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提到的投資方和開發方分別指的是誰
投資商就是某一項目的真正出資人,是項目的所有者。
開發商一般是受投資商的委託,負責項目的實際運作的,比如辦理各種報批手續及許可手續等,代表投資商選擇施工單位,最終順利完成項目。
萬科要在天津開發「金色家園」這樣一個樓盤,就必須首先在天津成立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對於「金色家園」這個項目來說,萬科是投資商,萬科在天津成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就是開發商。開發商選擇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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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建設項目投資由哪些方面費用構成
總投資由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組成。
建設投資由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建設期他費用和預備費組成。其中預備費分為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
⑶ 關於建設投資和建設項目總投資如何區別
一、范圍不同:
在工程建設中,投資總額分成兩種,一是項目資本金,二是項目總投資(包含項目資本金和貸款)。投資總額是該項目的總體的資金需求,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
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注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
二、概念不同:
投資總額,是指礦山建設工程所需的總投資費用,用以反映建設工程的計劃單價,並作為計劃投資、撥款施工和對工程進行經濟核算的依據。
項目總投資是指擬建項目全部建成、投入營運所需的費用總和。項目投入總資金由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三部分組成。
三、包含內容不同:
項目總投資具體內容包括: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漲價預備費、建設期利息、流動資金。
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注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
(3)重大建設項目投資方擴展閱讀:
在對外資的實際監管中投資總額具有四方面意義:
1、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
2、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免稅進口自用設備的額度。
3、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貸款的額度。
4、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許可權劃分。
⑷ 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是什麼意思
投資主體是指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對投資方向、投資數額有決策權,有足夠的投資資金來源; 對其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和支配權,並能自主地或委託他人進行經營。
在我國主要的投資主體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個人、外國投資主體。不同的投資主體有各自的特點,可以是獨立的,也可以是互相合作的,構成了多元化的多層次的投資體系。
(4)重大建設項目投資方擴展閱讀
直接投資主體是反映把所擁有的投資要素直接投入到生產過程、消耗過程和流通過程的法人和自然人,如直接從事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而且擁有投資經營權的政府、公司、企業和個人。
間接投資主體是指把所擁有的投資要素間接作用投入到生產過程、消耗過程和流通過程而不實際擁有經營權的法人和自然人,如購買債券和非控制性股票的個人、公司、企業和政府,進行以盈利為目的的儲蓄者,直接投資款項的捐贈者、集資參與者也屬於間接投資主體。
⑸ 什麼是重大項目投資
項目投資是一種以特定項目為對象,直接與新建項目或更新改造項目有關的長期投資行為。項目投資按其涉及內容還可進一步細分為單純固定資產投資和完整工業投資項目。
投資特點是
與其他形式的投資相比,項目投資具有投資內容獨特(每個項目都至少涉及一項固定資產投資)、投資數額多、影響時間長(至少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發生頻率低、變現能力差和投資風險大的特點。
項目投資的意義:
(1)從宏觀的角度看,項目投資有以下兩方面積極意義:
第一,項目投資是實現社會資本積累功能的主要途徑,也是擴大社會再生產的重要手段,有助於促進社會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第二,增加項目投資,能夠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提高社會總供給量,不僅可以滿足社會需求的不斷增長,而且會最終拉動社會消費的增長。
(2)從微觀的角度看,項目投資有以下三個方面積極意義:
第一,增強投資者技術經濟實力。投資者通過項目投資,擴大其資本積累規模,提高其收益能力,增強其抵禦風險的能力。
第二,提高投資者創新能力。投資者通過自主研發和購買知識產權,結合投資項目的實施,實現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不僅可以不斷地獲得技術創新和利潤,而且能夠為科技轉化為生產力提供更好的業務操作平台;
第三,提升投資者市場競爭能力,市場競爭不僅是人才的競爭、產品的競爭,而且從根本上說是投資項目的競爭。一個不具備核心競爭能力的投資項目,是註定要失敗的。因而,無論是投資實踐的成功經驗還是失敗的教訓,都有助於促進投資者自覺按市場規律辦事,不斷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投融界指導了很多的項目投資,總結了任何的項目投資都需要投資人理性對待。
重大項目投資 緊緊圍繞國家或省(市、縣、地區)委、省(市、縣、地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中央投資的擴大內需項目和各省(市、縣、地區)確定的重大工業項目、自主創新重大項目、服務業重大項目、小城鎮新農村建設項目、能源及重大交通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和環保項目、民心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為重點的投資。
⑹ 25省重大項目投資計劃情形如何
重大項目投資正在各地如火如荼進行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5省份對外公布重大項目投資計劃。其中,吉林、河北、江蘇、福建、江西等逾10省份投資總規模均超過萬億元。不過,與往年相比,今年的投資結構出現明顯變化,「擴大有效投資」成為重大項目攻堅戰的關鍵詞。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生態環保等成為投資熱點。
值得一提的是,在基礎設施投融資方面,PPP立法正在緊鑼密鼓研究制定中,此外,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也有望加快推出。
對此,徐洪才指出,一些PPP項目過去在操作上有一定失誤和「變味」,地方政府為其兜底增加了杠桿率、債務率。
