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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包含哪些

發布時間: 2021-06-15 16:14:23

上市公司效益好給股民配股,需要通過哪些手續

什麼是配股?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該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② 應具備什麼條件,上市公司才允許配股或增發

2001年,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重新規定配股和增發的條件。配股公司需要滿足「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股份總數的30%,如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可不受上述的限制。」而增發公司不但取消了發行股本的限制,而且即使公司最近3
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也可以增發。

③ 上市公司符合哪些條件才能配股送股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領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主要是考察擬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 如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也有規定的數值。
(4)股權分散情況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的流動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裡可能帶來的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④ 上市公司的配股是怎麼回事,如何獲得配股

1、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需要,依照有關規定,旨在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原股東享有認股優先權,也可以放棄認購。
2、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權,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就是說要得到更多的股票還要自掏腰包.原股東參與配股以後,收益是否會提高,要視情況而定。一般來說,在流通配股以後,由於除權,股價都會下降。對於參與配股的股東來說,因為其股票數量增多,總權益基本改變。但是沒有參與配股的股東將會因股價降低而受損。配股除權後,填權(除權後市價超過除權價,稱為填權)還是貼權,要注意市場的氛圍.在牛市中,配股後,填權的機會比較大,低價買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勢走弱,出現除權後股價跌破配股價,那麼會損失慘重.如果可以在市場中用比配股價還低的價格買到股票,配股就沒有意義。

參與須知: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相應程序,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投資者在認購配股前需詳細閱讀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了解配股繳款的具體時間、認購辦法等內容。
1.認購辦法
社會公眾股東可在認購期間,憑個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滬市到各自指定交易的券商處,深市到託管券商處申報認購配股,同時要保證資金帳戶內有足夠的資金。投資者可通過當面委託的方式,也可通過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多種方式認購,其委託方式和買賣股票一樣。
投資者可多次申報認購,但每個申報人申請認購的配股總數最多不超過其可配股數量。當然,投資者也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認購配售部分或全部。
2.如何計算配股數
滬市規定,配股數量的限額為截至股權登記日持有的股份數乘以社會公眾配售比例後取整數,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捨五入取整。深市則規定,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
3.如何確認配股是否有效?
由於認購配股時間是有限制的,逾期未繳款者,作自動放棄配股權處理。因此,在配股後對認購是否得到確認十分重要。配股投資者可在第二天到券商處列印交割單,查看資金帳戶上現金是否少了,以確定認購是否有效。在此,也提醒投資者,參與配股最好不要趕末班車,以免萬一操作失誤,沒有時間補救。
4.認購配股是「買入」,還是「賣出」?
配股操作不論滬市還是深市均可通過買入/賣出操作,目前國內配股權證的交易沒有實行,但是通道仍是開通的,所以,只要按照配股價和應配股數,填單即可。唯一的區別是,買入通道進行配股操作需要自行進行配股股數的輸入,賣出通道則會自行對應股東所獲得的配股權利的上限股數,只要執行即可。
5.獲配股票何時上市
投資者在進行配股繳款以後,常常發現所配股份沒有到帳,心裡很著急。其實,配股並不是馬上到帳的。社會公眾股獲配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將於該次配股繳款結束後,公司刊登股份變動公告後,經證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在公司公告配股股份的上市日的前一個交易日晚上收市清算後配股會在賬戶上顯示。

⑤ 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配股條件是什麼

一、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⑥ 配股的條件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再融資
第六條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該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四)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
(五)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第七條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符合下列規定: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
(二)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
(三)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四)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十二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五)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六)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
(七)最近二十四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第八條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三)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四)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三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57號令改為30%)
第九條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下列重大違法行為:
(一)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二)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三)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十條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
(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三)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四)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五)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第十一條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十二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配股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⑦ 配股資格指什麼

配股資格指上市公司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特價分配認股 (即配股)應具備的條件。

具體包括:

①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前次發行包括配股等其他發行方式,間隔計算以前次招股說明書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說明書公布日期的間隔為准;

②前一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用途與當時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或股東大會有關決議相符;

③公司連續兩年盈利。

④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⑤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⑥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在規定的日期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東;

⑦本次配售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原有的30%;
發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還應遵守有關該類別股份的其他法規的規定。

(7)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包含哪些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上市公司原股東享有配股優先權,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配股。若選擇參與,則必須在上市公司發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繳款期內參加配股,若過期不操作,即為放棄配股權利,不能補繳配股款參與配股。

⑧ 上市公司增發和配股要什麼條件和成本還有他們做這些需要付出和承擔什麼

增發配股條款和程序,審批手續在證監會交易所等都有,不再粘貼了.

