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② 關於融資租賃系統項目經理的養成,請做過的懂得人進,高分~
融資租賃信息管理系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內部區域網
辦公系統
日常行政辦公系統
日常文件管理
文件的產生、修改、存儲、流轉、銷毀
信息採集系統
信息採集
經濟信息採集
租賃信息採集
產業信息採集
信息分析
項目分析
前景分析
風險分析
預警分析
信息反饋系統
信息調整反饋
信息反饋檢驗
信息反饋進程敦促
輔助決策系統(DSS)
業務模型設計
業務模型測試
租賃項目精算
租金測算
項目評估
管理系統
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
承租客戶管理
供貨客戶管理
出資客戶管理
外圍服務客戶管理
時間管理系統
日常工作進程
租賃業務進程
租賃物采購業務進程
財務管理系統
成本核算
利潤核算
財務管理
風險管理系統
風險的預防
風險的預測
風險的預警
風險的分散
風險的化解
風險的轉移
統計系統
租賃業務統計
應收租賃資產存量統計
租賃物件品種按采購額統計
租賃模式統計
租賃融資模式統計
租賃物進出口環節統計
從出口國采購租賃物采購額統計
跨境出口租賃額統計
跨境進口租賃額統計
經營管理統計
應收租金統計
應付融資額統計
不良資產額統計
租賃收益統計
統計分析與預測
公司內部財務分析
企業內部收益率
租賃資產收益率
股東收益率
租賃項目財務分析
承租企業發展趨勢分析
承租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承租企業營運能力分析
承租企業獲利能力分析
租賃項目敏感性分析
租金測算
支付能力測算
租期測算
利率測算
支付頻率測算
支付方式測算
租賃涉及的產業市場預測
利率預測
匯率預測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HRS)
人才檔案管理系統
人才的技能測試系統
人才培訓計劃
人才培訓沙盤演練系統
人才思維拓展培訓系統
資料庫
模型庫
項目的結構模型
項目管理模型
項目調研模型
方法庫
項目的溝通技術
項目的結構設計技術
項目開拓技巧
租賃項目的成功經驗
標准庫
租賃經驗數據標准
產業經驗數據標准
租賃物件技術標准
行業監管標准
風險控制指標標准
知識庫
融資租賃及與其有關的基礎知識
融資租賃的應用理論
法律、法規(租賃的四大支柱)
與租賃有關的金融學、經濟學、企業管理、
拓展訓練習題庫
風險庫
歷史上別人犯的錯誤
公司歷史上犯過的錯誤
能預計到的潛在錯誤
控制系統
外部設備控制系統(IPC)
在租賃物上安裝GPS定位及數據傳輸系統
在租賃物上安裝GPRS定位及數據傳輸系統
在租賃物上安裝3G定位及數據傳輸系統
對租賃物的遙測、遙信、遙控、遙調\遙視系統
輸入、輸出系統
項目數據採集
現場採集紙介文件電子化處理
網路採集信息
手機採集信息
數據交換
與分支機構的數據交換
與連鎖店的數據交換
與股東的數據交換
與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數據交換
與社會公眾數據交換
BBS租賃論壇
外部(國際互聯)網
③ 融資租賃信託計劃的交易結構
融資租賃信託計劃交易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信託資產的形成即融資租賃交易部分,包括融資租賃的三方交易過程;二是信託計劃的設立部分,包括信託計劃的發行、監管、收益分配等過程。具體流程見下圖。
現將流程具體說明如下:
①投資人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通過銀行購買融資租賃信託計劃,成為信託資產的所有權人;
②商業銀行將信託資金轉入信託公司在銀行的信託專戶,並對其進行監管;
③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在非過手租賃情況下)與承租人、擔保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④根據承租人的要求,信託公司向指定的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物;
⑤設備供應商將租賃物發運到承租人所在地,經過安裝、調試、操作培訓等環節,保證租賃物能正常運行。保修、維修等售後服務以及可能的回購是設備供應商應長期履行的責任;
⑥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定期足額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長一般不超過5年;不管租賃物實際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須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⑦信託公司將專戶內收到的租金(通常1~3個月收一次),每滿一年就向投資人分配一次信託凈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種費用之後的余額);
⑧銀行將信託專戶的收益分配通過轉賬的方式轉入投資人賬戶;
⑨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將租賃物以名義貨價轉讓給承租人,完成一筆租賃交易
