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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華寶信託財務部

發布時間: 2021-06-12 09:07:39

『壹』 寶鋼李祥建曾經擔任過華寶信託總經理嗎

沒有,曾擔任過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兼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職工監事。

『貳』 寶信軟體的典型客戶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寶鋼集團上海浦東鋼鐵有限公司
寶鋼集團南通鋼鐵有限公司
上海寶鋼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寶鋼設備檢修有限公司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寶鋼分公司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不銹鋼分公司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鋼分公司
寶鋼新日鐵汽車板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煙台魯寶鋼管有限責任公司
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
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
本溪鋼鐵集團公司
新余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江陰興澄特種鋼鐵有限公司
通化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
天津天鐵冶金集團鋼板有限公司
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紫金銅業有限公司
天津鋼鐵有限公司
唐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攀枝花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江蘇大明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漣源鋼鐵集團公司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
江蘇熔盛重工集團
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中船長興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
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星光樹脂製品崑山有限公司
上海惠而浦家用電器有限公司
上海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格瑞斯特種鋼絲有限公司
南通金輪拉絲廠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顧橋礦
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祁南礦
山東新汶礦業集團長城礦
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劉庄礦
皖北煤電集團卧龍湖煤礦
淮浙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顧北礦
山東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焦家金礦
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
山東淄博礦業集團公司集團
山東魯能集團公司三道溝礦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上海華誼集團公司
上海華誼上硫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寶鋼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梅山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氯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吳涇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上海天原集團華勝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三愛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寧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
蘇州寶化炭黑有限公司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經委
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
上海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市衛生局
上海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上海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
上海海關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
國家海洋局東海信息中心
上海水務局信息中心
上海市水利管理處
上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上海市堤防管理處
上海市環境保護信息中心
太湖流域管理局
秦山核電有限公司
安徽省電力公司
上海浦東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上海外輪理貨有限公司
上海保安服務總公司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申能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寶鋼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華寶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東方鋼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
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研究中心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江橋隧翔殷路隧道管理公司
