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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2000年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

發布時間: 2021-06-17 04:18:25

A. 收集近十年(98-08)中國外匯儲備量的數據資料,並分析中國外匯儲備持續增加的原因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2005年底,中國大陸外匯儲備余額再創新高,達8189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4.3%。假如將中心政府向中行、建行和工行注資6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計算進來,我國外匯儲備便已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一大外匯儲備國。

中國外匯儲備及相關統計

年份

外匯儲備

貿易總額

貿易順差

利用外資1978

2

206

-11

1980

-13

381

-19

1985

26

696

-149

45

1986

21

739

-120

73

1987

29

827

-38

85

1988

34

1028

-78

102

1989

56

1117

-66

101

1990

111

1154

87

103

1991

217

1357

81

116

1992

194

1655

44

192

1993

212

1957

-122

390

1994

516

2366

54

432

1995

736

2809

167

481

1996

1050

2899

122

548

1997

1399

3252

404

644

1998

1450

3240

435

586

1999

1547

3606

292

527

2000

1656

4743

241

594

2001

2122

5097

226

497

2002

2864

6208

304

550

2003

4033

8510

255

561

2004

6099

11548

320

606

2005

8189

14221

1019

603

註:表中數據分別摘自國家統計局、國家外匯治理局及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一、中國外匯儲備的增長歷程

外匯儲備是一國對外收付的基礎。它的源頭主要有兩個:一是貿易順差;二是資本凈流入。因此,外匯儲備的多少,不僅反映了一國對外經濟交易活力與吸引力的大小,而且也反映了該國對外借債與還債信用能力的強弱。也就是說,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國外匯儲備越多,一方面標志著該國對外出口競爭能力越強;另一方面則表明該國政治經濟形勢穩定,且外資爭相進入。反之亦然。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對外經濟交往的廣度與深度的不斷拓展,外匯儲備規模也隨之相應地發生著巨大的變化。縱觀改革開放25年來的歷程,我國外匯儲備的增長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零儲備」時期

20世紀整個80年代,作為中國「改革」與「開放」的頭十年,它卻仍處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框架的約束之內。當然,在這一階段,中國也正處在對外開放的「試驗」階段。當時,中國人還不太了解世界,世界也不太了解中國。因此,薄弱的「底子」再加上謹慎的「試驗」,我們仍然固守著計劃經濟下「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法則,尚無力跨越「雷池」。

1978——1989年的12年間,僅有1982年和1983年這兩年存在少量貿易順差,其他10個年份均為貿易赤字。但無論是順差抑或是赤字,從規模上看均很小,只有1985年和1988年這兩個年份的貿易赤字突破了100億美元。與此同時,這一時期各年的外貿進出口總額也只有區區幾百億美元。

同樣,在這一階段里,我國對外開放與引進外資的力度也不算大,規模較小。20世紀80年代,除1988年和1989年外,我國各年實際利用外資總額均只有幾十億美元。1978——1989年這12年間,我國實際利用外資累計總額僅為580億美元,尚不及1997年一年的額度。

正是由於外貿進出口及實際利用外資規模均不大,20世紀80年代,我國外匯儲備也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1978——1989年的12年間,除1989年為56億美元外,其餘各年的外匯儲備余額均未超過50億美元。

實際上,當一國對外開放有限,經濟對外依存度不高時,該國外匯儲備的增長及其對外匯儲備的需求也不大。但總體來講,當時的中國不僅經濟貧窮,資金短缺,尤其是外匯資金短缺,而且國內物資供給奇缺,通貨膨脹壓力巨大,因此,當時的外貿出口能力較弱,外資流入也相對較少。這一階段也是我國改革開放最艱難的時期。

第二階段:百億儲備時期

經過了80年代的謹慎探索與經驗總結後,90年代的中國開始走出「計劃經濟」的陰影,並逐步走向「市場經濟」新時代。應該說,1990——1995年是中國經濟改革開放的轉軌時期或過渡時期,也是一個轉折點。在這一階段,世界進一步了解中國,中國也進一步熟悉了世界。在這一階段,盡管出現了1993——1995年十分嚴重的通貨膨脹,但由於新的宏觀調控機製得力、有效,最終卻是有驚無險,中國經濟改革順利地渡過了這一難關。

1990——1995年間,中國對外貿易總額從1000億美元增長到接近3000億美元。從商品進出口差額來看,一改過去十餘年的貿易赤字狀況,6年中共有5年出現了貿易順差,除1995年順差167億美元外,盡管其餘各年順差規模不足百億美元,但它卻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重大信號。

在這一期間,我國開始加大外資引進力度,尤其是進一步拓寬了國際融資的渠道和空間,中國對外開放的吸引力也在不斷增強。實際利用外資年度總額從100億美元增至接近500億美元,而且其中90%以上的引入外資都是「直接投資」性質的。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引入外資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正是基於外貿進出口和利用外資形勢的明顯好轉,這一時期我國外匯儲備余額從100億美元快速上升到7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快速而穩定的增長,標志著我國外匯儲備正在走出「短缺」的時代,外匯儲備的不斷增長成為我們的一種自信和自豪。

第三階段:千億儲備時期

1996年底,中國經濟運行成功實現「軟著陸」,並順利進入「低物價、高增長」的通道。1997年上半年,國家抽樣調查的所有「主要商品」均出現了供過於求或供求平衡,據此判定,困擾新中國近半個世紀的「短缺經濟」終於宣告結束,買方市場新時代已然到來。這標志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已躍上了一個新台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

1997年,中國經受了百年一遇的大洪災,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的考驗,外貿進出口總額首次突破3000億美元,貿易順差則呈跳躍式增長,並首次突破400億美元。這再次表明了中國經濟已然步入良性循環新時期,並具有了較強的抵禦外來風險和抗干擾能力。1998年在貿易總規模不變的條件下,我國繼續保有了第二個400多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在隨後的6年中,雖然我國貿易順差每年一直保持在200——300多億美元之間,但其間我國貿易總規模則在不斷地放大:2000年突破4000億美元;2001年突破5000億美元;2002年更是突破6000億美元;2003年又突破8000億美元;2004年則突破10000億美元大關。然而,2005年,不但貿易總額接近14000億美元,而且貿易順差第一次奇跡般地跨越了1000億美元的「絕對」大關。這又是一個質的新飛躍。

與此同時,我國在實際利用外資總額方面,1997年創下了歷史最高記錄,達644億美元。在之後的8年中,我國每年實際利用外資總額一直保持在500——600多億美元之間,這是一組讓世界為之贊嘆的數據。500——600億美元的穩定規模,一方面表明中國政局穩定,投資環境優良;另一方面則表明中國引入外資不再是「飢不擇食」,當然,也不再是「多多益善」。

