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母公司上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東有母的股份嗎
沒有,A只是投資方,投資後者公司,後者公司賺錢了,A就有分紅,但是A賺不賺錢和後者公司沒關系
⑵ A公司分別持有B、C、D、E公司42%、44.62%、50%、33%的股權,C公司持有B公司9%的股權,C公司持有D公
這個好辦,泰山管理學院(山東濟南)有專門針對公司股權的公益沙龍,樓主可以點我賬號,聯系我,我幫你約定時間來聽課。大約4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主講人是山東公共頻道《創贏天下》的評委,馬方教授。
投資不能算到業績裡面,投資收益才能算到業績裡面。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股票有現金分紅算收益,股票市值不能算收益,如果套現或轉讓股票也可以算是收益,收益與投入的比值才是業績。
就如同上市公司自家的股票升得再高,也不能算是業績,只有通過經營得到利潤,才能算是業績。
給大家科普一下
上市公司持有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部分投資能算到業績里嗎
投資不能算到業績裡面,投資收益才能算到業績裡面。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股票有現金分紅算收益,股票市值不能算收益,如果套現或轉讓股票也可以算是收益,收益與投入的比值才是業績。就如同上市公司自家的股票升得再高,也不能算是業績,只有通過經營得到利潤,才能算是業績。看看下面這篇文章: 雅戈爾秀財技!多買1000股多賺93億 利潤下滑49%驟變暴增6倍 2018年04
樓主就不要胡咧咧的科普!不懂不可恥! 上市公司持有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會計計算方法有三種:成本法(鳳凰股份持有南京證券目前就是採用的這種方法)、權益法、公充價值法,而具體公司採用...在通常情況下,A股市場的股票很少有退市的。據統計,股市開設近二十年來,真正退市的股票不超過50隻。早期退市有水仙、藍天、九州、鞍一工等,他們現在都在三板市場交易。這個三板市場叫老三板,老三板市場開戶沒門檻,普通投資者可以隨意到券商那邊開戶。
通常某隻股票退市了,而股民還一直持有該股票,也就是股票在退市之前還沒賣掉,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建議投資者,如果買了即將退市的股票,在受到退市通過書前,還是盡早出售為妙)。當然,投資人如果遇到該股票已經退市,即可聯系當地券商,開通交易;股票代碼會變成4字頭,交易方式是櫃台式。
此外,三板市場通常根據凈資產值等指標分別設定為每周五天,三天,跟一天交易;在每天3點收盤給出價格,投資人可在交易時間內掛單,漲跌幅為5%;以連續漲停或連續跌停為主。不過,三板市場每天成交量稀少,某些個股一天成交才幾萬元或者十幾,股票就算漲了,投資者也未必拋得掉。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遇到上市公司退市,真要退到三板市場了,此時投資者該如何自救?我先教大家三個辦法:首先,投資者要看,這家上市公司是什麼原因被勒令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在欺詐和重大違法行為之前,你買入股票的,那退市之後可以積極尋求法律途徑申請維權。建議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集中起來,選擇一家律師事務所,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
再者,如果上市公司沒問題,就是業績不好而退市的,你就要看一下,該股票有無國資股東,有沒有重組的可能,以後可以通過重組再次獲得上市資格。因為,有些上市公司退市之後,業績有重新恢復的可能。若其還有國資背景,恢復上市資格相對容易一些。不過,現在從主板退市至三板市場的企業有很多,而從三板市場再轉回主板的企業就屈指可數了。
⑷ 股份和持股分別是什麼意思
1,股份如果簡明地說,就是股份制企業的資產份額。,2,持股多少,是指投資人持有公司多少股份。3,你補充的第三行內容,意思理解正確。
⑸ A和B分別持有L公司55%和45%的股份,現在A想私自出售自己股份的15%,請問大蝦們,A 應該怎麼去合法操作
A持有的是控股權,不可以私自出售股份。要想合法就必須與B協商一致,徵得其同意。你股權變更後企業法人可能會變動,再說你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都需要做相應的變動。
⑹ 公司上市後持股如何股份變化
公開募集並上市後,由於股份數量增加,都會導致原股東持股比例相對降低
具體計算方法是用新增股份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乘上原股東發行前的持股比例。
1.假定原總股本也是1億,新增1億
2.原大股東的新持股比例=80%*50%=40%
3.原其餘2位各佔新持股比例=10%*50%=0.5%
說明上市後原股東股份比例相對上市前降低了。
⑺ 公司上市後股權怎麼分配
根據原來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和上市時新發行股票的多少來決定的;
例如:公司原股本1億股,你持有3000萬股,30%的股份;公司上市時新發行5000萬股;
上市後,你仍然持有3000萬股,但股權變成3000萬/(1億+5000萬)=20%。
(7)分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擴展閱讀: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創業企業在投資人進入之前,要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規劃,公司創始人要佔絕對控股,持有大於67%公司股權,另外幾個聯合投資人或聯合創始人持公司15%左右的公司股權,另外,有15-20%的股權做為公司核心團隊的股權激勵池,不過這部分股權最好由公司創始人代持,分三年左右實施完成。這個股權結構能保證公司核心團隊的穩定,另外,也比較容易得到投資人的認可。
⑻ 間接持有股份是什麼意思
您好,
在已經正式實施的《證券法》中,有多處關於「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份的條文(特別是在有關收購的章節)。但《證券法》本身並未就「持有」一詞作任何進一步的解釋。投資者(尤其是法人投資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過其子公司、孫公司、曾孫公司等等而「間接持股」兩種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證券法》中的「持有」決不是單計算「直接持股」而不將「間接持股」計算在內。
舉例而言,若A公司「直接地」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同時A公司以30%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C公司在二級市場上又大量購入B公司的股票,當C公司對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達到4%時,A公司肯定應當「舉牌」公告。否則的話,可能有足夠條件和能力的A公司完全可以通過其控股的且具獨立法人資格的15家公司逐步地分別「直接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此時A公司實際上已經具有絕對控制B公司的能力。但B上市公司的其它中小投資者及監管當局卻並沒有被告知這一重大變化。這顯然不是《證券法》立法的初衷和司法的目的。所以,在《證券法》的司法過程當中,「間接持股」必須被計量進「持有」中。
⑼ 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別持有丙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7%和15%,為獲取利益,甲乙公司經協商,在6個月
(1)操縱市場行為
(2)歸丙公司所有。依證券法規定,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將其所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由此所得的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3)證券部門可以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