④ 財政部門對融資租賃是否批復
國務院又多個部門組成(28個) %D%A外交部 國防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 國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建設部 鐵道部 交通部 信息產業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人口計生委 人民銀行 審計署 %D%A可以見看,財政部屬於其中之一%D%A其主要職能如下%D%A(一)擬訂和執行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D%A(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的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議、協定。%D%A(三)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中央、地方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中央各項財政收入,管理中央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D%A(四)提出稅收立法計劃,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審議上報稅法和稅收條例草案;根據國家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提出稅種增減、科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對中央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參加涉外稅收和國際關稅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議、協定草案;制定國際稅收協議和協定範本;承辦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日常工作。%D%A(五)管理中央公共財政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並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支出政策;擬訂和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D%A(六)擬訂和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財政支持企業的支出;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負責監管中央直管企業財務,管理國有資本收益;匯總分析全國企業年度財務決算;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D%A(七)辦理和監督中央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中央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制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擬訂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D%A(八)管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D%A(九)擬訂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國債發行計劃;擬訂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代表中國政府參加國際財政組織。%D%A(十)擬訂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審批外國會計公司駐華代表機構的設置。%D%A(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管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D%A(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D%A(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收中介服務費
按照1933年美國格拉斯法案的監管要求,金融中介為企業融資提供的服務,習慣收取三筆費用,
一,估值與建模費用,收費標准由老雷曼先生最早提出,已經成為國際投融資慣例,即54321,企業價值的第一個100萬美元收取5%,第二個100萬收取4%,以此類推遞減,第五個100萬以後收取1%。
企業的付費為肯定為預付費,否則誰會跑去給你估值,一個企業如果希望股權融資,他的董事會在批准融資計劃的同時,也會批准這一融資費用。如果沒有現金,就要出讓寶貴的原始股份,否則就不要奢談融資。