增發配股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過往業績要符合,其次是增發配股的資金用途有可行性.融資用途要符合招募說明書規定.
至於成本,增發配股需要找中介機構進行審核/評估/推薦等,其費用一般是增發配股金額的一定比例,如3%.

增發後比如說全部賣出 那麼錢流到了哪裡?
當然是上市公司的帳戶(要扣除費用),增發配股是融資行為,其現金流反映在報表的"籌資"中,而商品銷售則是"經營活動".
在某種意義上,發股票是"白來的錢",因此,沒有良好的管理,資金又不短缺的再融資金,往往有圈錢的嫌疑.

⑨ 中國股票分紅與配股的條件

配股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⑩ 上市公司實施除權配股需要滿足什麼條件虧損也可以配股

第三節除權與除息
上市公司發放股息紅利的形式雖然有四種,但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紅利兩種,即統稱所說的送紅股和派現金。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
當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潤可供分配並准備予以實施時,則該只股票就稱為含權股,因為持有該只股票就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在這一階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個時間稱為"股權登記日",即在該日收市時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分紅的權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紙交易中,為了證明對上市公司享有分紅權,股東們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權登記日予以登記,且只有在此日被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資格領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紅利。實行股票的無紙化交易後,股權登記都通過計算機交易系統自動進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記公司進行專門的登記,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還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進行股權登記後,股票將要除權除息,也就是將股票中含有的分紅權利予以解除。除權除息都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後進行。除權之後再購買股票的股東將不再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
在股票的除權除息日,證券交易所都要計算出股票的除權除息價,以作為股民在除權除息日開盤的參考。
因為在開盤前擁有股票是含權的,而收盤後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將不再參加利潤分配,所以除權除息價實際上時將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予以變換。這樣,除息價就是登記日收盤價減去每股股票應分得的現金紅利,其公式為:
除息價=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股票應分得權利
對於除權,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權,就是除權報價。其計算公式為:
股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股率)
若股票在分紅時即有現金紅利又有紅股,則除權除息價為:
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應分的現金紅利+配股率×配股價)÷(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第四節送紅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紅時,我國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紅股。其實對上市公司來說,在給股東分紅時採取送紅股的方式,與完全不分紅、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並沒有什麼區別。這幾種方式,都是把應分給股東的利潤留在企業作為下一年度發展生產所用的資金。它一方面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實力,進一步擴大了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現金分紅那樣需要拿出較大額度的現金來應付派息工作,因為企業一般留存的現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這幾種形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都是較為有利的。
當上市公司不給股東分紅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這部分利潤就以資本公積金的形式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而給股東送紅股時,這一部分利潤就要作為追加的股本記錄在股本金中,成為股東權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紅股時,因為上市公司的股本發生了變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當地的工商管理機構進行重新注冊登記,另外還需對外發布股本變動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幾種方式中採取哪一種來處理上一年度的利潤,上市公司的凈資產總額並不發生任何變化,未來年度的經營實力也不會有任何形式的變化。
