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資產負債率過高如何調節
解決途徑:
1、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資本金制度,杜絕企業無人承鉭風險的體制條件。
企業的資本包括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兩部分,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金構成企業的法定資本,如果企業完全運用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不能滿足企業的擴張動機,則可實行負債經營。
但只有當資本所有者承擔投資決策風險,才會根據負債經營的收益與風險主動約束負債行為,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控制在適度的范圍內,
所以重組企業債務的關鍵是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健全國有企業的資本金制度,硬化企業的預算約束,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明確產權歸屬和風險承擔主體,改變無人承擔風險的現狀,杜絕企業過度負債的體制條件。
2、在完善企業資本金、優化資本結構的基礎上進行債務重組。
在健全企業資本金制度的基礎上,就可以全面清理和重組企業債務。債務重組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沖銷無法歸還的債務;二是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改變債權、債務關系。
在重組企業債務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對嚴重資不抵債,沒有重組希望,所處產業的重要性低的企業,依據(《破產法 實施破產;對資產負債率很高,管理水平低,缺乏償債能力,但有重組希望的企業,可以通過兼並、合資等方式進行重組;
對企業的經營情況一般或良好,資產利潤率較高,因注資不足而導致資產負債率過高及虧損的企業宜通過債權轉股權、貸款改投資、職工持股等方式優化資本結構。
3、拓寬籌資渠道,增加企業的選擇餘地。
在政府投資不足、銀行貸款負擔非常沉重的情況下,國家應從宏觀上給企業創造更為寬松的籌資環境,在加強金融監控、保證企業資本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對企業上市的限制,鼓勵更多的企業改組成股份公司上市直接籌集資金。
同時,大力發展金融中介機構,擴大企業籌資渠道,避免企業在需要資金時只能求助於政府和銀行。
4、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盈利能力。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政府不可能滿足所有企業的資金需求,企業要降低資產負債率,除了吸收其它渠道資金之外,最為關鍵的是要加強內部管理,具備一定水平的盈利能力。
這樣才有自我積累的可能性。無論是資產重組也好,債轉股也好,都只是解決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的權宜之計。
從根本上說,只有將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推向市場,在充分競爭的資本市場上完成本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
因此,必須進一步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強化企業管理者的市場意識,切實搞好經營管理,才能徹底解決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狀況,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1)政府負債率過高融資擴展閱讀:
原因:
1、導致企業自有資金不足和過度負債的外部原因:
經濟轉軌以後,企業由政府撥款改為向銀行貸款,使本屬向企業注入的資金變為企業負債,雖然國家相繼擴大了直接融資市場,發展股票等證券市場,但跟不上企業對資金的擴張需求,資本市場的不發達及政策因素的限制,
使企業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渠道來增加企業的資本金;政府資金有限,負擔沉重,投入不足,難以保證國企資本金的需求;企業沉重的社會負擔也加劇了企業的高負債。
1、企業自身管理不善,盈利能力差,是造成資產負債率偏高的內部原因:
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生存,圖發展,僅靠政策和外部環境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解決企業自身的問題,從內部管理入手,塑造風險承擔主體,強化約束機制,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否則再好的機遇和政策也難以把握。
從國有企業總體來看,效益普遍低下,盈利能力差,其積累資金很少甚至沒有,再加上產權不明,對經營管理者缺乏監督,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使原本有限的自有資金更為減少,形成高負債的資本結構。
B. 資產負債率高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資產流動比率越高,債權人越有保證,但流動比率過高,就會使一部分資金滯留在流動資產形態上,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
因此企業應將流動比率測定一個較為合理的界限,低於這個界限,說明資產負債率有可能會高,企業信用受到損害,再舉債會發生困難; 高於這個界限,說明一部分資金被閑置,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造成資金浪費。
短期借款分析:企業資產負債率越高,說明企業向銀行借入資金越多,因此企業決定舉債時,首先要分析市場形勢,通過市場的經濟環境、經濟條件、經濟形勢做出是否舉債經營的判斷。市場前景好時舉債就可行,否則就不宜舉債。
其次要分析企業舉債後獲利水平是否高於借款利息水平,如果企業獲利水平高於借款利息水平,說明企業舉債經營是有利可圖的。
(2)政府負債率過高融資擴展閱讀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1、負債總額:指公司承擔的各項負債的總和,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2、資產總額:指公司擁有的各項資產的總和,包括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
資產負債率是衡量企業負債水平及風險程度的重要標志。它包含以下幾層含義:
①資產負債率能夠揭示出企業的全部資金來源中有多少是由債權人提供。
②從債權人的角度看,資產負債率越低越好。
③對投資人或股東來說,負債比率較高可能帶來一定的好處。(財務杠桿、利息稅前扣除、以較少的資本(或股本)投入獲得企業的控制權)。
④從經營者的角度看,他們最關心的是在充分利用借入資金給企業帶來好處的同時,盡可能降低財務風險。
⑤企業的負債比率應在不發生償債危機的情況下,盡可能擇高。
C. 請問什麼是政府負債率、償債率、債務率有急用,謝謝啦!
償債率是指一國當年還本付息額對當年商品和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這是衡量一國還債能力的主要參考數據。償債率是衡量外債償還能力的一個最主要的指標,也是用來顯示未來債務償還是否會出現問題的一個「晴雨表」。
負債率(債務率),指一國當年外債余額對當年商品和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這是衡量負債能力和風險的主要參考數據。國際上公認的負債率參考數值為100%,即超過100%為債務負擔過重。
政府債務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的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債務。具體是指政府憑借其信譽,政府作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按照有償原則發生信用關系來籌集財政資金的一種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調度社會資金,彌補財政赤字,並藉以調控經濟運行的一種特殊分配方式。
(3)政府負債率過高融資擴展閱讀:
償債率含義的界定,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觀點稱為「需要量學說」,認為償債率是年本息償還額與年盈餘積累額的比率。
第二種觀點稱為「償債儲備基金學說」,認為償債率是負債余額與企業利潤總額的比率。第三種觀點認為:償債率是當年還本債務額與上年積存自有資金和當年盈餘積累之和的比率。
償債率應該反映企業當年實際應支付的債務額(含本金和利息)與企業當年可用來支付債務資金的比率。
「年盈餘積累」是企業經過一定利潤分配之後的自有留存部分,它包括企業自身發展的積累和當年償還債務額兩部分,因而「年盈餘積累」只能表示當年創利可供支付債務的能力,不能說明企業本身所具有的實際支付能力。
D. 政府投融資平台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政府投融資平台的形成、現狀及特點分析來看,政府投融資平台在促進地區建設和實行政企分開的新政策下的確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在很多方面還是有多的不足。
1、政府投融資平台的各投資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偏高,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較大。經過分析各集團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狀況,發現各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普遍偏高,多數都在70%以上。反映出的問題是,在實際操作中,對於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管理力度不夠,已有的資產遠遠不夠償還貸款資金,由於集團公司多是利用政府信用向銀行借款籌集資金,若出現償還問題,商業銀行將很難追究責任。
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很大,集團公司雖然合理利用了財務杠桿帶來的效應,但是其巨大的財務風險可能會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導致國有資產很難保值增值,同時也可能會帶來巨大的損失。
2、對子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且有部分子公司所處市場波動較大,成本控制力度不夠,無法持續盈利。從調查中發現十家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均未上市,且每個集團公司都有十個左右的子公司,管理幅度較大,資金鏈條很長,導致對子公司的監督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難度。
3、財務部的職責不是很明確。經調查發現,集團公司財務部的工作開展有一定的難度,對於具體的職責分工在整個集團公司不是很明確,在年終按績效考核進行評價時,如果預算指標沒有完成首當其沖的是財務部,由此給財務部帶來的困擾,使得員工積極性有所下降。
4、預算管理有待進一步提高。經調查發現,集團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其完成情況是基本上完成預算,超額完成預算的較少,另有沒有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集團公司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實行預算管理,但是由於經驗不足等各方面的原因,對於預算管理的實行和管理力度還不夠,要想使預算管理做的更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E. 負債高,怎麼融資
第一種,申請抵押貸款,有優質的抵押物背書,貸款申請就會極容易獲批;
第二種,找要求寬松的商業銀行或小貸機構,有些商業銀行和小貸公司對負債的容忍度較高,70%以內都有可貸空間,
第三種,嘗試專有貸款產品。如招商銀行的升值貸、平安銀行-新一貸等,即便你還在還貸中,負債率超過50%,只要徵信和月收入達標,一樣可以申請。
第四種,負債高,會影響貸款申請和貸款額度,如果你將大額賬單做個現金分期,每個月的還款額減少,無形可將負債率降低;因此,可以辦理信用卡分期。
F. 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比例過高是什麼原因
長遠來看,企業的資信水平是制約負債水平的關鍵,這也要求建築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營活動,全面提高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履約能力。
截至2017年底,建築行業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在負債總額中的佔比已高達77.4%。對於建築企業而言,在舉債經營的動態理財過程中,轉移、分擔、防範和化解流動負債風險是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築企業應強化債務管理,並通過抓工期、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和對應項目實施情況監管等途徑主動應對流動負債風險。
G. 兩年負債率過高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上述公式中的負債總額不僅包括長期負債,而且也包括短期負債。因為短期負債作為一個整體,公司總是長期佔用著的,所以可以看成是長期性資本來源的一部分。
通常,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應控制在50%左右。從公司債權人的立場來講,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越低越好,這樣,公司的償債能力有保證,借款的安全系數就高。從公司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如果公司總資產利潤率高於借款利息率,則資產負債率越高越好;反之,則越低越好。而從公司經營者角度來看,如果資產負債率過高,超出債權人的心理承受程度,公司就借不到錢;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過低,這說明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比較謹慎,不輕易借款進行投資,或者是自有資金比較充足,暫時還不需要大規模的舉債。