二,融資服務費,企業融資成功後,需要支付2.5%的融資費用,如果是IPO募集需要支付7%的融資費用。
三,資金移動費用,按照資金流轉總額的1%支付,由出資方支付。
四,投資銀行不會直接去找項目,而是通過地區代理去找,高盛在全美有2萬多名代理,摩根斯坦利通過添惠銀行的2萬多名業務員做代理商。美林通過美洲銀行的營業網點代理。
代理商把區域內的客戶介紹給投資銀行後,會得到一份客戶代碼,以後三年內不會再有其他代理商去打擾這位客戶,同時,這家企業也不能甩掉代理商。
五,投資銀行與代理商之間的利益分配,1,估值與建模費用,代理商可得30%的傭金提出,因為投資銀行派專業人員到企業去工作幾個月,2,融資費用,代理商可得55%比例的傭金,3,移動費用代理商可得55%比例的傭金。
六,收費以後的後期業務,如估值、建模、路演、合規、評級、交易全部由投資銀行負責,代理商不再承擔責任。
七,融資企業與投資銀行的第一次見面安排,如果企業不再紐約,一般是企業高管等一行人前往紐約的華爾街,地區代理商陪同企業前去,費用由企業承擔。
此為國際投融資慣例,博一笑(更多內容可瀏覽我管理的小組 小型PE)
金融中介收取的是居間服務費,理論上、情感上交易雙方都會本能的抵觸這種中間環節費用(在中國尤其如此!)。作為對策,控制信息是中介絕殺的妙棋。財富信息黑洞理論支持了這一觀點。這一理論認為,盡管人類社會已進入信息高度發達的互聯網時代,但是關於私人財富的信息卻越來越少,出於安全和職業的考慮,這些信息全部被各類金融中介機構黑洞一般吞噬了。財富信息掌握在金融中介的加密系統里,那些想要進來窺視財富信息的企圖幾乎不可能,造成了企業融資的困境。一方面是龐大的閑置資金只能以存款形式沉睡在商業銀行里,另一方面,企業或地方政府需要融資時,幾乎孤立無援,除了短期商業貸款外,國際流行的2萬多種金融產品,均無法使用。資金的需求與供應之間彷彿隔著萬仞高山。
逃離華爾街的從業人士也提供了另類有趣的解讀:金融中介身處資金需求與供應之間,牢牢把握資金交易的進出口,就向高速公路上的收費員,每一筆的流動都需要留下1%的費用。金融中介的存在,使得投資者和各類公司之間想要進行直接交易變得越來越困難,現在已幾乎不太現實。
金融中介把問題搞得很復雜,使您不得不藉助他們的幫助,但價格很高啊!同樣是中介,員工的介紹費150美元/人,婚姻介紹費200美元/人,一筆1000萬元的資金介紹就是20萬美元啊!-摘自 (人民大學出版社)
金融中介把簡單問題復雜化的表現是,將威尼斯商人時代原始簡單的融資行為分解為外行看不懂的六個步驟。即拼取、估值、建模、承銷、評級、交易,能否提供全程服務,還是只能僅僅提供其中的一步或幾步,成為了區分金融中介高下的關鍵標志。
投資銀行作為最高端,當然需要提供全程服務。各類基金及證券公司,主要提供承銷及有限的後期服務,是為中間部分。大大小小的投資咨詢公司及跑單幫的個人則主要在第一層級拼取項目(Pitch 向目標客戶投放合作意向)由於缺乏後面的系列金融服務跟進與保障,這一層級最為混亂,也是口碑最差的部分。他們勤奮,活躍,嗅覺靈敏,不畏困苦,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也缺乏基本的財務知識與金融培訓。那裡有投融資方面的風吹草動,便會星夜出擊,以個人或若干中間人為主,臨時串起一條拼取業務的簡單鏈條。具體到每一筆單項目標時,在誰來付費,何時付費,付費標准,違約責任等問題上爭吵不休,由於沒有後面的一系列核心業務支撐,與買方或賣方的見面經常就是見光死,成功率極低,出師未捷便鳥獸狀散了。有人曾類比古玩行,如果你成為文物專家,可以口銜天命,立判生死,如果淪為文物販子,則口若懸河,也自覺無趣。
⑥ 哪個國家最早出台有關融資租賃的稅法
《論融資租賃功能的開發與利用》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最早起源於二戰後的美國。1952年5月,H·敘恩菲爾德開設了世界上第一家採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設備租賃業務的企業,即美國租賃公司(後改名為美國國際租賃公司)。此後這種類型的企業在世界各國蓬勃發展,並在上世紀80年代初傳入我國。其運作的具體方式是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出資購買承租方選擇的機械裝備、交通工具和通訊工具等設備,同時與承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出租給承租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合同規定處置設備的交易行為。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1982年9月頒布的《國際會計准則第17號——租賃會計》對融資租賃作了如下的定義:「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在實質上將屬於資產所有權上的一切風險和報酬轉移給承租人的一種租賃。」我國現有租賃方面的教科書也大都從這一基本概念出發簡單地將其描述為一種具有融資與融物雙重功能的新型交易。其實,融資租賃不僅僅局限於為承租人提供上述的兩種功能。筆者認為,融資租賃還具有促銷與服務的功能,而且在經濟全球化、一體化日益蓬勃發展的今天,融資租賃的這兩種功能已經逐漸成為融資租賃區別於其他金融工具的最本質功能。故筆者意在對融資租賃所具有的尚未被政府和業界引起重視的促銷和服務功能進行剖析,希望能改變我國現有租賃業過度強調和倚重融資租賃的金融功能的傾向。
