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間集資的中間人屬於違法嗎
攜款潛逃的集資者已構成集資詐騙罪,這個已經有明確的司法解釋的,並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但是,A作為中介人,可以認定其並不具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主觀目的,僅是追求的「介紹費」,故不構成集資詐騙罪的共犯,但其行為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亦應追究刑事責任。
㈡ 投資中間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那得看辦什麼事,中間人是出於義務還是職責,是經濟還是刑事的或者是人身比如婚姻關系等方面。法律是很細很具體的啊,沒有一個具體的事件,要說負法律責任真是很難說清啊。
㈢ 請問我在談生意,我做中間人,意思是我從中能拿點好處,但是我的下家想直接聯系我的上家,
您好。試想一下,也許您的上家也是非常樂意選擇直接跟下家聯系呢。免中介,免差價。這次,您可以是中間人。也許,下回別人皆會不在找您的。試問一下,他們是否犯了什麼法律(都是現實,皆是選擇利益最大化的)。您是無法可以控制雙方的共同意願的。祝您心想事成,健康快樂,幸福美滿。請採納,謝謝。
㈣ 投資中間人有法律責任嗎
1。欠條中是否有你的簽字或蓋章?
2。若存在你的簽字或蓋章,那你的簽字或蓋章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的?即你的簽名是作為證明兩人之間的民間借貸關系還是作為保證債務人李某的償債能力。
3,若欠條中不存在你的簽名。你只是在中間起到一個相互流轉欠條即交付欠條的作用的話,此債務與你無關,你不需要承擔清償責任。
㈤ 投資中間人需要擔什麼責任嗎
你可以提供這個公司的名稱給我,我幫你查查這個投資管理公司。現在我遇到的案件就是有借投資理財的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的情形。這種公司一般是吸收存款再高額放貸或者投資出去,如果資金鏈斷掉,很可能就收不回錢了。投資需謹慎。另外,如果涉及刑事案件的話,只要不是你主動拉客戶式幫助吸收資金,而是別人主動找你的,你要留好相關錄音或者字據,你就不會被牽扯進去,但是你拿的那些回扣都會被沒收。如果是民事糾紛,最後討不到錢了,你和周圍人寫的字據是有效的。你要寫明,xx委託你向xx公司投資xx元,在充分向你說明投資情況及風險後仍要求我幫忙投資,鑒於xx與我是好友關系且已經知道風險,所以幫忙。然後叫他簽字按手印
㈥ 談生意時,中間人怎麼做
一手托兩家
還是只負責引薦吧,後面成不成看雙方了
就像介紹對象,雙方不滿意,你不能強求
至於好處費什麼的,我想如果成了,雙方都感謝感謝你就得了
除非你有能力一起合作,那是後話了吧
總之,成了,你不是頭功,不成,你別受埋怨就得了
至於傳說中的「騎驢」,就看你關系怎麼樣了,關系夠硬就行,
關系不硬,光靠運作,不好成,而且雙方對你可能也沒好印象
先做人,後做事(除非關系超牛,或者胳臂夠粗 )嘿嘿。
㈦ 高手分析下怎樣做好生意的中間人
不要想到在B身上獲取利益。你應該獲取的利益應該在A身上。
既然你在B有關系,充分利用你的關系,你應該把從A身上獲取的一部分利潤分配給B公司中幫你的那個人,這個必須你自己去操作,不要讓A去操作也不要告訴A你給B公司的人多少;然後咨詢一下律師,和A之間起草一份合同,約定一個提成的分配方式,這樣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記住:該繳稅的一定要繳,不要給別人抓住把柄。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㈧ 一個需要資金,一有資金,作為我怎樣去做好這個中間人,並且是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建議是不要扯這種事,就算是真有,萬一事成之後敗露,銀監會查出來,公司資金受損,你的朋友判刑,你負連帶責任,其二就是萬一這人是蒙人的,那麼你作為中間人如果是獲得利益的,你將被公司起訴並撤職,所以不建議說去為了這種事情牽線搭橋,就算你真的很了解你的朋友,她也確實有這方面的能力,那麼如果能獲得真正的內幕消息的除了企業高管,就是政府要員,再就是他們的直系親戚了,這三者都相對來說屬於高收入人群,此人若真信譽沒問題,那在親戚朋友跟前接個百八十萬應該不難,為什麼要你牽線搭橋去找資金呢?
㈨ 如何保證生意中中間人的利益呢
第一,政府工程都是要招標的,你這種操作模式是明顯的串標。如果你和丙方簽訂了中介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如果以後發生工程質量的問題,不排除相關人員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你如果要想對丙方具有約束力,只能從法律之外找辦法。以實質的影響來約束丙方,但是這種方式往往容易鋌而走險的。比如,如果丙方不支付介紹費,就把串標的事公之於眾,當然,這樣甲方也難逃干係。
第三,合法的形式並非沒有。關鍵看如何與丙方商談,以及丙方的配合態度。比如,乙方在丙方的招標公司當中佔有一定的股份,而且招標是在招標公司沒有違規的情況下競標成功的。這樣,乙方就可以得到應得「中介費」了。當然,表現形式在法律上屬於股權。如果乙方想拿錢走人,那麼讓丙方花錢把股權贖回不就行了。除此之外,方法也有很多,主要是看丙方是否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