上海申通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重慶軌道交通總公司
上海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株式會社 電裝創智 (DENSO CREATE)
日立製作所
日立軟體技術 株式會社 (HitachiSoft)
日本電氣株式會社 (NEC)
索尼株式會社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東京電子軟體技術株式會社
富士通株式會社
株式會社 FFC
神戶制鋼系統 株式會社
日本系統軟體株式會社(NSW)
新日鐵軟體株式會社

『叄』 華寶信託投資公司的公司大事記

2011年
1月,經股東增資,華寶信託注冊資本由10億元增加至20億元(含1500萬美元)。
1月,華寶信託與中小企業之「張江聚惠」榮獲2010年寶鋼集團首屆社會責任案例發布會三等獎。
3月7日,華寶信託第一隻自主管理的陽光私募產品「寶晟」1期成立。
4月1日,華寶信託推出國內首個結構化TOT資金池產品「時節·好雨」1號,為信託產品基金化、長期化的創新之作。
4月,華寶信託研發並推出市場上首款保證收益型薪酬福利信託計劃——樂享人生,該產品能夠吸引更多有保本需求的客戶,鞏固並擴大公司在薪酬福利信託計劃領域的品牌優勢。11月,華寶信託憑借該產品中標豐田(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儲蓄計劃。
4月,華寶信託信息技術部啟動公司2011年重點信息化建設項目核心業務系統的建設。
6月17日,華寶信託在《上海證券報》主辦的第五屆「誠信託」獎評選中榮獲「誠信託」卓越公司獎,並憑借響應政府民生政策的長興島配套商品房項目公司投資資金信託榮獲價值信託產品獎。
8月1日,華寶信託推出面向高端個人客戶及機構客戶的《華寶財富》雙月刊,電子版同步上線。
8月26日,華寶信託在《證券時報》主辦的「第四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頒獎典禮」上榮獲最重頭的「中國優秀信託公司」獎。
8月,華寶信託制定了《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11-2015戰略發展規劃》,明確了公司的戰略定位,為公司未來五年發展指明了方向。
l 9月,華寶信託在行業內率先推出具有綜合財富管理功能的創新型信託產品「寶幡」系列傘型資金信託計劃。
l 11月5日,華寶信託舉辦「風雨同舟·相攜六年——華寶信託2011私募基金精英座談會」。
l 11月10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華寶信託成為國內首家獲得股指期貨交易業務資格的信託公司,公司股指期貨信託產品第一單也同時獲批。
l 11月18日-20日,華寶信託參加由《理財周刊》社主辦的第九屆上海理財博覽會,並獲得承辦方頒發的最受歡迎理財產品獎。
l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批准華寶信託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l 12月,在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度上海市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工作考核評比中,華寶信託榮獲中資法人金融機構統計工作一等獎。
2010年
2月,長興島配套商品房信託項目啟動,積極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嘗試配套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項目的投資。
5月,公益信託取得重大進展,為中國青年創業基金會設立的信託運作平穩,「撿回珍珠」計劃穩步推進,得到監管部門、行業及社會的認可。5月,公司全新的司標、英文名稱、平面廣告等視覺識別系統正式啟用。
6月,在《上海證券報》主辦的第四屆「誠信託」評選中,榮獲「2009年度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7月,公司管理信託資產規模突破千億元大關。
8月,由《證券時報》社主辦的「第三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中,公司榮獲「中國優秀信託公司」稱號,信託投資銀行部高級項目經理韓立慧榮獲「中國優秀信託經理」稱號,「寶盈穩健組合投資資金信託」產品獲評為「最佳組合投資信託產品」,「張江聚惠1號/2號擔保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被評為「最佳信託貸款產品」,「華寶信託企業年金計劃」被評為「最具影響力品牌(產品)」。
12月,因華寶投資有限公司對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增資,公司對華寶證券持股比例由99.922%降至40.559%,我司對華寶證券由控股轉為參股。
12月,與農業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與農業銀行的合作關系進一步密切。
12月,業內首創的員工福利投資產品——利得寶集合資金信託的設計開發順利完成,並通過監管部門創新產品報批。
公司受託管理的寶鋼年金在2010年上證指數全年下跌14.31%的市場環境下,仍然取得了6.81%的投資收益率,遠高於年金市場平均水平。
貫徹產融結合的精神,先後完成湛江龍騰物流貸款、寶鋼金屬信託貸款、寧波鋼鐵信託貸款,籌集資金約人民幣12億元,寶鋼集團羅涇項目應收賬款3期發行成功,募集資金約25億。挖掘與寶鋼建築設計工程研究院的業務特點及運作優勢,探索房地產金融業務和鋼結構EPC業務產融結合模式,打造綠色地產基金概念。
2009年
與工商銀行合作發行「精贏」系列證券投資產品,募集信託資金3.54億元,全年募集主動管理類信託投資資金41.87億元。
l 向鐵道部、寶鋼集團等優質企業提供信託融資業務264億元,截至到2009年末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達462億元,為歷史最高。
l 主動管理高費率信託融資業務取得突破,完成新湖中寶、廣匯股份、榮盛發展、上海綠城等多個優質資產抵質押信託融資項目,其中廣匯二期的投資者年化收益率達20%。
l 與多家知名中介機構一起,依託國內知名地產集團,積極參與推進我國首批REITs產品創新試點工作。
l 與中國銀行合作推出樂逸人生員工福利管理信託計劃產品。
l 正式運作寶鋼集團有限公司10萬職工的企業年金計劃。
l 在第三屆「誠信託」評選中,獲得主辦方設置的唯一一項級別最高的綜合類獎項——「誠信託—TOP大獎」。
l 《利潤中心激勵方案的構建與實施》榮獲「2009年上海市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評選二等獎。
2008年
l 再次與四大行合作推出「2008年本利豐第十期基金精選產品」。
l 分別與招商銀行、東亞銀行、農業銀行合作發行了銀行理財產品對接上汽金融信貸資產的單一資金信託項目。與東亞銀行的合作為國內首單外資銀行銀信合作信託型理財產品業務。
l 發行「通元2008年第一期個人汽車抵押貸款證券化信託」 、「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
l 與交通銀行合作推出「得利寶--天藍」新股隨心打產品,獲得2007年度「十大銀行理財產品」獎項。
l 與深圳發展銀行合作推出「聚財寶」騰越計劃新股隨新打產品。
