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板上市公司什麼條件披露業績預報快報
中小板披露皮業績報告時間:如果公司年報預約披露時間為3月或4月,公司應當在2月底前披露業績快報。
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一)凈利潤為負值;
(二)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實現扭虧為盈。 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能晚於7月15日,前三季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能晚於10月15日,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能晚於1月31日 一季度不需預告。
業績預告:
每年11月1日至來年1月31日之間,上市公司若復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要對全年業績進行預告。
條件一:預計全年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或者與上年相比業績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條件二:在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經上市公司財務核算或初步審計確認,公司全年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扭虧為盈、與上年同期相比出現大幅變動(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規定時間內沒有預告,說明該公司全年業績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會超過50%。
㈡ 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最晚應於什麼時間披露
第一季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4月15日,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7月15日,前三季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10月15日,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1月31日。
㈢ 公司業績預告制度的強制性要求,中小板和創業板也要滿足嗎
中小板和創業板都有這個要求。
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規則》的「第三節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中都規定:
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值;
2、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實現扭虧為盈。
創業板的要求甚至更加復雜和嚴格,深交所為此發布了《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
(3)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擴展閱讀: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相關規定
以下比較基數較小的上市公司出現本規則第11.3.1條第(二)項情形的,經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進行業績預告: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5元;
2、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3元;
3、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絕對值低於或者等於0.04元。
上市公司應當合理、謹慎、客觀、准確地披露業績預告。公司披露業績預告後,又預計本期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的,應當按本所的相關規定及時披露業績預告
㈣ 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最晚應於什麼時間披露
根據《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的有關規定:
(1)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應當最晚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4月份的,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2)創業板公司應當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業績預告。
(3)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
(4)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擴展閱讀
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當年及上年同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總資產、凈資產、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數據和指標,同時披露比上年同期增減變動的百分比,對變動幅度超過30%以上的項目,公司還應當說明原因。
業績快報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業績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有助於積極推進中小投資者的信息知情權,能夠平衡因資金不對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對稱現象。
此外,當財務數據出現差異30%以上的差異時,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說明,有利於中小投資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經營狀態的變化,從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機會與規避潛在的風險。
㈤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超過規定時間投資者可以索賠嗎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時間是不可以
超過規定的時間,沒有必要索賠。
㈥ 中小板新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告書中是否需要披露業績預告
中小板新上市公司應在上市公告書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的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
㈦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發生重大失誤可否追究責任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證券都有。
所指年報信息重大差錯責任追究是指第二條所列人員在公司年報披露工作過程中違反監管規定或未勤勉盡責,導致報出的年報信息中出現重大差錯更正、重大遺漏信息補充以及業績預告修正等情況,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及公司其它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但是對於股民,預告只是預告,不能盡信,但是對於很離譜的可以追究責任
㈧ 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訂)規定,上市公司應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業績預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等發行上市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主要財務數據的,應按上述要求披露業績預告。
㈨ 中小板上市公司是否要披露業績快報
需要的。
公司應在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中披露對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的業績預告。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的披露時間最遲不得晚於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最遲應與年度報告同時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公司董事會應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持續關注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的業績是否與此前預計的業績存在較大差異,公司財務部門應至少每月一次向董事會提交專門的報告。
(9)中小板上市公司業績預告修正擴展閱讀:
披露業績快報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司在定期報告編制過程中,如果發現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與相關定期報告的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10%以上,公司應立即刊登業績快報修正公告,解釋差異內容及其原因。
2、公司應在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披露最新預計的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的變動幅度范圍,或最新預計的盈虧金額變動范圍,變動范圍的披露要求同業績預告。
㈩ 上市公司的業績預告的問題
業績預告,是指的是報告已經出來了,只是沒有會計審計簽字,最後確認,沒有合法效力呢。正式報告必須右簽字,要承擔法律責任了。內容都是一摸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