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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投資警示函

發布時間: 2021-06-13 05:41:00

1. 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影響大嗎

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表明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存在問題,需要整改。



多個關鍵點亟待整改


在檢查處理背後,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暴露出來的「出血點」更值得關注。證券資格事務所在本次年度檢查中所暴露出來的內部治理、質量控制、獨立性、執業質量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反映了現階段事務所的管理缺陷與業務質量問題,是多數事務所亟待整改的關鍵點,值得多方關注。


首先,事務所在審計執業質量方面的問題值得重視,具體來看,在業務承接與計劃階段,業務承接前項目評價工作不到位、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不到位、風險評估程序流於形式、未能有效識別重大錯報風險領域、評估計劃不完善、業務約定書不規范等問題是不少事務所通病,且在連續審計情況下尤甚。內控測試審計程序不到位、持續經營能力評價不到位、重要實質性審計程序不到位則是事務所審計執業質量不高的症結,其中重要的實質性審計程序更是包括營業收入截止性測試、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資產減值審計、遞延所得稅資產審計、利用專家或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函證程序、監盤程序、實質性分析程序等諸多對審計認定有重要作用的程序。審計工作底稿編制不完善、審計工作底稿歸檔不及時、審計報告對關聯方及關聯方資金佔用等事項的披露有瑕疵也是事務所普遍存在的職業問題。


其次,事務所內部治理缺陷集中表現總分所管理未實現一體化,包括人員、財務、業務和信息系統均未實現一體化,其中人員與財務不統一最為突出。


此外,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的不足和獨立性方面的問題也不可忽視,部分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和獨立性制度建設不完善,更有甚者,個別簽字注冊會計師在實際提供審計服務的情況下通過臨時互換簽字項目規避注冊會計師定期輪換要求。


資產評估機構執業問題極具共性


在資產評估機構的年度檢查中,此次暴露出部分資產評估機構中內部治理、業務質量控制體系與評估項目執業質量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其中不乏極具共性的執業質量問題。


首先,在業務承接與計劃方面,部分資產評估機構在承接業務前未充分開展項目風險分析與評估工作,未充分關注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等事項,簽訂的業務約定書不規范,制定的評估計劃不全面。


其次,資產評估機構在業務實施階段存在較多問題:如部分機構現場調查程序不充分,有的機構則濫用評估假設,選取的重要評估參數缺乏合理理由等。


再次,評估報告與評估說明的披露瑕疵也是評估執業質量問題的一大體現,對部分與評估結論直接相關的重要事項,或是對報告使用者理解評估結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評估報告與說明沒有進行充分披露與揭示,不少評估報告和說明存在個別內容、數據和實際情況不一致的低級錯誤。


此外,多數資產評估機構亟須改進其工作底稿的編制工作,工作底稿內容不完善、索引缺失、歸檔不及時等問題充分暴露。


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在此次檢查中暴露出來問題值得關注。會計師事務所是資本市場會計信息質量的「看門人」,在保障投資者權益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隨著資本市場蓬勃發展,再融資與並購重組業務量逐年增長,資產評估在其中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下一步,實施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監管部門還應進一步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的監管力度。

2. 光大證券因員工湊錢代客買產品遭警示了嗎

近日,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仙霞路營業部出具警示函,因該營業部違規代銷非公募產品,六名員工湊錢代客買產品。

警示函顯示該營業部在代銷非公開募集產品的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投資者湯某某購買相關產品的資金系由營業部的6名員工匯集。營業部明知該投資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未告知其後果,也未拒絕向其銷售產品。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是由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投資控股的全國性綜合類股份制證券公司,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首批三家創新試點公司之一。

經營范圍主要有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鑒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承銷與保薦(含主承銷);證券投資咨詢(含財務顧問);客戶資產管理;直接投資業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3. 風華高科收警示函的原因是什麼

7月26日晚間,風華高科(000636,SZ)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對公司及公司時任或現任6名董事高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警示函顯示,風華高科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問題導致公司2016年歸母凈利潤調減5279.55萬元。