1996年底,我國正式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這標志著企業和居民有了更多持有外匯存款的機會。這一年,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首次突破1000美元,1997年則進一步增至1400億美元四周。2001年再次突破2000億美元;2003年更是突破4000億美元;2004年跨越6000億美元;2005年又大步跨越了8000億美元。若以這種速度發展下去,2006年底,我國外匯儲備定能突破萬億美元大關,並會遠超日本,成為世界第一。這樣龐大的規模、如此高速增長,是好是壞
二、中國外匯儲備適度規模分析
在經濟國際化環境下,對任何一個國家來說,外匯儲備都是必不可少而至關重要的。一般地,外匯儲備主要具有以下四大功能或作用:
第一,外匯儲備可以抵補貿易赤字,並保持一國必要的、正常的進口能力。
第二,保有一定的外匯儲備,是一國對外借債與償債的信用擔保與物質保證。
第三,外匯儲備是一國政府幹預本國外匯市場、調節本幣匯率的有力武器。
第四,在國家經濟動盪或是遇上戰爭災難時,外匯儲備將是一國最後的戰略儲備。
因此,一國外匯儲備規模多大為好,或者說,它的適度規模應該是多大,關於這一問題的回答,顯然不是簡單地看一個數據就能了事的。
事實上,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的評價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不同的國家,可能會有不同的評判標准。比方,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發行國,它們不需要太多的外匯儲備,因為這些國家的貨幣本身具有世界購買力的作用,因此,它們保有的外匯儲備相對較少。如美國和歐盟區各自保有的外匯儲備不過幾百億美元。但也有例外的。例如,日元是最主要的三種國際儲備貨幣之一,然而,日本目前卻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外匯儲備,這又是何故呢?我想,不完全的理由至少包括:日本不僅國小、資源短缺,而且民族危機感重、不自信,當然,也許還有其他動機。
此外,在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的確定上,發達國家與非發達國家、開放國家與非開放國家、大國與小國,在評判標准上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1960年美國教授特里芬提出:一國國際儲備對年進口額的比率以40%為宜。20%為底限,低於30%便要補充。這一觀點後為許多西方國家所接受,它們主張,一個國家外匯儲備一般應能滿足3——4個月進口付匯。東南亞金融危機後,又有人認為,一個國家外匯儲備不能低於短期外債的規模,以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但一些國際金融組織更強調,一個國家外匯儲備的規模應該能起到維護金融穩定的作用,這顯然強調了「充足」的外匯儲備的重要意義。但由於各國實際國情的不同,在國際上尚不存在一個統一的評判標准。
當然,從量上講,任何一個國家的外匯儲備都應該有一個適度規模,因為外匯儲備是有成本的。這一成本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其一,外匯儲備資產必須具有足夠的「流動性」,以確保其日常功能的正常發揮。然而,足夠的流動性往往是要以較低的盈利性要求為代價的。其二,由於匯率總是處在不斷地變化之中,外匯儲備資產極易遭受匯率風險而導致無形的賬面損失。因此,外匯儲備並非多多益善,它應該有一個度:安全夠用但不浪費。
中國作為一個改革開放中的、正處在快速發展中的人口大國,適度的外匯儲備規模究竟應該是多大?我想,這是一個不便妄加揣測的重大戰略問題,但是,至少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以考慮和分析。
中國是一個改革開放的經濟大國,它需要更大的外匯儲備為之保駕護航。
中國是一個有著13億人口的經濟大國,但我們還不是一個經濟強國。1982年,中國GDP首次突破5000億元人民幣;1986年GDP突破1萬億元人民幣;1995年GDP突破5萬億元人民幣;2002年GDP突破10萬億元人民幣;2004年,我國GDP接近16萬億元人民幣。這是中國經濟布滿活力的標志。但從人均GDP水平來看,按照2004年普查數據統計,我國GDP位於全球第6位,但人均GDP卻處於全球第107位,居倒數水平。
不容置疑,隨著改革開放的成功推進與不斷深入,中國經濟將會擁有一個長足發展的巨大空間。然而,這一進程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它可能會碰到不少令我們無法預料的困難和問題,因此,在一個快速發展的大國搞建設,必須要有足夠的外匯儲備作後盾。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太小氣。
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不可兌換機制,無形之中「誇大」了外匯儲備規模。
人民幣雖已實現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但資本項目在我國仍被嚴格管制,這就意味著中國公民尚不能將本幣金融資產自由地「交易」為外幣金融資產。從投資角度講,我國居民只能投資國內市場的本幣金融資產,而不能自由投資國外金融資產。因此,我國老百姓手中持有的外匯資產相對較少,除涉外企業外,大量的外匯資產只能集中於中心政府手中,進而成為外匯儲備資產。因此,資本嚴格管制下的「倒逼」機制,無形的誇大了我國外匯儲備的總規模。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2005年第4季度末,金融機構外匯存款余額僅為1615.70億美元,其中,企業外匯存款與居民外匯儲蓄存款大體各佔一半。即便加上外匯儲備,我國外匯資產也不足1萬億美元,而我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卻高達28.72萬億人民幣,其中,我國城鄉居民本幣儲蓄存款已達14.11萬億元人民幣。由此可見,我國居民金融資產的外幣化程度相當低下。即便算上外匯儲備,我國整個金融資產的外幣化程度也仍不高。
每年五六百億美元的外資凈流入,再次「誇大」了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
