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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政府支持的農業保險期貨模式

發布時間: 2021-06-17 09:17:41

Ⅰ 一米農險是價格十期貨的形式,問普通農戶如何操作請舉例說明。

你好
連續4年被中央一號文件提及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寄託著更好服務三農的希望。從最初的嘗試,到逐漸形成遍地開花之勢,期貨業、保險業摸著石頭過河,不斷探索、創新,在部分農產品領域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打通壁壘,轉移風險,成為服務三農的重要力量。
成就固然顯著,難點也依然突出。「保險+期貨」模式要在全國范圍內惠及更為廣泛的農民群體,還需要從更高層面進行統籌規劃。
披荊斬棘,4年的探索已經取得諸多成績;上下求索,「保險+期貨」必將結出更大碩果。
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始於2015年,「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已經走過了近4年時間。截至目前,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已經在玉米、白糖、天然橡膠等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保險+期貨」模式的誕生有其必然性,這是期貨公司專業優勢和保險公司渠道優勢的有機結合。
從保險端看,靠天吃飯的農業生產常面臨天災威脅,農產品又常有價格波動,這可謂農民的兩大煩惱。防風險、降損失,保險業不可缺位。不過,巨災等危險因素也常給保險業經營帶來大幅波動,在「保險+期貨」模式中,期貨相當於保險的再保險,進一步分散風險。
從期貨端來看,其投資者大多是有套保需求、交割需求的企業和部分專業投資者,一般農戶顯然並非合適對象。保險的介入帶來革新。在「保險+期貨」模式中,農戶接觸到的是了解較多、相對熟悉的保險,其獲得的是保險保障。
2015年,大商所推動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首倡「保險+期貨」模式;2016年,大商所、鄭商所相繼開展「保險+期貨」試點項目。至今,「無論是從『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的覆蓋面、品種、質量看,還是從項目本身支持的金額看,都已經有了質的飛躍。」上海際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經理王靖翔表示,這些試點打破了期貨業與保險業的壁壘,為期貨業引入全新的客戶群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進行了創新,意義深遠。
銀河期貨總經理助理郝剛表示,近年來,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在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並且逐漸形成了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兩類較為成熟的模式。在價格保障方面,目前已經開展了300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在收入保障方面,相關試點項目也已有60多個。
2016年,「保險+期貨」保障模式首次寫進中央一號文件,且連續4年寫進該文件。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和「保險+期貨」試點,支持重點領域特色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上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前幾年的試點已經取得了較好成績,積累了一定經驗,有望在更大范圍發揮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保險+期貨」模式仍然處於「試點」階段,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生豬期貨尚在孕育之中
從無到有,從初次嘗試到逐步擴大,「保險+期貨」模式的成熟和推廣還需要不斷闖關,繼續創新模式,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難點。
2018年,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和中投天琪期貨,聯合推出國內首個通過期貨市場保障生豬養殖戶凈收益的農業保險,同年11月份,大商所正式對外發布由太保產險浙江分公司申請定製的豬飼料成本指數,用於生豬飼料成本指數保險產品的開發,為生豬養殖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南華資本「保險+期貨」業務負責人李章益表示,對於養殖戶來說,其最大的成本就是飼料成本,約佔50%至70%,因此,豬飼料指數保險能較好轉移解決飼料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王靖翔指出,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在一定程度上能直觀反映出飼料端價格的變化。目前,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的保險費率約為1%-3%,若購買了豬飼料成本價格保險,飼料價格真實上漲,養殖戶可以鎖定一定的生產成本。不過,由於豬飼料價格的變動與生豬價格的變動有一定差異,豬飼料價格的變動由玉米與豆粕的價格變動決定,而生豬價格的變動往往以生豬的實際供需有關,單從豬飼料成本著手,難以完全覆蓋生豬生產的風險。
對於生豬期貨,業界寄予了厚望,也在熱切的期盼其正式推出。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全球最大的畜牧品種和我國最大的農業品種,生豬期貨上市後,將在完善我國生豬價格形成機制、輔助產業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在「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中,還反映出一些較為突出的難點,需要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闖關解決。目前,期貨公司通過靈活的期權產品設計,保險公司通過無人機、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測產手段,交易所通過上市場內期權品種等方式,正在逐步降低保險成本。

