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並購退出方式
私募股權投資(PE)是指以非公開的方式向少數特定的機構投資者或者自然人投資者募集資金,主要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性投資,最終通過使被投資公司上市、股權轉讓、清算等方式退出,從而獲得投資收益的一類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項目包括籌資、投資、管理和退出四大環節,其中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是基金運作中最基礎、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成功的退出保證了私募基金投資高收益的取得和資金的高效循環。實踐中,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所投資的公司,常採取以下幾種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簡稱IPO)是指在被投資企業經營達到一定規模時,向非特定社會公眾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企業上市獲得了可在資本市場上融資的途徑。通常而言,IPO是投資機構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對於投資機構而言,IPO可以將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業股份轉變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優勢:
第一,在實踐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較高的。
第二,對於股權投資機構來說,IPO有助於提高股權投資機構的知名度、市場聲譽與社會形象。
第三,企業上市通過直接融資平台進行融資,不會影響企業的管理和運營,有助於保持企業的獨立性和管理的連續性。
第四,上市可以為企業長期發展籌集資金保持持續的融資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會進行准備和宣傳,有助於提升市場對企業的投資熱情和關注度,為企業繼續發展創造條件。
2、股權轉讓退出
股權轉讓是除IPO外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另一個重要方式。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等。並購(M&A)和股份回購(Buy-back)也屬於股權轉讓。另外,如果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存續期屆滿,或出於某種原因必須使收益變現,股權投資機構可以將所持股份轉讓給另一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從而實現退出。
3、並購(M&A)退出
兼並收購上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時機成熟時,將目標企業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確保所投資資金順利的撤出。作為私募股權投資最終資本退出的一個重要方式,實際上就是私募股權基金和目標公司管理層認為企業的價值已達到目的預期,把企業作為一種產品推介,將其出售給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國,股票市場尚不成熟,投機性炒作行為大量存在,企業公開上市後的股票價格可能遠遠高於其所代表的資產凈值。因此,並購只是在股票市場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時的次位選擇,PE更願意選擇公開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實現較高的資本增值。而在美國、英國等資本市場成熟的國家,股票二級交易市場的價格也較為公允,通過IPO方式退出並不一定能獲得比並購退出更多的資本溢價。因此,在這些國家,並購已成為一種主要退出方式,能夠有效縮短退出時間,減少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
根據投中集團數據顯示,我國並購退出的回報率近幾年一致維持在5倍以下,與IPO高達10倍以上的退出回報相比較低。但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成熟,未來並購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國內PE的並購退出也將成為主流。
並購退出的優勢有以下幾點:
1、並購退出更高效、更靈活。相比較IPO漫長的排隊上市苦等窗口期、嚴格的財務審查、業績的持續增長壓力,並購退出程序更為簡單,不確定因素小。並購退出在企業的任何發展階段都能實現,對企業自身的類型、市場規模、資產規模等都沒有規定約束,雙方在經過協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以後即可執行並購,迅速實現資本循環,有利於提高基金公司的資本運作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2、並購退出只要在並購交易完成後,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價格及退出回報較為明確。而IPO退出則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慮到被投公司上市後的股價波動,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夠實現全部退出,屆時上市公司股價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報的不確定性。
3、並購退出可緩解PE的流動性壓力。對於PE機構來講,相對於單個項目的超高回報,整隻基金盡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為基金的眾多投資組合中,某一個項目的延期退出將影響整隻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沒有達成當時與投資者間的協議承諾,後續基金募集等將受到重大影響。
通過並購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現在:
1、潛在的實力買家數量有限。並購資金量較大,市場上潛在的購買者數量有限,目標企業不容易找到合適的並購者,或者出價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較IPO低。由於市場的變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對稱,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導致企業價格被低估。
3、企業管理層可能對並購持反對意見。並購成功後,企業的產權或者控制權可能會發生轉移,原先的管理層需要讓渡一部分權利與利益。從自身利益考慮可能會出現抵制並購的情況,使原先簡單的過程復雜化。
4、股權回購(Buy-back)退出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和股東回購。股權回購是指創業企業或創業企業的管理層通過現金、票據等有價證券向股權投資機構回購企業股份,從而使股權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行為。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資產規模、產品銷路、財務狀況都較好,但未達到公開上市要求,管理層對企業未來的潛力看好,考慮到並購可能帶來的喪失企業獨立性問題,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管理層回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持有的股權而使其實現退出。在實踐中,一般早在投資機構簽訂投資協議時,就約定了關於股權回購的有關條款,回購價格在合同中已經規定好了計算方法。同時,如果股權投資企業認為所投資企業效益欠佳,沒有達到預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據協議要求管理層回購,實現退出。
回購具有的優勢是由於企業的投資機構相互熟悉,信息較為對稱,在談判過程中可以節約大量的時間、經濟成本,而出售的價格一般也較公平合理,私募股權機構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產清算退出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投資項目並不能達到預期收益,或投資機構認為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性或成長速度過慢、回報過低,甚至可能投資項目失敗、面臨破產。在這種情況下,破產清算成為股權項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產清算可以減少繼續經營帶來的風險和損失,及時止損,保證收回現有的資本余額,以便盡快發掘新的市場機會。破產清算是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失敗後採取的最後的策略,通過破產清算退出,股權投資機構要承擔經濟損失和聲譽傷害。
6、借殼上市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機構可利用自身資源幫助被投資公司尋找合適的「殼」,使其上市後在二級市場套現退出。相對正在排隊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殼的平均時間大大減少。但是借殼也容易產生一些負面問題,諸如:滋生內幕交易、高價殼資源擾亂估值基礎、削弱現有的退市制度等。國家監管政策的日趨完善和殼資源價格的日益飆升也導致借殼上市日漸困難。
❷ 並購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區別,如何判斷一個基金是否是並購基金
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並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❸ 私募股權基金,並購基金和創業基金有何不同
長期以來,國內對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分類一直是停留於簡單化地按企業創業階段的標准來劃分,但是創業階段是一種相對標准,不能成為區分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標准,這種分類也將導致實踐中難以准確區分這兩類基金。那麼如何才能超越上述因簡單化認識帶來的種種困惑?