外匯儲備的初始來源無非就是兩個方面:一是來自經常項目;二是來自金融項目。一般地,貿易順差帶來的外匯儲備增長是實質性的、較為真實,它往往具有較好的穩定性,因此,它是外匯儲備最扎實的經濟基礎;而外資流入導致的外匯儲備增長則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和非穩定性,因此,對應較大流量的外資流入,應有相當規模的外匯儲備應對。
1996——2004年間,我國外匯儲備增長的動力盡管是來自「雙順差」,即貿易項目順差和金融項目順差,但每年的外資凈流入總額卻一直保持在500——600億美元,而貿易順差則小於它,一般各年僅為200——400億美元。也就是說,我國外匯儲備增長中有相當部分主要來自外資凈流入,因此,如此「虛高」的外匯儲備,並不能支撐外匯儲備「過多」的結論。
世界仍不太平、祖國尚未統一,這也需要一個龐大的外匯儲備作後盾。
外匯儲備作為一種戰略物資,它必需滿足國家安全和主權完整的足夠需要。從世界格局來看,和平與發展是大勢所趨,但當今世界並不太平,中美關系在曲折中前進,中日關系在坎坷中停滯不前,台獨分子還在不斷滋事,民族極端主義與恐怖勢力仍然猖獗。這一切都需要我們提高警惕,並作好必要的戰略預備,包括外匯儲備戰略。
總而言之,筆者認為,我國當前外匯儲備的主要風險是結構風險,而非總量風險
三、中國外匯儲備結構及其風險分析
外匯儲備結構也即外匯儲備資產的分布結構。其中,最主要的外匯儲備結構有兩個方面:一是幣種結構;二是期限結構。這也是外匯儲備資產結構的最大風險所在。
從幣種結構來看,假如外匯儲備資產過於單一地集中在某種「弱幣」上,則必然會導致過大的匯率風險,但「弱幣」貼水可能會帶來一定的利息收益。當然,實際收益是正還是負,則需要具體分析。
從期限結構來看,則主要是考慮外匯儲備資產的流動性要求。由於外匯儲備是用於日常之需及不測之用,因此,外匯儲備資產分布的期限結構必須首先滿足流動性需求,然後才是在兼顧安全性的基礎上滿足盈利性的需要。
外匯儲備存放地及存放結構一直是各國堅守的頂級機密。但從官方相關信息的大致描述中,我們不難發現一些蛛絲馬跡。據此,我們可以作如下結論的風險分析:
風險之一:人民幣在金融項目不可自由兌換的前提下,我們被迫將絕大部分的外匯資產高度集中於中心政府手中——變成了外匯儲備性質。
可以設想,在本幣可完全自由兌換的國家,居民均可自由用匯對外進出口或是對外直接投資,或作證券投資,本幣與外幣之間可以自由轉換或交易,從而本國公民就能自由地持有本國或外國的金融資產。假如是這樣,該國公民的金融資產就會多樣化地分散在外幣化的金融資產上,也就不會過於集中於中心政府手中成為外匯儲備。
相反,由於人民幣目前只能在經常項目下自由兌換,而在金融項目下尚不可自由兌換,因此,公民只能通過貨物及服務貿易,還有經常性轉移收付來獲得外匯,並持有外匯存款。除此之外,公民不能通過「投資」性質的金融交易來將本幣金融資產轉換為外幣金融資產。於是,公民的金融資產大多隻能是本幣資產,而不能化作外匯資產。這也是我國外匯儲備名義上「過大」的真實原因之一。
為此,我們有必要通過盡早地實現人民幣在金融項目下的可兌換,來分流或釋放外匯儲備「過大」的壓力或風險,讓居民能擁有更多的自由選擇空間,將他們的資產合理而分散地擺布在所有本外幣金融資產上。這便是「藏匯於民」的道理。同時,這也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的進程,從而有效釋放人民幣升值壓力,減小政府幹預匯市的成本與風險。
風險之二:龐大的外匯儲備過度集中於美元資產,這或許是被迫或不得已,但它絕對有害於匯率風險的規避。
美國是我國第一大貿易夥伴國。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外匯儲備中,美元資產一直占據60%以上的比例。但近年來,隨著我國外貿進出口總額的不斷放大,我國的「貿易美元」及「貿易順差美元」不斷增大;同時,90年代中期以來,為抑制人民幣對美元持續的升值壓力,在以美元作為干預貨幣的匯率調控機制下,我國官方不斷吸入美元——增大美元儲備。如此一來,我國外匯儲備中的美元資產比例定會上升,因此,有人估計目前外匯儲備中的美元資產也許超過了80%的比例。
無論是何種理由,「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做法,顯然是危險的。從長期趨勢觀察,美元的確屬「弱幣」范疇。從美元兌日元匯率來看,美元是長期貶值的。20世紀80年代初,美元兌日元匯率為240左右,但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這一比價最低曾跌至80四周。從美元兌人民幣匯率來看,美元也正在呈貶值狀。20世紀90年代中期,美元兌人民幣匯率為8.7左右,如今已跌至8.0四周,美元應還有下跌空間。
我國外匯儲備幣種單一,且過度集中於「弱幣」——美元。假設美元長期貶值,必然會導致我國外匯儲備的巨大賬面損失,其結果必將使我國貨幣政策陷入「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假如為了改善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而大量拋售美元,則必然會對周邊國家產生示範效應,並導致國際匯市恐慌,美元匯率暴跌。另一方面,假如不改變現有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不拋售美元,則又會導致人民幣升值壓力增大,從而刺激外匯儲備更快增長。為了減輕外匯儲備對國內貨幣市場的影響,央行必須通過回籠現金或者提高利率的方式來減少貨幣供給,但這恰恰又會拉動本幣升值;反過來,為了降低升值壓力,央行假如增加貨幣供給或者降低利率,這會使本來就因外匯儲備而極為寬松的貨幣市場雪上加霜。
如此看來,減持美元及美元資產迫在眉睫。美元減持後,我們應當避免重蹈覆轍,在增持歐元及其他幣種資產的同時,甚至還可以增持黃金儲備或石油戰略儲備等。外匯儲備的結構調整將是一個漸漸的過程。這個過程雖不能急,但必須行動起來。
風險之三:我國外匯儲備資產的存放地及投資期結構過於集中,可能會存在政治風險與信用風險。
我國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不但高度集中於美元,而且美元資產又主要集中在美國。從投資品種和投資期限來看,我國大量的外匯儲備既有相當部分存入了美國商業銀行,也有較大部分購買了美國各類債券,包括美國國庫券、美國財政部中長期債券、聯邦政府機構債券以及美國公司債券等,此外,應該還包括少量境外美元資產。
美國一向將中國視為其最大的潛在競爭對手,由於意識形態領域的差異以及敏感的台海問題,美國始終保持著與中國交往的距離,並將台灣問題視作與中國談判的籌碼,時不時為難中國。在這一點上,我們尤其要提高警惕,盡可能規避外匯儲備存放地的政治風險。
當然,在投資期限結構上,我們也要盡可能分散風險。一般地,外匯儲備資產分布結構應在不同時期有所區別。比方,在國際環境動盪時期,外匯儲備應多置放於銀行存款及變現程度高的短期證券上;在和平穩定時期,外匯儲備可以多一些放置於中長期品種上。