Ⅱ 我國農業保險經營的模式有哪些

由政府或政府部門政策性經營農業保險有三種主要的外在組織形式:
其一是民政部門的農村救災保險,就是在每個試點縣有政府調撥資金建立農業保險的初始資本金,財政上再給適當的補助和補貼,對農業農民提供保障水平很低的保險,目的是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和簡單的再生產能力。
其二是新疆兵團保險公司所經營的農業保險。這種經營模式實際上是在商業保險公司中對農業保險進行政策性經營。這部分業務的初始資本金由財政每年撥給,並且享受免稅待遇。對一些重要農作物、牲畜和農業機械實行強制保險,其他保險標的允許自願投保。至今來看兵團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還比較好。
其三是上海農業保險發展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由政府撥款建立准備基金,各政府推動,人保上海分公司代辦,結余積累留地方,上海市地方財政在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時給予一定的補貼,並免徵一切農業保險營業稅。上海的農業保險是全國農業保險試驗中成功的範例之一。
4.農村保險相互會社的經營
1990年在河南的新鄭試點建立了中國的保險相互會社——農村統籌保險互助會。保險相互會社是一種被保險人自己組織,共同出資,相互保險,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組織。這種經營模式依靠縣、鄉、村的力量組織保險組織,實行「獨立核算,資金留存,以豐補歉,結余留會」的經營原則。但互助會一般范圍小,准備金積累能力弱,積累速度慢,難以應付較大的災難。

Ⅲ 我國政府發展農業保險採取了什麼政策

(一)試點品種。選擇種植面廣、對促進「三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農作物和飼養量大、對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的養殖品種,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2010年試點品種為:水稻、小麥、玉米、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豬、奶牛。同時,鼓勵各地根據我市農業產業政策、當地農業生產特色以及本地財力狀況,自主選擇上述品種以外的其他種養品種開展保險試點。

(二)保險責任。種植業保險責任為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養殖業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強制捕殺所導致的投保個體直接死亡。

(三)保險金額和費率。補貼險種按照「低保障、廣覆蓋」的原則確定保障水平。其中:種植業保險金額按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種子、化肥、農葯、灌溉、機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確定;養殖業保險金額為投保個體的生理價值(包括購買成本和飼養成本)。試點地區自行提高保險金額水平而增加的補貼,由當地自行負擔。

試點期間各品種保險費率,一律按省定標准執行。新增自主試點品種也需逐級上報批准後執行。

(四)保險模式。種植業保險採用「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聯辦」模式,經營風險由地方政府和保險經辦機構共擔。養殖業保險採用「保險公司自營」模式,保險經辦機構在政府保費補貼政策框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試點地區。在全市所有縣、區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六)經辦機構。人保財險巢湖市分公司、國元農險巢湖中心支公司為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

(七)保險資金管理。根據《安徽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8〕457號),對種植業保險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單獨核算、封閉運作、財政監督」的管理辦法;各級財政部門及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種植業保險經營費用管理,按規定程序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建立種植業保險巨災風險准備金,及時足額上劃巨災調劑資金;積極運用再保險等手段,防範和化解保險經營風險;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資金的監督檢查,保險資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保險賠付責任。發生災害賠付時,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規定保險金額,及時足額賠付。發生超賠時,以市為單位核算,由市與保險經辦機構確定賠付責任。如市發生整體絕收,專題報省政府研究。

Ⅳ 農業保險的經營模式

中央很重視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已經在全國各地區全面起步。但總體看,中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為農業產值的3.2‰,覆蓋面積僅占我國耕地面積的1/4,發展模式還不成熟,對農業生產的保障能力相對有限。
中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本經營模式還是將業務委託給商業性保險公司來做,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這種運作模式仍處於試點階段,相對比較粗放。
再加上中國農村地區幅員遼闊,農業生產情況差異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在發展過程中需要繼續完善。由政府成立非營利性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統一進行農業保險的產品設計、管理和經營,建立政府主導和管理、市場化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模式。
對重點農產品進行統保。例如,全國范圍內對小麥、水稻、棉花、生豬、奶牛等戰略性農產品資源進行統保,各級地方政府可在烤煙、林木、茶葉、蔬菜、水產養殖等優勢特色產業上開展統保試點。

