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指期貨是如何交割的
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最後交易日即為交割日。最後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約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約開始交易。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手,合約交易以交易單位的整數倍進行。
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市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手,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手。
合約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交易方式。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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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風險規避
股指期貨的風險規避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反向操作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個部分,非系統性風險通常可以採取分散化投資的方式將這類風險的影響減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統性風險則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
股指期貨具有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工具,擔心股票市場會下跌的投資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票市場整體下跌的系統性風險,有利於減輕集體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影響。
價格發現
股指期貨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通過在公開、高效的期貨市場中眾多投資者的競價,有利於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實價值的股票價格。期貨市場之所以具有發現價格的功能,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交易的參與者眾多,價格形成當中包含了來自各方的對價格預期的信息。
另一方面在於,股指期貨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桿倍數高、指令執行速度快等優點,投資者更傾向於在收到市場新信息後,優先在期市調整持倉,也使得股指期貨價格對信息的反應更快。
㈡ 股指期貨交割日為什麼一定要跌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
同屬於期貨交易,以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
股指期貨不同於股票買入後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況下股票數量不會減少。但股指期貨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進行平倉或者交割。
因此交易股指期貨不能象買賣股票一樣,交易後就不管了,必須注意合約到期日,以決定是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結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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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㈢ 股指期貨投資者為什麼不交割
股指期貨可以交割的,不過是現金交割,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即現貨價格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因此:
①如果投資者預估交割結算價對自己有利,那麼還是會選擇交割的。
②需要注意一點的是,若是直接自己平倉,就是收取正常的交易手續費。而若是選擇交割,收取交割手續費,為交易手續費的數倍。
㈣ 股指期貨升、貼水交割的問題
要有對手方才能完成交易,多空是配對的,有人贏錢,必有人加倍輸錢。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穩賺手續費,
㈤ 股指期貨交割 對現指的風險
股指期貨市場上進行套利、套保以及資產管理的投資者,其在股指期貨結算交割日的大量平倉行為有可能誘發現貨市場股票價格的異常波動。
