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的境外法人股和QFII參股是什麼關系境外法人股包含QFII參股的股份嗎
不包括,QFII是經證監會批准進入證券二級市場交易的合法境外機構投資者,而境外法我股指的是原始股東,他們之間有一定區別,
❷ 上市公司法人股可以流通嗎
股改後就不存在法人股了,已經轉為流通股了。利潤分配方面完全和流通A股一樣。
❸ 限售境外法人持股是什麼意思
就是外國籍的法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限售流通股即是還沒在二級市場交易的股票!
限售流通股,是指股權分置改革之前的非流通股,也就是原來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沒有流通權的股份。股權分置改革之後,這部分股份也具有了流通權,不過,為了防範大量股份入市的風險,對這部分股份採取了限售條款,所以稱限售流通股。 有2種限售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圖片(2) 1、新股發行的時候,基金網配售的,一般限制3個月 2、股改時候非流通股東為了獲得流通權支付的對價,一般限制12個月以上 。過了期限就可以和一般的流通股一樣進行買賣了,這就是「解禁」。
❹ 分配給境外股東的利潤未出境有何風險
向境外股東分配利潤也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這個沒有區別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 號)第四條規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 後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徵企業所得稅;2008年及以後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 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外資企業將2009年度的未分配利潤分配給境外股東(法人),應當依法繳納企 業所得稅;未分配利潤直接轉增資本,也視為利潤分配繳納企業所得稅。
❺ 關於境內公司從境外分得未分配利潤,在境內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四條關於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利潤的優惠政策規定: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後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徵企業所得稅;2008年及以後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貴公司將2009年度的未分配利潤分配給境外股東(法人),應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未分配利潤500萬直接轉增資本,也視為利潤分配繳納企業所得稅。
❻ 去哪裡看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例如國家股佔多少比例,法人股佔多少比例
隨便一個炒股軟體進去以後按F10 在裡面的股東進出里
❼ 請問上市公司股東名冊有載明股東身份嗎比如是國有法人是境外自然人之類的
有一個所謂的profle,來股東身份,就像簡單的簡歷。
❽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對於自然人股東及法人股東的解禁期,是如何規定的呢不甚了解,求高手賜教!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