H. 資產負債率高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資產負債率高說明企業的償債能力低。
資產負債率是指公司年末的負債總額同資產總額的比率。
資產負債率是評價公司負債水平的綜合指標。同時也是一項衡量公司利用債權人資金進行經營活動能力的指標,也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
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負債總額指公司承擔的各項負債的總和,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資產總額指公司擁有的各項資產的總和,包括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
這個比率對於債權人來說越低越好。因為公司的所有者(股東)一般只承擔有限責任,而一旦公司破產清算時,資產變現所得很可能低於其賬面價值。所以如果此指標過高,債權人可能遭受損失。當資產負債率大於100%,表明公司已經資不抵債,對於債權人來說風險非常大。
I. 市場融資杠桿率過高是什麼意思
融資杠桿過高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融資的時候,需要一定的資本,然後就可以借到高額的貸款。舉個簡單的例子:
比如看好一個項目,如果出5元錢,然後借95元,就是用5元撬動了100元的投資,杠桿20倍。這種情況下如果出風險的話,可以看到,杠桿越大風險越高,波及面越廣。於是貸款方開始不願意給這么高比例的杠桿出資,要求借款方多出資本金。
所以杠桿收購融資是以企業兼並為活動背景的,是指某一企業擬收購其他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時,以被收購企業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從銀行籌集部分資金用於收購行為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9)政府負債率過高融資擴展閱讀:
市場融資杠桿率過高的危害
1、過高的杠桿率、加上經濟大環境的下行給企業帶來的壓力和危害不言而喻,溫州、紹興等地不斷有老闆因無法還貸而跑路,企業因此而破產。這些貸款有來自於銀行,也有來自於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這樣的企業負債率肯定在100%以上。
2、資金的高杠桿在短期內快速推高股價和指數的同時,也隱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在高杠桿不能持續的情況下,稍有風吹草動,高杠桿的資金就會迅速從股市撤退,從而引起股價和指數的急劇下跌。因此,股市的火爆行情,有時與股市的暴跌甚至崩盤如影相隨。
3、藉助於高杠桿來投資股市的交易模式和行情走勢很難具有持續性。更何況,各路加杠桿或拆借入市的資金中難免有違規或打政策「擦邊球」的情況存在,一旦強化監管,這類資金將不計代價撤離股市,加劇股市的大起大伏。
J. 政府應採取哪些措施降低融資風險
一、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概念和發展現狀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及相關文件的最新定義,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和行業性投資公司。
近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台進行舉債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應對兩次金融危機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融資平台數量的迅速膨脹及貸款規模的急速增長,相關問題逐步出現,潛在風險引起關注。2010年下半年起,國務院及各部委陸續下發文件,要求對地方各級政府融資平台進行全面清理。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清理規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融資平台公司規模迅速擴張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保留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場化原則規范運行,逐步實現債務風險內部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對平台公司的信貸管理更加規范,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也基本得到制止。
從審計署2013年12月30日發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看,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其中,融資平台公司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4.08萬億元,佔地方政府債務總額的37%。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存在的風險
(一)高負債率高及缺乏還款來源存在償付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主要的作用是為地方政府融資,缺少突出的主營業務和充足的固定資產,通常以政府劃撥的土地、股權作為資產,在融資中較多地依靠地方財政進行擔保,造成了其高負債率。同時,平台公司投資投向單一,貸款缺乏還款來源,擔保普遍不足,倘若依靠土地和稅收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出現大幅度下滑,則會直接威脅地方財政的償付能力,從而導致融資平台難以履行其償債義務,出現貸款償付風險。
(二)投資項目效益不高及償債主體不明確形成項目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投資項目大多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建設及回收期長,項目收益不穩定,效益不高,償債能力弱。一些平台公司承擔的項目過多,承建項目效率不高,債務償還和投資失誤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對所投的項目缺乏嚴格科學的項目論證,投入產出效率過低,容易造成資金浪費和損失,甚至出現「半拉子」工程,形成項目建設風險。
(三)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及違規操作存在潛在風險
一是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政企不分。尤其是平台公司的高管人員,大多是由政府官員擔任,缺乏必要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和風險防範的意識,甚至存在不計項目經營效益,單純追求政績的傾向,在投融資的過程中容易發生重大的失誤。二是政府融資運作過程不規范。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讓融資平台能從銀行獲得貸款,違規向銀行提供擔保。有些融資平台一筆注資用作多家公司或項目的注冊資金或項目資本金,或是用貸款資金作為注冊資本金。甚至出現不同的平台公司之間相互擔保,形成連帶風險。
(四)貸款資金流向缺乏監管容易行成信貸資金安全風險
由於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一般所需要的資金規模較大,地方政府需要從多家銀行分別貸款,從而出現一些平台公司把分別借來的貸款放在一個統一的資金池裡,再根據不同的項目進度統一安排使用。貸款資金進入平台公司賬戶之後,貸款銀行無法對貸款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監控,缺乏流向監管,容易造成信貸資金被違規挪用的風險。
(五)信息不對稱及過度信貸造成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