l 獲得中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國阿海琺輸配電(中國)、雅培(中國)等公司的員工福利項目。
l 作為受託人發起設立了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太平洋盛世華寶企業年金計劃。
l 獲得「大宗交易系統合格投資者」資格證書,在上海本地信託公司中,僅兩家信託公司獲得首批資格。
l 獲得第二屆「誠信託」中國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之「最佳創新獎」和「最佳信託經理」等稱號。
l 公司為汶川地震災區捐款500,000元,連續二次組織員工共捐款434,320元,另外廣大共產黨員踴躍交納「特殊黨費」92,600元。
l 舉辦「華寶公司首屆職工運動會」和舉行華寶一家親「公司日」暨十周年慶活動。
2007年
l 與工商銀行推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發行的第一支基金優選(FOF)產品,獲得2007年度「十大銀行理財產品」獎項,並在「首屆中國最佳銀行理財產品」評選中獲得「最佳銀行理財產品獎」。
l 與興業銀行合作發行適合低風險偏好投資者的保本策略股票投資型信託產品。
l 與交通銀行合作在全國范圍發行「得利寶天藍--新股隨心打」人民幣理財新品。
l 發行工商銀行、浦發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託」。
l 成為興業銀行企業年金計劃的賬戶管理人及澳大利亞必和必拓(BHP Billiton)中國公司企業年金項目的賬戶管理人和受託人。
l 通過競標獲得一批外資企業、國有大型企業的信託型員工福利計劃管理項目。
l 完成福建省龍岩、莆田、漳州三市社保經辦機構管理的原有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整體移交項目。
l 「中華企業債權信託優先受益權轉讓及回購信託產品」、「華寶-聚金證券投資資金信託產品第一號」進入2006年度創新力排名榜前十名。l 分別榮獲「第二屆優秀信託公司」、「誠信託―2006年中國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之「最優秀信託公司」、「中國最佳信託公司」、「最佳證券信託計劃」、「最佳公益信託計劃」、「最值得尊敬的信託業領袖」(占興華)和「最佳信託經理」(蔣高峰、白洋)等稱號。
l 首家通過重新登記,更名為「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l 富成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更名為「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2006年
l 與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簽署信託貸款合同。
l 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資產規模大幅增張,市場份額領先。
l 完成外資在國內最大的啤酒並購案――雪津啤酒股權信託項目。
l 獲得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
l 做成國內首家外商獨資企業(艾利)企業年金計劃。
l 在「首屆優秀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知名品牌」、「最佳證券信託計劃」和「最佳信託經理」(蔣高峰)三項大獎。
2005年
l 發行公司首個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計劃,並形成華寶「點金」產品系列。
l 發行寶鋼新日鐵1800冷軋項目貸款信託計劃。
l 獲得企業年金「法人受託機構」和「賬戶管理人」兩項業務資格。
2004年
l 發行首隻基金優選套利投資(FOF)資金信託計劃。
l 繼招商銀行法人股投資信託計劃後,再次推出皖能電力、長電科技法人股投資信託產品。
l 發行民生銀行股權質押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003年
l 完成公司首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發行,並推出「安心寶」系列信託計劃,標志公司正式涉足高端個人理財領域。
l 首次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南方希望)。
l 與上海市企業年金中心合作,首次參與社會企業年金管理工作。
l 首家由中資信託公司和外方資產管理公司聯合發起設立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華寶興業基金管理公司正式開業。
2002年
l 成為2002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記帳式國債承銷團成員。
l 公司參股36.82%的富成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2001年
l 第一批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核准「重新登記」,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億元(其中美元1500萬)。
l 獲得中國證監會「籌建經紀公司方案的批復」。
2000年
l 完成了寶鋼債券的銷售工作。
l 首次被上海市稅務局評為「A」級納稅單位。
1999年
l 承擔梅山債券、東風汽車債券和浦東建設債券承銷、分銷工作。
l 擔任寶鋼鋼管股份公司和三家上市公司的財務顧問。
1998年
l 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過增資、更名、遷址,正式成立並開始營業。

『肆』 私募和創投所需的領導人品質有什麼不同

有限合夥制基金在國內發展較晚,但後來居上,逐漸成為國內私募股權基金主流模式,表明這一模式可能存在相對於其他模式的比較優勢。我們從法律的角度對有限合夥制模式和公司制、信託制、中外合作制等其他模式進行了深入的比較研究,試圖發現和闡明有限合夥制基金的比較優勢,並澄清了一些常見的有關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的模糊認識。
全文共分五個部分:一、定義;二、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的分類;三、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的發展;四、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比較;五、總結。
一、定義
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方式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對其提供創業管理服務,以期通過所投資的企業未來公開發行上市、被收購兼並或者回購股份等出售所持股份獲利的投資方式。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涵蓋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IPO)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包括私募股權投資、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等。
