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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倉單質押融資

發布時間: 2021-03-19 00:29:39

1. 倉單質押的融資業務

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是指申請人將其擁有完全所有權的貨物存放在銀行指定倉儲公司(以下簡稱倉儲方),並以倉儲方出具的倉單在銀行進行質押,作為融資擔保,銀行依據質押倉單向申請人提供的用於經營與倉單貨物同類商品的專項貿易的短期融資業務。
質押倉單項下的貨物必須具備的條件:
1、所有權明確,不存在與他人在所有權上的糾紛;
2、無形損耗小,不易變質,易於長期保管;
3、市場價格穩定,波動小,不易過時,市場前景較好;
4、適應用途廣泛,易變現;
5、規格明確,便於計量;
6、產品合格並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不存在質量問題;
多操作於鋼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建材、石油化工產品等大宗貨物。
業務申請人應符合銀行貸款對象的基本要求及同時應滿足的條件:
一、 將可用於質押的貨物(現貨)存儲於銀行認可的倉儲方,並持有倉儲方出具的相應的倉單;
二、 應當對倉單上載明的貨物擁有完全所有權,並且是倉單上載明的貨主或提貨人;
三、 以經銷倉單質押項下貨物為主要經營活動,從事該貨品經銷年限大於等於一年,熟知市場行情,擁有穩定的購銷渠道;
四、 資信可靠,經營管理良好,具有償付債務的能力,在銀行及他行均無不良記錄;
五、 融資用途應為針對倉單貨物的貿易業務;
六、 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2. 倉單質押的意義

開展倉單質押業務,既可以解決貨主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的困難,同時保證銀行放貸安全,又能拓展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效益,可謂「一舉三得」。
首先,對於貨主企業而言,利用倉單質押向銀行貸款,可以解決企業經營融資問題,爭取更多的流動資金周轉,達到實現經營規模擴大和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其次,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而言,開展倉單質押業務可以增加放貸機會,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又因為有了倉單所代表的貨物作為抵押,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
最後,對於倉儲企業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夠為貨主企業辦理倉單質押貸款的優勢,吸引更多的貨主企業進駐,保有穩定的貨物存儲數量,提高倉庫空間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會促進倉儲企業不斷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完善各項配套服務,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3. 統一授信融資業務模式相比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模式有哪些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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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概念

倉單,在學理解釋上是指倉儲方簽發給存儲人或貨物所有人的記載倉儲貨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權憑證,倉單持有人可以憑倉單直接向倉儲方提取倉儲貨物。我國現行合同法以及物權法還沒有對倉單給予明確的法律定義,但《合同法》第386條規定了倉單的內容要件。因此,現實中倉單格式與內容多自行設計,且容易與傳統的入庫單、提貨單混淆。
倉單質押的法律依據是我國物權法第223條以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內容,是以倉單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多為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手段。當前,銀行的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就建立在倉單的質押擔保權能之上,其核心在於擔保人以在庫動產(包括原材料、產成品等)作為質押物擔保借款人向銀行的借款,倉儲物流企業經銀行審核授權後,以第三方的身份對擔保人倉單項下的在庫動產承擔監管責任,受銀行委託代理監管服務,對質押物進行庫存監管。比如中信銀行東莞分行將與大易有塑合作推出一種新型產業鏈金融理財產品——倉單質押貸款,也是屬於這種類型。

5.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6. 什麼是倉單質押怎麼操作

貨物抵押貸款:銀行根據貨物的價值向貨主企業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

以標准倉單質押貸款為例:

由於倉單質押業務涉及到倉儲企業、貨主和銀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嚴謹、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貨主(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帳戶監管協議》;倉儲企業、貨主和銀行簽訂《倉儲協議》;同時倉儲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銷的協助行使質押權保證書》。

貨主按照約定數量送貨到指定的倉庫,倉儲企業接到通知後,經驗貨確認後開立專用倉單;貨主當場對專用倉單作質押背書,由倉庫簽章後,貨主交付銀行提出倉單質押貸款申請。

銀行審核後,簽署貸款合同和倉單質押合同,按照倉單價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貨主在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

