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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期貨交割月

發布時間: 2021-03-18 08:27:51

期貨交割月問題

你理解的對,1107就是代表是11年7月到期的合約。如果是企業戶,你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准備好錢或者把貨運到交割倉庫、做好檢驗和倉單注冊。如果你是個人戶,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交易所不允許個人交易者進入交割月。也就是說,個人戶持有的合約,在進入7月份前就要平倉,否則進入交易月第一個交易日,交易所會給予強制平倉的。

❷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選擇

建倉時除了要決定買賣何種合約及何時買賣外,還必須確定合約的交割月份。根據遠期合約價格和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期貨市場也可劃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時,在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會上升,以保持與遠期月份合約間的正常的持倉費用關系,且可能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上升更多;當市場行情下滑時,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因為遠期月份合約對近期月份合約的升水通常不可能大於與近期月份合約間相差的持倉費。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應買人近期月份合約;做空頭的投機者應賣出較遠期的合約。在反向市場中,一般來說,對商品期貨而言,當市場行情上漲,在近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時,遠期月份合約的價格也上升,且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如果市場行情下滑,則近期月份合約受的影響較大,跌幅很可能大於遠期月份合約。所以,做多頭的投機者宜買入交割月份較遠的遠期月份合約,行情看漲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而做空頭的投機者宜賣出交割月份較近的近期月份合約,行情下跌時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 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時,為什麼近期月份合約的價格要上升的更多在正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下滑時,為什麼遠期月份合約的跌幅不會小於近期月份合約.在反向市場中,當市場行情上漲,為何遠期月份合約價格上升可能更多.在反向市場中,當時行情下滑,為何奇景奇月份合約受影響大.

❸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3)期貨交割月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❹ 期貨交割月份限倉標准

這么簡單的問題竟然沒人回答?

偶來解釋一下:
1、一般月份(非交割月、交割前一個月),當某個月份總持倉(交易所的總持倉)大於20萬手時,期貨公司(經紀會員)的持倉(多空相抵後的凈持倉)不得超過總持倉的15%、非經紀會員(非期貨公司類的交易所會員)不得超過10%、每個投資者(期貨公司的客戶)不得超過5%,上述都是多空相抵後的凈持倉。

2、當交易所的(月份)總持倉不超過20萬手時,不是按照比例限制,而是絕對數值限制(凈持倉),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會員、投資者(個人或企業)的限倉標准分別為30000手、20000手、10000手。

3、交割前一個月,比如0910合約,到09年9月就是交割前一個月,持倉限額分上旬、中旬、下旬分別遞減,如圖所示。

4、進入交割月後,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會員、投資者限倉分別為3000手、1000手和500手,也就是說期貨公司(經紀會員)所有客戶的總持倉不得超過3000手(凈持倉)。

5、上述持倉僅計算投機持倉,套保持倉不受限制,但套保持倉需要單獨申報和審批的。

❺ 期貨交割的時間是每月的幾號

交割期是指合約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❻ 進入期貨交割月合約一定要交割嗎

必須交割。

  •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 根據期貨交易條例,進入交割月的期貨合約必須進行提高保證金,同時在最後交易日收盤前需要進行一個平倉處理,對於需要進行實物交割的需要進行申報,並且注冊倉單。然後在交割日期內進行交割。

❼ 交割日和交割月是什麼意思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交割日: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交割日: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交割月是現貨電子交易中的術語,現貨電子交易採用標准化合約,這個合約對除價格外的其他所有條款都預先規定好了,具有標准化的特點。其中就有對交易時間的限制,一般來說到了一個標准化合約的交易時間是半年,到交易的最後一個月就叫做交割月。到了交割月進行實物的交割,不再進行網上的電子買賣交易。

❽ 期貨交割在每月什麼時候

交割期是指該合約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五個工作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上海期貨交易所: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大連商品交易所:黃大豆一號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玉米,棕櫚油,lldpe pvc 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黃大豆二號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豆粕,豆油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為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鄭州商品交易所:強筋小麥,硬白小麥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交割日期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棉花 菜籽油 pta期貨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低10交易日,最後交割月日為合約交割月低12個交易日,早秈稻期貨最後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交割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倒數第五交易日。金融交易所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同最後交易日

❾ 關於期貨的交割月份

交割月份又稱合約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對某種商品期貨統一規定的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買方客戶或賣方客戶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應按照合約規定的數量和質量交付貨款接收貨物或交付貨物接收貨款,以履行期貨合約。是期貨合約交易條件之一。

如 黃金期貨交割月份:黃金期貨合約要求在一定月份提交規定成色的黃金。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如馬來西亞吉隆坡商品交易所的一份原棕油期貨合約規定交貨朗是有l2、1、2、3、4、5、7、9、11等月份。每個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期滿日是該月的15日,如果15日不是交易日,則以15日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為期滿日。因此,同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由於交割月份不同,其價格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