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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完成配股增發的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6-16 04:15:00

上市公司配股和增發有什麼區別

你好,配股:是指全體股東可按公司約定的價格按比例進行配股,是要花錢買的;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公司向幾個特定的(一般不超過10位)法人或機構投資者增發股票,這也是要花錢的,不過普通投資者沒有參與的資格。
增發與配股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配股是對原有股東,增發是可以對原有股東也可對所有投資者。定向增發不應該是上市公司首選的再融資模式,因為定向增發很容易損害到普通投資者的利益,應該在配股認購不足時啟動定向增發,同時公司法也有規定,原股東有權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股份。定向增發應為上市公司在配股困難時進行的融資替代選擇,如果能夠使用配股,最好不要使用定向增發,定向增發不應該是融資的首選。

定向增發跟配股的區別:
1、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增發與配股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配股是對原有股東,增發是可以對原有股東也可對所有投資者。
2、增發,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錢的把戲之外,並不會對其基本面改變很多。很多公司增發一是為了解決資金困難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資,向外拆錢。就是說子公司賺了錢並不歸上市公司所有,三是發展新的項目,或開新的公司,反正增發的錢只會有一點點流入上市公司的財務中。股在增發價之前,公司會同機構勾結,抬高股價,當增發價定下來之後,其股價就不會搞高了。所以,增發的股要看其時機擇機而進,並不是所有的增發都能帶來利潤。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② 上市公司增發、配股的性質

增發是股票增發的簡稱。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需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相應的程序,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投資者在執行配股繳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發布的配股說明書。
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上市公司原股東享有配股優先權,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配股。若選擇參與,則必須在上市公司發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繳款期內參加配股,若過期不操作,即為放棄配股權利,不能補繳配股款參與配股。
一般的配股繳款起止日為5個交易日,具體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
配股繳款之後,根據上市公司公告會有一個具體的除權日以除權方式來平衡股東的該股份資產總額以保證總股本的穩定。

③ 上市公司配股和增發有什麼區別

增發和配股的區別在於,已經可以配股的公司可以在股權登記日的,前5個工作日公布獲准配股的說明書; 獲准增發的公司需要確定股票的價格,可以在股票發行價格之前再向,投資者發出招股意向書,然後再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向來要確定要發行的價格,當發行價格一旦確定之後,應該馬上發公告公布結果。

④ 配股和增發有什麼區別

增發和配股的區別在於,已經可以配股的公司可以在股權登記日的,前5個工作日公布獲准配股的說明書; 獲准增發的公司需要確定股票的價格,可以在股票發行價格之前再向,投資者發出招股意向書,然後再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向來要確定要發行的價格,當發行價格一旦確定之後,應該馬上發公告公布結果。

我國的上市公司股票有配股和增發兩種基本形式進行再融資,也是為了讓上市公司為了融資決定再次發行股票的一種行為。

增發和配股的主要區別要於,增發是針對原有股東或者是所有的投資者,而配股只能是原有股東,在1999年7月之前配股是主要的方式。

上市公司如有申請配股需求,必須要先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而且提供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的收益率要達到6%以上。

為了大力鼓勵股東出價認購,配股推出的打折價格,新股的價格要按照發行公布時的股票市價作出的折從處理,而且當股票市場環境不穩定時期,想要確定配股價會比較困難。股民喜歡配股是因為,配股能增加手中的股票數量,還能追加投資,同時配股還能降低市盈率。

配股價在配股時的股票市場價都是很低,上市公司配股後的經營業績如果能一直保持在原來的水平,那麼配股後的股民們手中的股票成本就會呈現下降,所以當平均股價下降後,整個股票的市盈率也就會下降。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⑤ 上市公司配股和增發新股是怎麼會事

配股和增發屬於發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配股是向原股東配售,增發是向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
配股:股東按配股價格和配股數量繳納配股款。原股東可以按配股比例掏錢認購新發行的股票,也可以放棄。股東數量沒有增加,總股本增加,如果股東全體參與配售,則持股比例沒有變動;如果部分股東放棄配售,則放棄配售股東持股比例下降,參與配售的股東持股比例上升。
增發:增發對象是全體社會公眾,股東數量增加,總股本也增加,股東持股比例取決於認購新股數量。

⑥ 為什麼實行配股的上市公司很少見了,大多採取增發股份的方式

上市公司股權再融資主要有四種方式,即配股、可轉債、公開增發與定向增發!目前以定向增發與可轉債為主,輔以公開增發,配股較少使用。

讓我們分析分析各種再融資方式的特點,就知道其中的門道!


4、配股

所有的增發股都向原股東按一定的比例配售,就是配股!因此,配售也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的增發。

一般配股定價下限是每股凈資產!可想而知,銀行、鋼鐵等周期性行業很少會採用這種方式。而對其他大部分行業來說,配股價可以很低!

