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納斯達克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為如下3類。
要求一:
(1)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2)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3)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4)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
(5)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6)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7)3個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2)110萬股公眾持股;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達18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3個做市商;
(7)兩年的營運歷史;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場總值為7500萬美元;或者資產總額、收益總額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2)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至少達到20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4個做市商;
(7)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2.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要求
公司在美國上市的要求: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性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公司在美國上市分為美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和非美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兩種情況,詳見下表:
(2)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要求擴展閱讀:
比較標準的境外上市工作程序大致為:
(1)批准上市計劃;
(2)選取中介機構;
(3)項目啟動會;
(4)確定重組上市方案;
(5)完成重組和上市結構設計;
(6)完成中介機構文件;
(7)完成招股說明書;
(8)首次遞交海外審批機關申請文件;
(9)准備路演材料;
(10)獲得發行上市批准;
(11)組織承銷團;
(12)預路演;
(13)路演與定價;
(14)股票分配;
3.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有什麼要求
實收資本 無具體要求 有盈利的企業資產凈值要求在400萬美元以上,無盈利企業資產凈值要求在1200萬美元以上
營運記錄 須具備三年業務記錄,發行人最近三年主要業務和管理層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採用美國會計准則 有盈利的企業經營年限沒有要求,無盈利的企業經營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盈利要求 三年盈利,每年稅前收益200萬美元,最近一年稅前收益為250萬美元;
或三年累計稅前收益650萬美元,最近一年450萬美元;
或最近一年總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的公司且收入達到2億美元的公司,三年總收益合計2500萬美元。 要求有盈利的企業以最新的財政年度或者前三年中兩個會計年度凈收入40萬美元;對無盈利的企業沒有凈收入的要求
最低公眾持股量 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25%以上,有盈利的企業公眾的持股要在50萬股以上,無盈利企業公眾持股要在100萬股以上;有盈利的企業公眾持股量在50萬股至100萬股的,股東人數要求在800人以上;公眾持股多於100萬股的,股東人數要求在400人以上。無盈利的企業股東人數要求在400人以上。
最低市值 1億美元。
證券市場監管 其機制比較成熟,監管制度和監管力度較強,市場化程度高,政府的監管手段結合市場的力量對上市公司構成極大的約束,一旦上市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處罰嚴厲。
擴展閱讀:我國創業板上市條件建議
(一)國內主板和創業板上市條件的簡要比較
國內主板 國內創業板(建議)
實收資本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2,000萬元
營運記錄 須具備三年業務記錄,發行人最近三年主要業務和管理層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須具備兩年業務記錄,發行人最近三年主要業務和管理層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盈利要求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最近1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最低公眾持股量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最低市值 無具體要求 無具體規定
證券市場監管 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地方,但規范化、與國際接軌是今後發展的主題,國內市場的監管將是一個逐步加強的過程。對於國內公司而言,始終有地緣優勢,政府始終以保護和發展作為主題
4. 中國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具備什麼條件
中國公司想要在美國上市需符合中方要求和美方要求兩方面的條件。
1、美方要求:
在美國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市場有三個,納斯達克(NASDAQ)、紐約股票交易市場(NYSE)、美國股票交易市場(AMEX)。公司只有在滿足各市場對公司的要求後其股票或者是證券才能在市場上發行、交易。下面以紐約股票交易市場(NYSE)對非美國公司上市的要求為例:
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
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於1億美元。
公司必須在近3個財政年度里連續贏利,且在最後一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兩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在最後一年不少於450萬美元,3年累計不少於650萬美元。
公司的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1億美元。
