
7.電商金融在監管層面的問題: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央和地方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中小企業融資加以規范。但由於網路融資興起較晚,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和相關業務的指導意見,基本還處於監管真空的階段。在具體的網路融資活動中,各家金融機構與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商大多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建立各自的網路融資規范,只在相對狹小的空間內適用,各資金供給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沒有政府的引導、缺乏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糾紛解決機制,在網路融資過程中一旦出現什麼問題交易各方都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在行業監管方面,網路貸款作為新興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新的問題,由於B2B企業並非金融機構,所以並不受金融監管的約束,這在提供了靈活性的同時,也說明了目前有關網路融資的監管仍處於空白狀態。雖然如今電子商務領域已經逐漸發展健全但有關網路融資的問題在立法和監管方面仍顯滯後。
電商金融在平台層面存在的問題:在平台層面,對於走合作模式的電商企業而言風險相對較小,而對於自主放貸的企業則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對於該類企業來說,存在企業本身資本金的限制,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股本、接收捐贈的資金以及不超過資本凈額50%的借入資金,這限制了企業的放貸規模。
從2010年浙江阿里小貸成立以來,3年多時間,阿里小貸累計投放貸款超過1100億。僅僅是今年第三季度,阿里小微信貸累計投放貸款達208億元,這相當於截至2012年年底該業務的貸款總額。這一數字看似很大,實際上,跟一般的城商行相比差距都很大。尤其重要的是,阿里小貸的資金太少,旗下兩家小貸公司可用於放貸的資金不超過27億元,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任何借貸都存在風險,經歷了百年發展的傳統銀行業也不例外,而傳統銀行業之所以能長久存在,在於它能有效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目前各大電商平台涉足金融業來看,大部分電商企業走的都是跟銀行合作的模式,像慧聰網、敦煌網等跟銀行合作推出相關信用卡產品,因不是自有資金在放貸,風險相對較小。
但同樣是合作模式的阿里巴巴跟建行業合作的網路聯保貸款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其主要風險表現為:
8.聯合體成員的道德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對於防範道德風險有許多優勢,其主要優勢是連帶責任帶來的成員間積極監督和加強還款的結果。然而連帶責任機制並不是萬能的,如在一個成員經營能力充足可以歸還自身借款而非違約者欠款的條件下,未來是否無法再從銀行借款對他來說影響不大時,優勢就失效了,即違約成本不足以影響企業以後的經營,則達不到預期效果。如果聯合體成員間串通一氣,則使銀行面臨著騙貸陷阱,尤其對事後道德風險而言,當違約懲罰較輕時,聯合體成員集體騙貸的可能性會更大。
9.網路聯保貸款違約傳染風險:所謂「違約傳染」,即當聯保貸款的一個成員違約時,其他成員即使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也可以選擇違約,而非幫助其償還貸款,由此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最後導致集體違約的現象。
10.聯合體的整體信用風險:如果聯合體內每個成員都把貸款資金全額支用,並由其他聯合體成員提供擔保,整個聯合體此時類似於特殊的集團客戶,那麼這個貸款就變成了針對一個特殊團體的純信用類的貸款。也就是說當聯合體整體遇到風險時,只能依靠其自身的信用進行還款,沒有其他的風險緩釋手段,相對於有抵質押的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風險很高。
11.聯合體的系統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其實是對聯保體的信用貸款,連帶責任機制雖然提供了一種社會擔保,但相對於傳統的抵質押方式而言,依然有較大的風險,尤其當整個聯合體都遭到外部沖擊時,社會擔保就會變得很脆弱,銀行將遭受損失,因此,網路聯保貸款具有一定的系統風險。
12.網路聯保貸款的信息安全風險:雖然網路平台為聯保貸款提供了一個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但同樣也帶來了信息安全問題。在電商平台存儲、傳遞的信息都可能被惡意竊取、利用和篡改,而且在信息處理的過程中可能發生信息丟失或被破壞等安全問題,計算機可能遭受惡意代碼的破壞、黑客入侵,甚至系統的不正確使用都會危害信息安全。這不僅會對借款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項目的失敗而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而且會威脅到網路信貸運營的方方面面,可能發生難以預計的損失。

