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審二審敗訴後,如何中請
一個案件縱使經歷了一審和二審,但仍然可能存在嚴重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二審判決雖然是終審判決,但卻不一定是公正的判決。
正是基於此,為了糾正法院審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錯誤,確保裁判結果的公正性,我們國家建立了一整套審判監督制度,以及時發現生效裁判的錯誤,啟動糾錯機制,最大限度地維護法律的公正性,盡可能減少「冤假錯案」的產生。
何謂再審?
字面理解就是再次審理。沒錯,再審制度就是為了保證法院已經生效的裁判的公正性,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實有錯誤的裁判再次進行審理的制度。
究竟如何才能順利啟動再審程序呢?五招助你成功通往再審之路。
(一)可以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有哪些?
1、生效的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生效判決除外)
(1)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調解書等多種文書,而判決書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如果你手上拿到的是生效判決書(標題通常為:某某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並不服該判決,就可以申請再審。
(2)對於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生效判決,僅僅對於判決中關於「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結果不能申請再審,但對於已分割財產的裁判結果不服的,仍可申請再審。
(3)如果你的案子已經再審過了,手上拿到的是再審後的生效判決書,是不能再次申請再審的!(只能再審一次)
2、生效的裁定(僅包括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裁定兩類)
(1)什麼是不予受理裁定?
如果你去法院起訴別人,但法院審查起訴材料後認為你不符合起訴條件,通常會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你對生效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是可以申請再審的。
(2)什麼是駁回起訴裁定?
如果你去法院起訴別人,法院受理了你的起訴,但受理後發現你不符合起訴條件,通常會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如果你對生效的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也是可以申請再審的。
3、生效的調解書(僅限於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調解書,且不包括解除婚姻關系的生效調解書)
(1)何謂違反自願原則?
就是調解書的內容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比如:代理律師未經當事人的明確授權而代為達成調解;法官要求當事人必須接受調解,否則威脅將對其作出不利判決等。
(2)何謂內容違反法律?
就是調解書的內容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比如:國有資產處置依法應當評估而未經評估即達成調解協議;通過調解協議騙取國家徵收補償款等。
(二)應當在什麼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再審?
1、對生效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限要求
(1)一般規定: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6個月內申請再審。通常就是去法院簽收生效判決、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
(2)特殊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①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②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③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④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2、對生效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限要求
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三)應當向哪個法院申請再審?
1、一般規定: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比如:案件的一審法院為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則應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特殊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1)何謂一方人數眾多?一方人數為10人以上即為人數眾多。何謂原審人民法院?即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
(2)特殊規定是為了訴訟便民。但當事人具有選擇權,既可以選擇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也可以選擇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四)申請再審時要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1、再審申請書。
2、身份證明材料。
3、生效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經過了一審和二審的,包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4、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及其他材料。
(五)法院收到再審申請後的處理流程和方式
1、再審受理階段: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再審申請,予以受理。
2、再審審查階段:未超過再審申請期限且再審事由成立的,裁定再審。
3、再審審理階段:裁定再審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如原裁判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裁判結果錯誤的,則以判決或裁定的方式依法改判、撤銷、變更,或者撤銷後發回重審。
一定要找一個好律師。
② 王振華請求二審判決無罪,事情經過如何
6月17日,經過16小時的庭審,上海市普陀區法院根據王振華、周燕芬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當庭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6月18日下午,王振華辯護律師陳有西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表示,王振華已經明確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陳有西表示,從偵查階段,檢察階段,法院階段,王振華的供述穩定一致,否定自己進行了對幼女的猥褻行為。王振華進出房間前後時間只有13分鍾,有酒店錄像證據。有效可能作案時間5分鍾。王振華從無戀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圍偵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
(2)上市公司二審敗訴擴展閱讀
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事件:
2019年7月2日,據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因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犯罪行為發生於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點為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某隨即被採取強制措施。女童已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涉案人王某五十餘歲,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長王振華,對外公布總資產達3000多億元人民幣。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復媒體稱,王某涉嫌猥褻女童屬實。
③ 一審勝訴,二審敗訴,已過九年,可以申請再審或者重審嗎
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由於超過兩年申請再審的時限,法院可能不會同意再審。
但是,如果證據充分,能夠證明案件確有錯誤,法院會以院長名義提起再審。
另外,如果沒有再審,並且駁回再審申請,可以向檢察院申訴,檢察院還可以向法院抗訴或者建議法院再審。
④ 二審敗訴後該向哪裡上訴
我國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後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六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人民法院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申請,予以駁回。
第一百八十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一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第一百八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第一百八十三條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八十四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
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第一百八十五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三)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四)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
第一百八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的,應當製作抗訴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審時,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
⑤ 二審敗訴,我該怎麼辦
一審判決敗訴你可以上訴。但是二審敗訴,就不存在上訴的可能了,我國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正常的法律程序已經走到最後了,二審敗訴結果很難改變。
當然你對於二審敗訴可以選擇申請再審,但是再審程序不一定能啟動,即使啟動了,也不一定就會改變原審結果。
⑥ 二審敗訴,結果就不能改變了嗎
現實困惑
黃某因腹痛到醫院看急診,被確診為急性化膿性闌尾炎。當日17時醫院為黃某施行闌尾人工切除手術,醫生施行手術時誤將黃某的子宮摘除。黃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該醫院賠償黃某住院押金和治療費1048元、將來醫療費25萬元、誤工費8000元、精神損失費50萬元、律師訴訟代理費7800元。法院開庭審理後判決原告勝訴。黃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那麼,二審敗訴,結果就不能改變了嗎?律師點評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但是,有個別情況會比較特殊,就是二審終審以後,案情仍有問題,就此進入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監督程序,是指有監督權的機關或組織,或者當事人認為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發動或申請再審,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序。此外,另一種特殊情況,就是經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為一審終審制,也就是只審理一次。根據兩審終審的原則,本案二審應該是最終審。但是,如果被告能向法院提供新的證據,並且該證據能夠影響判決結果的,或者是檢察院發現此案存在重大問題,就可以進入審判監督程序,要求法院再審。否則,二審就是最終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一百九十八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特別提醒
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但是法院的裁判結果或者裁判程序確實存在錯誤的,可以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2512
⑦ 二審敗訴,申訴有希望嗎
我國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後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六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⑧ 一審勝訴,二審敗訴,對終審判決不服,能不能再起訴
對終審判決不服,不能再起訴。當事人認為終審程序、實體上有錯誤時,可提起再審,即審判監督程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8)上市公司二審敗訴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於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