私募股權基金是指通過私募股權投資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集合資金投資計劃。廣義的私募股權基金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等。私募股權基金主要通過私募方式向少數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或者富有的家庭或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也有個別的私募股權基金是通過公開發行上市方式募集資金的,例如在紐交所上市的黑石集團。
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是指私募股權基金的(企業)組織形式及其治理結構,以及與(企業)組織形式相關的影響私募股權基金運行效率和投資者權益的稅收待遇、行政監管、商業習慣等各類要素。
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模式對其運行效率和投資效率有深刻的影響。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同時也是其基金組織模式不斷優化的過程。符合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規律和習慣的基金組織模式能改善和提高投資效率,刺激和促進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活動的發展,資金和資本也總是傾向於流入那些組織模式更優、效率更高的基金。
二、 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的分類
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信託制。在中國,由於特殊的外資准入和外匯核准制度,還存在一類以中外合作制基金為代表的,以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形式存在的基金。
1. 公司制基金
公司制基金是指依據《公司法》設立,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運作的私募股權基金。在公司制基金中,投資人為股東,管理人為董事、經理或者與公司制基金訂立投資管理協議、行使投資管理職能的投資管理顧問公司。
2. 有限合夥制基金
有限合夥制基金是指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設立,以有限合夥企業形式運作的私募股權基金。在有限合夥制基金中,投資人為有限合夥人,對基金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管理人為普通合夥人,對基金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基金由普通合夥人管理,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基金管理;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之間通過合夥協議來規范雙方的關系和合夥企業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
3. 信託制基金
信託制基金是指依據《信託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及《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設立的私人股權投資信託計劃。在信託制基金中,投資人為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和/或受益人,不參與基金管理;信託公司為基金的法定管理人,行使基金管理的各項權利及信託計劃項下被投資企業的相關股東權利,不受委託人和受益人干預。信託公司通常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並不能取代信託公司的管理職能。
4. 中外合作制基金
中外合作制基金是指依據《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由外國投資者與中國投資者[1]共同設立,並經商務部(原外經貿部)審批、科技部同意,以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形式運作的私募股權基金。中外合作制基金一般採取非法人制組織形式,由必備投資者和非必備投資者組成。必備投資者應以創業投資為主營業務,並符合管理的創業投資資本達到一定規模等資質要求,一般擔任基金的管理人,並對基金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類似於有限合夥中的普通合夥人;非必備投資者一般不參與基金管理,對基金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類似於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必備投資者和非必備投資者之間通過創投企業合同來規范雙方的關系和企業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創投企業合同類似於合夥協議,雙方通常通過創投企業合同建立類似於有限合夥的治理結構。在本文「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比較」一節中有關有限合夥制基金治理結構的闡述一般也適用於中外合作制基金。
根據《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設立的從事私募股權投資的外商投資有限合夥企業,不屬於《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所定義的以中外合作制基金為代表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無需按傳統的外商投資審批制度由商務主管部門審批,而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征詢有關部門[2]意見後直接核准設立,因此本文直接將其歸入有限合夥制基金。
三、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的發展
由於國內早期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法律體系不完善,可供選擇的組織模式有限,以及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以政府資金、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的資金為主,較早成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均採用單一的公司制。如199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創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2000年4月成立的深圳達晨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外資基金則採取募資和上市退出「兩頭在外」、離岸運作的模式。