⑤ 外貿企業融資方法有哪些

一、權益融資
權益融資可分為股權式融資和內部權益積累。對中小外貿企業而言,內部權益積累往往是企業自發進行的,也是企業管理者偏愛的一種融資方式。內部權益積累因其操作簡單、 資金成本較低、企業便於掌控,大多數企業都在這么做。如果企業盈利狀況比較好,積累得就較塊,如果企業盈利能力不好,這種方式就很難達到融資的需要。股權式融資是指中小外經貿企業吸收新的資本進來,或者通過合並具有互補型業務的合夥人進來,通過互補的業務資金相互融通,以解決資金需求。不過很難找到滿足條件的合夥人,就是找到了這樣的互補業務,如何平衡不同投資人的利益和需求,可能難度更大。
二、債權融資
這里的債權融資,僅指銀行貸款、民間拆借和內部員工集資。民間拆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僅憑相互的信任就能完成,但大多數情況下需要提供相應的保證或擔保,並且成功率也不能完全保證,融資成本往往較高;內部員工集資是基於員工對企業的了解和信任,將資金借給企業使用的方法,因此種方法列支的借款利息,涉及的稅收問題比較多,可能會影響企業的融資積極性。
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往往是在不能取得銀行融資的情況下,不得已的方式,企業如果要做大做強,還是需要銀行的大力支持,通過銀行的綜合授信平台,以滿足企業的不同資金需求。
因目前的外經貿行業在銀行授信系統中地位下降,單靠企業的信譽是不足以打動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要想取得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必須取得一定的保證或資產抵押,而中小外貿企業大多在這兩者之中有所缺乏,銀行融資就會出現困境。但如果企業運營良好,進出口規模持續增長,盈利能力較好的話,銀行是會給予一定的授信。
三、 貿易融資
即使不能取得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只要我們中小外貿企業經營狀況比較良好,仍然有很多方法進行融資,這就是所說的貿易性融資。貿易融資不僅可以貫穿貿易的整個過程,還具備易於操作、融資速度快、融資成本不高、使用范圍廣等優點。
(一)預收貨款、延遲付款
這種融資方式看似簡單,其實比較復雜。預收貨款和延遲付款牽涉到很多需要解決的難題,這里不去討論這些難題,如果企業內部有長效的機制,在接受訂單時就要考慮必須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貨款,報關出貨待客戶確認無誤後再支付工廠貨款,這樣就有少則一個月、 多則四五個月的資金留存時間,如果滾動進行,企業可取得平均兩個月左右出口額的資金額度。
另外,預收一定比例的貨款,在目前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情況下,還可以減少一定的匯率風險,減少利息費用等。
(二) 訂單融資
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此種融資方法有了較大的限制,即貿易對手必須是世界500強之一,取得客戶正式有效的訂單後,無論O/A、T/T、托收等付款方式,只要提供相應的出口合同,在銀行授信額度之內,銀行會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不過銀行只貸人民幣,融資時間為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延後一個月左右,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如果貿易對手符合條件的話,這一融資方式基本上能夠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如果想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貨物出運後可改為發票融資或出口押匯兩種融資方式。
(三) 發票融資
發票融資主要針對後T/T一定日期的付款方式的訂單。如果企業不得已需要接受這種付款方式,為保險起見可對其投保信用險,在取得正式的外銷合同、外銷發票、提單和報關單後,即可到銀行進行發票融資,銀行一般情況下會根據合同和發票金額的一定比例,在融資額度許可的情況下給予融資,發票融資可貸外幣,也可貸人民幣,利率是根據倫敦外匯交易利率加幾百個基點確定(一般是L i b o r加500基點)。發票融資事實上也是匯率調期的一種方式。
(四)打包貸款
打包貸款主要針對信用證項下的貿易採取的融資方式,此種融資方式限制較多,如必須是信用證,開證行必須是融資銀行的代理行,有些融資銀行要使用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而中小外貿企業缺的就是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這就限制了企業的打包貸款業務;但有的商業銀行政策會相對寬松,可以在綜合授信的框架內,使用出口授信就可操作。因打包貸款的利率相對較高(銀行會上浮),企業往往在貨物出關後改為出口押匯。
(五)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主要是對信用證及D/P等付款方式下的貿易採取的融資方式,與打包貸款相比,出口押匯的操作更加便捷,但出口押匯必須在貨物出運後才能進行,這可能會影響企業前期資金的需求。另外,出口押匯的利率比打包貸款的利率低,是按照倫敦外匯市場交易利率加幾百個基點確定。
(六)保單融資
保單融資適用較廣、但使用者不多。保單融資實際就是以保單質押,從而取得的融資的方式。保單融資可分為壽險保單質押融資、出口信用險保單質押融資等,因對此項融資方式銀行的要求較多,開展此項業務的銀行也不是太多,並需要保險公司的配合,對於出口信用險要求在貨物出運後才可進行,一般企業不太會想到此種融資形式。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上述方式中的一種或幾種來進行融資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並且上述融資方式每家銀行不可能面面俱到,這就需要企業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廣泛咨詢,與銀行的客戶經理充分溝通,往往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決定融資時要注意融資總收益大於總成本,融資規模要量力而行,並根據外部融資環境和時機,對環境要有超前預見性,考慮具體的融資方式所具有的特點,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地尋求並及時把握各種有利時機,確保融資獲得成功。

