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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內貿易融資業務下的商票快捷貼現

發布時間: 2021-06-17 13:02:51

『壹』 貼現的具體操作流程越詳細越好謝謝

辦理程序

1、持票企業提供票據原件由銀行代為查詢,確定真實性;

2、持票企業填寫貼現申請書、貼現憑證;

3、持票企業提供與交易相關的合同、交易發票;

4、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前由銀行對出票企業進行授信審查;

5、銀行審核票據及資料;

6、銀行計收利息,發放貼現款。

7、按協議約定日,企業歸還票據款,銀行向企業歸還票據並退還未使用資金利息。

(1)國內貿易融資業務下的商票快捷貼現擴展閱讀:

支付方式

按貼現利息支付方式,可以分為:

1、賣方付息:即貼現利息由賣方支付的票據貼現行為。貼現申請人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我行申請辦理貼現時,貼現利息由我行直接從擬支付給貼現申請人的貼現款項中一次性扣收。

2、買方付息:即貼現利息由買方支付的票據貼現行為。貼現申請人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我行申請辦理貼現時,貼現利息由我行向買方收取,並將全額貼現票款支付給貼現申請人。

3、協議付息:即貼現利息由買賣雙方協商,分擔支付據貼現利息的票據貼現行為。貼現申請人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我行申請辦理貼現時,我行收取應由買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再從擬支付給貼現申請人的貼現款項中一次性扣收應由賣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後,將貼現票款支付給貼現申請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貼現

『貳』 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流程是怎樣的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在按貼現率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票款付給持票人的一種授信業務。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流程
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1、企業法律性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身份證/護照,
2、企業貿易性文件:公司簡介、公司情況說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沒有可不提供)、財務報表、商業承兌匯票(樣票彩印件)。
3、企業確認性文件:跟單保兌保函、《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 《邀請函》。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流程
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1、企業法律性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身份證/護照,
2、企業貿易性文件:公司簡介、公司情況說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沒有可不提供)、財務報表、商業承兌匯票(樣票彩印件)。
3、企業確認性文件:跟單保兌保函、《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 《邀請函》。
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基本條件:
1、保兌銀行:四大行、九大股份制銀行
2、貸款期限: 半年
3、貼現利息: 一次性貼息 (半年)8%---12%之間。中介費另行計算
4、承兌金額:每次5000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
5、票據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票據中心統一票據。
三、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操作程序:
1、企業將上述應提供的相關文件彩色掃描以郵件方式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2、貼現方對上述文件進行初審,評議、若貼現方通過初審,立即發出《邀請函》,企業邀請貼現方代表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核行,核行內容如下:
(1)與保兌銀行負責人面議本項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
(2)確認保兌銀行能否開出保兌保函。
(3)了解企業的資信情況和還款能力。
3、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項目的基本情況。
4、核行完畢並確認無誤後,雙方正式簽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書》,屆時,企業方立即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開出《保兌保函》,與此同時,貼現方立即電子匯款於企業帳戶,雙方同台交割。
5、企業應無條件承擔貼現方、中介方往返旅差費用,貼現方赴企業所在地保兌銀行核行時,企業無法兌現確認文件的約定,並無法開出保兌保函,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
6、企業方已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兌銀行也出具《保兌保函》,貼現方三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法將貼現資金匯入企業帳戶,貼現方、中介方的往返旅差費用由貼現方承擔,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給企業方。
7、企業方、貼現方雙方違約與中介方無關,免追索中介方責任。
8、企業方、貼現方、中介方同台交割完畢後業務結束。

來自:同城票據網

『叄』 那個銀行開出的承兌匯票,必須到那個銀行貼現嗎

到銀行辦理貼現必須要在貼現行開戶,商業承兌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即為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商業承兌匯票不附帶利息。

(3)國內貿易融資業務下的商票快捷貼現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與國內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定義相似,但不同之處在於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往往是收款企業(出票人)自行簽發給付款人的匯票,其性質相當於賬單,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對付款人的約束力亦有不同。

