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老公就是買股票,說明這是投資,有很大的風險的
娶老婆就是買期貨,說明就是不管老婆好還是不好,都要你負責任到底
差不多就是這樣吧.
期待專業人士
⑵ 求好心人幫忙告訴一下,用自己老婆的帳號買賣股票違法嗎
如果你是軍人買不了股票,可以考慮用老婆帳戶,反正網上操作的話沒問題的
一般投資者的話用老婆的也沒問題的~
但是證券從業的話,按規定不允許,但是現在對證券從業這一塊沒有那麼嚴格的管理起來,好像期貨的從業資格的用家人的帳戶炒管得比較嚴格。
涉及到內幕交易的建議別做,證監會不查出來應該還好說,查出來的話你老婆的賬戶就被凍結了,還會涉及到法律上的問題,最好別有僥幸心理~~
⑶ 局長為供妻子炒股做了什麼事
局長為供妻子炒股, 騙取民間資本上億元。
日前,貴州省六盤水市國土局原局長方化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賄罪,二審獲刑14年。
此人比較奇葩的是,為供妻子晏艷炒股,聯合數人以做工程、開公司為由,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吸收民間資本超過1億元,至今仍有近9000萬的款項未還上。
至於其妻晏艷,已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獲刑9年。她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投了4500餘萬,結果虧損了4000餘萬。
晏艷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一共投入了4500餘萬,虧損了4000餘萬,虧損高達90%。她還投資了期貨市場,投入500餘萬,虧損了100餘萬。
對於借錢炒股的行為,她表示,2009年,自己和方化結婚的時候就在炒股。自己「缺錢」,就向方化提出向民間借錢來炒股,方化同意了。一開始,只是方化和晏艷夫妻兩人借錢,「把借來的錢都打入我的賬戶並由我來支配管理。後來我支付不了前期借款的利息了,就找了其他兩人一起向民間借錢。」
另外倆人則各自用自己身邊的關系去借錢,借來的錢都打到她的賬戶上由她支配,再按照三分以上的利息付錢給他們。
「我用這些資金進行炒股,但民間對炒股的認識不一樣,如果給他們說是炒股,他們肯定不借,於是給他們說是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晏艷提到,丈夫方化曾主動給那兩人做工作,叫他們大膽融資,並說自己會把關。
根據晏艷的供述,2010年至2014年期間,她平均每月大約支付150萬元利息,總的支付大約6000餘萬。2015年3月,晏艷資金鏈斷裂,無法再支付利息。
2017年11月3日,她被六盤水市鍾山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30萬元。
⑷ 老婆在股票證券公司上班被抓了,現在已經刑拘了,公安局說涉嫌詐騙罪,現在在看守所。
2018最新詐騙罪量刑標准規定
一、立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准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詐騙罪量刑標准之加重處罰情形: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詐騙罪量刑標准: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共同犯罪的詐騙罪量刑標准: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詐騙罪量刑標准(未遂):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詐騙罪量刑標准: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詐騙罪量刑標准之數額:
對於多次進行詐騙,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掌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未查明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屬惡意取得,應當一律予以追繳;如確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申付強詐騙案如何認定詐騙數額問題的電話答復:即在具體認定詐騙犯罪數額時,應把案發前已被追回的被騙款額扣除,按最後實際詐騙所得數額計算。但在處罰時,對於這種情況應當做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詐騙罪量刑標准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地方具體規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超過數額較大起點未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5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超過數額巨大起點未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100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8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到一年六個月刑期。
(3)超過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根據超過的數額,可相應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詐騙生產資料,影響生產的;
(2)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3)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量刑指導規則
刑事案件數額標准,詐騙罪: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屬於數額較大;5萬元以上,200000元以下,屬於數額巨大;200000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望採納
⑸ 你會讓自己的女友或老婆玩期貨嗎
不會,風險太大了,身邊有個朋友玩過期貨都陪就去了。
⑹ 老婆股票不做了叫老公做怎麼操作
直接外老婆的賬號做就可以了。
⑺ 期貨從業者的配偶可以炒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但對家屬沒有明確界定。
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所謂禁止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達到犯罪標準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問題,首先,證券從業人員是否獲取了有關消息;其次,這些信息是否構成證券法上的內幕(即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 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第三,這些信息是否尚未對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時符合上述三方面,那麼證券從業人員是禁止購買與內幕交易有關的證券的,同時也應當避免以家人的名義從事內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並未明文禁止證券從業人員及其家人不得購買股票。
⑻ 老婆現在怪我不掙錢,她說我期貨股票基金這些理財的都不懂,說我不是男人,她說我只會看些沒用的東西,她
1、正常現象啊。男人掙錢養家,以掙錢為主,由女人打理,分工不分家;
2、你老婆說的這些理財產品,你可以到書店、跟有經驗的人學習研究後,開始少量的試試,做好了,能錢生錢的
3、減少閑暇時間玩游戲、看小說等,不能致富家庭的事,以致富為主,過好日子為重任,老婆漸漸沒話了。
回答不周,請笑納。
⑼ 老婆不同意我玩期貨該怎麼辦啊,期友們給支個招說服她
投資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世間大事,建議你可以把其中的風險和收益講清楚兩個人共同來決定是不是要做期貨投資。
⑽ 我老婆不讓我玩股票這東西 不是大投資 是小來小去的想透點錢進去 股票有那麼危險嗎
我覺得你的想法錯了,股票也不是那麼危險,
要是危險,那巴菲特怎麼還炒股成了世界首富了。
要是危險,那怎麼還有這么多人在玩股票,
股票是一種投資,做投資就會有風險,
像現在交通這么發達,出門被車撞死的風險也還是有的,
那人們就都不出門了。
准確地說,應該是股票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不是有危險,風險和危險是二個不同的概念。
另外你老婆的看法也不是完全對的,
她不讓你玩股票,是怕你把家裡的錢全部拿出去輸掉,
這種顧忌是可以理解的,是為你這個家著想的。
但她的有些思想也是應該值得批判的,
作為一個男人,你不讓他讓股票,不讓他買基金,不讓他買外匯,不讓它買期貨,不讓他買黃金。。。。。。只要是投資的,有風險的事情,你都不讓他去干,那你讓他去干什麼?有了錢全部存銀行?每天過自己的太平日子。
作為一個男人,是應該有自己的目標,也有自己的理想的,格外是在現在這個社會,大家都把投資當作必修課的時候,從事投資無疑是一種正確的選擇。
另外投資也是有風險的,作為一個投資人必須清醒的意識到這一點。
你要是有能力,能夠用手中的錢賺到更多的錢,那你就是一個成功人士。
但要是沒有能力,錢被別人賺了,那能怪誰呢?
現在的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以成敗論英雄的時代,
這點希望你能明白。
要是你已經年紀比較大了,我贊成你老婆的做法,
要是你還年輕,我覺得你應該有自己的思想。
人這一輩子,就看你決定怎麼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