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的會計分錄問題
第二個正確,因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按賬面金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將該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已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累計變動額轉出,其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貳』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分錄問題!!!
1。銀行存款的金額是你收到錢的金額,如果在出售時涉及到交易費用了,那麼,你收到多少錢銀行存款就是多少錢。也就是說要把交易費用減去。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在出售時是借方還是貸方,要看在出售前這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在借方還是貸方,如果在出售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上升了,那麼,出售時就在貸方,如果在出售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下降了,那麼,出售時就在借方。3。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這個科目是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價值上升或下降時才會出現的。如果出現了這個科目,那麼,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那就要把他轉出來。因為資本公積並不是損益,而出售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不是你的了。你一定要把資本公積轉成投資收益。所以才會出現借或貸,記住,在出售時,原來是借方就在貸方轉,原來在貸方就在借方轉。
『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股票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2.債券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1.公允價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公允價值下降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銀行存款等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提示」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的數字正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哪些會計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回的減值損失等。
2、「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核算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盈利或損失等。
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35
貸:銀行存款 1035
借:應收利息 40
貸:投資收益 4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
『柒』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怎麼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 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p
『捌』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這兩個會計科目怎麼處理
首先要說的是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這兩個科目不在一個分錄上。在持有過程中如果發生公允價值的變動才會出現在一個分錄當中。如果是公允價值高應是(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金額為公允價值大於帳面價值的差額。反之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其次出售時應做兩筆分錄(第一筆借:銀行存款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成本 利息調整,其中明細科目利息調整和公允價值變動有可能在借方 借貸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第二筆把持有過程中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玖』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1、20×8年10月12日,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萬元
投資收益 2萬元
貸:銀行存款102萬元
2、20×8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8-10 )*10=80萬元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萬元
3、20×9年3月15日
借:銀行存款 4萬元
貸:投資收益 4萬元
4、20×9年4月4日,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157.5萬元
投資收益22.5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0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0萬元
同時,按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金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 萬元
貸:投資收益 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