1、股權投資基金、並購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有什麼關聯?
廣義的股權投資金基金等於廣義的創業投資基金,通常中我們所講的股權投資基金更傾向於廣義上的,但創業投資基金則更傾向於狹義上的。並購投資基金和(狹義的)創業投資基金分別是上述兩類基金的兩大主流類別,而並購基金源於創業投資基金,後隨著規模的擴大,逐步分離出來。
2、並購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該如何區分?
如何才能准確理解並購投資基金所特有的運作方式並與創業投資基金相區別?概括地講,就是:創業投資基金是「增量資本供給,支持企業創建」;並購投資基金(即典型股權投資基金)是「存量股權受讓,支持企業重建」。
與創業投資基金完全不同的是,並購投資基金則主要是因為企業存在重大的股權結構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控制權問題和企業組織管理體系重建的問題。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並購投資基金受讓已有的存量股權,來促進企業股權結構的重組,並最終理順企業控制權、實現組織管理體系的重建。這樣,並購基金所遇到的問題和需要採取的運作方式,和經典創業投資基金相比,就有實質性差異了。
小編按:對於這一區分標准,根據講話內容來看,劉主任的重點在「創建」還是「重建」,這一點,即所要解決的問題,小編認為這一點不夠明確和具體,在實踐中也不是很容易進行區分。對於「增量資本供給」和「存量股權受讓」這一點,具體點可以理解為一個是對企業的增資擴股,一個是受讓企業股東的股權,這個按照投資合同邊便可很快的區分出來。但在實踐中,對於同一個項目,投資方有時同時採取「股權受讓」和「增資擴股」的兩種方式,那麼這種情形,按照這一標准該如何界定呢?按照80%的比例進行區分?
3、以並購方式退出的基金如何分類?
以並購實現投資退出的基金,其對被投資企業而言,如果在投資的時候就是一種增量資本供給,並以此來支持新型企業的創建,就自然屬於創業投資基金範疇。支持被投資企業引進海外科技成果,即使被投資企業是採取並購方式來引進海外科技成果,也屬於被投資企業層面的產品經營范疇。在基金層面,仍是對被投資企業提供增量資本供給,通過這種增量資本供給來支持企業的產品經營,並通過創新的產品經營推進新型企業的創建。
4、並購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如何區分?
並購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區別於產業投資的本質不同在於:產業投資均是以經營產品為手段,以獲取銷售利潤為目的,因而屬於產品經營范疇;而無論是並購投資基金還是創業投資基金,均是以經營資本為手段,以獲得財務回報為目的,因而屬於資本經營范疇。
❹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概念和區別
在國內的一般機構調研報告中,一般都將這兩個概念統一為風險投資的通用表述。簡稱則為PE/VC。如果非要發掘他們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慮:
1) 投資階段,一般認為PE的投資對象主要為擬上市公司,而VC的投資階段相對較早,但是並不排除中後期的投資。
2) 投資規模,PE由於投資對象的特點,單個項目投資規模一般較大。VC則視項目需求和投資機構而定。
3) 投資理念,VC強調高風險高收益,既可長期進行股權投資並協助管理,也可短期投資尋找機會將股權進行出售。而PE一般是協助投資對象完成上市然後套現退出。
4) 投資特點, 而在現在的中國資本市場上,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一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機構如凱雷(Carlyle)也涉及VC業務,其投資的攜程網、聚眾傳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資。
❺ 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方式中,借殼上市和並購有哪些主要區別
主要區別如下: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PE有的選,一定會選擇並購退出,因為:
發起並購的一般是同行業的競爭對手,並購後會產生協同效應(synergies),例如提高原材料議價能力,減少品牌廣告支出,減少雇員等。因此,並購發起方願意支付一定的溢價。例如如果PE旗下的被收購公司的公允價值是1000塊,協同效應是100塊,並購發起方可能願意付50塊額外的錢給PE行業競爭對手更有能力向銀行舉債收購,所以潛在的收購價格會高PE可以獲得100%推出的機會(或者如果發起收購方是上市公司,則可能可以和發起收購方換股)當然,並購退出的機會不常有,因此上市推出還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方式。上市退出的不確定性在於:
因為是上市,所以在行業、股市環境不同時的差別較大,如果正逢牛市,那麼有可能上市獲得的價格甚至比並購退出高。當然,絕大部分情況下上市是要有折讓的,因為如果把價值定的很高(等於或高於公允價值),則一般該股票上市就會跌(俗語叫 didn't leave any money on the table for investors),這種情況下投資人不太願意認購該股票,所以折讓很經常上市後PE不能夠全部退出。一般情況下只能在上市時退一部分老股,剩下的等鎖股期過了才能賣,通常要半年以上,可是市場瞬息萬變。半年以後遇上金融危機可是倒了大霉了。。。借殼上市以前較為常見,主要是因為正常上市的審批手續太嚴格,而借殼上市不需要披露太多,聯大名鼎鼎的吉野家在香港上市時都是借殼的。當然,自從渾水和香椽開始攻擊借殼上市的中國公司以後,大量的中國公司退市,而且SEC審核借殼上市更嚴,四大也不怎麼接借殼上市的案子,所以以後應該會越來越少。。。順便說一點,如果是並購退出的話,對被收購公司的成本更低。
❻ 請分別解釋一下直投、私募和風投,及其區別~~~
1、意思不同
直投英文簡稱PE,是指投資機構以購買公司股權為主要目的的投資方式,購買股權後期望在將來獲得增值收益。