銀行在與融資平台的合作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平台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尤其財務透明度低,使銀行很難全面掌握了解平台公司的實際負債情況,且其政府背景貸款的原因提高了銀行的信任度,無法對貸款風險做出正確的估計。同時,銀行的相當一部分資金投向了融資平台,且大部分是大型的中長期基礎設施項目,導致銀行信貸結構不合理,形成過度信貸,減弱了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另外,向平台公司發放貸款的許多是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聯社,其風險控制機制比較薄弱,且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加大了貸款的收回風險。
三、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一)認真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清理規范
地方各級政府應嚴格按照國發[2010]19號文件的規定,依據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債務進行全面清理規范。一是分類做好融資平台公司的清理。對不符合條件的平台公司要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符合規定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引進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對於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二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造成損失浪費。
(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
要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建立並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繼續擴大。一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明確地方政府對平台的責任,加強地方政府對平台的債務集中統一管理。二是建立地方債務償債基金,並制訂地方平台債務償還管理辦法,規定相應的償債程序。三是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土地出讓金和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在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以確保貸款本息的正常償還。四是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及承諾行為。
(三)積極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市場化運作
提高融資平台的市場化程度,按照市場化運作積極拓展融資渠道,利用市場機制提高運營效率和管理效率,是降低風險的有效途徑。一是進一步改革投融資體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投資增長機制。二是嚴格界定政府投資范圍,使政府投資主要用於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社會領域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凡是民營企業能做的項目,盡量讓民營企業去做。三是積極拓寬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引入社會參與機制,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介入政府建設項目,通過市場化運作規范投融資行為。
(四)加強商業銀行平台貸款的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
商業銀行在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面前,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摒棄過度注重規模擴張和近期效益的短期經營行為,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始終將信貸資產的安全性放在首位。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加強信貸管理,針對融資平台的特點,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評價和管理制度。同時落實借款人准入條件,審慎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防止信貸資金的盲目過度投放。二是加強對平台貸款的貸後管理。對於貸款的使用、借款方的財務狀況、抵押物情況以及貸款的償還情況進行重點監測,防止貸款挪用風險。三是要逐步建立政府背景類貸款風險評估體系,加強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分析和預測,對潛在的風險要及時發出風險預警提示,並提出風險預控措施。四是商業銀行間要加強合作,盡可能以銀團貸款的形式發放平台貸款,避免貸款集中度風險。
(五)多部門聯動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外部監管
對融資平台的監管,應實現多部門聯動的綜合監管,財政、國資、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和機構,要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做好外部監督和指導。一是完善融資平台公司的監事會和獨立董事設置,由國資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地方人大等相關部門派專業人員擔任,明確監督責任。二是各地國資部門、財政部門應依法對融資平台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三是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監測和研究,盡可能摸清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情況,加強市場風險預警。四是建立財務總監委派制和年度審計制度。由財政部門委派財務總監,審計部門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年度審計,有效杜絕違規違紀現象。五是財政、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建立信息共享及跟蹤機制,提高融資平台的運作透明度,通過對資金流轉的各個環節和途徑的監督,構建融資平台的風險預防綜合體系。
(六)制訂投融資法律和研究平台長遠健康發展模式
目前,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還沒有制定統一的法律法規,平台的建設和發展亦沒有長遠健康的模式。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財政部應該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盡快出台投融資法律法規,為加強地方政府投融資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制訂並完善融資平台長遠健康發展模式。著眼於當前的財稅體制改革,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考發達國家經驗,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地方政府融資模式,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三是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