而對於股東來說,採取送紅股的形式分配利潤將優於不分配利潤。這幾種方式雖都不會改變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增減股票的含金量,因為送紅股在將股票拆細的同時也將股票每股的凈資產額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紅股卻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經濟效益。其根據如下:
1.按照我國的現行規定,股票的紅利的征稅可根據同期儲蓄利率實行扣減,即給予一定的優惠,具體稅額就是每股紅利減去同期儲蓄利率後再徵收20%的股票所得稅,這樣在每次分紅時要徵收的稅額是:
所得稅=(每股紅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儲蓄利率)×20%
當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潤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下一年度的紅利數額就勢必增大,股民就減少了一次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
2.在股票供不應求階段,送紅股增加了股東的股票數量,在市場炒作下有利於股價的上漲,從而有助於提高股民的價差收入。
3.送紅股以後,股票的數量增加了,同時由於除權降低了股票的價格,就降低了購買這種股票的門檻,在局部可改變股票的供求關系,提高股票的價格。
將送紅股與派現金相比,兩者都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不過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內經營盈利,它就是對股民的回報。但送紅股與派發現金紅利有所不同,如果將這兩者與銀行存款相比較,現金紅利有點類似於存本取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後,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紅股卻類似於計復利的存款,銀行每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利息轉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滿後一次付清。但送股這種回報方式又有其不確定性,因為將盈利轉為股本而投入再生產是一種再投資行為,它同樣面臨著風險。若企業在未來年份中經營比較穩定、業務開拓較為順利,且其凈資產收益率能高於平均水平,則股東能得到預期的回報;若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送股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東不但在未來年份里得不到預期回報,且還將上一年度應得得紅利化為了固定資產沉澱。這樣送紅股就不如現金紅利,因為股民取得現金後可選擇投資其他利潤率較高的股票或投資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紅是採取派現金還是送紅股方式,它取決於持多數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未來經營情況的判斷和預測,因為分紅方案是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但我國上市公司中約有一半以上的股份為國家股,且其股權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由於切身利益的影響,經營管理人員基本上都贊同企業的發展與擴張,所以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中,送紅股的現象就非常普遍。
第五節配股的利弊
1.配股不是分紅
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它的特徵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東是收獲者,且股東收獲的是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所以分紅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經營盈利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利潤就沒有紅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紅通常有兩種形式,其一是送現金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在某一階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現金方式返給股東,從而對股東的投資予以回報;另外就是送紅股,即公司將應給股東的現金紅利轉化成資本金,以擴大生產經營,來年再給股東回報。而配股並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只要股東情願,即使上市公司的經營發生虧損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東是是付出者。股東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而是追加投資後的一種憑證。
為什麼股民會將配股混為分紅呢?這時我國股市和股民尚不成熟所致。現代中國股市創立的時間較短,正處在發展和成熟期間,股市的規模較小,股票嚴重短缺,只要買到股票就賺錢。這種現實極大地刺激著百姓入市投機的熱情,而上市公司正是利用了這一點,低價向老股東配售新股,一方面壯大了公司的資金實力,且也滿足了股民對股票的渴求。
2.配股與投資選擇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當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時,它應首先在老股東中進行,以保證老股東對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當老股東不願參加公司的配股時,它可以將配股權轉讓給他人。對於老股東來說,上市公司的配股實際上是提供了一種追加投資的選擇機會。
