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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儲蓄分紅核保時間

發布時間: 2021-06-14 20:39:19

㈠ 我存得是郵政儲蓄分紅理財保險,期限是五年的,請問到期哪都能取嗎

首先,沒有存保險的說法,保險無所謂存和取,而只有「買」。用「存取」來介紹保險,業務員存在欺詐嫌疑。

其次,保險的繳費期和保險期可以不一樣的。如果你所謂的「期限」是指保險期,那5年後產品會到期;如果只是繳費期,那你要留神看看合同上關於保險期的時間,完全可以出現繳費期5年而保險期10年的情況。

第三,你買的這屬於郵儲代銷的銀保產品,正常情況下,到期後不用辦什麼手續,錢會回到你當初繳費時使用的銀行卡上。

根據你補充的描述我首先敢肯定你受到了欺詐。你可以在郵儲存錢,獲得利息;也可以購買郵儲代銷的保險產品,獲得分紅。但你一筆錢不可能即作為存款又作為保險產品的保費,也就不可能即獲得利息又獲得分紅。保險是沒有利息的。

其次,你最好給出這款產品的名稱。因為郵儲代銷的產品很多,光你這么說無法判斷是哪一款產品。

㈡ 儲蓄分紅險是怎麼付保費的

儲蓄分紅險種
一般以10年為底限設計,最大的特色所在,便是「保險滿期生存保險金」這一條款。10年或更長的投保期限後,若被保險人平安生存至保險期滿的生效對應日,保險公司便會如數給付相當於多年累計保費總額略有升值的「滿期生存保險金」和累積紅利。
滿期生存保證金便是投保者在保險計劃開始時可選擇確定的儲蓄目標。加上保險公司每年的紅利,投保者的收益將可能遠遠超過預期。如在保險期滿前終止保單,投保者也可獲得按保單累計年期而確定的保單現金價值和保單終止前的累積紅利。
舉例
假設一名30歲的被保險人,於2002年8月1日投保了20份某保險公司的儲蓄分紅型保險,共繳納20000元保費,則2012年8月1日可領取22880元,外加若干紅利。
儲蓄分紅險種的紅利計算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累積生息,即紅利按保險公司每年確定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復利方式計息,全部累積紅利在合同終止時領取,又或是按年領取紅利等,不一而足,依各保險公司的具體產品各有不同。
固定收益上限
根據保監發[1999]93號《關於調整壽險保單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明確指出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調整為不超過年復利2.5%,並不得附加利差返還條款。
意思就是說儲蓄型保險在不計算分紅的情況下之考慮保單固定收益的話,年化復利收益是不會超過2.5%的,對於大陸內各家保險公司都一樣。(香港地區保險公司不受到保險法的限制,所有在大陸內銷售的保險均受此限)
儲蓄險誤區
首先,少兒通常並不需要壽險,因為從經濟角度講,絕大部分兒童並非家庭經濟支柱,失去子女對父母最大的打擊是精神層面的,而非物質、經濟的。因此,投保壽險意義不大。同時,少兒壽險的保額有著明確限制,未成年人死亡保險承保限額最高10萬元,目的是盡可能規避道德風險。若父母為孩子投保很多壽險,保費其實是浪費了。
第二,儲蓄型保險雖然有著越早投保,費率越低的特點,但父母在考慮時不該忽視保費的時間價值。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不同年齡投保所需保費都是考量了死亡率、性別、教育金返還時間、數額等各方因素的,並不存在在某年齡投保最劃算這樣的情況,因此,家長無需執著於早些為孩子投保,徒增繳費壓力。
第三,家長不該期望一份周全的保險保到老,因為孩子成長的每一步都在變化著,他所處的家庭環境、經濟環境、生活環境都不會一成不變,因此,一份你現在看來十分滿意的保險產品,在多年後可能價值已明顯縮水。與其放眼不確定的未來,不如更扎實地看待現在,真正考慮給孩子帶來風險的因素,並最大程度排除經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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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請問在郵政儲蓄存6年期分紅保險,每年存1萬連存3年,6年後拿有沒有風險,能拿多少呀