對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項要求。
其他有關因素,如公司所屬行業的相對穩定性,公司在該行業中的地位,公司產品的市場情況,公司的前景,公眾對公司股票的興趣等。
2、中方要求:
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境外直接上市融資,證監會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上市申請依法予以批准。
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申請公司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境外融資額不應少於5000萬美元。
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穩定的高級管理層。
上市後分紅派息要有可靠的外匯來源,並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申請公司要嚴格按照證監會規定的程序提交申請材料。
(4)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要求擴展閱讀:
中國公司赴美上市降溫
追逐海外市場上市曾是一些國內企業的願望,但最近中國企業赴美上市明顯降溫。2019年一季度,共有7家中國企業赴美上市,數量遠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具體來看,2019年共有39家企業登陸美國資本市場,其中,中國企業有7家,環比下降36.36%,同比下降30%;募資規模共計19.73億元,環比下降80.68%,同比去年下降90.68%。此前,2018年3月份美國市場中企上市規模達203億元。
這主要是受到國內科創板啟動影響,中企赴美上市熱情減少,美股中企IPO數量大不如前。美國IPO市場自2019年開年以來依然不夠活躍,由於2019年初美國證券交易所工作暫停。部分國內有赴美上市意願的企業開始考慮科創板等其他融資通道。
5. 中國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要滿足哪些條件
納斯達克全國市場
准則一(市場規則4420(a))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8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3名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稅前盈利 100萬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則二(市場規則4420(b))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18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3名
營運歷史 2年
資產狀況 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稅前盈利 不適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則三(市場規則4420(c))
最低投資者數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眾持股量 110萬股
公眾股份的總市值 2000萬美元
最低招股價 5美元
市場莊家 4名
營運歷史 不適用
資產狀況 不適用
稅前盈利 7500萬美元(或總收入和總資產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6. 中國大陸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要具備什麼條件
對於我國公司而言,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途徑有兩個:IPO和反向收購(借殼上市)。而在IPO中,一般是採取曲線IPO的形式。也就是說,境內企業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或購買殼公司,然後通過資本安排和契約設計將境內資產或權益注入殼公司,然後以殼公司的名義在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籌資的方式。通常,離岸公司注冊在英屬維京島、巴哈馬、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巴拿馬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島上,這樣能夠享受稅收優惠,同時能夠規避我國政府對於企業海外上市的嚴格規制。納斯達克市場上的新浪、網易、搜狐等就是採用這種方式上市的。
除了IPO上市之外,我國的企業還可以通過反向收購(借殼上市)在納斯達克上市。所謂反向收購上市,就是指國內企業在海外購買一家上市公司作為「殼」,然後由上市公司反向兼並中國大陸或大陸之外的企業法人,然後由殼公司實現再融資功能。反向收購上市盡管規避了國內審批程序,但資產業務注入難度、風險較大,而且在短期內很難實現再融資目標。如我國西安的生物技術公司楊凌博迪森就是採用這種方式成功登陸納斯達克,並於2005年8月25日成功升板全美證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這樣,一旦一家「中國概念」公司根據自身實力確定了納斯達克上市方式,它就可以按部就班實現上市計劃。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國公司想要實現納斯達克上市,需要經歷如下步驟:提出申請、等待答復、取得法律認可、招股書的Redherring(紅鯡魚)階段、路演與定價,然後就是招股與上市階段。只要公司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要求,並且能夠吸引到國際投資者的關注,那麼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難度不大。因為納斯達克是一個成熟的市場,只要投資者預期上市公司能夠給他們帶來回報,他們必然會熱烈地追捧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獲得投資者熱烈認購,上市公司也就能夠在納斯達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資金。
如果一家公司希望通過反向收購的方式在納斯達克上市,那麼,想要獲得融資資格將是「萬里長征」。首先,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保證公司能夠購買一個高質量的「殼」資源是對公司的一個挑戰。其次,如何注入新的業務?如何保證新的業務能夠獲得投資者的認同?實際上,經歷買入上司公司的「殼」資源,注入資產,然後提升公司業績,實現融資的效果將是買殼上市的中國公司需要面的的挑戰。
從納斯達克目前已有的23家「中國概念」公司而言,19家選擇了IPO上市,4家選擇了反向回購上市。這些上市公司上市方式選擇本身就說明了中國企業對於納斯達克上市的偏好:與投入的成本和獲得的資金的數量、風險相比,IPO是比反向回購更加理性的選擇。
7. 納斯達克上市條件