老股東是否選擇配股以追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可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配股資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來進行判斷。但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還可通過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資債權及居民儲蓄來實現追加投資,其關鍵就視投資收益情況來確定。如配股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還達不到居民儲蓄存款利率,顯然上市公司的經營效益太差,其投資回報難以和居民儲蓄相比擬,股民就可不選擇配股這種方式來追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當然,當一個上市公司確定配股以後,如配股權證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帶有強制性,因為配股實施後股票就要除權,價格就要下跌,如老古東不參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損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將股票拋出。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於我國股份制的運作尚不規范,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和法人股占絕對的控股地位,這些大股東極力贊成配股但拿不出資金來參加配股,且還將其配股權強制性地轉讓給上市公司的個人股東。這種舉措實際上是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一種侵犯。
3.配股與投資風險
在比較成熟的股市上,配股是不受股東歡迎的,因為公司股東往往是企業經營不善或倒閉的前兆。當一個上市公司資金短缺時,它首先應向金融機構融通資金以解燃眉之急。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是不會拒決一個經營有方、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的貸款要求的。而經營不善的公司就不得不向老股東伸手要錢以渡難關。從最近兩年我國股市的配股情況來看,一些配股比例較高的公司往往都是業績平平、不盡人意的。當然我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之風盛行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在國民經濟宏觀調控期間較為緊張、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上市公司也難以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另外從上市公司的擴展方式來說,由於通過配股來籌集資金比較容易,且因流通股股東所佔比例較小也無法抗拒,所以配股就成為上市公司擴展規模的最好途徑。
對股民來說,配股有時預測著更大的投資風險。首先,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每年可有30%的配股額度,不配也就浪費了指標。許多上市公司純粹是為了配股而配股,所籌資金並不一定有合適的項目去投資。如一些上市公司,因在本行業已無擴展餘地,就拿著配股資金去經營一些非主營業務,有時乾脆就將資金存銀行或炒股票、房地產,而這些公司在這方面是不具優勢的。其次,按比例、高溢價地配股意味著要用配股資金再造一個和公司現有規模相差無幾的企業,即使能找到合適的項目,但項目的建設是否能順利進行,項目投產後產品是否能有銷路、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術力量是否能跟得上,這都是影響配股資金能否在預定的期限內見成效是關鍵問題,上市公司對股民的投資回報就較難達到要求。再者,由於我國上市公司的的配股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配股會將股民更多的資金拖入股市這個風險之地。按照分散資金的原則,雞蛋是不能都放在一個籃子里的,股民不但不應將資金都投入到某一隻股票,且還應留出一部分資金投入到風險較小的領域,如購買國庫券或進行其他的實業投資。而每年連續不斷的配股勢必將股民更多的投資拖入股市,使股民承擔更大的市場風險。
4.配股與資產流失
配股,一般是全體股東都應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資,這樣將不改變原由股東的相對持有比例。當然,如果某些股東對持有比例不介意的話,也可以放棄配股。但放棄配股的股東可能遭受市價損失。
當流通配股後,由於除權的作用,股價就要下降,對於參與配股的股東來說,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多,股票的市價總值不發生變化。而若放棄配股,這部分股東將因所持股票總市值的的減少而蒙受損失。而對於暫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來說,市值只是一個名義的價格,其經濟利益是否受損要視其配股後每股凈資產含量和盈利能力的變化情況而定。
當配股價不等於每股凈資產時,股東放棄配股將導致資產的相互轉移,也就是說,部分股東的資產將在配股之中流失了。當配股低於每股凈資產時,配股後每股凈資產含量將高於配股價且低於原來的基數,這樣,放棄配股的股東的部分凈資產將無償地流向參與配股的一方;而當股價高於每股凈資產值時,配股後每股凈資產將大於原來的基數而小於配股價,參與配股一方的部分凈資產就無償的流向了放棄配股的一方。而依照中國證監會的現行規定,上市公司的配股價是不得低於每股凈資產額的。這樣,在上市公司的配股中,若國家股和法人股放棄配股,個人股東配股後所形成的部分資產將無償地流向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東,且配股比例越大、溢價愈高,個人股東的資產流失也就越大。
5.配股與市盈率
股民之所以熱衷配股,除了配股能增加手中的數量外,通過追加投資,配股還能降低市盈率。
在上市公司配股時,只有當配股價低於配股時的股票市價,配股才能進行。當配股大於或等於配股時的股票市價,股民可直接在股市上購買同類股票來增加持有的股票數量。
相對配股時的股票市價來說,配股價都是很低的,配股後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若能保持在原有的水平,由於配股後股民受中的股票成本有所下降,平均股價有所下降,股票的市盈率將會隨之下降。