⑥ 一般基金是如何建立和操作融資的

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對GDP和財政收入的貢獻分別達60%和40%,為社會提供了84%的就業機會。但與我國中小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小民營經濟的融資現狀與其地位的不匹配性已成為中小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沖突。據海通證券研究所數據顯示,80%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

現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⑦ 港股的交易規則

1、港股交易規則:港股交易時間與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實施第一階段的延長交易時段,將港股的早盤開市時間提前至9點30分。

與內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啟動第二階段的「加時」計劃,港股交易時段再次延長,下午的開市時間由此前的13點30分提前至13點,從而實現港股交易時間對A股的全覆蓋。

2、港股交易規則:實時T+0交易

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即可以當天買賣,且次數不受限制。對於列入可以沽空名單的股票(如大型藍籌股),更可以先賣後買。A股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需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賣出。

3、港股交易規則:實行T+2交收

港股實行T+2交收,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二個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

4、港股交易規則:所有交易品種均不設漲跌板限制

港股一個交易日內股價波動幅度從制度上沒有限制。港股歷史上不止一次出現過大盤指數大幅波動過千點、幅度超過10%(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因公司突發消息引起的股價大漲大跌更是司空見慣,幾乎每天都有漲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而A股漲跌幅制度為普通A股±10%,ST股±5%。新股上市首日及股改等特殊情況的首日無漲跌幅限制。

(7)訂單融資機制擴展閱讀:

交易品種

股票

截止到當前,港股市場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國際性的巨頭在此上市,不乏微軟,英特爾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個特色是可以對某一個證券賣空。

權證

港股權證分為股本權證和衍生權證。股本權證沒有杠桿比率,而衍生權證有杠桿比率,股本權證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備兌權證的標的證券不僅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股價指數等。

牛熊證

牛熊證是牛證和熊證的合稱,是一種反映相關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它有強制贖回機制,強制贖回機制會在正股價等於贖回價、高於牛證的贖回價或低於熊證的贖回價時執行。

信託/基金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把投資者的資金集合一起投資在不同類型證券的投資組合。

掛鉤票據(ELN)

若正股價格變動正如投資者所料,他便可賺取主要來自沽出期權所得期權金的預定回報。

⑧ 科創板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的漲跌幅限制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規則如下:
1、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3、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二.科創板的交易時間

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間如下:
1、開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9:15-9:25;

2、連續競價: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委託交易時間如下:
1、申報時間: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間,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

