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資條款清單的介紹
投資條款清單的英文全稱是:term sheet of equity investment。投資條款清單就是投資公司與創業企業就未來的投資交易所達成的原則性約定。投資條款清單中除約定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估值和計劃投資金額外,還包括被投資企業應負的主要義務和投資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權利,以及投資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等內容。投資者與被投資企業之間未來簽訂的正式投資協議(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中將包含合同條款清單中的主要條款。
『貳』 投資條款清單的清單
很多創業企業家都對理解投資公司發來的條款清單感到極為困惑,因為條款清單充滿了陌生的名詞。盡管有些條款事實上是為了企業的正常發展,但看起來卻像是列強與滿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或是長工與老地主簽訂的賣身契。面對這些成天在做投資交易的投資商,尋求資金的企業往往處於一種不利的談判位置,企業家十分需要對投資條款作盡可能多的了解,而投資公司一般也會給融資企業幾天的時間認真考慮條款的內容及其潛在影響。
為此,企業家在簽署條款清單之前最好請融資顧問或律師先把條款清單看一遍,不用迫於壓力或為了表示合作態度而急急忙忙地簽署條款清單。
『叄』 請問一個投資條款和股東同意的先後問題
這個看誰著急了,如果是他急著想投資,看好你的項目,那你就有權要求他先給投資計劃,再考慮是否同意或通知其他股東。
如果你急著需要資金,那可能就得順著對方的要求了。
『肆』 投資范圍的規定有哪些
基金按投資對象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股票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股票市場上的基金;
2.債券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債券市場上的基金;
3.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據情況將部分資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資金投在債券上的基金(當然這種投資比例是可變化調整的),甚至根據事先的規定也可以部分投資在其他品種上;
4.貨幣市場基金就是全部資產只投在貨幣市場上的各類短期證券(風險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這些基金的投資風險由高到低的順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讓所有員工都持股 員工人數又很多的話 只能私自發行內部職工股 也就是只要內部人知道 並不辦理工商登記的
非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債券,其方法,步驟和上市公司一樣,只是不能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伍』 合同中約定排除間接損失是否有效
合同內如果約定了間接損失及責任總限,若真發生糾紛,此條款在審判中會被判定是有效的。
『陸』 投資管理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是什麼意思
即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一般是在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慣例允許的前提下進行。
但有一些業務,法律法規另外做出規定進行管理的,要按相關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