你看看合同吧,一般這類保險是不會讓你輕易拿出去的,拿出去的是現金價值。估計你被忽悠了。這類分紅源源也趕不上銀行定存,否則銀行早垮了

㈣ 分紅保險的核保規則

紅利來自何處?一般來說,保額分紅保險產品通常採用「年度紅利」和「終了紅利」雙重紅利設計。在一般投資市場環境下,年度紅利保持相對平穩,客戶可以合理預期;在客戶的保險合同終止時,向客戶分配終了紅利,以豐補歉、平衡回報。而當投資市場環境變化較大、保險公司分紅業務投資盈餘大幅超出一般年度水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向客戶進行「特殊分紅」,將分紅業務實現的超額投資盈餘及時回饋給客戶。與年度紅利相似,在實施特殊分紅之後,客戶的保額會相應增加。對保額分紅產品,專業人士總結了三大優勢:首先,保額分紅產品能夠伴隨人的年齡增長自動提高風險防禦能力,符合人類生命周期規律。保額分紅產品以保額為分紅基礎,不僅紅利分配基數較大,而且通過分紅自動增加保障額度,免於重新核保體檢。其次,保額分紅產品可以有效緩解通貨膨脹帶來的資產縮水問題,符合經濟發展規律。保額分紅產品的保障水平可以隨年度紅利以復利形式進行累積,以終了紅利進行補充,有效保全資產。本報記了解到,「保額分紅」產品的紅利來源除「三差」(死差、利差和費差)外,保險公司和客戶共享經營成果的限度比較大;而從紅利分配規則上看,除「可分配盈餘」參與紅利分配之外,保險公司也還將「未分配盈餘」在合同終止時進行分配,真正實現全部盈餘參與分配。由此不難看出,是否有分紅和有多少分紅的關鍵,就是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業績是否良好。不過新華人壽總精算師楊智呈認為,從客戶來說,不要看絕對的數,而要看不同情況下能超越通貨膨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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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郵政儲蓄3年分紅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這是個別保險業務員常見的銷售詐騙手法,把實際為6年的繳費期限縮短為3年,欺騙不知情的客戶當做類似於3年期的定期存款或者理財產品購買。與之相伴的是,這種欺騙的場景一般都會發生在銀行營業廳,而在銀保渠道的誤導中,又尤以郵政儲蓄銀行最為常見,所以郵政儲蓄誤導銷售保險的投訴也相當普遍。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沒有過15天猶豫期的話(即簽收保單的時間沒有超過15天),樓主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退保,只要付出10元的工本費。如果超過了猶豫期,但是樓主感到這個保險買的有意義的話,可以選擇繼續繳納保費。如果感覺是被騙的話,那麼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並賠償對應的利息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全額退保的前提是,你手上一定要有保險公司誤導您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錄音資料和簽名資料等。具體情況,你可以找保險專業律師,如果律師也無能為力的話,你可以上世紀保網看下,那裡有很多成功案例。
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啟發,不勝榮幸!