套利投資者僅關心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收斂程度。基於股指期貨的現金交割制度,在其交割日,期貨價格收斂於現貨指數價格,套利投資者必然兩邊平倉獲利離場。以正向套利者為例,其在買入期貨合約平倉的同時賣空對應的股票組合。若市場上眾多的套利者在同一時間大量賣空股票平倉,必然導致股票價格的下跌,並有可能引發其他投資者的「跟風」,進一步導致股價的大幅下跌。套保與資產管理者的平倉行為是類似的,由於股指期貨到期交割,需要平掉到期合約,若在某一時間段大量平倉就可能導致股指期貨價格的異常波動,並引發現貨市場股票價格的波動。在「強式有效」市場,套利、套保及資產管理者的這種平倉行為能夠為市場迅速了解,並不會引發現貨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但在「弱式有效」或無效市場,信息效率較低,此種價格的短暫異常波動很可能引發市場恐慌,盲目跟風,放大市場的異常波動。
上述的兩種情況如在大家的預料之中,一般不會對標的指數產生過大的影響,但若有人通過操縱現貨價格指數來謀利,則很可能導致股價的大幅異常波動。從理論上講,由於期貨的現金交割制度,在期貨交割日,股指期貨的價格必然向現貨指數的價格收斂。因此,若資金足夠大,投資者可以先賣空股指期貨合約,然後大量賣空標的指數成分股,打壓股價,致使現貨指數暴跌。雖然操縱者手中的股票因為價格下跌會導致一定的損失,但通過股指期貨的杠桿作用,只要資金量足夠大,期貨的收益就一定可以彌補現貨方面的損失。同樣道理,操縱者也可以執行相反的操作:買入股指期貨,再大量買入股票,拉高指數價格。相對而言,打壓股票價格更容易引起市場恐慌,放大股價跌幅,因此市場上多以打壓標的指數價格來作為主要的牟利手段。原理上雖可如此操縱股市價格謀利,但標的指數的成分股眾多,各成分股的成交量大,操縱的成本高,所需資金量巨大,難度非常高,一般投資者往往無力而為。
對於股指期貨的標的指數在股指期貨交割日臨近時由於交易失衡而導致價格、交易量的異常行為,學術界早已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並稱之為到期日效應。眾多學者關於美國、日本、香港、澳大利亞、西班牙等市場的研究表明,在指數衍生品合約到期日,股票市場的確存在交易量異常放大的現象,但價格效應在經濟上並不顯著,價格反轉的程度均在交易成本的范圍之內。因此,我們不能妄下結論:股指期貨的結算交割影響了股價的異常波動。
5月21日操作上,個人認為,現貨指數即使有異常波動,也會很快回歸正常趨勢中。
㈥ 股指期貨的交割是怎麼回事
股指期貨的交割:就是根據你持有的期貨合約的"價格"與當前現貨市場的實際"價格"之間的價差,進行多退少補,相當於以交割那天的現貨"價格"平倉。股指期貨採用的是現金交割。
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以某一股票市場的股票指數為例,假定當前有一個"12月底到期的指數期貨合約",其報出的期貨價格是1100點。如果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看漲。假如你認為將來這一指數的"價格"會超過1100點,你就可以買入這一股指期貨。假如12月底到期時,你仍然持有的買進合約就需要交割,合約價位點數是1100點,這時,股票現貨市場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130點,你就可以得到30個點的差價補償,也就是說你賺了30個點。
相反,假如到時指數的結算價點位是1050點的話,低於你的買價50個點,你就必須拿出50個點來補貼,也就是說虧損了50個點。當然,所謂賺或虧的"點數"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把這些點折算成有意義的貨幣單位。具體折算成多少,在股指期貨合約中是事先約定好的,稱為合約乘數。假如規定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是100元,也即每個點值100元,那麼贏利30點就是贏利3000元。假設股指期貨的點位是1000點,一個合約的價值就是100000元。香港恆生指數大概在15600點左右,合約乘數是50港幣,這樣,一份香港恆指期貨合約價值大概在780000港幣。
㈦ 股指期貨如何交割
股指期貨怎麼交割?
股指期貨在到期的時候採用現金交割方式,計算買賣雙方的盈虧,劃轉資金。空方不是拿著一籃子股票交到交易所,多方也不是從交易所過戶一籃子股票。股指期貨的現金交割是由交易所結算機構確定一個價格作為交割結算價,多空雙方根據這個交割結算價來結算盈虧,劃轉款項,這樣就完成了履約義務。
例如,我買入2手股指期貨合約,2個月後合約到期,交割結算價是1819點,前日結算價1809點比交割結算價高了10個點。由於我是多頭,前日結算價大於交割結算價意味著我有盈利。假設按照交易所的規定,每點價值100元,不計手續費和稅收等費用的話,我的盈利為(1819-1809)×100×2=2000(元),通過資金的劃撥,我的賬戶會收到這2000元中扣除手續費和稅收之後的凈盈利。 反之,如果我是買入2手股指期貨合約,2個月後合約到期,交割結算價是1799點,前日結算價1809點比交割結算價低了10個點。我是多頭,前日結算價小於交割結算價意味著我出現了虧損。假設按照交易所的規定,每點價值100元,不計手續費和稅收等費用的話,我的虧損為(1809-1799)×100×2=2000(元)。我需要把相應虧損的資金按規定的時間劃轉出去。交割結算價是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格,它和每日的結算價是不同的。一般而言,交割結算價不是根據期貨交易價格的某個平均價來決定的,而是用股票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數來計算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㈧ 股指期貨交割問題
你弄錯了,最後交割結算價是按照滬深300現貨指數最後兩小時均價為準的,所以股指期貨在最後交割時還是受到現貨指數約束的,並不會發生你說的情況。
㈨ 股指期貨交割日 如果沒有平倉怎麼辦
進入交割環節,,但是在交割日之前,期貨公司都會有通知的,如果是商品期貨個人不給交割,直接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