王志剛表示,PPP項目庫規范有助於防範金融風險帶來的債務風險,避免一些地方尤其是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債務累積,保證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談到PPP上位法,朱振鑫表示業內期待已久,但考慮到上位法涉及面廣,需要協調多個部門,去年徵求意見後收到了許多有效建議,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制定中,還需要等待些時日。
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定向邀請專家薛濤則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PPP條例立法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PPP的規范發展問題,但不能從根本上滿足地方政府巨大的融資需求。
薛濤進一步分析稱,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需求巨大,而地方在舉債模式的規范下,融資手段變得相對缺乏。一些不具有運營屬性,或者運營空間有限的不規范的PPP項目不但沒有解決融資問題,反而增加了遠期的地方隱形債務。而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這類項目交給社會資本做比交給平台做更有風險。
「平台公司融資受挫,加上運營類項目投資范圍有限,只能解決少量融資問題,這個客觀原因也制約了PPP項目提高公共服務效率的目標的達成。」薛濤認為在基礎設施投融資方面,除了PPP之外,需要盡快研究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並完善頂層設計。
薛濤還表示,地方投融資一方面是需求大,另一方面是不均衡。因此,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改革需要再推進,進一步完善價格機制。「從宏觀上看,財政平衡需要盡快從依靠周期性城市擴張下的土地財政收入,轉向依靠更穩定長期的財稅和價費。」
來源:經濟參考報
⑺ 建設項目的投資類別是指什麼
投資類別是投資者對看準收益或收益看好的項目進行投資的可選范圍,也常被投資者稱為「可選做的投資項目」。
投資者的投資往往需要進行各種投資項目的信息分析和投資類型的最佳組合才能獲得較好的收益,所以,投資者的投資需要考慮投資組合策略,而投資組合策略是一種動態策略,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確定保險投資的類別;二是確定各種投資類別的比例。
一、基金管理運作:受託經營和管理海內外投資基金(證券投資、風險投資、產業投資)
二、資產管理:受託對目標企業的資產或資金進行保值、增值和變現的管理和策劃
三、資源投資:對高科技產業進行風險投資,對公路建設的收費權、名勝風景的開發權、礦場資源的開采權、城市供氣網的建設權、公益事業的募資權以及對特殊人才進行包裝、培養等各種資源進行投資。
四、企業管理和企業顧問:企業診斷、撰寫商業計劃書、企業顧問以及企業培訓。
五、投資銀行業務:包括企業資產重組、產業重組,企業改制並購,企業境內外上市包裝策劃以及產權交易等。
(7)重大建設項目投資方擴展閱讀:
組合策略
確定保險投資的類別和比例
實行投資多元化和控制比例,對保險公司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是保險公司避免風險過於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即使進行了最謹慎的分析和最嚴格的風險控制,保險公司資產仍會隨著社會和市場不可預測的情況而改變,避免投資過多地集中於某一類別、某一品種、某一行業、某一公司,對保險行業分散和控制風險是特別重要的。
投資類別的確定
第一要依據法規和監管機關的要求;
第二要區別產險、壽險或健康險不同類型公司的不同性質;
第三要考慮到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特點,以及從事高收益投資的意願及風險承受能力;
第四要考慮市場所提供的投資渠道和投資機會,綜合評價各類投資種類的市場風險水平;
第五要結合自身的投資管理組織架構、投資人才隊伍素質、投資管理水平和對風險的控制能力。
⑻ 什麼叫重大工程
所謂重大工程所包含的面很廣,基本上所有涉及投資、開發、建設等事業形式都可以說是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可分為地方重大主體建設和生活配套,這是一項事關城鎮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通常重大工程分國家級重大工程、地方重大工程。
國家級重大工程指一般列入國家重點投資計劃而且投資額巨大,建設周期特別長,由中央政府全部投資或者參與投資的工程,屬於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如三峽工程。有些雖然未列入國家重點投資計劃,投資額不算巨大,但影響很大的工程項目,也是屬於國家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如國家大劇院工程。也有些工程,雖然屬於地方政府投資,但投資巨大、影響廣泛的工程項目,如亞運工程建設,主要是由北京市政府投資的工程,其投資計劃是經過國家批准,也屬於國家重大建設工程項目。
地方重大工程:指地方建設的工程,居住建築、公共建築(行政辦公建築、文教建築、托教建築、科研建築、醫療建築 、商業建築、觀覽建築、體育建築、 旅館建築 、交通建築、通信廣播建築、園林建築 、紀念性建築)、工業建築、以及易爆易爆場所。
1)多層房屋建築工程小區;
2)單體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
3)總投資達1個億以上的項目;
4)政府保障用房、校安工程等公共建築;
5)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工業建築、以及易爆易爆場所。
6)其它重要人員密集場所。
⑼ 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性質有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具有唯一性、一次性、產品固定性、建設要素流動性、系統性、風險性等特徵。項目的唯一性、產品的固定性和建設要素的流動性是工程建設項目的三個最基本特徵,影響或決定了工程建設項目其他技術、經濟和管理特徵及其管理方式和手段,因而也是工程招標需要把握的三個基本因素。
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模一般較大,資金往往通過多種渠道籌措,除項目投資人自有資金、政府各類財政性資金外,可以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提供的信貸資金或贈款以及通過企業、社會團體等多種渠道融資。這些投資建設資金按來源性質可以分為:國內資金和國外資金。國內資金又分為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和非國有投資等,不同性質的投資對工程招標有不同的約束要求。
我國一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利用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協力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資金,這些金融機構都有相應的貸款和資金使用規定,其招標的方式、程序及評標辦法等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和各種財政專項建設基金的投資項目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計劃管理、資金支付、驗收評價等必須執行《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特別嚴格的規定。
其他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非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在相關法律規定范圍內享有較多的自主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