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要上市了,說可以購買原始股,原始股是什麼意思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股市的初期,原始股是指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
通常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然後通過上市後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
通過分紅可以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1)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權購買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看承銷商資質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
2、企業經營情況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了解考察企業的經營效益的好壞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項情況去看,這些數字都能在企業發售股票說明書中查到。
3、看股票用途
要看發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說來,發售股票的用途是用來擴大再生產的某些工程項目、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增強企業發展後勁的某些用項等,這些都是值得投資的。
4、企業負債情況
要看發售股票企業負債的額度。購買某企業的股票時要特別注意該企業公布的一些會計資料報告,這些資料報告發售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資產凈值等。
Ⅱ 想問一下:怎麼買公司原始股上市公司怎麼買原始股
這年頭,還有人相信能買到上市公司原始股的?除非:一是你是很牛逼的機構;二是你跟控股股東有交情,三是你在要上市的公司上班,可能有員工持股計劃之類。
而且,一家公司申請IPO前,如果股東數量太多,還會影響審核。。試問哪家真正要上市的公司,會把原始股賣給小散戶呢?
Ⅲ 購買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需要什麼條件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Ⅳ 幫忙請問上市公司怎麼買原始股 有哪位知道怎麼買上市公司原始股
公司已經上市,他的原始股是不可能讓你隨便買到的,除非上市公司的原有股東願意低價轉讓給你。所能買到的都是非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這些股份也毫無意義。
Ⅳ 原始股購買的方式和流程
【購買原始股的方式】
購買原始股(非上市且待上市公司股權或股份)有兩種方式:
第一,你購買其他股東在公司中的老股;
第二,你作為新股東參與對公司的增資;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個人投資者也很難買到。原始股投資是一種高盈利的方式,投資者受高盈利的誘惑,往往疏於防範,而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公司所騙,最終遭受財產損失。
投資即將上市的公司,應該選擇正規的投資渠道,並且單靠個人之力,無法對行業前景,項目估值、公司運轉等情況進行深入了解。通過專業的機構進行投資,將會是個人投資上市潛力股的極佳選擇。
Ⅵ 公司上市了,還能買到原始股
公司上市了,就買不到原始股了。
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買原始股的目的是為了企業上市後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所以,原始股是在上市前才能買,上市後股票是公開發行的,就買不到原始股了。
原始股的認購途徑
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
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6)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權購買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十三條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三)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第四十條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董事會應當依法就下列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一)本次證券發行的方案;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四十一條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
(四)募集資金用途;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