中新網11月17日電 國家統計局今日發布「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六」。報告稱,近三十年來中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大幅增長,外匯儲備躍居世界第一位。

報告顯示,改革開放30年,我國投資環境不斷改善,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逐年增加。每隔十年我國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資都邁上新的台階。1979年我國FDI總量只有8萬美元,1980年為0.57億美元,1990年上升到34.87億美元,比10年前增長了60倍;2000年進一步提高到407.15億美元,又比10年前增長了近11倍;2007年我國的FDI達到了835.2億美元,比2000年又翻了一番多。1979-2007年,我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累計達7754.2億美元,是發展中國家中吸引FDI最多的國家。2007年,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居世界第6位,占發展中國家總額的16.7%。

報告稱,30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程度的不斷加深和綜合國力的增強,外匯儲備大幅增加。1978年,我國外匯儲備只有16億美元(來源於聯合國資料庫),只相當於當時世界第1位德國的3.7%;1990年,增加到286億美元,相當於當時世界第1位中國台灣省的39.5%;2000年,我國外匯儲備增加到1656億美元,位居世界第2位,相當於當時世界第1位日本的47.7%;2001年我國外匯儲備超過2000億美元,達到2122億美元;2006年底突破萬億美元大關,達到10663億美元,超過日本成為全球外匯儲備最多的國家。1979-2007年,我國外匯儲備共增加15267億美元,年均增加526億美元。尤其是2000-2007年,共增加13627億美元,年均增加1947億美元。

央行14日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中國外匯儲備已達18088億美元。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實際上已經超過了世界124個國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總和。
從世界銀行公布的2007年世界各國GDP排名來看,排在第57位的是越南,其GDP是712億美元,排在末位即第180位的是太平洋島國吉里巴斯,其GDP是8700萬美元。如果將從第57位的越南一直到第180位的吉里巴斯這124個國家的GDP加起來,總和是17597億美元,也就是說,中國目前的外匯儲備已經超過了這124個國家GDP的總和。

外匯儲備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調節國際收支,保證對外支付。
二是干預外匯市場,穩定本幣匯率。
三是維護國際信譽,提高對外融資能力。
四是增強綜合國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
一定的外匯儲備是一國進行經濟調節、實現內外平衡的重要手段。當國際收支出現逆差時,動用外匯儲備可以促進國際收支的平衡;當國內宏觀經濟不平衡,出現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時,可以動用外匯組織進口,從而調節總供給與總需求的關系,促進宏觀經濟的平衡。同時當匯率出現波動時,可以利用外匯儲備干預匯率,使之趨於穩定。因此,外匯儲備是實現經濟均衡穩定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不斷發展,一國經濟更易於受到其他國家經濟影響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一般說來,外匯儲備的增加不僅可以增強宏觀調控的能力,而且有利於維護國家和企業在國際上的信譽,有助於拓展國際貿易、吸引外國投資、降低國內企業融資成本、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適度外匯儲備水平取決於多種因素,如進出口狀況、外債規模、實際利用外資等。應根據持有外匯儲備的收益、成本比較和這些方面的狀況把外匯儲備保持在適度的水平上。

外匯儲備作為一個國家經濟金融實力的標志,它是彌補本國國際收支逆差,穩定本國匯率以及維持本國國際信譽的物質基礎。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往往要持有高於常規水平的外匯儲備。但是,外匯儲備並非多多益善,近年來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的急劇擴大對經濟發展產生了許多負面影響。
1、 損害了經濟增長的潛力。一定規模的外匯儲備流入代表著相應規模的實物資源的流出,這種狀況不利於一國經濟的增長。如果我國外匯儲備的超常增長持續下去,將損害我國經濟增長的潛力。
2、 帶來了較大的利差損失。據保守估計,以投資利潤率和外匯儲備收益率的差額的2%來看,若擁有60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年損失高達100多億美元。如果考慮到匯率變動的風險,這一潛在損失會更大。另外,很多國家外匯儲備構成中絕大部分是美元資產,若美元貶值,則該國的儲備資產也將嚴重縮水。
3、 存在著高額的機會成本損失。我國每年要引進大約500億美元的外商投資,為此國家要提供大量的稅收優惠;同時,我國又持有大約一萬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閑置不用。這樣,一方面是國家財政收入減少,另一方面老百姓省吃儉用借錢給外國人花,其潛在的機會成本不可忽視。
4、 削弱了宏觀調控的效果。在現行外匯管理體制下,央行負有無限度對外匯資金回購的責任,因此隨著外匯儲備的增長,外匯占款投放量不斷加大。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不僅從總量上制約了2004年以來宏觀調控的效力,還從結構上削弱宏觀調控的效果,並進一步加大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使央行調控貨幣政策的空間越來越小。
5、 影響對國際優惠貸款的運用。外匯儲備過多會使我國失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優惠貸款。按照IMF的規定,外匯儲備充足的國家不但不能享受該組織的優惠低息貸款,還必須在必要時對國際收支發生困難的其他成員國提供幫助。這對我國來講,不能不說是一種浪費。

樓主,我也不是很懂這個,分數並不重要,希望能有所幫助
祝一切順利!

B. 我國居民平均資產36萬元,平均率這么高你焦慮嗎

老實說,我真的有些焦慮,本來一直都焦慮,生活一直在變,未來的不確定,一直都有種不努力游就會被淹沒的感覺。努力了這么久,突然公家說我國居民平均資產36萬元,能不焦慮嗎?

隨著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怎樣配置資產、管理財富的問題迎面而來。未來5年資產管理機構的競爭態勢將有所改變。我國資產管理雖然起步晚,其發展勢頭卻十分迅猛。目前中國銀行、信託、券商、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均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預計2020年,我國高凈值人群與一般家庭的可投資資產總額將分別達到97萬億元與102萬億元。

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優化保險機構投資管理能力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取消了保險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備案管理,改為「保險機構自評+信息公開披露+持續事中事後監管」相結合的新模式。

多家保險機構人士表示,監管取消投資管理能力備案管理,一定程度上釋放了保險(資管)機構參與市場化競爭的活力。讓市場無形的「手」與監管有形的「手」在業務發展中分工配合,既有助於從制度建設層面為保險(資管)機構「松綁」,又有助於發揮其自身投資能力參與資管行業市場化競爭。

能夠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公司除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外還有第三方理財公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第三方理財公司在資產管理市場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類似於現如今的私募基金,將專家理財和靈活的合作條款捆綁嫁接作為打開資產管理市場的突破口。像諾亞財富,銀紀資產,利得財富都是這樣的第三方理財公司。

我國資產管理雖然起步晚,其發展勢頭卻十分迅猛。目前中國銀行、信託、券商、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均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預計2020年,我國高凈值人群與一般家庭的可投資資產總額將分別達到97萬億元與102萬億元。2019年由於資產管理新規帶來的資產管理規模下降影響還將在2020年繼續影響資管行業。資管行業必須尋找新出路,也就是再出發,即在符合監管規范的情況下向前發展。

近年來,銀保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建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制度,推動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精準發力、分類施策,合力幫扶困難企業,有序退出「僵屍企業」。

總體來看,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制度運行情況良好,有序緩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風險,避免了部分企業因資金鏈突然斷裂而倒閉,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工作規程》總結了前期風險企業債務問題特點及債委會運行過程中的成功經驗,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對現有債委會制度進行進一步完善。

取消投資管理能力備案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這是《通知》對保險機構帶來的最大利好。業內人士表示,這是簡政放權的市場化改革,有利於激發保險資金投資活力,提高機構的投資決策效率。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取得開展股權投資業務的成本,使得中小保險公司更有意願參與股權投資。