國際貿易中信用證跟單的承兌匯票,一般是信用證付款文件中的跟單文件之一,買方對賣方開具見票後一定期限天數付款的跟單匯票,於銀行提交貨物運輸及提貨文件時,應即承兌,並於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

『肆』 有沒有人是做商業承兌匯票的請問可以貼現嗎,可以的話要什麼手續

一,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貼現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也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適用於持未到期商業承兌匯票需現款支付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信譽度較高,現金流較為充足,還款能力較強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或個體工商戶。
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申請資料有以下幾項。
1.客戶貼現申請。
2.申請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
3.擬貼現的未到期的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4.與票據相符的商品交易合同。
5.有關履行該票據項下商品交易合同的發票、貨物發運單據、運輸單、提單等憑證的復印件。
6.近兩年及最近一期的各類財務報表。
7.銀行認為必須擔保的保證單位的保證承諾及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
8.有處分權人的抵(質)押承諾及抵(質)押物清單和所有權、產權證明。
9.銀行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伍』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渠道有哪些

銀行等金融機構貼現

揭秘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四大渠道,這種業務特別是近年銀行承兌匯票紙質票據接連大案爆出後,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規范和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的通知》(簡稱「224號文」),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以外的、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主體的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加入電票系統,開展電票轉貼現(含買斷式和回購式)、提示付款等規定業務。

按照通知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2018年1月1日起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匯票應全部通過電票辦理。

新規的一大亮點在於企業申請電票貼現的,無需向金融機構提供合同、發票等資料,對於紙票的貿易審核,目前仍需要提供正式合同。

民間資金買斷,再貼現

民間資金通過購買背書市場上零散的商業承兌匯票,一般是小金額的,有紙票也有電子票,通過有需求的公司再背書出去,中間掙取差價。

對於這種票據,利息要比銀行承兌匯票價格要高一些,不過因為主要是考察的出票企業的信用情況,一般上市公司和國央企的小票比較安全一些。

供應鏈金融角度的融資

這里一般是貼現總金額偏大一些的商業票據。一般這種票據如果有真實的上下游貿易合同,或者信用比較好的集團企業給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開具的票據在市場上也有一定的市場空間,主要還是看企業的整體實力,或者將企業的整體情況了解清楚後,跟要出票的企業提供合理化的建議。

理財資金的自持或者代持

理財資金代持的現象一般出現在P2P平台或者基金公司比較多,上個月自從P2P新規出台後,這種模式因為額度受到限制,目前業務受到印象,涉及的平台公司也在積極的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另一種是基金模式,通過這種模式實行代持的模式,自持到期,不過對於不熟悉的公司也是要謹慎對待之。

隨著中國企業的壯大和發展,多種支付方式會越來越常見,商業承兌匯票也漸漸成為企業之間結算的一種方式,目前中國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卻還不太健全,所以目前市場上為了規避風險常見的方式是利用上市公司或者國央企,來開展業務。

但是對於上市公司和國央企也不是百試百中,證監會明確中國股市有退市制度,有些經營不善或者信用不良的企業還是要排除在外。

『陸』 請教一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操作,指的是中介與貼現銀行之間的操作。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申請人由於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於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一、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並有效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二)與出票人或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在開戶行開立結算賬戶;

(四)非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

(五)滿足開戶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通過年審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章程、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

(二)經中國人民銀行年審合格的貸款卡原件;

(三)申請人與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開戶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申辦程序

客戶向開戶行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經開戶行審批同意後,辦理相關貼現手續。

四、服務渠道

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公司業務部門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經營部門,負責該項業務的營銷、申請受理、調查評價以及客戶服務工作。

(6)國內貿易融資業務下的商票快捷貼現擴展閱讀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在於,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由銀行簽發並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不通過銀行簽發並背書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通性上低於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辦理貼現的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高。