Ⅳ 政府在農業保險方面有哪些補貼政策

農業政策性保險是各級政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中央積極推動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逐步擴大了試點險種覆蓋范圍,農業保險試點品種除了水稻、小麥、油菜、能繁母豬保險外,種植業參保品種增加了棉花、玉米、設施高效農業;養殖業參保品種增加了奶牛;其他項目有農機具保險試點及漁船、漁民保險試點等。對於政策性保險,政府提高了財政補貼標准,2008年中央和省財政對種植業保費補貼從50%增加到60%,縣級財政補貼不少於10%。同時,加強自然災害和重大動植物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預警應急體系建設。

Ⅵ 政策性農業保險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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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農業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自然風險。近年來我國農業抵禦自然風險的能力雖然得到增強,但氣候異常,極端天氣多發、頻發,增加了防範的難度。二是市場風險。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農業不僅面臨著國內市場風險,國際市場風險也會傳導到國內,市場風險的不確定性增強;農產品經營主體增多,糧食收購由過去的國企收購轉變為經紀人、國內糧商和國際糧商共同參與,市場調控變得更難;游資頻頻進入農產品市場,導致部分農產品價格出現暴漲暴跌,前幾年的「豆你玩」、「蒜你狠」等現象背後都有游資的身影。三是安全風險。安全風險存在於農產品生產、儲運和加工等環節,前不久發生的大米鎘超標事件,就是種植水稻的土壤被污染的結果。而且,農業風險的擴散、傳遞十分迅速,破壞力極強。有專家說,我國農業已全面進入高風險時期。因此,加強農業風險的有效管理就成為我國發展現代農業非常重要的課題。經過多年發展,我國現代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已經初具規模,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政府援助和社會救濟。這是我國當前應對農業風險最普遍的形式,這種方式的特點是事後發揮作用,存在一定局限性。二是推行政策性農業保險。2004年,政策性農業保險開始在全國試點推廣,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政策性農業保險因為存在經營管理成本高等問題,導致該項政策大范圍推廣存在難度。三是推行農產品期貨。從國外經驗看,農產品期貨是防範農業風險的有效手段,對於管理農業風險意義重大。目前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具備了快速發展的條件。近年來一些國家為了規避農業風險,又推出了指數保險和保險證券化兩種創新性的農業風險管理工具,這兩種保險工具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取得積極成效。有專家認為指數保險很適合在我國推廣。防範農業風險的關鍵在於發展現代農業,用科學技術改造農業,提高農業內在品質,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業抵禦各種風險的能力。(劉慧)