朋友努力吧,也許這是焦慮唯一的一劑葯。

C. 我國城鎮,農村居民收入上的差異程度哪一個更大一些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因素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必須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規范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綜上所述,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原因:(1)以為勞動者的個人稟賦和家庭負擔不同,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必然產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和多種分配方式,擁有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社會成員也必然會產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價值規律和競爭的作用下優勝劣汰,使具有不同競爭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現差距(4)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腦力勞動、體力勞動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領域和部門之間客觀上存在差別,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D. 從經濟學角度談解決我國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懸殊的方法和途徑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
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
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
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有利因素

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

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

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

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

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

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

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

「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

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

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然而必須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

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

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

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

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

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

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

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

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

「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規范

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

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

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

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

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

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

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

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

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

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

綜上所述,

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

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

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

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

第四,調整相關稅制

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

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

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E. 分別結合資產結構調整效應和財富效應說明我國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貨幣政策是政府為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運用各種工具調節貨幣供應和利率進而影響宏觀經濟的運行狀態的各類方針和措施的總稱,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中佔有重要地位,貨幣政策理論在宏觀經濟學中也處於核心地位。在貨幣政策的研究中涉及到一個相當重要的方面即貨幣政策的傳導渠道問題。自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以後,我國現代意義上的貨幣政策開始正式形成。在這20多年裡,中國人民銀行由原來的「政府出納」角色逐漸演變成了國民經濟的重要宏觀調控部門,貨幣政策由原來基本被忽視逐漸被公認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自1984年我國建立中央銀行制度開始,中央銀行的調控手段也隨經濟體制的轉化而逐步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過渡,使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在不同階段表現出不同特徵。從1984年至今,我國貨幣政策調控工具及傳導機制的變遷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一)直接調控的貨幣政策(1984~1993年)

這一時期,全國的貨幣調控主要以央行的直接調控為主,貨幣調控工具主要為利率、銀行存款准備金率,並不斷加強對信貸規模和再貸款額度的控制。這一時期貨幣政策傳導中,1984~1985年為抑制信用失控採取緊縮的貨幣政策,1986年緊縮貨幣政策起到效果,當年工業增長速度下降到0.9%。由於要求放鬆銀根的壓力存在,中央銀行同年取消了信貸指令性控製做法。1986年銀行貸款增加28.5%,農村信用社貸款增長42.1%,經濟再度升溫。1992年宏觀經濟政策再度寬松,新一輪經濟過熱開始。當年信貸規模增長如表1所示,金融秩序出現混亂現象,人民銀行開始實施嚴厲緊縮政策。結合表1的數據分析,從政策的實施結果來看,雖然直接調控缺乏必要的彈性,使我國的貨幣供應量和經濟增長大起大落,但就政策而言,無論擴張還是收縮行為,都能很快實現貨幣政策調控意圖。

(二)直接調控為主、間接調控為輔的貨幣政策(1994-1997年)

這一時期,中央銀行的貨幣調控手段主要為信貸計劃,其次為利率工具,存款准備金率這一常用的貨幣調控工具在這一時期較少採用。1994年為了克服總需求受到抑制,而通貨膨脹仍在繼續的局面,選擇了將治理通貨膨脹作為貨幣政策首要目標,從而開始了長達4年的從緊貨幣政策。1994-1997年我國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的最大特點是一再貸款和外匯市場的「對沖」操作來調控基礎貨幣供應量(見表2)。

表l:1984~1993年貨幣政策調控結果 年份 信貸計劃數(億元) 實際信貸額(億元) 增長率(%) 增長率(%) 增長率(%) GDP增長率(%) 通脹率(%)
1984 423 1176 49.5 34.3 34.8 16.9 2.8
1985 713 1140 24.4 14 25.4 13.5 8.8
1986 950 1685 23.3 29.4 20.6 8.8 6
1987 1225 1442 19.4 14.4 24 11.6 7.3
1988 1560 1519 46.7 21 21.2 11.3 18.5
1989 1600 1858 9.8 6.6 18.3 4.1 17.8
1990 1700 2757 12.8 19.2 28 3.8 2.1
1991 2100 2877 20.2 23 26.5 9.2 2.9
1992 2800 3526 36.5 25.2 31.2 14.2 5.4
1993 3800 4846 3513 38.3 37.3 13.5 13.2

資料來源:中國銀行監督委員會網站。

表2: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結構變動 年份\增加額比例\基礎貨幣工業主要渠道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增加額 比重 增加額 比重 增加額 比重
外匯占款 2302 64 2765 45 3072 87
對國有銀行再貸款 2832 -79 1317 21 -2059 -54

資料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季報》(1996.01-1998.01)。

(三)間接調控為主的貨幣政策(1998-2003年)

這一時期,中央銀行的貨幣管理採用資產負債比例取代貸款規模限額,在調控工具上,注重利率、存款准備金率、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等,以強化對貨幣供應量的調節。1998-1999年為貨幣適度擴張時期。亞洲金融危機後,中央銀行為了克服商業銀行「借貸」行為,採取了有利措施放鬆銀根。2000-2002年8月貨幣政策為穩中偏松時期。此期間,消費物價指數為0.6%,通貨緊縮的現象並未完全消失。2002年9月~2003年末16個月間為通貨適度緊縮時期。

(四)間接調控政策的確立階段(2004~2007年)

2004年以來,中央銀行採取了一系列市場化措施,對信貸資金的過快增長進行了「微調」,當時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主要以信貸傳導為主,匯率、利率等傳導途徑為輔的間接貨幣調控政策基本確立。

(五)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2008年至今)

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機蔓延以後,受金融危機影響,國際經濟形勢急劇惡化,我國經濟受沖擊加大,人民銀行開始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五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從4.14%下調至2.25%累計下調1.89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從7.47%下調至5.31%累計下調2.16個百分點。四次下調存款准備金率(見表3),貨幣政策使用密度較為頻繁。到了2009年下半年,已實現經濟快速恢復增長,這時央行開始考慮寬松貨幣政策適時逐漸退出的問題。

表3:存款准備金率調整 時間 存款准備金調整
2008.9.16 17.5%調至16.5%
2008.10.9 16.5%調至16%
2008.12.5 16%調至15%
2008.12.23 15%調至14.5%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2010年,貨幣供給平穩回落,貨幣政策回歸常態。進入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分別於2010年1月18日、2月25日和5月10日,三次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以對沖銀行體系部分過剩流動性,控制貨幣信貸總量適度增長,同時又兼顧到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和農村金融發展。
2010年上半年,我國繼續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但寬松力度有所減弱。中國人民銀行三次上調了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貨幣供給逐漸平穩回落;引導銀行把握信貸總量、節奏和結構,加強金融風險防範;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適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金融運行總體平穩。但也出現了資產價格劇烈波動、實際利率水平為負值、股票市場整體走弱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集聚的情況。
2010年公開市場操作在流動性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市場流動性變化,靈活、適時、適度地開展公開市場操作,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
2010年6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中央銀行此次匯率改革的直接目標是緩解國際壓力。無論從5月外貿形勢、國際投機性短期資本流向和國內CPI超過3%等國內因素來看,還是從全球匯率結構性變動看,此時人民幣重啟匯率改革的成本都是比較低的。在一定意義上,這意味著我國將容許一定程度的人民幣緩慢升值,因此也意味著收緊國內總需求,減小了年內加息可能性。在2010年G20多倫多峰會召開前夕重啟匯率改革,較好地把握了時機。今後,將繼續按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進一步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從上述各階段貨幣政策的實證分析不難看出,目前我國仍執行著信貸渠道為主的傳導機制,但是隨著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利率傳導渠道在貨幣政策傳導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資產價格渠道在貨幣政策傳導中的作用也逐步凸顯出來。