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與國內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定義相似,但不同之處在於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往往是收款企業(出票人)自行簽發給付款人的匯票,其性質相當於賬單,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對付款人的約束力亦有不同。

國際貿易中信用證跟單的承兌匯票,一般是信用證付款文件中的跟單文件之一,買方對賣方開具見票後一定期限天數付款的跟單匯票,於銀行提交貨物運輸及提貨文件時,應即承兌,並於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

這種承兌匯票,因為是信用證付款文件之一,屬於銀行信用文件,對付款人有必須付款的約束力。國際貿易中非信用證項下的跟單承兌匯票,一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開給付款人的賬單,屬於商業信用,對付款人並不具有必須付款的約束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承兌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承兌匯票

『柒』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怎麼貼現

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第四十七條 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貼出人名稱;

(二)貼入人名稱;

(三)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日期;

(四)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類型;

(五)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利率;

(六)實付金額;

(七)貼出人簽章。實付金額為貼入人實際支付給貼出人的金額。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還應記載贖回開放日和贖回截止日。 貼現還應記載貼出人貼現資金入賬信息。

第四十八條電子商業匯票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應作成背書,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原貼出人名稱;

(二)原貼入人名稱;

(三)贖回日期;

(四)贖回利率;

(五)贖回金額;

(六)原貼入人簽章。

第四十九條 貼現和轉貼現利率、期限等由貼出人與貼入人協商確定。再貼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第五十條 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可選擇票款對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資金。本辦法所稱票款對付,是指票據交付和資金交割同時完成,並互為條件的一種交易方式。

(7)國內貿易融資業務下的商票快捷貼現擴展閱讀:

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貼現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金融機構,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轉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再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中國人民銀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 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第四十三條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按照交易方式,分為買斷式和回購式。買斷式是指貼出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貼入人,不約定日後贖

回的交易方式。回購式是指貼出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貼入人,約定日後贖回的交易方式。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中轉讓票據權利的票據當事人為貼出人,受讓票據權利的票據當事人為貼入人。

第四十四條 電子商業匯票當事人在辦理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務時,應明確贖回開放日、贖回截止日。

贖回開放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務的起始日期。贖回截止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務的截止日期,該日期應早於票據到期日。 自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為贖回開放期。

第四十五條 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為外的其他票據行為。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務的原貼出 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議約定,在贖回開放期贖回票據。

在贖回開放期未贖回票據的,原貼入人在贖回截止日後只可將票據背書給他人或行使票據權利,除票據關系以外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協議約定。

第四十六條持票人申請貼現時,應向貼入人提供用以證明其與直接前手間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發票等其他材料,並在電子商業匯票上作相應記錄,貼入人應負責審查。

『捌』 商業銀行國內貿易融資業務有哪些

主要有國內信用證,國內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保理等幾種,其中國內信用證分為電開和票開,近期和遠期等,跟境外貿易類似。

『玖』 商票貼現業務中幾個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新手必讀

(一)對出票人記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依據票據每二十七條的規定,票據的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的,背書無效。背書轉讓後受讓人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票據的出票人、承兌人對受讓人不得承擔票據責任」。同時,第五十三條又規定:「依照票據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後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質押的,通過貼現、質押取得票據的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據該兩條規定,出票人在票據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實際是其在創設票據權利時的一種禁止背書行為,即排除了票據的背書性和流通性,因而任何背書都不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從而排除了貼現行為取得後的票據權利。建議:對於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持票人將該票據向銀行貼現的,由於銀行取得該惁後無權主張票據權利,應不予接受。商票貼現業務中幾個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新手必讀!
(二)對背書人記載。根據《規定》第五十一條:「依照票據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委託收款「、質押」字樣,其後手再背書轉讓、委託收款或者質押的,原背書人不承擔票據責任,但不影響出票人、承兌人以及原背書人之前手的票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