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融資形式主要有哪些內容
銀行融資(也就是開發貸款,需要施工證)
如果企業有辦法(比如足夠的貸款額度和質押物),可以做土地的一般抵押貸款(僅需要土地證)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股權融資)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債券融資)
股權轉讓或者增加股東資本金注入(股權融資)
收取客戶的預付款(訂金)
收取客戶的房款(交房前)
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墊資(屬於短期拆借)
民間借貸或者企業間拆借
上面的都是合法的,不合法的就多了
Ⅱ 房地產的融資模式有哪些
你是房地產開發商? 河南需要融資的話可以聯系我
Ⅲ 房地產企業一般融資方式有哪些
【摘要】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其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發展壯大也離不開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本文以恆大集團為例,分析了其融資渠道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構建多渠道的房地產融資體系已經迫在眉睫,在此基礎上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融資渠道 銀行貸款 股權融資 債務融資
一、恆大集團融資渠道現狀
據恆大集團2016年年報數據顯示,2016年,恆大集團融資現金流入總計約為人民幣5725.68億元,比上年增長99.60%,其融資需求量的增加與近年恆大高速增長的土地儲備、房地產開發等產業發展不可分。下面針對目前恆大集團主要的融資渠道做具體分析。
(一)銀行貸款
通常,大多數房地產企業都選擇銀行貸款作為主要的融資渠道,因為其成本相對較低。
由年報可以看到,2016年,恆大集團的所有融資來源中,有抵押的銀行借款總額為人民幣2093.10億元,占融資總量比例高達36.32%,較上年增長91.91%,位居融資規模中第一位。銀行借款占融資比借款成本包括利息開支以及外幣借款所產生的匯兌差額。
(二)股權融資
上市房地產企業主要通過發行新股、配股等方式進行股權融資。恆大集團於2009年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在港市值最高的內房企。據2017年11
Ⅳ 房地產開發融資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房地產融資的主要形式包括:銀行貸款融資;證券融資;房地產信託融資;其他方式如聯建、參建融資,房地產典當融資,利用外資等。
Ⅳ 目前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
房地產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產出的特性。房地產開發的每一個階段都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持,因此對融資方式的優缺點、政策約束和融資成本的把握,便於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一般來說,房地產融資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兩種。
內部融資主要是指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金,包括一些抵押貼現的票據,債券,可出售的經營性和存量物業,以及近期內可回收的各種款項等,包括向消費者預收購房定金等。但隨著企業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考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單純依靠內源融資已很難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
外部融資又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主要是從資本市場獲得的資金,主要滿足長期投資的資金需求,包括上市融資、債券融資、房地產投資基金、房地產信託等多種融資方式。間接融資主要是從金融機構獲得的資金,主要是房地產項目貸款,解決房地產開發中短期的資金需求。
Ⅵ 房地產企業如何融資
1、開發貸融資(最常見的,最容易的):即獲取土地、取得四證後向銀行申請開發貸融資,利率通常較低,略高於現行貸款利率20%;但開發貸往往監管較嚴,數量有限,挪用不方便;
2、在建工程抵押融資:原則上與開發貸不能同時獲取,但現在基本可操作;
3、企業債券融資:這種融資通常適用於上市公司,尤其在香港及國外較為常見,利息極低,企業信譽度越高,成本越低,是企業的首選,但需控制負債率;
4、股權融資:企業間的股權合作,資金方的股權投資,向股東募集資金,定向募集,公開募集(增發等)。現在用的比較多的假股增債,即基金公司以股權方式介入,但不參與管理,約定未來某一節點以約定的利息回購股份。
5、其他方式:理財方式,其實通過第三方募集資金,類似於抵押貸款
……
Ⅶ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Ⅷ 房地產信託融資模式有哪些
1.貸款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受投資者委託,以信託合同的形式將其資金集合,然後通過信託貸款的方式貸給開發商,開發商定期支付利息並於信託計劃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給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定期向投資者支付信託收益並於信託計劃屆滿時支付最後一期信託收益和償還本金。 2.股權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方式從資金持有人手中募集資金,之後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收購股權或增資擴股)向項目公司注入資金,同時項目公司或關聯的第三方承諾在一定的期限(如兩年)後溢價回購信託投資公司持有的股權。 3.混合型信託融資模式(夾層融資型)債權和股權相結合的混合信託投融資模式。 它具備貸款類和股權類房產信託的基本特點,同時也有方案設計靈活、交易結構復雜的特色,以股權、債權和組合滿足開發商對資金的需求。 4.財產受益型信託融資模式。 開發商將其持有的房產信託給信託公司,形成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並委託信託公司代為轉讓其持有的優先受益權。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購買優先受益權,信託到期後如投資者的優先受益權未足額清償,信託公司則有權處置該房產補足優先受益權的利益,開發商持有的劣後受益權滯後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