三、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通過對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渠道發展沿革以及各種渠道發揮作用的約束條件的分析,結合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存在的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

(一)利率傳導渠道

在我國,由於利率市場化並未完成,利率形成機制不盡合理,使商業銀行的信貸供給和企業的投融資行為受到制約,削弱了貨幣政策的效果。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利率非完全市場化扭曲了利率的形成體系。在利率市場化國家,基準利率一般指央行再貼現率和再貸款利率,然後以此為基準通過貨幣市場利率中介等短期利率形成對應存貸款利率等長期利率的調節。由於我國存貸款等長期利率是受管制的,短期的貨幣市場利率難以通過市場化的利率期限結構來影響長期利率;存貸款利率作為一種政策利率反而會對貨幣市場短期利率產生不小影響。如此一來,雖然短期利率已市場化,而對實體經濟產生影響的長期利率並沒有完全市場化,最終導致一方面投資、消費等經濟變數對市場化短期利率的反應不靈敏,另一方面非市場化的長期利率失去了對經濟資源市場均衡優化配置的功能。
第二,利率非完全市場化制約了消費和投資對利率的彈性。市場化的利率體現了社會投資報酬和資金成本,對於企業,市場化利率是其投資決策與內涵報酬率相比較的基準,而官方公布的貸款利率非市場化利率,不能真實反應企業的資金成本,這就造成了投資對官方公布的貸款利率不敏感。而從居民層面看,利率管制使利率長期處於低水平、波動幅度小且頻率低,這使得財富收益的變化范圍較小,即使利率有些微調,人們也不會因此認為財富收益有大的改變;同時,利率非完全市場化限制了市場的流動性,並產生了對居民消費的抵減作用,從而進一步降低了利率變化對財富價值的影響程度,這從本質上制約了利率對消費和儲蓄的影響力度。
第三,利率非完全市場化制約了商業銀行的信貸供給。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利率具有調節經濟的內在平衡機制,而利率非完全市場化破壞了這種平衡機制,對商業銀行信貸供給形成制約。
第四,利率非完全市場化制約了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發展中國家的利率管制對經濟增長造成了較大損害,這些低的或負的實際利率造成了金融的非中介化,利率不能有效發揮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杠桿作用。就我國現實而言,以金融機構存貸差作為儲蓄投資轉化效率的考查指標,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存貸差一直在增加,長期沉澱在金融機構的資金,最終一部分會成為金融機構彌補不良貸款和虧損的資金,對貨幣政策形成傳導障礙。
第五,利率非完全市場化扭曲了股市價格。利率作為股票市場的一個敏感指標,中央銀行的每一次利率調整,甚至投資者對利率走勢的預測或市場對利率變動的謠言都極易造成股價的波動,可以說,利率在某種程度上是股價變動的參照基準。在利率非完全市場化背景下,由於利率實質上充當了再分配的一種手段,而無法反映真實的資金供求關系,由此,實際利率的變動必然導致股票價格的非正常反應,這也是造成我國近年來股市泡沫、風險累積,最終導致股市傳導機制不暢的重要制約因素。

(二)信貸傳導渠道

第一,貨幣政策通過信貸渠道在中國人民銀行階段傳導不暢主要是由於利率彈性不足,利率的變化不能有效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進而影響其可貸資金規模。
第二,貨幣政策通過信貸渠道在商業銀行階段傳導不暢主要是由於商業銀行存在多重經營目標,銀行信貸供給不完全受可貸資金規模的影響。通過對銀行信貸渠道各時期有效性的實證分析可以看出:「企業主導時期」的傳導非常有效;「中央銀行主導時期」和「商業銀行主導時期」的傳導是弱有效的。
第三,貨幣政策信貸傳導渠道在「企業主導時期」傳導有效是由於企業所獲得的貸款及時用於了生產性投資。正因為如此,貨幣政策信貸傳導渠道在「企業主導時期」這一傳導過程中,實證分析結果顯示銀行貸款能影響國內生產總值。

(三)金融資產價格傳導渠道

第一,股票資產在居民個人資產中的比重不高,財富效應不明顯。從我國的情況來看,目前我國股民只佔總人口不到5%,而美國的這一比例已達40%。而且,在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結構中,各類有價證券(債券、股票、保單)佔全部金融資產的比例不足30%,主要還是現金和銀行存款。此外,我國股票市場上的投機氛圍較濃,股市波動較大,居民對股票收益和風險的認識較為謹慎,整個社會的股票持有率較低。這樣,股價的變動對居民的實際資產額影響較小,因此股票價格變動對整個居民消費的影響有限。
第二,股票市場不完善,使「托賓Q效應」難以發揮。由於我國股票市場發展還處於初始階段,股票市場中還存在一些制度性和體制性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也阻礙了股票市場對國民經濟的傳導作用。

(四)匯率傳導渠道

根據國際金融學的相關理論,在存在資本流動的條件下,貨幣政策在固定匯率制下是無效的,即匯率傳導渠道的影響與貨幣政策的目標完全相反。因而,面對當前國際金融環境與加入WTO後的新形勢,為增強貨幣政策的自主性和有效性,對匯率制度進行改革或重新選擇是必要的,擴大匯率制度的靈活性應是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正確方向。同時應該看到在我國還存在一些實施靈活性匯率制度的不利因素:
第一,我國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還是一個比較「薄」的市場,每日外匯交易量十分有限,外匯市場的規模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也低於東亞新興市場國家。這樣一個薄的市場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如果擴大匯率變化的靈活性,就可能引起匯率的大幅波動,不僅起不到穩定經濟的作用,反而會成為新的沖擊源,對貿易和投資行為產生不利影響。
第二,我國的外匯市場如同其他各類金融市場一樣,在發展早期存在市場規則不健全、監管不力、投資者行為不規范不理性等問題,而外匯市場本來就是存在著多重均衡的較為不穩定的市場,這些現象的存在可能進一步加劇匯率的波動性。
第三,我國的外匯市場還缺乏規避風險的交易工具,如果匯率的靈活性擴大,將加大企業和金融機構面臨的匯率風險。
第四,我國的匯率制度安排還不能完全從短期宏觀經濟穩定的角度來考慮,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為實現一些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可能會在短期內扭曲市場,降低市場效率,但這種代價從長期看是值得的。
第五,東歐轉型國家的實踐表明,從固定匯率制向浮動匯率制的轉變,採取逐步加大匯率制度靈活性的漸進方式,實效要優於「休克療法」的轉變方式。