因為配股價可以很低,所以上市後要除權,這對中小股東很不友好!

A股牛短熊長,大部分公司的中小流通股東都是被套而被迫長期持有。上市公司搞配股,這些被套股東根本無心或者無力參與,又不想再遇除權的損失,只能被逼割肉!

就算有些沒有割肉的,也不聞不問了,再加上一些遺忘者,將產生一些棄購的廉價股份。這些棄購股按道理由承銷券商包銷,實際上這么一塊大肥肉也逃不過大股東的法眼!

因此,配股就是擺明了要割韭菜的,廣大股民對於此深惡痛絕!由於忌憚口誅筆伐,上市公司一般也不敢輕易動用。

⑦ 上市公司增發和配股要什麼條件和成本還有他們做這些需要付出和承擔什麼

增發配股條款和程序,審批手續在證監會交易所等都有,不再粘貼了.

增發配股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過往業績要符合,其次是增發配股的資金用途有可行性.融資用途要符合招募說明書規定.
至於成本,增發配股需要找中介機構進行審核/評估/推薦等,其費用一般是增發配股金額的一定比例,如3%.

增發後比如說全部賣出 那麼錢流到了哪裡?
當然是上市公司的帳戶(要扣除費用),增發配股是融資行為,其現金流反映在報表的"籌資"中,而商品銷售則是"經營活動".
在某種意義上,發股票是"白來的錢",因此,沒有良好的管理,資金又不短缺的再融資金,往往有圈錢的嫌疑.