事件要追溯至2015年。2015年底,風華高科將廣州鑫德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德電子)和廣州天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力科技)共計850.4萬元的應收債權轉讓給第三方公司,轉讓價格為680.32萬元;2016年1月,公司再將廣東新宇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宇金融)和廣州亞利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利電子)共計5468.66萬元的應收債權原價轉讓給第三方公司。公司稱在2016年3月收到上述兩起債權轉讓款。2017年12月,公司又決定原價回購了上述5468.66萬元的債權,並於2018年2月支付轉讓款。但是經核實,上述債權轉讓未實質發生,且轉讓時債權就已經預計難以按期收回。

在2017年年報披露之前,風華高科的兩起涉及金額共6319萬元的歷史性債權轉讓一直是在「地下進行」,除了公司管理層,外界無人知曉。

風華高科在2016年3月1日召開總裁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涉及上述會計差錯調整中4家公司合計6319萬元應收款的處置方案。其後,公司又分別於2016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6日召開會議, 研究確定上述事項的後續處理方案。但是始終未按照相關規定將上述三次會議涉及的相關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並進行披露。

此外,2018年4月8日風華高科就此事召開董事會和監事會,但也未及時披露會議決議公告,直到2018年4月28日才進行補充披露。

4. 證監會下發警示函是什麼意思

就是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證監會發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證監會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1、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3、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

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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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5. 中國證監會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有哪些

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建立投資管理人員監管檔案,對投資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執業行為、任職和離職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對基金經理進行任職談話和離職談話,對變更頻繁的投資管理人員及頻繁調整基金經理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
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或者其高級管理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
公司應當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參加與履行職責有關的社會活動及會議的管理。未經公司允許,投資管理人員不得以公司或個人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有關的社會活動或會議。

6. 出具警示函 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通常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就表示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的事項。這樣會使投資該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出現持股信心不足的情況,造成部分利空影響。

從而上市公司股票有可能會出現恐慌拋售的現象,導致股票價格出現下跌,上市公司的市值就會蒸發。並且,市場其他投資者會規避此類股票進行投資,導致上市公司出現融資困難,加大上市公司資金壓力。

(6)投資警示函擴展閱讀

當證監會出具警示函時,說明上市公司存在違規情況,這會引起投資者的恐慌,投資者為了避免損失,會拋出手中的股票,加大空方力量,從而導致股價下跌,但是當上市公司整改之後,股價會繼續按照市場行情發展。

因此,證監會出具警示函在短期內是一種利空消息,會導致股價下跌,但是長期來說,其影響較小。

除了警示函之外,證監會也可以對上市公司出具監管函,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交易所可能會對上市公司發出監管函:

1、信披不準確、不完善。

2、內部治理不規范。

3、股東、高管違規增減持。



7. 有證監局警示函,投資者能打贏官司嗎

有證監局警示函,投資多少能答應官司嗎?這個沒有一定。 有可能是打不贏的。

8. 華誼兄弟公司收到的警示函都有哪些內容

12月20日晚,華誼兄弟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局下發的《關於對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處罰事由為,華誼兄弟未能對2015年合並報表范圍內兩家子公司的收入來源進行及時、完整地披露,直至2017年10月26日才對上述事項進行補充說明和披露,公司總經理兼副董事長王忠磊對此負有主要責任。

在業內看來,明星的個人收入,裝入子公司中,再出售給上市公司,這一做法將明星收入資本化。易凱資本創始人王冉曾撰文表示,「對影視公司來說,本來的成本不僅不再是成本,而是變成了收入,這一進一出,虧的轉為盈利,盈利的變成賺瘋。對這些大牌藝人或者導演來說,付出了一兩年的勞動拿回了六到十年的錢,雖然後面還會有一些綁定的義務,但那些都是未來,眼前的利益先裝進兜再說。玩兒得更生猛的,甚至可以如法炮製同時和不止一家公司合作,也從不止一個地方拿到市盈率的倍數。」

針對2015年度財務報告存在的兩家子公司收入來源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的疏漏,華誼兄弟總經理兼副董事長王中磊表示,將主動承擔責任,嚴格監督並親自推動公司證券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充分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以更穩定優異的公司發展回報廣大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