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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減持

發布時間: 2021-06-14 11:50:29

上市公司高管鎖定流通股與其他限售股在處置時有什麼不同

高管減持有公告,限售股沒有變過5%不公告

Ⅱ 上市公司大股東限售股解禁後,首發原始股東要減持股份要提前向社會公眾公告嗎

上市公司大股東限售股解禁後,首發原始股東持股5%以上要減持股份要提前向社會公眾公告。

Ⅲ 限售股減持規定是怎樣的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企),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即股價波動風險全由流通股股東承擔),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Ⅳ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持限售股,其減持應遵守哪些規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持限售股,其減持應遵守以下規定: (1)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2)應嚴格遵守股東股改時所作出的相關承諾。大股東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關規定和股東承諾的情況下才能解禁後 (3)此外,還應遵守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規定,即預計未來一個月內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減持股份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

Ⅳ 計算高管減持25%的時候,是否將IPO限售股,和高管鎖定股以及流通無限售股全部加在一起

這樣回答你。
1、上市滿一年內,高管不能減持。
2、上市滿一年後,計算當年高管能減持的25%時,以上年末該高管所持股份為基數(不管在上年是否已經解除限售),乘以25%。如果當年高管還有新增購買股份,這部分股份的25%在當年也可減持。

具體法規可參照:《上交所/深交所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

Ⅵ 董監高每年減持不超過25%是什麼意思

公司法142條規定,董監高每年轉讓股份數不超過在其名下股份總數的25% .

其名下股份總數」說的很明確,就是沒有區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07年4月5日 證監公司字【2007】56號)
當年新增股票應分別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因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形式進行權益分派導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當年可減持的數量。
第二,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新增股票的,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股票不能減持,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上交所董高監持股規范問答》舉的例子是:
某上市公司董事張先生,2008年末持有公司無限售股份10000股,2009年度理論上可減持股份數量為2500股。直至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完畢,張先生並未減持公司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10送10的紅股分配方案,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變更為20000股。此後,張先生通過二級市場增持10000股,還獲得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50000股(但該部分股份需待三年後才能上市流通),張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變更為80000股,其中,30000股為無限售條件股,50000股為有限售條件股票。2009年度,張先生可以減持的股份數量,由2500股增加為7500股(因分紅同比例增加2500股,因二級市場購買新增無限售條件股票當年可轉讓25%即2500股),而張先生新增的有限售條件的50000股激勵股份則不能上市流通,但計入次年可轉讓股票基數。

Ⅶ 我想和上市公司聯系關於他們公司高管或員工的股權交易事項,比如限售股,減持等,應該聯系哪些部門

投資者關系部

Ⅷ 限售股怎麼減持

限售股到期可在二級市場交易流通後,特別是小非有很大的減持沖動。理由:很多小非當時戰略配售或其它原因而獲的股份股價很低、其經多年的分紅等致現在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