1. 中外合作制模式的發展
2001年8月原外經貿部發布了《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後又於2003年1月正式發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為在國內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作制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外資基金沒有因此而改變當時兩頭在外、離岸運作的模式而登陸國內。
由於2006年8月頒布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10號文」)等紅籌政策導致外資基金兩頭在外及紅籌上市之路受阻,外資創投管理機構開始尋求在國內募集人民幣基金並在國內上市退出,採用中外合作制等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形式設立了一批人民幣基金,主要落戶於蘇州工業園區。
2. 信託制模式的發展
中國銀監會2007年1月發布了《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其中第26條規定,信託公司可以運用股權方式運用信託資金,為設立信託制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據,一些信託公司爭相推出信託制股權投資基金產品,如中信信託於2007年4月率先推出了「中信錦綉1號股權投資基金信託」,湖南信託隨後推出了「創業投資一號」,由深圳市達晨財信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投資管理顧問。
根據用益信託網統計,從2007年7月開始,股權投資產品成為各類信託產品中增長最快的品種,2007年8月最高時在全部信託產品中佔比達28%。但由於證監會不支持信託持股的公司上市,信託制基金只得在所投資的企業發行上市前將所持的股份轉讓。例如,2007年12月中國太保上市前夕,華寶信託、北京國際信託和上海國際信託三家信託公司按照監管層的要求將各自股權信託計劃持有的中國太保股份轉讓或者轉由自有資金持有。信託制基金的發展空間因此而受到極大的限制,未能成為私募股權基金的主流模式。在沒有類似政策瓶頸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領域,信託制陽光私募產品則長期占據主流位置。
3. 有限合夥制模式的發展
有限合夥制模式是私募股權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的典型模式和美國、英國等風險投資發達國家的主流模式。但國內的《合夥企業法》長期以來只規定了普通合夥,沒有規定有限合夥。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新《合夥企業法》增加了有限合夥一章,確立了有限合夥企業的法律地位,使國內引入美英流行的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成為可能。原信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鄭偉鶴等人創立了國內第一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深圳南海成長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企業。
但有限合夥制基金的發展不如預期。原因是新《合夥企業法》生效後的一段時間內,很多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有限合夥企業還不熟悉,以各種理由拒絕受理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申請。另外,當時的《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限制合夥企業開立證券賬戶並成為上市公司股東,導致有限合夥制基金投資的企業無法上市。2009年3月,南海成長一期基金將所投的兩個項目分別通過轉讓和回購方式曲線退出,另有一些有限合夥制基金則改弦更張,變更為公司制。
清科研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和2009年由外資創投管理機構設立並完成募集的18隻人民幣基金中只有8隻採用了有限合夥的形式,佔比僅為44.44%,其餘10隻中有6隻採用公司制的形式,還有4隻採用了中外合作非法人制形式。在這一期間出現了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孰優的爭論,國家發改委和深圳創投公會的一些權威人士認為有限合夥制不適合國內當前的法律制度環境,呼籲發展公司制。
2008年11月,天津市率先出台政策改善有限合夥制基金的工商登記注冊環境,吸引到紅杉等一大批有限合夥制基金在天津注冊落戶。2009年12月底,證監會發布了新的《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打破了此前合夥企業不能開設證券賬戶的限制,打開了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空間。2010年3月,《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開始實施,簡化了外資合夥企業的核准設立程序,改變了傳統的由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外商投資審批後方可設立的做法,改由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征詢有關部門意見後直接核准設立。凱雷、黑石等相繼成立了自己的合夥制人民幣基金。根據清科的統計數據,2010年上半年由外資創投管理機構設立並完成募集的8隻人民幣基金全部採用了有限合夥形式,表明有限合夥制已經成為外資創投管理機構在國內募集和管理人民幣基金的主流模式。
根據我們從實務層面的觀察,隨著國內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對有限合夥制熟悉和了解程度的加深,越來越多的本土創投機構開始選擇有限合夥制,保守、穩健的政府引導基金也越來越多地選擇參與有限合夥制基金。另外,與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盛行相呼應的是有限合夥制的證券投資基金也開始大量出現,改變了信託制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枝獨秀的局面。
四、私募股權基金組織模式比較
有限合夥制基金在國內發展較晚,但後來居上,逐漸成為國內私募股權基金主流模式,表明這一模式可能存在相對於其他模式的比較優勢。以下我們從法律的角度對有限合夥制模式和公司制、信託制、中外合作制等其他模式進行比較,試圖發現和闡明有限合夥制基金的比較優勢。
1. 出資制度
