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一下,第一個問題: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要是被上市公司的股東們全部回購,那麼還能算上市公司嗎
你好!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要約回購所有的流通股,那這家公司就要自動退市,就由一個公眾公司變成為一個私有公司;如果上市公司的流通股都被某機構或者個人收購,這個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是這樣,那這個公司的股票的價格會不知道漲成什麼樣了,最多也就是悄悄的收購到5%的時候,就要告訴上市公司了,不可能出現你設想的被全部收購。如果出現了有機構或者個人收購股票到5%的時候,上市公司就會關注了。看是投資性收購,還是想戰略性收購,當起收購的股份不斷上升的話,上市公司是會做出相應的反收購措施的。
『貳』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與增持股份的區別
1、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購是上市公司買入「自己」的股票,這種回購是可以注銷股票的。
增持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部門、機構)買入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增持是不能注銷的。
2、對每股盈利的影響不同:
回購增加每股盈利,在股價不跌的情況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場泡沫水平,回購是減少股票供應量。
增持是增加了未來拋售的籌碼。而增持不會改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
3、對於股票影響不同:
回購是直接對股東的回報。回購更能得到市場的認可,股價反應直接、迅速。
增持是大股東或高管對自家股價的一種認可態度,對其他股東沒有直接回報。但是增持難敵下跌趨勢的沖擊,屢屢出現員工增持被套、大股東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場信心嚴重受挫。
4、股份數量不同。
增持在不改變上市公司總股本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特定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量增加了。
回購則是上市公司通過「自身」的行為,最終導致上市公司的總股份減少。
『叄』 大股東回購股份與增持股份有什麼區別
1、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購與發行相對(包括IPO和增發等),回購就是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並注銷。
而增持是大股東出錢從二級市場買入,這時公司的總股本是不變的,大股東只是承諾一定時間內不賣,但過了時間,還可以再賣。
2、對每股盈利的影響不同:
回購增加每股盈利,在股價不跌的情況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場泡沫水平,回購是減少股票供應量,增持是增加了未來拋售的籌碼。而增持不會改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
3、對於股票影響不同:
回購是直接對股東的回報。回購更能得到市場的認可,股價反應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東或高管對自家股價的一種認可態度,對其他股東沒有直接回報。但是增持難敵下跌趨勢的沖擊,屢屢出現員工增持被套、大股東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場信心嚴重受挫。
『肆』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伍』 2017~2018年中國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計劃比較成功的案例有哪些
這個好像真的沒有,因為我國股市只允許發行股票,不允許回購注銷股票,而外國股市都允許回購再注銷股票,這樣我國股票跌幅較大大股東回購股票只能是自己持有,等股市回暖了再向市場拋售,這也就失去了股票回購的意義,簡直等於是大股東直接操盤自家公司股票,親手掌控股票漲跌,按道理來講在我國這么做證券法也是不允許的,當初好多公司大股東就是這么進去的。但是好多時候股票跌幅較大,市場失血過多,管理層為了保護市場也紛紛表態鼓勵大股東回購公司股票了。
『陸』 上市公司可採取哪些方式回購股份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要約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回購。上市公司因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或者要約的方式回購。
『柒』 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捌』 大股東增持股票和回購股票有什麼區別
大股東增持:
大股東從其他股東手裡購買股票,用來增加自己的股票份額和對公司的控制力,上市公司本身不涉及這次交易;
公司回購:
上市公司從股東(可以是大股東也可以不是)手裡購買股票,用來作為激勵計劃或者注銷。
『玖』 股份回購對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有何益處
股份回購有利於形成上市公司和股東的"雙贏"格局 1、對於上市公司而言: (1)通過股份回購,可以調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通過股份回購可以優化資本結構,適當提高資產負債率,更有效地發揮財務杠桿效應。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理財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資本結構的優化。而股份回購就是通過優化資本結構來提高公司價值、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一個重要途徑。當然國外的實踐表明,股份回購對股價的提升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在10-20%之間。 (3)公司的股利政策一般要求有一定的連續性和相對的穩定性,否則會引起市場對公司產生不利的猜測,一旦派發了現金股利就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而股份回購是一種非常股利政策,因此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的派現壓力。 (4)當股票價值被市場特別是分割的市場嚴重低估時,實施股份回購可以增加公司價值。公司宣布回購股票,常常會被理解為公司在向市場傳遞其認為自己股票被市場低估的信息,市場會對此作出積極的反應。 2、對於股東而言: (1)若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對於股東來說是沒有選擇權的, 而有的股東並不希望公司派現,這時採用回購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現的股東獲得現金股利,而不需要現金股利的股東則可繼續持有股票,並且通過股份回購派發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稅。然而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以派現的名義進行股份回購的。 (2)由於我國證券市場建立之初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形成了特有的股權分置問題。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通常持股比例過高,約為三分之二,且難以流通,缺乏流動性。而通過股份回購,可以使國有股和法人股股東收回一部分投資,以增加這些股份的流動性,提高其變現能力。 (3)若公司擁有大量閑置資金,現金流比較充裕,不僅可以通過股份回購減少被收購的可能性,而且不至於在回購股份後出現現金流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過高、營運資產明顯減少等對公司業績有直接影響的不利因素,相反將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於維護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