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市是投資還是賭場.什麼證金匯金簡直是什麼
既能做價值投資,也能當賭場。
價值投資就是在合理的價位對企業進行長期投資。中國股市能提供非常棒的條件讓您對企業進行投資,這當然要拜散戶化的投資者結構所賜。例如前幾年,股票價格低的簡直是匪夷所思,很多股票分紅率都能達到7%左右。這么低的價格簡直是白送,比美國、香港的股票價格還低。低到這種程度,還沒人願買(他們說要等上漲趨勢明確了再買),哈哈哈哈哈,這確實要感謝大量專業知識欠缺的散戶啊。沒他們,價格也不會跌這么低。您只要精心挑選優秀的公司,老老實實的投資到現在,至少全倉翻了3倍以上。
當然,想賭博的話,中國股市也是非常棒的地方。中國的人治社會傳統和大一統的政治格局,造成中國人重視謀略性、技巧性的小聰明、小鬼點子的習性,群體行為登峰造極。反映在短線上就是波動幅度巨大,極刺激人的神經,是個非常棒的賭博場所。不過要記住:小賭怡情,別拿身家性命去玩。搞的去跳樓,就不值得了。
至於說中國的上市公司都在騙人,這話就有點極端了。哪個國家的上市公司不騙人?!美國的上市企業也喜歡粉飾報表啊。您既然知道上市公司存在欺騙的傾向,您為什麼不對公司進行詳細的調研呢?為什麼不對公司的報告進行細致的專業分析呢?您說您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沒專業知識您跑這來干嗎?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⑵ 杜月笙是如何賺到第一桶金的,他是以賭場起家的嗎
請問杜先生:「您是如何賺到第一桶金的?」杜月笙:「第一桶金不是賺來的,而是用腦子換來的。不過我的確是以賭場起家,這點無可厚非。」說起杜月笙,他本是黃金榮手下的一個馬前卒。後來黃金榮讓他負責經營法租界的賭場「公興俱樂部」。從此平步青雲,飛黃騰達。
杜月笙做賭場的時候,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賭場贏錢的人總是被打劫,巡捕房總是抓賭錢的人進行遊街!贏了錢被打劫,自然不會再賭,巡捕房抓人,賭客自然也不會再去賭博,這樣會影響到自家賭場生意。杜月笙想了一個妙招,一石二鳥!
杜月笙親自找到那些夜裡打劫的盲流,只要他們不再打劫賭客,便許諾他們賭場每個月抽成分紅給他們。又通過黃金榮打點巡捕房關系,只抓白天賭客。白天的賭客其實都是杜月笙自己安排的替死鬼,走走過場而已!由此可見杜月笙是絕頂聰明,想不發家致富都難。
⑶ 國內上市公司都很少分紅,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買股票,這不就是個超級大賭場嗎
是的,其實對於散戶來說,大家買的股票都是在二級市場買的,其成本很高。就算每年分紅,股利也會從二級市場價格除去,投資者的資產是沒有增加的。
他們最主要是想獲得資本利得,所謂資本利得就是在股票不停的買賣流通中價格上漲帶來的收益,每次公司分紅,說明業績好,大家都去買,買的人多了,股價自然會上漲,越是上漲,這樣,公司分紅就會成為一個炒作題材,大家都去低買高賣,賺取差價
⑷ 在賭場上班,沒有分紅,就固定工資200一天,就是警察抓人的時候逼得一個人跳樓死了,在在在賭場上班被
死了還在看守所?
⑸ 勵宮幣是什麼
勵宮大數據火爆啟動,無限代+流水傭金+區塊鏈先機! 接下來我介紹下 勵宮大數據是什麼以及常見的問題匯總
團隊靜態會員共贏:買股票就有每日2%分紅收益;每份股票還能產10枚LPC勵宮幣,幣可以交易、兌換籌碼、商城購物等。而會員的股票還可以隨時賣出!就是說靜態會員除了本金還凈賺分紅收益和產幣收益!
問:勵宮大數據是什麼?
答:澳門勵宮賭場打造的一款購股分紅的項目,結合金融理財、虛擬幣、博彩於一體,長久穩定。
問:一共發行多少股?