如股民甲以每股20元的價格購得G股票1000股,該股票的每股稅後利潤為0.2元,其市盈率為100倍。在G股票市場價格為每股15元時,上市公司宣布配股,配股價每股5元,配股比例每股0.5股。
根據配股的除權方式,配股後的除權價為:
Y=(市價+配股率×配股率)÷(1+配股率)
=(15+0.5×5)÷(1+0.5)
=11.66元
股民甲以每股5元的價格配500股後,共持有G股票1500股,持股成本從每股20元降為每股15元,其市盈率從100倍降到75倍。
其實,降低股票的市盈率或股票的平均持有成本,並不一定非要通過配股來實現,如果股民甲能在市場上買到市盈率較低的股票,則其效果與配股是相同的,只不過是持有股票的種類增加了,因為股票只不過是上市公司為股民提供了一個購買低市盈率股票的機會而已。在上例中,如果股民甲能買到市盈率只有25倍(配股價÷每股稅後利潤)的股票,再投資2500元,降低持股市盈率或股票成本的效果將是一樣的,只不過所持股票的品種增加了。
在追加投資時只要股民把握住這么一個原則,即後買股票的市盈率比先買的低,就能降低股票的平均市盈率。如果股民僅僅是想降低股票的持有成本或降低持股的市盈率,就不一定非要將自己限制在配股上。如在上例中,股民追加2500元投資就不一定非要投資到原有股票的配股上,如果市場上有市盈率更低的股票,如每股價格2.5元,市盈率只有10倍的股票,此時股民甲就可購股票1000股,其持股的平均市盈率就從100倍降到了56.25倍,其效果比參加配股更好。
第六節股息紅利與投資回報
獲取股息紅利,是股東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上市公司對股民的主要回報。但股息紅利不是上市公司給予股東的全部回報,而僅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從1995年滬深股市分紅情況來看,上市公司的分紅率(平均每股分紅派息額÷平均每股收益)一般約為70%,剩下的稅後利潤(總數的30%)都充實到了資本公積金中,成為企業的發展基金。所以西方股市分析中單純地只將股息紅利作為上市公司對股民的全部回報是片面的,只要是上市公司實現的利潤,它都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因為資本公資金的增加也就是股東權益的增加,它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實力,為未來的經營奠定了基礎。
因為股息紅利不是收益的全部,所以將分紅派息額與平均每股凈資產相比較,上市公司資本回報水平一般都比較低,1995年滬深股市約為7%左右,遠遠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或國債利率(11%左右)。而實際上1995年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約為11%。
在論述股票的收益性時,人們都認為股票的收益高於銀行儲蓄或國債。而在實際中,由於股票的價格與其所含的凈資產數量相脫節,股票的投資收益要遠遠低於儲蓄利率或國債利率。若用平均股價來衡量,滬深股市的平均股價收益率(平均每股稅後利潤/平均每股股價)只有3%左右,也就相當於一年期的活期儲蓄。
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在比較中應用了不同的基數。在論述公平的收益率時,人們一般是將股票的收益與其面值相比較,如滬深股市1995年的面值分紅率(平均每股的股息紅利/股票面值)為17%,它遠遠高於當年的定期儲蓄利率或國債利率。而實際的投資回報是以實際投入為基數計算的,它不是以股票的面值為分母,而是以平均股價為分母,所以股票投資的實際收益要低得多,如果將股民在交易中所消耗得交易稅、費計算在內,股民的收益還要低。
第七節業績增長與投資回報
股民的回報來自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業績好,股民的回報就高;若上市公司經營不善,股民的回報就少,甚至沒有任何回報。
在談及上市公司的發展時,營業收入、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是經常被用來論證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一些投資價值報告也常應用這幾個指標的增長率來說明公司對股東的回報。
實際上,營業收入是一家企業在一年中取得的收入之總和,它是一家企業的經營規模。對於一家生產型的公司,營業收入是銷售額;對於一家服務性企業,它是所提供勞務的總收入。如果將股民比作一家企業,營業收入就是一年中股民賣出股票的總交易額。所以,營業收入表示的是一種銷售規模,銷售的越多,營業收入就越大,而對於一家貿易公司來說,資金周轉得越快,營業收入也就越大。
由於營業收入是一家企業的毛收入,它沒有扣減經營支出即成本,它不是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所以經營收入當然增長與否,還談不上是對股民的回報。對於同一家企業來說,即使今年的營業收入比往年有成倍的增加,但如果成本上升更快,企業的利潤有可能比往年要低或發生虧損。所以,上市公司營業收入的增加與它對股民的回報沒有直接的關系。
凈利潤是一家公司在一年的經營成果,它是股息紅利的最高限額。凈利潤高,股民能分得的紅利就高,所以凈利潤的增減就影響股東的投資回報。但在將凈利潤用來考證上市公司對股民的回報時,應該注意股民的投入是否增加了,如果股民的投入增加了,凈利潤的增長就是理所當然的。
在我國滬深股市,由於上市公司頻繁配股,且配股比例高達30%,企業的經營資本一年比一年雄厚,相應地上市公司凈利潤的增幅每年也應在30%以上,上市公司經營的擴張主要是股民投入增加的緣故,而非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增強了。
衡量上市公司回報能力的最好指標是凈資產收益率,它是每個單位凈資產的獲利能力,因為它是一個效益指標,就很容易用它與其他領域的投資收益作比較。如我國滬深股市上市公司1993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16%,1994年為13%,1995年約為11%,當股民購買股票的價格與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值相當時,股民的收益回報(不包括價差)就等於凈資產收益率。
在上市公司的利潤增加時,如果其凈資產收益率沒有提高,就說明是由於加大了投入而引起的利潤擴張,如果在凈利潤增加的同時凈資產收益率也有所提高,就說明公司的經營能力增強了,其對股東的回報也實實在在地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