四、對策建議

面對當前這種多種貨幣政策傳導渠道並存的局面,我國應在進一步完善信貸渠道和利率渠道作用的同時,兼顧資產價格渠道和匯率渠道的發展。

(一)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提高利率彈性

1.逐步擴大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范圍
目前我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以及外匯存貸款利率已經放開,為加強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商業銀行應有確定利率的自主權,並逐步擴大其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使市場利率能夠靈敏地反映資金的供求狀況,發揮利率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以支持經濟發展。
2.適度調整利率結構
建立合理的利率結構是利率市場化的基礎。合理的利率結構應包括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間的資金利率結構;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間的利率結構;利率與其他資產負債業務間的利率結構。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率結構,才能發揮利率市場化的積極作用。
3.加強對利率渠道運行的監管
在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中,應加強對利率市場化帶來的貨幣政策運行狀況的監管,以便於採取積極應對措施。同時,應建立有效的風險監測體系,增強金融政策的透明度,來減少利率形成機制的偏差,提高利率市場化的有效性。
4.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提高其利率敏感性
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促使其作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通過競爭獲得資金,使利率發揮對投資的調節和導向作用。目前,我國必須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國有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革,促使國有企業出資人到位,避免「出資人缺位」現象的出現,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理性的市場競爭主體,增強成本約束,增強企業對投資成本和風險變化的敏感度和應對能力,提高對貨幣政策變動作出反應的敏感性。
5.完善非國有企業治理結構,提高個體、私營企業的素質
非國有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行股份制改造,改變家族式管理模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同時要加強和改進對非國有企業的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從而擴大貨幣政策傳導的覆蓋面。
6.改善居民資產負債結構
拓寬居民投資渠道,大力發展貨幣市場基金、個人委託貸款、集合信託、集合理財、保險等投資工具,促進居民金融資產多元化。進一步發展個人消費信貸,規范發展個人經營性貸款,增加個人信用消費和投資對貨幣政策的敏感度。

(二)改革商業銀行內部機制、完善貨幣政策信貸傳導渠道

1.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綜合改革,充分發揮其在國民經濟中資金融通中介的主導作用
積極推進國有商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優化產權結構、明晰產權關系。進一步明晰和改善產權關系,優化產權結構。另一方面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先進的管理方式和金融產品,樹立盈利目標和所有者權益最大化的經營理念,增強國有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保持銀行體系的穩定,為貨幣政策的傳導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2.加強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按照《巴塞爾新協議》的要求,該協議將於今年在全球銀行業全面實施。為此,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巴塞爾新協議》的研究,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內部評級體系和內部控制強化銀行內部權力的約束與監管,以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防範金融風險。建立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尤其是加強銀行衍生交易工具的信息披露,增強銀行信息的透明度,以保證銀行穩健,安全運營。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實現內部稽核管理體制的獨立性。
3.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增強貨幣政策的覆蓋面
加快現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增資擴股、上市和兼並重組,吸收民間資金建立規范的地方中小金融組織,為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將貨幣政策的效力帶到地方,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這些分散在地方的金融組織對當地的中小企業情況比較熟悉,取得信息的成本比較低,運作比較靈活。中小銀行的發展壯大,為中小企業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通過非國有銀行與非國有經濟的相匹配發展,使貨幣政策的效力傳導到國民經濟的各個組成部分,從而使貨幣政策的影響更加全面有效。

(三)建立健全金融市場體系,提高資產價格渠道的有效性

1.疏通股票市場渠道
第一,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健全股票發行手續,嚴格實行退市制度以抑制投機性泡沫。眾多績優公司是增強投資者長期投資信心和股票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我國一部分上市公司經營效益低下甚至虧損,失去了投資的價值,往往就成為投機炒作的對象。
第二,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實提高市場透明度。莊家操縱市場、噪音交易者非理性行為等的發生,主要源於市場信息的不對稱。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信息披露要體現有效性、及時性和充分性的原則;信息披露的內容、格式和標准要統一化和規范化,以便投資者進行比較和分析。
第三,構建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系機制。我國要在加強金融中介風險管理、提高金融監管水平的基礎上,「開明流,堵暗流」,進一步溝通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系。要建立規范的證券融資渠道,有條件地使銀行與證券業、資本市場與信貸市場資金互相融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供求量;進一步擴大券商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數量,完善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對質押率、平倉線等予以彈性控制;允許券商進入銀行間的國債回購市場;更進一步放寬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將傳統的存貸款業務擴展到投資銀行業務,在參與企業的兼並重組和銀行不良資產的剝離重組方面發揮自己的優勢。
2.疏通房產市場渠道
第一,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平抑房地產的周期波動,防止供求關系過大波動。供給方面,應盡力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當前,宏觀調控的重點應放在調節商品住房的供求關系,改善住房供應結構,擴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比重上。要嚴格土地轉讓管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要嚴格禁止轉讓,依法制止「炒買炒賣」土地行為。需求方面,以引導需求來調控房地產市場。一是要運用稅收政策,對短期投機行為進行打擊;二是金融政策不能「一刀切」,應區分投機需求與正常需求,同時要考慮地區差異;三是控制土地的重點應是控制土地炒作,而不是控制土地供應,可以通過對閑置的土地進行征稅,增加土地的持有成本;四是對商品房預售進行嚴格監管,加強網上備案和銷售合同管理,防止虛擬交易、炒賣樓花、加價出售、拒售房屋等炒作行為;五是完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培育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念,引導人們理性購房,避免百姓盲目跟風搭車,成為最後的買單者,引起房市和社會動盪;六是對投機需求宜「疏」,不宜「堵」。
第二,拓寬融資渠道,實現房地產融資渠道多元化。一是要加大房地產企業上市的規模,同時鼓勵一些實力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行房地產建設債券。二是大力發展以具體項目融資為主要特徵的私募型房地產信託產品,積極鼓勵一些具備良好資質的房地產企業與證券公司合作成立產業投資基金,逐步推動以購買和長期持有成熟物業為目的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發展。三是盡快在中國建設銀行等商業銀行試點的基礎上擴大住房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的實施范圍,改善房地產貸款結構,增加房地產貸款的流動性,同時緩解資本充足性指標對銀行資產擴張的壓力。四是吸引外資投入房地產市場,鼓勵境外投資銀行來華建立以房地產業為投資方向的合作項目和項目投資。五是建立房地產金融資產的流通市場體系,藉助資產證券化、指數化、基金化等金融手段,實現房地產金融資產的流通和交易。