一、融資租賃的融資、融物功能
從交易的角度界定,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融資為目的的購買,然後再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地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由此定義觀之,融資、融物是融資租賃的基本功能,也是其區別於傳統租賃和其他融資方式的重要特徵之一。在傳統的租賃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並不承擔出租物的成本,出租人的出租行為通常也並不是為收回出租物的成本支出和獲取利潤,而是出租自己控制的設備等,故對承租人不具備融資的作用。而融資租賃則明確要求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不僅要攤提租賃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還應包括出租人的融資費用及經營利潤,出租人的所得也不僅是讓渡租賃設備使用權的代價.還應包括投資成本的回收。這是由承租人的實際運作需求所決定:承租人既急需特定的設備,又缺乏相應的資金,若考慮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或者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需要接受各種限制措施和相關必備條件的嚴格審查,特別是對一些新設公司或未在銀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業而言,這種融資方式運作流程相當繁瑣。但若承租人通過向租賃公司(出租人)尋求為特定設備提供中期的資金融通則大不一樣,因為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既解決了生產設備使用權和資金短缺的問題,又可使承租人對資金和物的使用權並舉。可見,融資租賃提供的這種融資與融物功能已經超越了傳統的融資方式,承租人並不是以單純獲得資金為惟一目的,承租人在融資的同時其融物的特定意圖也很明顯。融資只不過是手段,由融資衍生出來的融物才是根本目的,二者互為依存、不可分割。
由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融資租賃是在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基礎上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一種信用形式。由於這種信用形式的融資因融物而無需額外的擔保與抵押,且對承租人的歷史資信和門檻要求不高.所以一出現便得到廣大融資者的青睞。而且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資本設備更新周期大大縮短,融資租賃所具有的這種功能在加速折舊,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尤其是對需要引進但不易從國外獲得延期付款便利的中小型單項設備的企業來說更受歡迎,因而成為各國引進外資穩定的、不可忽視的渠道之一。以我國為例,通過租賃方式引進外資已佔利用外資總額的8%。20年來,中國的融資租賃業務遍及全國,包括紡織。輕工、能源、通訊、運輸、機械,電子和化工等行業的數千家企業的6000多個技改項目。一大批企業如鞍山鋼鐵廠、吉諾爾電器、小天鵝公司等都是藉助國際融資租賃而騰飛。尤其是我國的民航業更是融資租賃的最大受益者,據統計,截至2003年底,我國民航通過融資租賃引進波音747—400,777、和767等噴氣客機415架,利用外資總額達246億美元,占我國民航總運力的65.3%,使我國航空運輸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二、融資租賃的促銷、服務功能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產品市場都在向買方市場發展,資本貨物的市場也不例外,因此,實施顧客導向型的營銷策略就成為企業得以生存的關鍵問題。從產品營銷的4P戰略看.就是要通過4P的相互配合,即。對顧客來說,產品(Proct)必須具有實用性和先進性,外延產品應具有獨特性和針對性;價格(Price)應以同類產品為參考,充分體現附加服務的價值,而不能簡單地按成本去定價;分銷體系(PIace)則可根據產品的特點,選擇獨家分銷或選擇性分銷;促銷(Promotion)應使用廣告、金融支持手段和折扣銷售等方法,讓顧客得到實惠,最終達到滿意的目標。而融資租賃恰恰與資本貨物的上述4P戰略有很強的內在相關性:首先,兩者的交易對象相同,都是資本貨物;其次,由於都是以用戶使用資本貨物為交易目標,使得出租人及其租賃的方式可以成為資本貨物分銷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再次,源於融資租賃的融資和融物功能以及租期內出租人租賃投資回收方式的全額清償性與非全額清償性、租期結束時租賃物件所有權處置方式的靈活多樣性等具體特徵,使得運用融資租賃為資本貨物提供金融支持和促進資本貨物銷售具有獨特的優勢。
