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於出售可供銷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的結轉部分與出售的部分兩個分錄可以合並成一個嗎
可以啊,抵消掉了。出售時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貳』 解釋一下: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影響投資收益的金額等於影響處置損益的金額
整個持有期間實現的收益=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處置時的投資收益+結轉的投資收益=其他貨幣資金的借方合計-其他貨幣資金的貸方合計
對處置時點投資收益的影響=處置時的投資收益+結轉的投資收益
所以,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影響投資收益的金額等於影響處置損益的金額
『叄』 請問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部分處置,餘下部分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會計政策變更嗎
這是新發生的事項,不屬於會計政策變更。
『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的會計分錄問題
第二個正確,因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按賬面金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將該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累計變動額轉出,其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伍』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幾個問題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按公允價值變動入賬 為什麼還要提減值???
應區分下跌是否屬於重大或者非暫時性下跌。如果認為屬於重大或非暫時性下跌的,則構成了減值的客觀證據,應當計提減值准備。一般情況下的價格下跌可以直接減少權益,無需計入損益。
提減值的話 之前的資本公積怎麼處理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公允價值的暫時性差異變動時,計入資本公積,這個資本公積作為一個過渡性的科目,核算的是資產未真正實現的損益。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那就是公允價值的持續下跌,且預計將來短期內不會回升,此時可以理解為損益真正實現,所以應將之前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轉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如果之前公允價值上升,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也要轉出。站在會計的角度,同一項資產不可能一邊核算著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一邊計提著減值,這樣不符合邏輯,所以不管之前產生的是公允價值變動損失還是收益,在計提資產減值准備時,都應將資本公積的金額轉出,最終體現為減值的一種狀態。
3.還有一個地方不是很明白 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候要把資本公積轉為損益 但是期間發生的價值變動應該不會影響最終損益的啊 這樣做一筆分錄不就不平了嗎
處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時,應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陸』 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發生的費用應如何處理計入哪個科目
直接沖減投資收益
可以參考一下例題:
乙公司於20×6年7月13日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1000000股,每股市價15元,手續費30 000元;初始確認時,該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乙公司至20×6年12月31 日仍持有該股票,該股票當時的市價為16元。
20×7年2月1日,乙公司將該股票售出,售價為每股13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3 0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6年7月13日,購入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5 030 000
貸:銀行存款 15 030 000
(2)20×6年12月31 日,確認股票價格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7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70 000
(3)20×7年2月1日,出售股票
借:銀行存款 12 987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70 000
投資收益 2 043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5 03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970 000
『柒』 有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
那為什麼處置時只反沖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而不反沖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這個科目呢?
處置是要反沖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你那個分錄不是標準的做法,應該是
借:銀行存款(凈售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凈增值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有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認定,損失記借方,收益記貸方。)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凈貶值額
還有,你對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余額)的理解是有問題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包括「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這個余額指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這個總賬科目的余額,而不是二級科目「成本」的余額。
『捌』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分錄問題!!!
1。銀行存款的金額是你收到錢的金額,如果在出售時涉及到交易費用了,那麼,你收到多少錢銀行存款就是多少錢。也就是說要把交易費用減去。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在出售時是借方還是貸方,要看在出售前這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在借方還是貸方,如果在出售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上升了,那麼,出售時就在貸方,如果在出售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下降了,那麼,出售時就在借方。3。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這個科目是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價值上升或下降時才會出現的。如果出現了這個科目,那麼,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那就要把他轉出來。因為資本公積並不是損益,而出售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不是你的了。你一定要把資本公積轉成投資收益。所以才會出現借或貸,記住,在出售時,原來是借方就在貸方轉,原來在貸方就在借方轉。
『玖』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9)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部分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拾』 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因為已經計入了以前年度的損益了。
你只需要將可供出資金融資產減值准備轉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