答:官方一共發行1000W股,每個人最多可以購買393股,每日開放的份額有限,就看你是否手快搶到了。
問:分紅股有什麼用?
答:分紅股顧名思義就是每天可以分紅,每股日收益是2%,分紅是賭場拿出的一部分收益分給所有股東,同時所有股東也有義務去推廣勵宮大數據。另外股份還可以產LPC勵宮幣,每天可以產2%,LPC每天價值一天比一天高。
問:推廣和不推廣有什麼區別?
答:不推廣你就只能拿股份的固定2%日收益,每隻股只能收益50天
推廣就能拿推廣獎勵,推廣獎勵分兩部分
動態收益:你推廣的人是一級,一級推廣的人是二級,二級推廣的人是三級,你能拿一級投資額的10%,二級的2%,三級的1%,總共是三級合法收益,下級重復下單你就重復領取。
⑹ 那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騙在網上開賭場,騙子說是分紅,被關到派出所,怎麼辦呢
已經形成事實上的犯法了,不管你是否被騙還是知情開賭場。現在認真認罪,配合警方提供有用線索,爭取早點把那些罪犯抓捕歸案,看看到時能否寬大點處理。
⑺ 我老公入股一萬分紅兩萬構成開設賭場罪嗎
法律依據:
1、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辯護人的責任。《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⑻ 如果在賭場。被3個人指點你有股份。這三個人是大股東。然後他們也沒有證據證明你拿過他們的錢。其實你從
沒事的,沒有書面證據,如果你簽過名什麼的就不好了。當事人不能做證,怕的話,找
⑼ 朋友在賭場里做事被刑拘了,但又沒參與分紅能取保嗎
做事的,也是可以構成開設賭場罪的。也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具體的還要看具體情況和證據情況。詳細的建議咨詢刑事辯護專家杜永浩律師。
⑽ 股本分紅簡直就是騙局
樓主別生氣,別跟119.39.104這個小孩子一般見識。給你提供下參考資料:
現在的股市分紅除權制度絕對是個錯誤!特別現金分紅要扣稅,造成分紅不但賺不了錢竟然還要虧錢荒誕現象!完全違背了公理!
分紅除權,是制訂者們想當然制訂出來的規則:認為分紅減少了股東權益,所以股價也要相應地減掉分紅額(即所謂的除權)。其實這完全是以偏概全、張冠李戴!因為股價漲跌是屬於虛擬市場的投資行為,而股東權益增減屬於實業市場的經營行為,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層面。況且,股東權益增加並沒有直接把增加部分加到股價上。所以,目前的分紅除權就是把兩件不同層面的事情片面地、不平衡地亂扯在一起,邏輯上都是錯誤的。沒有加,也就沒有減。要麼就在業績公布之日根據盈虧額變動股價進行真正的含權處理,然後在分紅之日再把分紅額除權;要麼就都靠股票市場的投資行為來調節股價,由投資者根據股東權益增減來判斷買賣、調節股價。
另外,分紅除權把股票投資的本質給改變了——我們不是在投資,而是在借錢!而且是虧本借錢!分紅就是還錢。我們借錢要交稅、交手續費,收到別人還的錢也要交稅。這對投資者是極其不公平!
從理論上講,目前的分紅除權制度完全可能造成股價為零,甚至是負值。但為什麼沒有出現這種情況呢?那是因為不斷地有新增資金來補這個窟窿,而且這個窟窿相對整個市場來說是非常小的,小到被人忽視。窟窿雖小,但卻把整個市場的本質給變了。
所以,在分紅除權的制度下,股票投資實質上就是投機。大家就是靠投機、靠源源不斷的新增資金拉升股價來賺錢。所謂的價值投資,只不過是價值投機罷了。不靠新增資金抬轎,價值投資能賺錢?不低吸高拋,價值投資能賺錢?
所以,為什麼我們老說「零和博弈」、「賭場」,其實就是反映了這個問題。但管理層只是看到股票市場對實業發展帶來的積極面,卻忽視了股票市場本身的根本性缺陷。
這種分紅除權的制度缺陷,已造成了巨大人為損失!分多少紅就憑空蒸發了多少財富!每年都幾千億啊!不能再錯了!
請大家和我一起呼籲——分紅不能除權!
改革分紅制度,投資才有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