自二十世紀末以來,以電子通訊。生物信息技術為代表的「第三次革命浪潮」使得國際分工向縱深方向發展,不斷地涌現出效率高、技術先進。面向國際市場的各種專用設備,融資租賃的上述促銷與服務功能也因此日益凸現。很多發達國家的設備製造廠商和資本貨物的生產廠家紛紛通過租賃公司或組建自己的租賃公司來向發展中國家推銷自己的工業產品,:從而開拓大量的海外市場。如,通用電器財務公司(GEcapital)、IBM公司、AT&T資本公司、蘭克施樂國際租賃公司和貝爾太平洋國際租賃公司等都是附屬於世界著名的大製造商的租賃公司。利用融資租賃對外促銷本國產品之所以頗受許多國家的推崇,是因為這種方式具有其他出口方式難以比擬的優點。
第一,租賃出口不同於普通貨物的對外貿易出口,能有效規避進口國的各種關稅及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的限制。如前所述,融資租賃不管租期多長,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始終屬於出租人。因此,只要本國的出租人與進口國的承租人在對外融資租賃合同中簽署有不改變租賃設備所有權的條款,就能達到既將本企業生產的設備交付給進口國用戶使用,擴大市場份額,又能避免進口國的關稅和各種非關稅壁壘的限制。
第二,利用租賃出口可以有效地享受出口國的優惠政策且不違反WTO規則。如何促進本國機械設備的出口一直是許多國家關注的焦點。如果採用傳統的政府補貼方式來擴大出口,雖然促銷效果不錯,但卻違反了WTO規則中的相關條款,容易遭到進口國和他國的起訴。但是,如果出口國政府將類似低息貸款和補貼的優惠政策通過租賃公司貫徹到機械設備的出口租賃當中,則可以有效地化解上述的矛盾,從而降低租賃成本,有效地提高租賃公司經營本國機械設備出口租賃的積極性,增強租賃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最終達到擴大本國機械設備的出口。
第三,利用租賃出口,可以不像出口信貸要接受各種國際慣例特別是世界經合組織(OECD)的出口信貸「君子協定」的約束,因而對出口國企業而言擁有更大的自主權,更有利於產品的競爭。
融資租賃的促銷和服務功能經常是如影隨形,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出口國通過專業性很強的租賃公司推銷出口的租賃物多為具有高度專門技術、需專業維修管理、通用性較強且技術更新快的設備,出租人不僅通過促銷為承租人提供融資上的便利,而且還要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拿計算機租賃來說,硬體、軟體。安裝、維護以及培訓等服務都包括在租賃交易的過程中。再如醫療設備的製造商運用租賃推銷醫療設備時,一般也必須定期提供設備的維護和相應的一次性消耗材料,等等。不過,在筆者看來,融資租賃的服務功能不僅僅簡單地體現於促銷活動中,更重要的是它能為國家和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所用。通過利用融資租賃的服務功能既有利於改善宏觀投資效果,更好地促進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和基礎產業的發展,又能為社會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比如很多國家通過給租賃公司提供資金、稅收或信用保險等方面的優惠,將租賃公司的租賃投資與政府的某項宏觀經濟目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從而達到通過政府少量支出,帶動社會和法人投資按政府的意圖安排投向,改善宏觀投資效果最終實現政府某項宏觀經濟目標的目的,如日本的武士租賃(Warrior Lease)和韓國的制度租賃(System Lease)等。而對融資租賃在促進本國資本設備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國內投資的同時創造就業機會服務於社會的功能,英國倫敦金融集團主席戴維J·鮑特指出:」政府通過租賃來擴大就業已不是什麼新策略。一個很好的例子是:英國政府已成功地幫助國內生產的資本設備製造商保持或提高了他們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地位。他們認識到事先融資的設備比僅僅靠質量來推銷的設備對於海外購買商來講更具有吸引力,支持這些計劃的一個原因就是:這些政府懂得如果他們幫助本國的出口商,這將有助於保持或增加國內新的就業。融資租賃提供的每一種特定的設備對租賃公司而言就是一筆投資,許多設備都有特定的使用地點,而無論坐落何處,都需要配備一定的人員,這無疑能為政府解決就業問題。以英國為例,從1993到1996年,融資租賃為英國創造了285000個新的工作機會。