㈥ 分紅險 紅利 從什麼時候開始

目前我國保險業正處於高速發展時期,近年來保費收入以接近30%的速度遞增,資產總額也從1999年的2604億元上升到2003年的9123億元。同時,我國保險業也正處於發展初期的摸索階段。各大保險公司為了做大做強,在國內這塊具有巨大潛力的市場中佔領一席之地,紛紛追求規模擴張,並向集團化方向發展。一些保險公司不僅經營壽險、財產險,而且已經把觸角伸向了證券、投資等金融領域。並且,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險種已不局限於傳統的保障型產品,分紅保險、投資連結等投資型產品開始迅速充斥到保險市場中。2000年全國分紅保險保費收入占壽險保費收入的比重僅為3.7%,到2002年,這個數字急增到40%以上,2003年繼續增加至60%以上。分紅險銷售的好壞,直接決定一家壽險公司整體業績的好壞。表面上看,分紅險大有取代傳統壽險主要地位的陣勢。甚至連財產險公司也不甘寂寞,開發分紅型財產保險產品。然而這是否是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方向?或者說保險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否應是分紅保險?我的觀點是否定的。
所謂人之生、老、病、死,保險應當首先解決人們的養老、疾病、醫療、意外等基本保障,方才探討如何提高生活質量。分紅保險即是為了滿足後者的需求而出現的。保險業較發達國家是在人均投保率相對飽和,金融混業經營成為主流的情況下開發分紅等投資型產品的,主要考慮是產品創新。但是在保險密度287.44元,保險深度3.33%的我國,人均200多元的保費連基本保障都無力支撐,又何談拿百姓多餘的錢去投資呢?各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增加保費收入而大力推廣分紅險的銷售,而國內投保人對保險認識不夠,對分紅的期望過高,而導致市場低靡則怨聲載道,行情看好時,又盲目退保,轉向股市。這種類似畸形的市場開拓過程,有違保險業發展的正常軌道。
分紅險與傳統保險的區別是除了基本保障,投保人還有一定的紅利分配。紅利的來源主要是保險公司的死差益、費差益和利差益,以及其他一些利潤來源。這三差均與保險公司的自身經營、風險控制和市場運作有關,其中利差益是紅利的主要來源,保險公司的投資回報直接影響分紅大小。可以說,投資環境的好壞是分紅表現的晴雨表。1998年國內各家保險公司的平均投資收益率為7.5%,而2001年則降為4.3%,近兩年,就只剩2%至3%了。早期過高保證利率的分紅險,受連續降息的影響使壽險公司經歷了嚴峻考驗。而近期,由於投資環境不佳,投資渠道未完全放開,分紅普遍很低,甚至低於銀行儲蓄,導致投保人不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險市場的不穩定。
分紅險還有一個特點是替代性。也就是說它和其他金融產品可以相互替代。這個特點決定了人們很大程度上將其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方式,一旦證券、基金等投資市場轉好,人們就會把錢從分紅險上轉入其他投資項目中去。今年第一季度銀行保險保費下滑,主要就是由於證券、基金市場的全線飄紅所造成的。從這個角度上來看,保險公司目前保費規模泡沫太大,很大一部分實際上僅為託管資金。這種情況存在很大的隱患,當投資市場行情好時,客戶大批退保,保險公司會面臨巨大的現金流風險。
另外,從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來看,分紅保險過多銷售也是不利於保險公司發展的。壽險公司對資產負債的管理注重現金流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而分紅保險由於保障功能不強,客戶強調其投資功能,故相當多的投保人選擇躉交保費方式,這種現象以銀行保險尤為突出,其結果使得保險公司的躉交保費比重過高,業務結構受到嚴重影響,對公司的長期發展不利。
當然,分紅險對我國保險業發展的貢獻是不可忽略的,它是保險產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實現我國保險業的良性發展,走長遠發展的道路,目前來說還是要回歸保險的本性,把重點放到傳統保障型的保險產品上,增強保險的保障功能,考慮客戶的切身利益,開拓人們切實需要的保險產品。以保障為先導,投資分紅為補充,切實提高保障水平。這與保險公司的長遠利益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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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分紅保險紅利什麼時候發放

你好。

紅利分配的時間看你的保險合同而決定,有些保險合同的紅利分配是按月結算的,有些是按年結算的,具體的不一樣。

一般來說,按月結算的險種在每個月的6~10號結算,在月中的時候能公布上月的結息。
按年結算的在每年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結算,每年會收到保險公司的分紅對賬單。

具體查詢的話可以到保險公司的營業櫃台或者打保險公司的統一客服電話查詢。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