⑧ 明白為什麼上市公司都選擇定向增發了,而不是配股

假設有家公司的股票現在交易價格是15元/股,現在這家公司要搞一次定向增發或者非公開增發,以10元/股的價格發行1億股。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號稱非常看好增發募集資金所投資的項目,所以要參與認購增發,另外還有一些張翔的爸、李翔的媽、這個牛散、那個私募也看好這個項目,大家湊湊就把這1億股增發給認購了。
現在的問題是這批人真的一共拿出10億元現金把這1億股增發的股票買回去了嗎?一般不是這樣的。通常的做法是這批人會拿出2億現金,另外再向證券公司借8億資金,湊成10億把這1億股增發的股票買下來。
其中需要說明的是:一、因為向券商借錢了,所以這1億股股票得押在券商那裡。不過這也無所謂,因為定向增發或非定向增發一般都有鎖定期,在鎖定期裡面反正也不能拋;二、像這種借錢利率一般是比較高的(比方說年利率7%。知道了吧?銀行、信託為什麼能給理財產品支付遠高於定期的利率),那麼以年利率7%借了8億元資金,每年得支付0.56億元的利息給券商,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不過這些增發認購者自有辦法,他們買這1億股股票時還是掏了2億元真金白銀的,因此股票全部押在券商那裡好像多了點,他們會和券商商量:把其中的0.2億股拿出來由他們自由處置。
他們拿到的這0.2億股股票按照市價15元/股算市值是3億元,拿到銀行抵押貸款1.5億元因該沒什麼問題,那麼有了這1.5億元現金之後每年付給券商0.56億元利息就綽綽有餘。上市公司圈到10億大洋後得懂規矩,這裡面券商是出了大力的,喝水不忘挖井人,得拿出5億來認購券商的理財產品。
券商自然也不會白占上市公司資金,理財產品的利率也是不低的(比方說年利率5%),5億一年就是0.25億元,上市公司的業績也提高了。皆大歡喜,一次定向增發或者非公開增發圓滿完成。我們不妨從增發認購者、上市公司、券商的角度來看看各自的現金流情況。
先說增發認購者:他們最初拿出2億元真金白銀、後收到1.5億元銀行抵押貸款,雖然每年得支付券商0.56億元利息,不過不管怎樣實際的現金凈流出遠遠少於名義上的10億元,也就是1-2億元的事。
再看上市公司:收到了10億元增發款、但流出5億元認購券商理財產品,現金凈流入5億元,每年還能收到0.25億元理財產品的利息。
券商:券商借出8億元、賣理財產品收回5億元,所以現金凈流出只有3億元,每年會收到增發認購者付來的0.56億元利息、但須從中拿出0.25億元付給上市公司(理財產品利息),所以每年實際收到的利息是0.31億元利息。投出去3億元,每年可以收到0.31億元利息,這是什麼收益率啊?都超出10%了,券商的業績能不好嗎?
過了一、兩年之後,增發股票解凍了。我們假設這時的市場不太好,這家公司的股票在這一、兩年之內竟然沒漲,還是15元/股。即便如此,增發認購者的收益還是很豐厚的,我給大家算算。既然解凍了,那麼就能拋了,1億股股票按15元/股的市價拋掉之後得到15億元現金,還掉向券商借的8億元,還剩7億元。
這一、兩年裡面付給券商、銀行的利息有1億多,同時這一、兩年裡為張羅這些事飯沒少吃、禮沒少送,就算花掉將近1億元吧(知道了吧?為什麼高消費場所總是不缺顧客,工作需要啊。),另外最初他們曾拿出真金白銀2億,7億元總共扣掉4億元後還有3億元。
這可是凈利潤啊,是當初拿出2億元認購增發所得到的凈利潤,盡管二級市場股價沒漲、還是增發時的15元/股,但增發認購者的投資收益已經是150%了!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萬一增發股解凍的時候二級市場不好、跌破發行價了,比方說股價只有8元/股了,那怎麼辦?
別急,那些增發認購者也有辦法應對的,比方說他們可以借幾天的過橋貸款先把借券商的8億給還了,還了之後抵押在券商那裡的0.8億股股票就可以拿出來了,拿出來之後向銀行抵押貸款貸個3-4億。
另外還可以跟銀行說增發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快要建成了,開工生產後需要一些流動資金,再貸個3-4億的流動資金貸款吧,兩筆貸款把過橋貸款還了,帳又平了。新貸的款通常是一年左右,等到時候再說吧。
如果過了一年之後市場仍然低迷,公司的股票價格仍然在增發價10元之下,那麼索性再搞第二次增發,理由是前次增發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已經開始生產了,但是這幾年市場情況有變,利潤比預想的差,需要往上游發展,打通產業鏈,自己生產原料,那樣才能提高利潤率,所以打算再增發一次投資二期工程。
我不知道大家聽明白了沒有?如果明白之後,那麼下面幾個問題請大家思考一下。
1、如果券商不能夠通過收益互換為這些號稱要認購定向增發或非公開增發的人融資的話,那麼上面這個游戲玩起來是不是會有問題了。
2、老股民一定都記得以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和公開增發,而這幾年這些已經很少了,普遍看到的是定向增發和非公開增發。那麼這到底是為什麼?上市公司配股融資基本要求:a.經注冊會記師核驗,公司最近3個會記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資產收益率計算依據;設立不滿3個會記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記年度計算;b.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前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股本總額的30%;若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c.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不少於一個會記年度。首先,不管是配股,還是公開增發,實施配股或公開增發融資的上市公司或控股股東,與投資者是利益共同體,有動力經營好上市公司,業績不佳,股價會跌破配股價或增發價,無法收回投資,獲得回報,股民若不看好配股投資項目前景,還可選擇賣出股票,不參與配股與公開增發;其次,按照實施配股的基本條件,許多績劣公司是無法達到基本條件,更別說實施配股融資圈錢的,達到了資源的有效配置,避免了劣幣驅逐良幣與買殼炒殼等投機行為。其三,按照非公開增發的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非公開增發首先完全剝奪了股民的選擇權和表決權;其次,非公開增發公告日期不確定,上市公司作為增發收益者,完全有動力向參與非公開增發的操作者和利益方的進行利益輸送與暗箱操作,損害投資者利益,助長了不勞無獲、坑蒙拐騙、無心干實業、掙快錢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劇實業空心化。
3、說實話很多上市公司的老總整天琢磨的就是這些事,尤其是長期業績不佳、長期微虧的公司,至於上市公司的生產,能維持就行。老總關心的是怎麼用股票作為籌碼通過所謂的資本運作為自己掙錢。
4、世面上極少看到這種層面上的、比較貼近實際情況的研究報告,而看到的一些分析都是什麼:增發價是10元/股,所以10元這里有強勁的支撐;什麼大股東踴躍認購增發的股票,表明對上市公司對後市非常看好等等。你知道了上面的這些後是不是覺得這些話都是莫名其妙的糊塗話?
事實上上市公司拿到了好幾個億的增發款之後不一定真的做募招時說的那些事,裡面也有一套玩法,簡單介紹一下玩法:用IPO或增發所得的部分資金購買銀行1年或幾年期理財產品,從銀行獲得理財產品收益憑證,用此收益憑證反向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提前將這筆資金套出,同時向銀行說明此筆貸款的獲得方為上市公司在海外離岸市場(通常為香港、新加坡等地)注冊的分公司(殼公司),離岸分公司再通過離岸人民幣市場將該筆資金及大部分收益套回國內,貸款資金再次購買理財產品,所得收益購買房產,如此反復操作套利(這是人民幣升值時的套利方式,現在進入人民幣貶值周期,再通過低價出口,高價進口的方式使部分外匯滯留國外),以後有機會再說吧。總而言之,這就是現在所謂的資本運作,大家有點感覺了吧。股東玩資本運作,股民玩題材差價。

⑨ 應具備什麼條件,上市公司才允許配股或增發

2001年,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重新規定配股和增發的條件。配股公司需要滿足「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發行股份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股份總數的30%,如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可不受上述的限制。」而增發公司不但取消了發行股本的限制,而且即使公司最近3
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也可以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