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讓公司成為上市公司
先改製成股份公司,然後接受券商輔導,待上市輔導期過後再申請上市。
Ⅱ 公司要怎麼樣才能成為上市公司
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審核通過後,才能成為上市公司。
Ⅲ 什麼是上市公司.一個公司怎麼樣才能上市呢
公司上市以下條件必須全部滿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公司上市的流程如下:1、擬寫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報告。2、聘請律師介入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並擬寫、整理有關公司上市的法律文書。3、聘請注冊會計師介入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並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有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審批。6、審批。7、上市。8、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三年財務審計。
Ⅳ 如何將有限公司變為上市公司、、或者該說該怎樣上市
首先將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然後如果有投資項目,向社會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發行的這部分股票如果能在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就變成上市公司了。
程序:聘請證券公司盡職調查——股份制改造——規范整改——當地證監局輔導——製作發行方案——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後發行股份——登記結算公司進行股份登記——到交易所申請股票上市——變成上市公司
Ⅳ 公司怎麼樣才可以成為上市公司
上市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必須符合的法定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上市條件後,只是具備了申請上市的資格,而要真正成為上市公司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和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供公眾查閱。經批準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交易。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Ⅵ 怎樣才能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在股市上買的股票可以嗎
只要開通股票賬戶並購買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該上市公司的股東,股票開戶的手續如下:
一、證券營業部開戶
(1)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二、銀證通開戶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6)怎麼樣才能成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炒股過程
1.到證券公司開戶,辦理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賬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且通過銀證轉賬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等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賬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買賣股票。
5.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時,一般免費開戶。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
辦理開戶手續的步驟:開立證券賬戶 ---> 開立資金賬戶 ---> 辦理指定交易
Ⅶ 非上市公司怎樣才能變成上市公司
一、改制與設立
企業申請發行股票,必須先發起設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設立是否規范,直接影響到發行上市的合規性。
(一)改制與設立方式
1、新設設立。即5個以上發起人出資新設立一家股份公司。
2、改制設立。即企業將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資產經評估或確認後作為原投資者出資而設立股份公司。
3、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即先改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新設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再將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二)改制與設立程序
1、新設設立基本程序
(1)發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設立方案;
(2)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對設立公司的批准;
(4)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
(5)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6)召開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7)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2、改制設立基本程序
(1)擬定改制設立方案;
(2)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國有資產評估;
(3)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4)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並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復;
(5)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並取得財政部門的批復;
(6)取得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對設立公司的批准;
(7)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8)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9)召開公司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10)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3、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基本程序
向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提出變更申請並獲得批准;
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為擬設立的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將經審計的凈資產按1:1的比例投入到擬設立的股份公司;
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擬定公司章程草案;
召開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
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上市輔導
股份公司在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應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輔導期至少為一年。
(一)上市輔導的程序
1、聘請輔導機構。輔導機構應是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以及其他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機構。
2、與輔導機構簽署輔導協議,並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
3、正式開始輔導。輔導機構每3個月向當地證監局報送1次輔導工作備案報告。
4、輔導機構針對股份公司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輔導機構對接受輔導的人員進行至少1次的書面考試。
6、向當地證監局提交輔導評估申請。
7、證監局驗收,出具輔導監管報告。
8、股份公司向社會公告准備發行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應在輔導期滿6個月之後10天內,就接受輔導、准備發行股票的事宜在當地至少2種主要報紙連續公告2次以上
(二)上市輔導的主要內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或其法定代表人)進行全面的法規知識學習或培訓。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初步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礎。
3、核查股份公司在設立、改制重組、股權設置和轉讓、增資擴股、資產評估、資本驗證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產權關系是否明晰,股權結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督促股份公司實現獨立運營,做到業務、資產、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完整,主營業務突出,形成核心競爭力。
5、督促股份公司規范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關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和完善規范的內部決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財務、投資以及內部約束和激勵制度。
7、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財務會計管理體系,杜絕會計造假。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和未來發展計劃,制定可行的募股資金投向及其他投資項目的規劃。
9、對股份公司是否達到發行上市條件進行綜合評估,協助開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工作。
三、發行申報與審核
(一)檢驗公司是否達到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