三、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0多年來,盡管融資租賃業在引進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探索企業融資新渠道等方面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許多有益的嘗試和貢獻,但是我們更應清醒地認識到它在我國發展中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據2004年《世界租賃年鑒》統計,我國的租賃額僅占國內資本市場份額的4%,這一比例比許多發展中國家都要低,比如在同一年度,匈牙利為9%,智利為15%,而亞洲地區平均為8.2%。在融資租賃的市場滲透率方面,美國為30%.德國為18%,日本為8%,我國雖沒有明確數據,但據業內人士估計僅為1%—2%左右,且20多年來的融資租賃總額累計還不到2000億美元,只相當於美國2002年一年的租賃額。為此,德國累斯登銀行的葛思盟先生曾發出融資租賃在中國來得過早的感嘆。究竟什麼原因造成我國融資租賃業目前這一緩慢的發展局面?筆者認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國融資租賃從誕生始,其定位存在很大的偏差:即過度重視和強調融資租賃的融資與融物功能,而忽視或甚至否認融資租賃的促銷和服務功能,結果造成我國的租賃企業大多以金融性股東為背景,成為銀行的附屬機構。租賃公司從銀行所得的資金相當有限,而租賃業的利潤又作為銀行利潤的一個部分,因此租賃公司缺乏應有的資金積累,而適合租賃發展初期特點的工業製造業、產品出口企業卻因各種原因未能直接創立租賃公司,使得本應在租賃發展過程中享有比較優勢的促銷功能未能得以發揮,更不用說利用融資租賃的促進投資及產品出口,以及資本運營等服務功能了。為此,政府就需要實行針對性的優惠措施,使融資租賃的服務功能為國家宏觀調控所用,即針對各種具體的融資手段,給予不同的優惠政策,以刺激融資租賃在急需扶持產業中的推廣和應用。然而,我國政府在融資租賃發展之始,僅僅將之視為在改革開放下引進外資的一種手段,對其促銷,服務功能缺乏明確的方向引導和具體政策的支持。故筆者認為相比其它制約我國租賃業發展的因素諸如租賃法律不健全、租賃人才匱乏等而言,我國融資租賃業這種自身定位不準和政府及業界對租賃行業發展導向的偏差,即過於倚重融資租賃的融資、融物功能沒能充分開發其所潛藏的促銷與服務的功能,才是造成我國當前租賃業普遍經營不佳的最根本原因。因此.要解除制約我國租賃業發展的瓶頸.就是要在原有的融資與融物傳統業務的基礎上盡快地挖掘融資租賃的促銷與服務功能,進一步拓展租賃業的業務范圍,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此,我國政府和租賃業雙方應加以關注和反思。
四、重振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對策
當前我國的整個融資租賃業融資總量小、業務窄、市場滲透率低、經營停滯甚至倒退。這種局面並非只存在於我國,在其他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融資租賃業的從簡單的融資與融物時期過渡到創新性和經營性租賃階段過程中也是普遍出現過的。因此,我們也不必過於「悲觀」。融資與融物的功能是融資租賃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它貫穿著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各個階段.成為推動融資租賃業早期發展的最初原動力,但是對有學者僅憑此就簡單地下結論認為融資租賃之所以能夠在全球范圍內得以迅速發展,其根本原因在於融資租賃既能融資又能融物的雙重作用。對此觀點筆者不敢苟同,因為在實踐中,具備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並非僅屬融資租賃這一方式,早有很多融資方式比如設備供應方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和買方信貸、賣方信貸等以設備為擔保的各種銀行信貸都同樣具備既融資又融物的雙重作用。因此。要解釋當今世界融資租賃業所取得的輝煌成就.就必須重新科學地界定融資租賃業,單單提及融資、融物的功能而撇開其促銷、服務的功能是不完整和不客觀的。事實上:促銷。服務功能正是融資、融物功能的衍生和創新的結果,是在經濟全球化。一體化背景下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對融資租賃業的一種必然挑戰和要求,更是融資租賃業對這種挑戰和要求的客觀回應。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振興我國租賃業主要應著眼於觀念的轉變,重新認識和定位融資租賃的功能.即在肯定原有融資與融物功能的基礎上致力於挖掘和發揮其促銷和服務的功能。為此,政府和企業應共同策應形咸合力。就政府而言.應加強政策導向,依據稅收、外匯等優惠政策來引導融資租賃的方向,將融資租賃業務集中到經濟發展重點扶持的項目上,而不是引進奢侈品和國民經濟發展並不需要的行業設備,從而使之服務於宏觀調控的目標。就企業而言,特別是我國的一些機電產品,如紡織機械、水電、火電發電機組、機床等生產企業,其相應產品的性能、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尤其是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均有一定的競爭優勢,但產品的出口還面臨著售後服務跟不上、不能得到國家的出口信貸等困難。因此,相關生產企業要借鑒西方大公司如美國通用電氣、國際商用機器公司的做法,在企業內部設立租賃部,或設立附屬於企業的租賃公司,充分利用租賃的促銷作用直接向海外推銷產品,將製造商與用戶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以達到搶占和保持國際市場份額的目的。當然,除了這種製造廠商類的租賃公司之外,其他類型的專業租賃公司在繼續優化和整合原有租賃業務的同時,在時機成熟時也要大膽地走出國門,拓展租賃業務:既要開展國際出口租賃業務,又要積極開展離岸租賃業務等。總之,只有政府和企業通力合作,在融物與融資的基礎上有意識地發揮融資租賃的促銷與服務功能,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融瓷租賃業目前存在的各種困境,使之重獲生機。