風險投資簡稱風投,又譯稱為創業投資,主要是指向初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取得該公司股份的一種融資方式。風險投資是私人股權投資的一種形式。風險投資公司為一專業的投資公司,由一群具有科技及財務相關知識與經驗的人所組合而成的,經由直接投資獲取投資公司股權的方式,提供資金給需要資金者。
私募,即私募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投資於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如藝術品、紅酒等)的投資基金,簡稱私募基金。
2、投資方式不同
直投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一種權益資本。一般採取風險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風險投資基金在法律結構是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而風險投資公司則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並獲得相應報酬。
直投與風投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3、影響因素不同
錢的來源中直投為本公司自有現金;私募和風投為社會公眾資金,直投通常與公司策略相關,與公司主營互補或是下一個發展方向,先通過直投進行培育,如BAT近年投資與移動互聯相關度更高;私募和風投在多個行業中選擇投資階段:直投不分階段,但感覺因是孵化作用和公司現金限制,小額早期更多;私募為中後期;風投為早期。
❼ 私募基金,並購基金,這些目標企業都是非上市公司
私募分為二級市場和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私募投資階段多位於VC之後,在上市後逐漸退出,因此表現為目標是非上市公司。實際上PE是都會投的,比如上市公司發行再融資等時候也會擇機進入。
並購基金則是針對事件,無論是上市公司並購上市公司還是上市公司並購非上市公司,並購基金都可以介入,主要是看資金利息的大小以及可能得資本市場溢價。 因國內上市公司間合並較少,所以多表現為投非上市公司
❽ 私募股權投資與杠桿收購有什麼區別
完全是2個領域的事,何談並列比較?
私募股權投資(PE)是指通過私募基金對非上市公司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PE會附帶考慮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兼並與收購(M&A)或管理層回購(MBO)等方式退出獲利。簡單的講,PE投資就是PE投資者尋找優秀的高成長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資其中,獲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動公司發展、上市,此後通過轉讓股權獲利。
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又作LBO)是一種收購的方式,其本質即是舉債收購,指收購者僅有少許資金,藉由舉債借入資金來收購其他公司,有如運用杠桿原理以較小的力量抬起重物一般。融資收購通常以將收購的公司或未來的現金流做擔保,有時獲利不如預期,因此風險極大。因為是以原有小資金買大公司,有如利用杠桿原理以小力量舉起重物,因此稱作杠桿收購——《恆昌》
❾ 《並購基金和私募的區別是什麼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普遍的看法是,並購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個分支。私募股權投資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資本,投資於企業股權的一種投資形式。相對於企業發展所處的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擴張期和 Pre-IPO 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分為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增長型基金和 Pre-IPO 基金;對於企業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的投資,主要由並購基金完成。
然而,在國外資本市場,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指並購基金,與之呼應的一詞是風險投資基金;而在國內資本市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指投資於 Pre-IPO階段的資金。造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內涵差別的主要原因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不是一個劃分各類投資基金的合適標准。私募股權投資的特點在於融資方式,而並購基金著重於強調交易方式。
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歷史來看,私募基金起源於並購基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前,杠桿收購是並購基金採用的典型交易方式,並購基金就意味著杠桿收購。杠桿收購在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達到高峰,之後隨著垃圾債券市場的崩潰而逐漸將萎縮,而後又在二十一世紀復甦。
❿ 私募基金另類投資可以參加並購嗎
1-要看哪些投資項目;
2-只要不違反國家限制投資規定,都可以進行相應的企業並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