Ⅶ 近年來國家重視農業,農業保險有哪些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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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農業保險業的發展
我國農業保險業發展經歷了20多年的曲折歷程,大體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恢復與波動發展階段(1982年-2003年)。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業務發展呈現快速上升趨勢,1992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同時,賠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達到119%。隨著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特別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始向商業性保險公司轉變後,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2000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下降到3.87億元,2002年又減到3.0億元,全國農民人均繳納保費不足1元。據統計,1982年-2002年期間,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高達88%,遠高於農業保險經營盈虧平衡點79%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長期虧損,各家保險公司相繼取消了農業保險的經營。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設兵團財產保險公司仍有經營,但品種、規模很小。這一階段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恢復後快速發展到萎縮低迷的發展時期。
第二階段:破冰與升溫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由於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不斷升溫,加之入世過渡期終結的日益臨近,農業保險對「三農」的保護傘作用日益突出,農業政策性保險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關注。2004年中國保監會在上海、黑龍江、吉林等9個省區市啟動了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目前,國內已設立了4家農業保險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加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的力度,擴大試點范圍,通過試點探索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同模式,並制定政策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事業。為此,有人樂觀地稱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春天即將來臨。
2、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困境分析
農業和保險業是我國兩個典型的弱勢產業,風險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規律特點,使農業保險成為「弱弱結合」產業。10多年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實踐表明,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已經進入了「供給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可以概括為「四個矛盾」:
第一,農業保險的外部性與商業運營的趨利性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的准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運作,趨利性的目標追求,偏低的邊際收益,會導致農業保險經營者以經濟利益的回報程度來選擇保險險種,從而降低農業險種的投入和經營強度,因為農業保險經營者不會主動為政府或社會承擔外部性造成的經濟損失。矛盾的結果,必然是農業保險業發展,特別是外部性突出的農業險種發展的萎縮,乃至消失,農業保險供給不足。
第二,農業保險的低補償性與農業產業的高風險性之間的矛盾。農業產業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產業,由於產業的弱質性和農業生產經營設施條件的缺乏,自然災害對我國農業產業發展造成的損失非常大,對欠發達地區的危害程度會更大,並且有逐步加重的趨勢,農業保險的賠付率居高不下。但作為農業產業發展「保護傘」的農業保險業,由於受自身收益和險種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對農業災害的補償水平卻很低,遠遠低於實際損失的價值。據測算,1998-2000年需要補償的農業損失平均每年為1681.59億元,通過農業保險平均年補償為4.5億元,僅佔0.27%。
第三,農業保險的高成本與農戶家庭的低收入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以大數定律為基礎,投保多則保費低、保障足。農業產業的高風險、空間的分散性、時間的季節性、定損的復雜性,造成了農業保險的高成本性,農業保險需要比一般城鎮保險付出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決定了農業保險實現正常運營必須要有高費率作保障,一些地區農作物保險的費率高達10%。然而,與城鎮居民相比,由於我國農業基礎地位薄弱、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不高、農民收入水平相對低下,對農業保險的支付能力有限,從而導致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嚴重缺乏。
第四,農業保險的道德風險與法律制度缺失之間的矛盾。受農業經營者自身屬性、小農意識和文化素質的影響,特別是由於法律制度的缺失,導致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比較嚴重,監督控製成本難以降低。據統計,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償的20%。而地域和個性的差異導致的逆選擇性,更使得農業保險經營者賠付率居高不下。問題的原因除了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外,有關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險法》是我國一部有關商業性保險的法律,對農業保險不適用。《農業法》也只是泛泛談及,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有關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幾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借鑒:政策性與商業性有機結合
農業保險具有管理風險、收入轉移等功能,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農業保險業的發展,並作為重要手段實現對農業的支持與保護。目前,世界上有40多個國家建立了較為健全的農業保險制度。其中,既有美國、加拿大、法國等發達國家,也有菲律賓、模里西斯、智利等發展中國家。各國根據自身國情不同,採取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和政策。
從各國農業保險的模式來看,大體可以分為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和市場主導的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具體又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發展模式
這一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美國政府依據頒布的《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取消了政府救濟計劃,通過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災保險、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等4大險種,將農作物生產者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還規定,不參加政府保險計劃的農戶,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計劃的幫助。在運作模式上,聯邦政府成立了農作物保險公司,委託各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具體經營。政府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對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20%-25%費用補貼,並提供農作物保險免稅、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國農險補貼平均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為6.6美元/英畝,農作物巨災風險實行強制保險制度,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其他都是自願選擇。投保農民當年農作物收成因災害減產25%以上時,可以取得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最高賠償金額。1980-1999年,聯邦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累計達到150億美元,1999年達到22.4億美元。

Ⅷ 到底什麼是「保險+期貨」

「保險期貨」,是指農業經營者或企業為規避市場價格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期貨價格保險產品,保險公司通過向期貨經營機構購買場外期權將風險轉移,期貨經營機構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對沖的業務模式。它是基於為農業經營者提供價格避險工具發展起來的。農產品價格變動是影響農戶收益的重要因素之一,農業經營者直接通過期貨市場進行市場風險管理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操作經驗以及資金保障,這對於普通農戶來說是一個較大的障礙。
而相對於直接參與期貨市場,保險產品對農戶來說要熟悉得多,且不需要考慮保證金佔用、強行平倉等期貨規則,更易於農戶的理解和接受,加之保險公司具有更強的綜合實力和更完善的基層服務基礎,價格保險產品更適用於保障農戶收益。
總體來看,「保險期貨」為農戶提供了一種操作性較強的避險工具,將農民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有效地完善了農業生產經營者與期貨市場之間的連接機制,是農戶或企業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與期貨市場之間的傳送帶,合理地利用和發展可以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功能。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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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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