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國債的發行與承銷
國債的發行與承銷,商業銀行具有國債承銷包銷資格!記賬式國債是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商業銀行,而憑證式國債是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每年確定的一次憑證式國債承銷團資格的商業銀行承銷的!承銷傭金屬於商業銀行的當期收入,計入利潤總額!滿意請採納,謝謝!
2. 國債的 包銷 包括 承銷和 代銷嗎 包銷,承銷,代銷 三者 是什麼關系
承銷
當一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就要聘請證券經營機構來幫助它銷售證券。證券經營機構惜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這一過程稱為承銷。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形式。
代銷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承擔承銷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又稱為承銷機構或承銷商)代為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銷售截止日期,證券如果沒有全部售出、那麼未侍出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在代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發行人之間是代理委託關系,承銷機構不承扣銷售風險,因此代銷傭金很低,代銷發行比較適合於那些信譽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業。它們的證券容易被社會公眾所接受,用代銷方式可以降低發行成本。
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侍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對發行人來說,包銷不必承擔證券銷售不出去的風險、而且可以迅速籌集資金,因而適用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與代銷相比,包銷的成本也相從較高。包銷在實際操作中有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之分。全額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承購合同,由承銷機構按一定價格買下全部證券,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價款一次付給發行公司、然後承銷機構以略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在全額包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證券發行人並非委託代理關系,而是買賣關系,即承銷機構將證券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出,賺取中間的差額。對發行人來說,採用全額包銷方式既能保證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資金,又元須承擔發行過程中價格變動的風險,因此全額包銷是西方成熟證券市場中最常見、使用最廣泛的方式。
余額包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機構在約定期限內發行證券,到銷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額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認購。余額包銷實際上是先代理發行,後全額包銷,是代銷和全額包銷的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承銷包括包銷和代銷兩種方式,承銷協議中應當載明承銷方式。承銷朗滿,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銷階議約定的包銷或盲代銷方式分別處理。
3. 債券的發行價格如何確定
債券發行價=面值*復利現金值(市場利率)+每期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年金現金值(市場利率)
解釋:復利現金值和年金現金值是查復利現金錶和年金現金錶得到的數值,市場利率越高,得到的發行價就越低,通過查那兩張表可以很清楚的看出,當市場利率高於票面利率時,發行價就會小於面值,這就是折價發行,利率越低,得到的發行價就越高,這樣就是溢價發行
4. 計算國債的發行價格
發行價=1000*(P/F,8%,3)+1000*6%*(P/F,8%,3)+1000*6%*(P/F,8%,2)+1000*6%*(P/F,8%,1)=948.42查復利現值系數表。將8%全換成4%再查表即得第二問答案為1055.506
5. 我司發行債券,會按一定比例支付給承銷商承銷費用,這個費用應該怎麼核算
根據會計准則的規定,直接沖減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不可以計入財務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6. 債券發行費與承銷費的區別
區別:
發行費是給交易所的,承銷費是給承銷的券商的。
7. 憑證式國債的發行利率是如何確定的
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是由國債承購包銷團成員投標確定的。
憑證式國債的利率是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參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及市場供求情況等因素確定的。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它是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不可上市流通轉讓,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握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
8. 記帳式國債是怎麼上市流通的,有承銷商的概念嗎
1,正確
2,有。
記賬式國債通過向國債承銷團招標確定年利率或者價格,然後中標者(承銷團成員)按甲乙分類,得到不同額度的國債;再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和試點商業銀行櫃台銷售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證券登記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發行完畢,就可以通過交易所和試點銀行櫃台上市交易了。
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主要成員為中外資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全國社保基金。
可以是任何人拋給你,前提只要它手裡有你想買的記賬式國債。
參考資料: 玉米地的老伯伯原創,拷貝請註明出處
9. 關於債券價格確定的說法
債券價格通常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但債券價格並不是固定的。在一個稀缺最昂貴的世界裡,只有永恆的供求關系,永遠沒有固定的價格。
1、具有償還期的債券的未償還期越短,債券價格越接近其最終價值(交換價格)M(1+rN),因此債券的未償還期越長,價格越低。 此外,償還期越長,債券發行人面臨的風險越大,債券價格越低。
2、債券的名義利率也是債券的名義利率 債券的名義利率越高,到期收益率就越大,因此
3、債券的售價就越高。投資者的利潤預期債券投資者的利潤預期(投資回報率)隨市場利率而變化 如果市場利率高,投資者的利潤預期也會高,債券價格也會下跌。 如果市場利率下降,債券價格將上升。 這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4、公司聲譽如果發行人有很高的信用評級,債券的風險很小,所以它們的價格很高 然而,如果信貸水平低,債券價格就會低。 因此,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價格一般高於金融債券,金融債券價格一般高於企業債券。
10. 債券的價格是根據什麼定的
債券的當前價格主要受流通性及未來的預期現金流影響。就是說如果債券可以流通,購買債券的人預計未來能賺錢則當前價格可能高於面值,反之可能跌破面值。按照你的說法,應該說債券的價格基數由面值決定,實際價格圍繞面值上下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