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在租賃期限上有什麼不同
一般而言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2. 融資租賃合同期限為2年,動產抵押期限設置為5年合理嗎
一般抵押期限是隨著主合同期限的,為了避免借款人違約、抵押登記過期,抵押登記到期日可能會延長幾個月,但超出三年是比較多了。如果你們跟對方協商,對方不同意改5年這個期限,那麼你們還款完、履行完合同義務之後,要盡快約對方去撤銷抵押登記。
3. 融資租賃租期問題
一般來說,租賃期在3-5年,也有長一些的,設備的使用年限基本大於租賃期,所以不知道你是在哪裡看到的,也因為此,會計上規定融資租賃業可以加速折舊,在一定程度上,這個規定考慮到了租期短於使用年限的問題,盡量在租期內把折舊都提掉,所以到期了的設備還是有價值的,當然不同的設備不一樣。還有就是使用年限到期不一定要報廢,繼續使用也很正常,到期和報廢並不等同,當然啦,大部分設備還是到期報廢比較好,就算還能用。
4. 融資租賃的折舊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折舊年限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如果能夠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
2、如果不能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一般為租賃期限)。
5. 康業融資租賃公司有很多不同的租賃形式,那麼大家知道經營租賃期限與融資租賃期限有什麼不同嗎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6.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期規定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的租期是指融資租賃合同的有效期,是合同從生效到終止的期限,也是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物的期限。
在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交易的租期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通過協商來確定的,實際租期長短的現實意義也不同。由於租期的長短與設備法定折舊年限實際上存在著大於、小於、等於的三種可能。當實際租期小於或大於租賃設備的法定折舊年限時,在租金總額一定的前提下,其對承租企業現金流和財務指標的影響是不同的。租期越短,每期分攤的租金數額就越多,承租企業現金流出就越多,在融資租賃較大的情況下,對現金流的壓力也就越大。
在經營性融資租賃形式下,由於租金以費用的形式直接進入成本,租期較短。反之,對於一些特定的租賃設備而言,實際租期的安排可以長於租賃設備的法定折舊年限,這樣就會產生與上述情況相反的財務後果。
7.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答案為B
(180+8+10)/10=19.8
租賃業務人員差旅費2萬元不應計入資產原值
8. 融資租賃平台關閉期限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
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
9. 融資租賃的售後回租的租賃期限、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答:《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售後回租,有時又稱出售回租、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出售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售後回租實際上類似一種抵押融資行為,是物件所有權人用於盤活資產的融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