貸款期內實現正常銷售時,貨款全額劃入監管帳戶,銀行按約定根據到帳金額開具分提單給貨主,倉庫按約定要求核實後發貨;貸款到期歸還後,餘款可由貨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7. 倉單質押融資的流程是怎樣的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8. 倉單質押融資的風險

倉單質押作為第三方物流企業向金融領域延伸的一種創新服務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我國目前企業融資難、銀行放貸難的市場現狀。但由於是創新產品,故在開展倉單質押融資業務時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因此必須採用目前較為先進的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監管質押物,並通過期貨市場的功能來轉移風險等,這些都可以用來減少倉單質押融資業務的風險。

9. 倉單融資的倉單融資的模式

倉單融資在實踐中有多種做法,為了滿足企業的需求,便利企業融資和經營,銀行也在不斷創新,不斷在倉單融資模式的基礎上拓展新的融資模式。目前國內外金融機構的倉單融資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倉單質押貸款,是製造企業或流通企業把商品存儲在倉儲公司倉庫中,倉儲公司向銀行開具倉單,銀行根據倉單向申請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倉儲公司代為監管商品。開展倉單質押業務,既解決了借款人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同時通過倉單質押可以降低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保證貸款安全,還能增加倉儲公司的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倉儲公司的經濟效益。
流程:(1)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按照銀行要求把貨物存放在銀行指定的倉儲公司;(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交企業交存貨物的倉單,進行質押,承諾將保證貨物的完好,並嚴格按照銀行的指令行事;(3)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4)企業實現貨物的銷售,購買方(客戶)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5)倉儲公司根據銀行的指令,向購買方移交貨物;(6)企業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
倉單質押貸款實質是存貨抵押貸款,由於銀行難以有效地監管抵押物,就需要藉助第三方倉儲公司形成的倉單,以及倉儲公司提供的保管、監督、評估作用實現對企業的融資。在實踐中,以倉單質押模式為基礎,通過拓展倉儲倉單的范圍、強化倉儲公司擔保職能、以未來倉單作質押等,又可以形成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統一授信擔保貸款和保兌倉融資模式。
2、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是在倉單質押貸款融資基本模式的基礎上,對地理位置的一種拓展。倉儲公司根據客戶需要,或利用全國的倉儲網路,或利用其他倉儲公司倉庫,甚至是客戶自身的倉庫,就近進行質押監管,提供倉單,企業根據倉儲公司的倉單向銀行申請借款。
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充分考慮客戶的需要,可以把需要質押的存貨等保管在方便企業生產或銷售的倉庫中,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質押成本。 保兌倉或稱買方信貸,相對於企業倉單質押業務的特點是先票後貨,即銀行在買方(客戶)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後開出承兌匯票,收票人為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向銀行指定的倉庫發貨,貨到倉庫後轉為倉單質押。在這一模式中,需要生產企業、經銷商、倉儲公司、銀行四方簽署「保兌倉」合作協議,經銷商根據與生產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交納一定比率的保證金,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於向生產企業支付貨款,由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承兌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對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承兌匯票後,生產企業向保兌倉交貨,此時轉為倉單質押。
流程:(1)經銷商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支付一定保證金;(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承兌擔保;(3)經銷商向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4)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銀行承兌匯票;(5)生產企業按照匯票要求,向倉儲公司交貨;(6)倉儲公司提貨、存倉,並向銀行簽發倉單;(7)在倉單融資期限內,經銷商向購貨方銷售貨物;(8)購貨方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歸還經銷商的質押貸款;(9)根據銀行指令,倉儲公司向購貨方移交貨物。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是指銀行根據倉儲公司的規模、經營業績、運營現狀、資產負債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把一定的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倉儲公司,再由倉儲公司根據客戶的條件、需求等進行質押貸款和最終清算。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並直接利用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銀行則基本上不參與質押貸款項目的具體運作。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有利於企業更加便捷地獲得融資,減少原先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時的多個申請環節;同時也有利於銀行充分利用倉儲公司監管貨物的管理經驗,通過倉儲公司的擔保,強化銀行對質押貸款全過程監控的能力,更加靈活地開展質押貸款服務,降低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