1、在納斯達克上市必須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在國內上市的意思,股份制是一種制度,不上市的也叫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上市的叫上市公司。 上市條件很苛刻:(1)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2)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3)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4)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 (5)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6)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7)3個做市商;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8. 納斯達克上市要求,及流程
美國NASDAQ證券市場的上市條件和流程
一、上市條件
美國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分為以下3類:
要求 標准 1 標准 2 標准 3
股東資產總值 1500萬美元 3000萬美元 無
市值 無 無 獲 7500萬美元
總資產 無 無 獲 7500萬美元
總收入 獲 7500萬美元
凈收入
(最近一或兩個財政年度) 100萬美元 無 無
經營年限 無 2年 無
公眾流通股 110萬股 110萬股 110萬股
公眾流通股市值 800萬美元 1800萬美元 2000萬美元
最低股價 5美元 5美元 5美元
股東( 100股以上) 400 400 400
做市商 3 3 4
二、上市流程
1、採取直接上市方式進行納斯達克上市運作的流程
申請立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等相關部門申請到境外上市的立項。
提出申請:由券商律師、公司律師和公司本身加上公司的會計師做出S-1、SB-1或SB-2等表格,向美國證監會及上市所在州的證券管理部門抄送報表及相關信息,提出上市申請。
等待答復:上述部門會在4~6個星期內給予答復,超過規定時間即認為默許答復。
法律認可。根據中美已達成的上市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具備在中國有執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這意味著上市公司必須取得國內主管部門的法律認可。
招股書階段。在這一時期公司不得向公眾公開招股計劃及接受媒體采訪,否則董事會、券商及律師等將受到嚴厲懲罰,當公司再將招股書報送SEC後的大約兩三周後,就可得到上市回復,但SEC的回復並不保證上市公司本身的合法性。
路演與定價。在得到SEC上市回復後,公司就可以准備路演,進行招股宣傳和定價,最終定價一般是在招股的最後一天確定,主要由券商和公司兩家商定,其根據主要是可比公司的市盈率。
招股與上市。定價結束後就可向機構公開招股,幾天之後股票就可以在納斯達克市場掛牌交易。
保持納斯達克上市地位,反購並。
2、採取買殼上市方式進行納斯達克上市運作的流程
決定上市:公司決定在NASDAQ市場上市。決議可由股東會或董事會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財務顧問,制定上市計劃及可操作性方案。
審計評估:委任美方投資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制定詳細的日程表,在國內進行公司審計、評估。
收購方案:設立離岸公司,收購空殼公司(已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通過空殼公司對本公司進行收購。
合並報表。
上市交易。由包銷商進行私人配售或公開發行新股。
保持納斯達克上市地位,反購並。
3、採取控股合並方式進行納斯達克上市運作的流程
公司決定:公司決定在NASDAQ市場上市,決議可由股東會或董事會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財務顧問,制定上市計劃及可操作性方案。
實現控股:設立離岸公司,通過交叉持股的方式擁有公司部分國內企業的控股權。
審計評估:委任美方投資銀行或金融服務公司,制定詳細作業時間表,進行國內的公司審計、評估。
合並報表:通過離案公司收購目標公司(已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增發新股的方式將離岸公司擁有的國內企業部分與目標公司合並報表。
上市交易:由包銷商進行私人配售或公開發行新股。
保持納斯達克上市地位,反購並。
9.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條件
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同時符合證監會要求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9)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要求擴展閱讀:
美國上市好處:
美國上市局限少,估值高,周期短。
1、美國上市門檻低;
美國上市政策採取的是注冊制度,對需要上市的公司不設盈利門檻,因此適合處於迅速發展急需融資的各類公司,甚至在國內A股無法上市的互聯網金融、農業、房地產企業也能登上美股。
2、在美國上市估值高、市盈率也高;
3、美國上市政策較寬松,周期短;
4、在美上市沒有風險,創始人仍對公司有控制權;
5、更大的市值增長空間;
6、管理層利益最大化。
10. 納斯達克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東。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少於1500萬美元,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稅前營業收入不少於100萬美元。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少於3000萬美元。不少於2年的營業記錄。
在納斯達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於7500萬美元,或者公司總資產、當年總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每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需提交給證管會與公司股東們參考。
最少須有三位做市商參與此案(每位登記有案的做市商須在正常的買價與賣價之下有能力買或賣100股以上的股票,並且必須在每筆成交後的90秒內將所有的成交價及交易量回報給美國證券商同業公會(NASD))。
(10)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要求擴展閱讀:
納斯達克擁有自己的做市商制度,它們是一些獨立的股票交易商,為投資者承擔某一隻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這一制度安排對於那些市值較低、交易次數較少的股票尤為重要。
納斯達克專為成長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場,納斯達克小資本額市場有1700多隻股票掛牌。作為小型資本額等級的納斯達克上市標准中,財務指標要求沒有全國市場上市標准那樣嚴格,但他們共同管理的標準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