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合並報表由誰來合並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條相關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B. 兩個上市公司吸收合並股票差價怎麼算
合並期間1的股票按照公告的說法是「換股實施時將把投資者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轉換為B股份股票」你的股票持有數是500,合並後依然是500
換股合並是指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並交換各自股權的合並。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購」第92條規定:「通過要約收購或者協議收購方式取得被收購公司股票並將該公司撤銷的,屬於公司合並,被撤銷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C. 公司吸收合並需要交什麼稅
企業合並從稅收上來說,可劃分為「應稅合並」和「免稅合並」兩種形式。根據《企業重組與清算的所得稅處理辦法(試行)》(所得稅管理司,2008年)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的有關規定。
1、兩者劃分的條件主要是看合並方合並時支付給被合並方的代價是以現金為主,還是以股權為主。一般來說以現金為主的是應稅合並,以股權為主的則是免稅合並。
2、應稅合並情況下,被合並企業應視為按公允價值轉讓、處置全部資產,計算資產的轉讓所得,依法繳納所得稅。
3、被合並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不得結轉到合並企業彌補。合並企業接受被合並企業的有關資產,計稅時可以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成本。被合並企業的股東取得合並企業的股權視為清算分配。
免稅合並的情況是指合並企業支付給被合並企業的收購價款中,如果非股權補價的公允價值低於股權賬面價值的15%.經稅務機關確認,被合並方可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
(3)股東合並吸收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吸收合並作用:
1、構建新的資本運作平台,為公司拓寬融資渠道
在吸收合並以前,母公司屬於非上市公司,缺少市場化的直接融資渠道。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實現整體在A股上市,並在A股市場搭建資本運作的平台。
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A股市場投融資活動不斷創新,母公司上市後,可以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開展直接融資,通過兼並、收購完善公司的業務發展,為公司做強做大拓寬融資渠道。
2、整體上市有利於企業內外資源的整合
通過整體上市可以較好地解決企業內部同業競爭和資源整合問題,減少企業管理的層級,充分發揮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例如,東軟集團與東軟股份業務相近,考慮到資產獨立性的問題,其分別建立了各自的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運行機構。
隨著雙方企業資產與業務的不斷擴大,這種獨立性已經開始制約和影響企業的業務發展,加大了運行成本,降低了企業的效率。吸收合並後,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有利於整合雙方資源,減少重疊。
D. 吸收合並跟控股合並有什麼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合並方式不同:吸收合並,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並成一家企業。控股合並,是指一家企業購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並已達到可以控制被合並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資格不同:通過控股合並,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資格。但通過吸收合並,只保留一個法人資格。
3、合並的主要形式不同: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控股合並只有一種形式,即為企業通過收購其他企業的股份或相互交換股票取得對方股份,達到對其他企業進行控制的一種合並形式。
(4)股東合並吸收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吸收合並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1、吸收方以傾向資金購買被吸收方的全部資產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貨幣資金付給原有公司股東,被吸收方公司股東因此失去其股東資格。
2、吸收方發行新股以換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資產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東獲得存續公司(吸收方)的股份,從而成為存續公司的股東。存續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稱,並對被吸收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概括承受。
E.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與吸收合並分錄的區別
1、控股合並與吸收合並分錄的入賬方式不同
控股公司在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合並成本入賬。也就是說,購買者(母公司)可以在購買日重新分類購買者(子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
在吸收合並的情況下,通過參賽作品獲得的資產和負債按其公允價值記錄。即:對於抵押品,如果可以確定公允價值,即使不是「非常可能」發生,控制方也應將其確認為估計負債。
2、控股合並與吸收合並分錄的價值差額組合不同
控股合並採用成本法核運算元公司的投資,合並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價值。
而吸收合並則將參與成本與合並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商譽」,負差額確認為「營業外收入」,而非控股合並所指的股權價值。
(5)股東合並吸收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企業控股合並與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由於母公司的發展,它促進了股權的集中管理,提高了公司資產運作的效率。通過股權交換和合並,母公司將在證券交易所整體上市。取消原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集團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隨著集團公司的業務發展,為了避免同行業的潛在競爭,集團的整體運營效率將得到提升。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為了整合內部資源,加快公司上市前的發展,公司將吸收和合並從事相同或類似行業的企業。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是以某一天為基準日,每家公司的凈資產是通過審計確定的,每家公司的凈資產值是根據每個出資者的權益比例計算的。
F. 上市公司與其自然人股東之間的交易,在合並報表裡面要抵消嗎
上市公司與其自然人股東之間的交易,
在上市公司的合並報表裡面不要抵消,
在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裡抵消的是上市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G. 股東合並,公司要相應做哪些備案或變更
不知道您的企業注冊性質是什麼,應該是合資或外資類型的。被合並的股東是不是全部都是企業本身的股東?如果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則需要到工商進行相關的備案、變更。
需要去的機關:企業批准機關,如外經貿廳(局);企業注冊登記機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有需要變更經營范圍等,需要前置許可的,還需要到該行政許可的主管部門辦理證書。
需要准備的材料:股東合並的有關資料,企業合同修改協議(需要全體股東確認),企業章程修正案,董事會關於股權轉讓的相關決議,法人代表簽署的要求相關登記變更的書面報告,如果涉及注冊資本的變更則還應需要驗資報告。等等。按照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如不涉及實質性的變更,到相關的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則可。
只要有上面的書面材料,應該基本可以完成了!
具體您可以咨詢外經貿主管部門或工商局,他們會告訴您詳細的程序。
以下為新公司法對公司合並的有關規定,需要按照以下有關規定具體執行,但基本程序與上面差不多。
新公司法第九章 公司合並、分立、增資、減資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H. 上市公司參股公司之間吸收合並是否屬於關聯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的交易是關聯交易,但可以免於按關聯交易履行決策和披露程序。因此如果A、B都由上市公司合並報表,在A、B的合並可以不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披露程序,否則必須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披露程序。相關規定詳見上交所上市規則第9.16條和深交所上市規則第9.17條
I. 請問為什麼發行股票,也能進行吸收合並企業通俗舉例子解釋下。
首先需要了解資本市場上最常用的兩種收購方式就是現金收購和股權收購。
現金收購簡單明了,就不說了。股權收購主要又有增發新股和換股兩種手段。看一個國內比較著名的平安收購深發展案例就可以大致明白
2010年前,平安集團持有深發展4.68%股份
2010年5月,平安集團向當時的深發展大股東新橋定向增發約3億股,新橋以其所持有的約5.2億股深發展股份作為支付對價,交易完成後,平安集團持有深發展21.4%股份
2010年7月,深發展向平安人壽定向增發約3.8億股,平安人壽出資約70億認購。由於平安人壽是平安集團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完成後,平安集團共持有深發展29.99%股份
2010年9月,平安集團宣布,以平安銀行90.75%的股權以及26.9億現金交換深發展16.39億股份。交易完成後,平安集團擁有深發展52.38%股份,深發展成為其控股子公司。而深發展擁有原平安銀行90.75%股份,成為平安銀行母公司。即,平安集團控股深發展,深發展控股平安銀行。
這次經典的收購案例中有現金收購、有被收購方發行股票,有收購方發行股票,有股權交換,最終都是為完成收購目的服務的
J. 合並,吸收合並是啥意思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吸收合並概念:吸收合並(merger),或稱兼並,是指合並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凈資產,合並後注銷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法人資格,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並後成為合並方(或購買方)的資產、負債。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馬上就要2015年下半年CMA資格考試了,在這里祝大家好好考試,每個人都超常發揮,取得好成績!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