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國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都是流通股(有非流通部分),上市公司所有的股票也不是都在股票交易所交易。收購一家公司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收購,但一般達到一定比例就要披露,並且徵得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否則可能是惡意收購,公司可能用其它方式反收購(白衣天使)甚至報復(毒丸);
2.上市公司的融資不是上市那時算起,而是之前的新股認購及抽簽,也就是打新股,上市只是二級市場上可以買賣而已;
3.上市公司可以理解成賣自己的公司權益籌得資金,但還可以發行債券或者銀行借款,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壯大,上市股權所佔比例可能被稀釋,所以可能繼續發新股或配股;
4.上市公司在上市的那一刻起確實就完成了融資任務嗎,其後的交易就是投資者之間的賺與賠。但是反過來,資本市場的資金也會影響公司的資金成本,例如發新股或債券時如果資本市場資金不充裕那麼可能成本會上升,從而影響企業經營業績。但我認為主要應該是上市公司本身業績下滑導致資本市場信心不足從而資金減少。
個人見解,歡迎討論。
❷ 上市公司熱衷於從股票市場融資的最主要原因是什麼
公司融資的方式有很多:如銀行貸款、發行信託、發行債券、發行股票等,而這些融資方式裡面成本最低的就是增發股票了,發行股票來的錢是不用還的,,,所以你說我是去拿不用還的錢好,還是花費成本借來的錢好呢
❸ 上市公司融資一般都有哪些方式
上市公司融資一般都有:
一、IPO上市融資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1、增發新股2、發行債券3、貸款融資。
❹ 上市公司大量融資是好事還是壞事
發行債券,也是一種融資手段。
企業債相對股票來說,需要支付的是一定的利息。債券相對股票也享有優先賠付權利。債券的好處就是公司的股權不受影響。
而如果通過增發股票融資的話,會稀釋原股東的股權。
持股的人跟買不買債券沒有任何關系的。沒人要你必須去買。公司發行債券與股票的聯系不是很緊密,至於影響其實也不是很大——你持有該股票也可以不買債券,對你不會有任何影響。
總的來說,
1、要看該公司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經營,還是彌補在經營上財務的漏洞。
2、如發的債息低於銀行貸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構成壓力。一般來說,能取得發債的公司還是相對優質的公司,在牛市環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看怎麼解讀了。一般認為是利好。畢竟沒有增加股本結構。但也有認為利空的。融資都有成本,加大了運營成本,對公司的盈利會有部分影響。 發債目的是償還舊貸款,提高資本充足率。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拆東牆補西牆」。這樣的公司的後續發展應該可見一斑,但短期對公司的幫助還是很正面的,畢竟錢還了!到期債務了了。長期債務又增加了!
❺ 上市公司融資方式有哪些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
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
(5)上市公司頻繁融資表明什麼擴展閱讀
融資方式選擇:
1、遵循先「內部融資」後「外部融資」的優序理論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融資方式總的來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內源融資,即將企業的留在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另一種是外源融資,即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儲蓄,以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
2、考慮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經營及財務狀況,並考慮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等情況,選擇較為合適的融資方式。
(1)考慮經濟環境的影響。
(2) 考慮融資方式的資金成本。
(3) 考慮融資方式的風險。
(4) 考慮企業的盈利能力及發展前景。
(5) 考慮企業所處行業的競爭程度。
(6)考慮企業的控制權。
❻ 為何上市公司再融資會在2008年頻繁發生
當股價高的時候,上市公司再融資對公司有利,但是牛市中股價一直上升,公司覺得晚些時候增發能夠圈更多的錢,所以選擇等待.一旦發現行情有逆轉趨勢,所謂"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他們趕緊再向股市要錢,進一步造成了股市資金緊張的狀況
❼ 聽說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出現了新規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點內容有哪些
1、重點一修改哪些內容?三大方面
一是規模。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份的20%。
二是頻率。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資投向理財產品的規則。
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2、重點二何時實施?自發布之日起
對於新政,業界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時間上的新老劃斷。
今日的發布會上,鄧舸介紹,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鄧舸指出,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
3、重點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問題
據了解,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字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資傾向。
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偏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
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
過分關注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投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試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4、重點四著力點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三方面: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
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5、重點五理財產品敏感問題如何說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的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再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於上述提到「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部的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
而「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中18個月的確定,則是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並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來的。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第二部分:幾大敏感問題解讀
統計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審核的再融資、優先股和可轉債總金額在10000億左右,其中,再融資涉及7000-8000億元。
敏感問題一
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關於上述提到「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如募集資金很少但財務性投資很大的就限制,沒有融資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會受限,旨在控制過度融資。
敏感問題二
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
為避免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如何理解這一問題?
1992年頒布的《公司法》中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2個月」,但該規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訂中被刪除,而此次新政重啟了時間限制的規定,並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18個月這一考量,是給當前市場上部分上市公司頻繁融資帶上了「緊箍咒」。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敏感問題三
如何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融資需求
「此次再融資新規是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的重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不僅疏堵結合促再融資方式多元化,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還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❽ 上市公司融資是怎樣一回事
對於股權融資,上市公司需要承擔的成本包括:股權資本成本、股東控制權稀釋的成本、信息披露成本等。
相對於債權人,股權投資者要求的收益率更高,站在上市公司的角度,股權融資的資本成本也就相對更高;公司通過股權融資,會稀釋原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削弱其對公司的控制力,有時甚至會發生控制權轉移的風險;另外,按照證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需定期公布其經營狀況信息,因此承擔了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很多商業機密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負債和內部融資時資本成本較低,同時無需擔心公司控制權稀釋劑信息披露成本,因而是公司融資的優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