(四)改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證匯率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隨著我國經濟對外開放度的提高,人民幣「自由兌換」進程也在加快,匯率渠道在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將逐步提高。從實踐來看,這項制度基本符合我國國情。但是必須看到,目前我國的匯率形成機制是在強制結售匯及外匯周轉限額的約束下形成的。這種匯率形成機制一定程度上會使央行在綜合運用匯率政策、貨幣政策干預外匯市場時處於被動地位。因此,為疏通匯率傳導渠道,配合貨幣政策的實施,要對外匯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第一,逐步推行企業意願結售匯和外匯周轉限額彈性制度,改變外匯市場供過於求的局面,以減輕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充分發揮銀行「蓄水池」的功能,擴大企業在經常項目下保留現匯的比例,降低企業的匯率風險和經營成本,增強在國際市場在的競爭能力。
第二,為保證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公開業務的順利開展,應在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的前提下,根據國際市場情況調整匯率,放寬匯率波動幅度,增強名義匯率的靈活性,使由於外資流入形成的外匯供過於求的局面,由本幣匯率的適度上浮而得以緩解,從而減少央行被動投放基礎貨幣的壓力。
第三,要加快外匯市場的發展,適當增加其他類型的外匯市場交易主體,擴大交易主體的數量,逐漸弱化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刺激市場交易的活躍程度,增大市場交易的規模,為浮動匯率制的真正實施准備一個良好的外匯市場。
第四,建立合理的外匯儲備管理制度,逐步將國家外匯儲備與其他外匯分開。我國凈外匯資產與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管理有很大關系,近年來,人民銀行一直難以擺脫隨外匯占款增減而被動投放或收縮基礎貨幣的局面,主要是沒有把國家外匯儲備與其他外匯分開。實際上,中央銀行應只對保持合理的外匯儲備負責。逐步實現中央銀行外匯資產的證券化,按照安全、流動、微利的原則將外匯儲備用好。
第五,實現中央銀行調控手段的多樣化,應創造條件改變目前調控手段單一的狀況,採用多種手段調控匯市,包括銀行間市場公開業務、遠期外匯市場干預、利率調整以及財政和貨幣政策的調整等。

F. 我國貧富懸殊最大是多少如何解決

用經濟法解決我國貧富懸殊問題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
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
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
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有利因素

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

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

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

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

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

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

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

「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

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

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然而必須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

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

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

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

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

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

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

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

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

「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規范

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

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

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

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

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

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

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

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

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

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

綜上所述,

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

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

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

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

第四,調整相關稅制

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

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

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G. 用經濟法解決我國貧富懸殊問題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
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
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
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有利因素

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

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

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

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

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

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

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

「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

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

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然而必須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

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

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

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

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

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

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

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

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

「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規范

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

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

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

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

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

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

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

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

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

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

綜上所述,

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

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

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

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

第四,調整相關稅制

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

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

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參考資料:經濟日報

H. 問幾個經濟學問題,哪位高手幫幫忙,回答一下,謝謝嘍!!!

問題一回答: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

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

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

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當前中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

「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小。

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規范。

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

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

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

報告認為,可確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

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

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

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I. 金融資產的主要估值方法是什麼

現金流貼現模型(使用收入的資本化定價方法來決定普通股股票的內在價值的)市盈率估價法(主要是利用股票的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算出價格的)反正就我知道的,就這兩種主要的。

J. 根據現狀分析我國居民儲蓄轉化為投資的可行性

發展儲蓄事業,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客觀經濟規律所決定的。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在積累資金、支持生產、回籠貨幣、平衡信貸收支、調節貨幣流通、緩和市場供求矛盾、幫助人民群眾有計劃地安排生產和生活、引導消費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居民儲蓄作為國家儲蓄的組成部分,對於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也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儲蓄是社會主義銀行信貸資金的重要來源。國家財政撥款、企業存款和居民儲蓄,是社會主義銀行信貸資金的三個重要來源。通過居民的儲蓄,銀行把大量閑散的貨幣資金聚集起來,再把這些資金貸放給各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使其在社會主義生產和經營中發揮作用。這對我國經濟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儲蓄是社會主義積累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增加社會主義積累又是加快經濟建設和生產發展的物質保證。居民儲蓄的實質是推遲消費,將消費轉化為投資。
我國居民儲蓄的現狀是高儲蓄率,高儲蓄額,這樣的現象有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多元化的投資渠道,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得到了大力的發展。為推進儲蓄轉變為其他金融資產創造了條件。但是總體而言,金融市場尚不發達,在以上這些投資品種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都較好的產品並不多。比如在保險市場上,由於我國的商業保險起步較晚,居民的風險意識不強,2007年全年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7036億元,只佔了當年儲蓄余額的4.08%。 從債券市場看,債券是國外企業籌集資金的重要途徑,我國也於1981年恢復了自1958年後停止了23年的國債發行,1984年起,我國的企業也開始通過社會和企業內部職工來發行企業債券,我國的金融機構也陸續發行金融債券來籌集專項資金。但總體看,債券市場對居民儲蓄的分流十分有限,2007年,我國全年發行企業、公司債拳1821億元,僅占當年儲蓄余額的1.06%。從國債來看,目前它是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但是國債發行的幅度受到一國經濟發展的制約,一般來說,國債的余額「只能以占財政收入或國民收入的一定比例為度」。而且目前的國債,面對銀行、保險公司等市場主力發行的記賬式品種多,少量面向個人的憑證式國債發行,每次都引來大批的投資者。國債雖然可以影響到居民儲蓄,但國債對居民的影響,幾乎等同於高息的儲蓄。從股票市場來看,2007年股票成交金額已達到460556.22億元,從股市的交易額與儲蓄增長的變化來看,股市投資收益日益成為影響居民儲蓄的因素,股市的財富效應,使儲蓄存款向股市遷移。在2000年5•19行情後,股市牛市特徵明顯,交易額大增,期間儲蓄增長則減緩;但自國有股減持消息出台後,股市大跌,上海綜指從2200多點到2005年5月跌破1000點,交易額急速下降,同期儲蓄增加則十分明顯,2005年下半年股市回暖,居民儲蓄絕對數額雖然是增加的,但增速卻明顯放慢。2007年股市下跌,居民儲蓄增速又有加快的趨勢。從上例中可以看出股市的交易活躍程度雖然影響居民儲蓄的行為。但是股市變化比較大,機制尚不成熟,風險大,老百姓不可能將自己的看病錢、養老錢投入其中。因此股市雖然也能分流居民的儲蓄但是並不能起到持續的分流。
根據上述材料分析,居民儲蓄轉為投資可行,但風險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