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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制度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6-15 22:49:10

⑴ 簡述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制度

保證金制度,雙向交易制度,T+0制度,

⑵ 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2、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

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3、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4、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5、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6、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7、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8、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⑶ 金融期貨市場的特點是什麼

金融期貨市場的基本特徵可概括如下:
第一,交易的標的物是金融商品。這種交易對象大多是無形的、虛擬化了的證券,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
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不交性和標准性,如貨市幣別、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
第三,金融期貨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決定買賣價格。它不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場,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
第四,金融期貨交易實行會員制度。非會員要參與金融期貨的交易必須通過會員代理,由於直接交易限於會員之同,而會員同時又是結算會員,交納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風險較小,安全保障程度較高;
第五,交割期限的規格化。金融期貨合約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或十二個月,最長的是二年,交割期限內的交割時間隨交易對象而定;

⑷ 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如下:第一,在金融期貨的交易的市場上,廣大的投資者在交易的過程當中進行交易的是金融商品。而這種商品其實也就是交易的標的物,但是很多的投資者也會認為這些商品都是有形的。其實,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為了能夠保證交易的安全,這種交易對象大多是五形的、虛擬化了的證券,它不包括實際存在的實物商品。第二,金融期貨是標准化合約的交易。作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數量都具有同質性、不交性和標准性,如貨市幣別、交易金額、清算日期、交易時間等都作了標准化規定,唯一不確定是成交價格。第三,金融期貨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決定買賣價格。它不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場,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第四,金融期貨交易實行會員制度。非會員要參與金融期貨的交易必須通過會員代理,由於直接交易限於會員之同,而會員同時又是結算會員,交納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風險較小,安全保障程度較高。

⑸ 金融期貨交易制度和商品交易制度有哪些不同

最本質的制度差別在於交割,商品期貨有實物支撐,大多採取實物交割,金融期貨中除國債等少數品種,大多採用現金結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