五、結束語
應該看到,當前我國融資租賃業雖困難重重,但也潛藏著巨大的發展後勁。這不僅是因為它在我國這個全球最大的租賃市場的滲透率還很低,更為重要的是其潛在的促銷與服務功能還未充分開發。可喜的是,在總結了20多年的經驗和教訓後,業界及學術界對融資租賃的理論和實踐已經有了較以前更為深刻的認識:即在經濟全球化、一體化蓬勃發展的今天,積極應開發和利用融資租賃的促銷、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其優勢,使之成為帶動租賃業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誠如國際著名租賃專家阿曼波面對新世紀世界租賃業的發展所預言的那樣,「租賃將繼續裝備世界」。筆者也堅信只要我國政府和企業能在原有融資與融物的基礎上重視融資租賃的促銷、服務功能的發揮,先以大型製造企業、產品出口企業以及具有國際背景韻金融機構、跨國公司為主力的新興租賃企業作為試點,然後在整個行業內加以推動,就必然能為我國融資租賃這一朝陽行業注入新的血液和生機,使之充滿活力!因此.我們也有理由預言:在二十世紀,租賃將繼續裝備中國。
⑦ 融資租賃信託的概念含義
融資租賃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行為。
融資租賃信託交易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信託資產的形成即融資租賃交易部分,包括融資租賃的三方交易過程;
二是信託計劃的設立部分,包括信託計劃的發行、監管、收益分配等過程。
流程具體說明如下:
①投資人在商業銀行開立專戶,通過銀行購買融資租賃信託計劃,成為信託資產的所有權人;
②商業銀行將信託資金轉入信託公司在銀行的信託專戶,並對其進行監管;
③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在非過手租賃情況下)與承租人、擔保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④根據承租人的要求,信託公司向指定的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物;
⑤設備供應商將租賃物發運到承租人所在地,經過安裝、調試、操作培訓等環節,保證租賃物能正常運行。保修、維修等售後服務以及可能的回購是設備供應商應長期履行的責任;
⑥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定期足額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長一般不超過5年;不管租賃物實際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須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⑦信託公司將專戶內收到的租金(通常1~3個月收一次),每滿一年就向投資人分配一次信託凈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種費用之後的余額);
⑧銀行將信託專戶的收益分配通過轉賬的方式轉入投資人賬戶;
⑨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將租賃物以名義貨價轉讓給承租人,完成一筆租賃交易
⑧ 融資租賃公司項目經理職業規劃和發展方向是什麼
1.奉公守法,勇於負責,具有很強的團結協作和風險精神。
2.專業技能全面,綜合素質高,具備獨當一面的調查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和執行能力,包括具有使用現代高科技機具能力,公關協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
3.項目經理原則上應同時具有較高學歷,5年以上銀行信貸或3年以上租賃公司客戶經理的工作經驗,熟悉和掌握國家的經濟,貿易,稅收,金融方針政策和本地區經濟發展動態,財務分析能力。
4.工作態度嚴謹細致,具有較高職業素養。三項目經理的主要職能
1.主動開發和拓展租賃項目。項目經理應該深入了解和掌握所在公司的經營理念,圍繞公司的經營目標主動向社會宣傳與營銷公司的業務品種,服務內容和業務范圍,提高公司的社會知名度。
2.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在公司與客戶之間起橋梁紐帶作用,為客戶提供多層次,多功能,全方位的租賃服務。
3.對租賃客戶和租賃項目進行動態管理,負責承辦和所轄租賃項目所有環節的管理工作。4.定期探訪客戶,實施項目後期管理工作。
5.一個租賃公司的項目經理分為3個層次:即主管公司租賃業務的公司領導為最高級,租賃業務部負責人和業務骨幹為中級,租賃業務部一般人員為初級。其中,每一層級的項目經理負責其所轄項目經理工作任務的下達,考核,管理,指導和業務培訓,並完成上級職能部門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