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瓊花事件中隱瞞公司信息的後果
都是一些比較早的事情了,去年在**證券經紀人接受客戶的委託理財,承諾包本,結果去年一年商場不好,7月份的時候虧損30%,客戶找到營業部,協商未果,電話打到證監局,局裡就停了上海地區所有的招聘,整頓合規。今年IPO已提交,希望安全上市。
再接著回答你的問題,隱瞞會讓投資者覺得作為券商的專業水平是很差勁的,會讓其他的投資者更加迷失,更加不相信「專家理財」,而相信自己。這與國家想改變目前國內以個人投資者為主的局面的想法是沖突的,所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所以,對於象基金、集合理財、陽光私募,他們的信息披露是很嚴格的,這些其實都屬於委託理財,只是盤子大些。委託理財沒錯,但是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一定要讓找專業律師看一下,不能出現保本、保收益的字樣或意思。東證資產管理1000萬起,可以專戶理財。
㈡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相,弄虛作假有什麼後果 信息評論
只有上市公司才要公布經營狀況,而且負責監督的是證監會而非工商行政部門。如果上市公司隱瞞真實情況,那會依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怎樣處理。
㈢ 提前泄漏上市公司內部消息是否屬於違法
不只違法還犯罪,判刑
㈣ 已有12家上市公司實控人被抓,牽連的77萬股民該何去何從
我覺得這個股民只能認栽,在還這12家股票還沒有暴跌的情況下趕緊拋出所有股票,免得受到更大的傷害。因為這場風波肯定會給他們股票帶來很大的波動。
我認為股票市場更加的情緒化。一個上市公司如果不是公司整體業務有問題,那麼其實一個人被抓並不會導致公司經濟大幅受挫,畢竟公司運營是靠著各層級人員一同完成的。但是股票市場卻因為這些人被抓迅速消失幾百億。
我們都是散戶小股民,小股民在購買股票時更多的是感性投入,遇到問題大家都選擇了拋售也就出現了股市浮動,為了減少損失,目前情況股民還是要慎重投入,同時切記不要貪心,時刻記住"投資需謹慎"!
㈤ 上市公司隱瞞公告怎樣投訴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0號),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首先,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就不滿足「完整」的要求;
其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有「重大遺漏」,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也違反了這一規定。
如果發現上市公司確實有隱瞞公告等行為的話,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的當地監督局進行投訴、舉報。
㈥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仍未有明確地對造假公司上市有處罰規定。若是論有關的刑事處罰,仍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是注冊上市公司,為了躲避繳納國家稅務,以偷稅、盜稅罪論處。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㈦ 上市公司一般會做假虛報業績嗎。如果被查出有什麼後果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做假虛報業績的行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就有不真實全面的披露信息的嫌疑。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及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訴標准做了規定。
其中明確指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虛增或者虛減資產達到當期披露的資產總額30%以上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象屢禁不絕的情況下,不妨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立法,讓高管對財務造假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既可以確保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保護投資者利益,也能促使整個社會誠信度的提高。
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會受到什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將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㈨ 上市公司可以隱瞞重大經濟事項嗎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0號),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首先,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就不滿足「完整」的要求;
其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有「重大遺漏」,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也違反了這一規定。
信息來源:《看報表 講故事 7天教會你看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