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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持股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6-12 19:51:47

『壹』 董事長個人持股超過50%是否合規

是符合規矩的。我記得假如要是上市的話,最少的大股東需要有5個以上吧。
至於股數不是太規定的。
但是不能達到75%。根據證券法, 擁有75%以上該上市公司就要退市了。第八十六條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75%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但是一些超級國企例外,如寶鋼股份,中國石油。

『貳』 國有上市公司董事持股是否可以隨時變現

1、新上市的國有公司董事持有的股票必須在一年或三年之後才能賣出;
2、還有一種是不管是那種性質的上市公司,董事離職後六個月才能賣出股票;
3、公司董事在股票市場上買進自家公司的股票,必須鎖定六個月。
4、以上所說的情況要視公司的具體規定或證監會的具體規定執行。

『叄』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肆』 董事通過合夥的方式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其每年的股份轉讓是否受25%的限制

1、《公司法》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證券法》 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3、每年可轉讓股份數量如何計算?
可轉讓股份數量的基本計算公式
在當年沒有新增股份的情況下,按照如下公式計算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減持本公司股份的數量:
可減持股份數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數量X25%

『伍』 至少持有多少股份才能進上市公司董事會

持有3%以上股份才能進上市公司董事會。
上市公司董事會產生辦法:

第一、單獨或合計持有3%以上的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案,即擁有推薦董事的權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權一般比較分散,持有15%成為第一大股東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種關於選舉董監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計投票制,確保中小股東的提案權;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第五、選舉程序大致是有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審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後即生效,當然這個過程當中獨立董事要發表意見,交易所也需要對其資格進行審核。

『陸』 上市公司持股人(股東)要佔多少才有機會進入董事會

這跟有沒有持股沒有關系的,即使沒有股份也是可以進入董事會的,當然了,必須的是管理高層。但如果你有公司30%或者更高那麼你本身就是董事會成員。

『柒』 為什麼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個人持有公司的股份非常少,公司持股的股份跟股東有什麼關系

持有公司的股份就是該公司的股東,持股的多少決定你的發言權,這就是持股與該公司的關系。

拓展資料:

1.每個合夥人都投入等量的資金到公司,然後加上投入的人力,構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創始人股份」。

2.但是,某個合夥人投入的資金相對而言比較多。這樣的投資應該獲較多的股權,因為最早期的投資,風險也往往最大,所以應該獲得更多的股權。這樣的投資應該獲得多少股權可以參照通常投資的估值演算法。

他是公司創始人或者擁有人,他發行股票只是賣了一部分股權,而不是全部。

發行股票只是攤薄了他的股份而已。如果一個公司發行股票後,實際控制人

就沒有股權了。

股票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部分是流通股,非流通股一般叫限售股,在一定時期內不允許上市流通,解禁後才能上市。

所以一些董事長擁有很多股票,但真正流通的股票只是公司全部股票的一部分。

『捌』 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必須持股

上市公司持股人稱為股東,董事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股東可以擔任董事,但董事不一定必須由股東擔任。所以上市公司董事可以不持股,另外,獨立董事則明確不能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