2、交易時間: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創板的臨時停牌規則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說明:
1、競價交易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2、停牌時間: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單個交易日內,同一股票單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鍾,雙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鍾。
更多交易規則,您可以通過我司投教園地,科創板專欄查看,鏈接
http://e.gf.com.cn/knowledge?type=knowledge_advanced&category=knowledge_advanced_techinnoboard

⑨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進行交易,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為之服務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藉助於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場所。金融市場有兩個基本特徵:第一,金融市場是以資金為交易對象的市場。第二,金融市場可以是有形的市場,也可以是無形的市場。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通常認為有三個: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信用工具;調節融資活動的市場機制。 2005年: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1994年: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1985年-1993年: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掛牌式單一匯率再度向事實上的復匯率回歸。 1979-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復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94年,中國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根本改變了原來地區分割、價格各異的分散市場格局,使外匯資源得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分配,同時確立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中國的外匯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交易以具備真實有效的商業背景為基礎,以外匯管理開放程度為交易自由度的限度;銀行間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會員通過現場或遠程交易終端自主報價,交易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價格形成採用訂單驅動機制,銀行間外匯市場產生的加權平均匯率,經人民銀行公布成為商業銀行制定對客戶結售匯掛牌匯價的基準匯率;銀行間外匯市場實行「T+1」和集中清算方式,由交易中心統一為會員辦理成交後的本幣與外幣資金清算交割。10年來,中國外匯市場逐步發展不斷完善,對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對中國的改革開放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與國際上成熟發達的外匯市場相比,中國目前外匯市場發展尚不充分,突出表現在: (1)外匯市場深度和廣度有限。市場主體單一,截至2003年末,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共345家,外匯指定銀行在其中佔96.23%,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形式的市場參與者很少;交易過於集中。四大國有銀行的交易量占銀行間市場交易的95%以上。交易品種較少,交易幣種僅限於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港幣和日元四種貨幣,其中美元交易佔98%,除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向客戶提供一年期以內遠期交易外,期貨、期權和掉期等衍生產品交易均未進行;市場交易規模較小,2003年我國外匯交易量約為7100億美元,佔中國8500多億美元貿易總量的84%,而全球外匯市場一天的交易量約為1.2萬億美元(據BIS2001年統計),為全球全年貿易總量的1/10,全年的交易量則相當於貿易總量的25倍。 (2)市場功能還未能充分發揮。一般來說市場應具備三大功能:價格發現、資源配置和避險服務。自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以來,中國承擔了人民幣幣值穩定的責任,人民幣匯率波幅收窄,基本維持在8.2770元人民幣/美元左右,長期穩定,匯率缺乏靈活性;銀行與客戶間及銀行間的交易行為仍受到較多管制,經常項目下交易須符合真實性要求,資本項目下交易須經過一定形式的審批,銀行和客戶還不能完全按自身的意願自由買賣外匯,外匯供求有一定的扭曲,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受到影響;外匯市場所提供的避險產品匱乏,企業規避風險的要求不能充分得到滿足;同時一些企業風險意識不強,避險需求不強烈。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市場的微觀基礎不健全。企業及投資者是活躍市場、發展市場的基礎,但目前中國現代化的企業和專業化的投資者不足,相當部分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未能完全市場化,自我約束機制薄弱,風險的意識不強,對匯率波動的承受能力有限,對市場創新的要求也不強烈。(2)制度的約束。如:強制結售匯制度、實需交易原則、資本交易的管制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外匯供求,交易集中於商業用途,金融和資本性交易較少,而在國際外匯市場金融性交易佔70%,因而我們的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不夠活躍。(3)匯率、利率、金融體制改革的進程對外匯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匯率缺乏靈活性限制了市場功能的作用,固定的匯率隱含著政府擔保,弱化了產品創新的需求和動力,非市場化的利率不能給出外匯衍生產品的合理定價,限制了復雜產品的設計和推廣,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則直接決定了市場整體抗風險能力,而這必須通過加快金融體系改革來實現。(4)外匯市場自身運行機制也有待於完善。如交易模式的單一、清算風險的集中、市場管理的行政化,市場信息的全面及時公開及制度化不足等都對不利於外匯市場的發展。 其次,關於發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