發行股票需要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新股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設立股份公司已滿3年。國有企業整體改制設立的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公司或經國務院批准豁免的,可不受該期限的限制。
3、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4、公司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5、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6、公司發行前股本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的35%,且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7、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8、發行前1年末,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發行後凈資產占總資產中的比例不低於30%(但銀行、保險、證券、航空運輸等特殊行業的公司不受此限)。
9、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全資或控股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
10、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全資或控股企業,在產品(或服務)銷售或原材料(或服務)采購方面的交易額,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外購原材料(或服務)金額的比例,均不超過30%。
11、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公司委託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全資或控股企業,進行產品(或服務)銷售或原材料(或服務)采購的金額,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外購原材料(或服務)金額的比例,均不超過30%。
12、具有開展生產經營所必備的資產,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以承包、委託經營、租賃或其他類似方式,依賴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全資或控股企業的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所產生的收入,均不超過其主營業務收入的30%。
13、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沒有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中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職務,也沒有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處領薪。
14、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其中累計對外投資額和凈資產按最近一期期末經審計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計算)。
15、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獨立董事,且獨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會計專業人士(會計專業人士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士)。
16、所募集的資金有明確用途,投資項目經過慎重論證,酬資額不得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凈資產值的兩倍。
(二)為股票發行申請文件的製作做好准備工作
1、聘請律師和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分別著手開展核查驗證和審計工作。
2、和保薦機構共同制定初步發行方案,明確股票發行規模、發行價格、發行方式、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滾存利潤的分配方式,並形成相關文件以供股東大會審議。
3、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評估,並出具募集資金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相關部門批準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文。
4、對於需要環保部門出具環保證明的設備、生產線等,應組織專門人員向環保部門申請環保測試,並獲得環保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向稅務部門申請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稅收違規的證明。
(三)製作股票發行申請文件
股票發行申請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股說明書及招股說明書摘要;
2、最近3年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全文;
3、股票發行方案與發行公告;
4、保薦機構向證監會推薦公司發行股票的函;
5、保薦機構關於公司申請文件的核查意見;
6、輔導機構報證監局備案的《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匯總報告》;
7、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8、企業申請發行股票的報告;
9、企業發行股票授權董事會處理有關事宜的股東大會決議;
10、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方案及股東大會的決議;
11、有權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議書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項批文);
12、募集資金運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13、股份公司設立的相關文件;
14、其他相關文件,主要包括關於改制和重組方案的說明、關於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決策有效性的相關文件、關於同業競爭情況的說明、重大關聯交易的說明、業務及募股投向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說明、原始財務報告及與申報財務報告的差異比較表及注冊會計對差異情況出具的意見、歷次資產評估報告、歷次驗資報告、關於納稅情況的說明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鑒證意見等、大股東或控股股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原始財務報告。
(四)股票發行審核
1、受理申請文件。申報文件要求齊全和形式合規;審計資料最後審計日在三個月內。
2、初審。具體包括發行部靜默審核申報材料、發行部提出反饋意見、發行人及中介機構落實反饋意見、發行部審核反饋意見落實情況、發行部形成初審報告。在此過程中,證監會還就公司募股投向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徵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商務部的意見。
3、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證監會初審完畢後,將初審報告和申請文件提交發行審核委員工作會議(以下簡稱「發審會」)審核。7名委員進行充分討論後,以記名投票方式對股票發行申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
4、核准發行。依據發審會的審核意見,證監會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出具核准公開發行的文件。不予核準的,出具書面意見,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證監會應當自受理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決定。
在審核過程中收到的舉報信必須處理完畢,方能提請發審會討論發行申請;在發審會後收到的舉報信,必須處理完畢後,方可核准發行。
四、股票發行與掛牌上市
(一)股票發行
不同發行方式下的工作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主要包括:
1、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
2、發行人通過互聯網採用網上直播方式進行發行路演(也可輔以現場推介)。
3、投資者通過各證券營業部申購新股。
4、深圳證券交易所向投資者的有效申購進行配號,將配號結果傳輸給各證券營業部。
5、證券營業部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
6、主承銷商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組織搖號抽簽。
7、主承銷商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紙上公布中簽結果,證券營業部張貼中簽結果公告。
8、各證券營業部向中簽投資者收取新股認購款。
9、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進行清算交割和股東登記,並將募集資金劃入主承銷商指定帳戶。
10、承銷商將募集資金劃入發行人指定帳戶。
11、發行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
(二)股票上市
1、擬定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股票發行申請文件通過發審會後,發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碼與股票簡稱的申請,報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請。發行人股票發行完畢後,應及時向深交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3、審查批准。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在受到上市申請文件並審查完畢後,發出上市通知書。
4、簽訂上市協議書。發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後,應當與深交所簽訂上市協議書,以明確相互間的權利和義務。
5、披露上市公告書。發行人在股票掛牌前3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告書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紙上。
6、股票掛牌交易。申請上市的股票將根據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告書披露的上市日期掛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發行後7個交易日內掛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