出資制度包括投資人出資的方式、期限和程序。出資方式反映不同類型資本間的價值關系,出資的期限和程序影響風險投資資金的流動性和資金的使用效率。
(1)出資方式
公司制、信託制和中外合作制基金的投資人均應以貨幣或其他資產出資,不得以勞務出資。但《合夥企業法》第16條、64條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合夥企業法》規定的這一出資方式的差異,明確地承認和體現了風險投資家的人力和智力資本的價值,契合了私募股權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人力資本與貨幣資金相結合的特點。
(2)出資的期限和程序
合夥企業取得合夥人的出資承諾即可成立(《合夥企業法》第14條)。有限合夥制基金設立時,合夥人可以只認繳出資而不實際出資,當普通合夥人或者管理公司確定合適的投資機會和所需資金數量時,投資人再根據普通合夥人或者管理公司的要求實際出資。
公司制基金成立時股東必須實際出資且首期出資不得低於20%,其餘出資可以在2至5年內分期繳付(《公司法》第23條、27條)。另外,股東每次出資均需驗資、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並換發營業執照。
中外合作制基金的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的投資進度分期出資,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出資後應進行驗資、向登記機關辦理出資備案手續並換發營業執照。超過5年仍未繳付或繳清出資的,登記機關可根據有關出資規定予以處罰(《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13條、15條)。
在信託制模式下,委託人需要在信託計劃成立前的推介階段(募資階段)全額出資認購信託單位,出資一般通過商業銀行代理收付,並須託管於銀行。
通過比較可見,信託制基金的出資模式僵化,需一次繳足全部出資。公司制和中外合作制可以分期出資,但仍有出資期限和出資程序的限制,不夠靈活和簡便。有限合夥制承諾出資、按需出資的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資金閑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的適應性最好。
當然,承諾出資制也孕育著一定的風險。如果投資人信用不佳,或者因經濟或金融危機而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出現不兌現出資承諾的情況,從而引發基金及擬投資企業的系列連鎖反應,並導致基金和風險投資家的聲譽受損。
2. 管理結構
一般認為,基金治理結構的內容包括:基金的管理結構,即如何配置基金管理人與投資人的權力與責任;基金的分配和激勵機制,即基金收益如何在管理人和投資人之間分配及實現對基金管理人的激勵;投資人利益的保護機制,包括信息披露機制和對管理人的監督和約束機制。治理結構是影響基金組織效率和投資效率的核心要素。本節先討論管理結構,以下各節再分別討論分配和激勵制度、信息披露和監督約束機制等。
(1)公司制基金的管理結構
公司的權力來源於股東。由於國內的公司法沒有規定優先股,所有的股份都是普通股,因此股東既是出資人又是最終的決策者。股東之間按出資份額或比例來分配管理權,其基礎是同股同權,保護主要股東在重大事項上的決定權,體現出「誰出錢多,誰聲音就大」的特點。
公司的管理結構體現為從股東(大)會、董事會到經理(層)的層級結構,經理(層)與公司主要體現為僱傭關系。盡管公司的管理結構已對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有所分離,但出資比例較高的投資人仍然可以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機制來干預經理(層)的經營管理和投資決策。
在公司制模式下,經理(層)受到的制度性約束較多,其投資決策的獨立性不足。但一些公司制基金通過專門的創投管理機構來管理,並通過管理顧問協議來規范雙方的關系。在此情況下,公司的管理職能被分離出去,由專門的創投管理機構獨立行使,其投資決策可以不受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約束。
(2)有限合夥制基金的管理結構
有限合夥企業的管理結構建立在區分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完全分離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基礎上,並通過合夥協議的約定來規范雙方之間的關系。合夥協議的開放性,為有限合夥制模式進行自我完善和調整,建立更加符合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特質並適應其發展趨勢的治理結構創造了制度空間。
在有限合夥制基金中,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負責投資決策,「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法》第68條)。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無權干涉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決策,普通合夥人獲得全部管理權,投資人和管理人之間的關系清晰,保障了基金管理的專業性。
(3)信託制基金的管理結構
在信託制基金中,委託人將資金託付給受託人管理,是被動的投資者。信託公司「受人之託,代客理財」,是專業的管理者。信託制基金中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這一關系完美地體現了基金管理的本質,生動地詮釋了理想的基金管理結構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事實上,在歐洲國家中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最發達的國家英國,大量的私募股權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仍是以證券化的信託方式存在的。
在國內的信託體制下,信託制基金只能通過信託公司設立,信託公司是基金的法定管理人,但多數信託制基金實際委託第三方創投管理機構管理,第三方創投管理機構是實際管理人,因此國內的信託制基金事實上是一種雙重管理的結構。這種雙重管理結構,以及信託公司作為一類金融機構、信託制基金作為一類金融產品所受到的監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信託制基金的管理效率。
3. 分配和激勵制度
(1)公司制基金的分配和激勵制度
公司制基金的分配製度是同股同利,按出資比例在股東之間分配收益;風險投資家的收入主要體現為工資、獎金等勞動報酬收入,較少或者不參與基金的收益分配。這一分配製度體現了資本稀缺年代以貨幣等硬資本為核心的價值觀,難以准確反映和合理體現資本富餘和知識經濟年代風險投資家的投資和管理技能等智力資本所創造的特殊價值,因此也難以激勵風險投資家的績效。為克服這一缺陷,一些公司通過實施股權激勵,或者在由專門的創投管理機構管理的情況下,通過在管理顧問協議中約定符合行業慣例的分配和激勵條款實現對風險投資家的激勵。
另外,商業公司有按年度考核業績和分配利潤的傳統,公司的股東有追求短期回報的傾向,公司法甚至規定公司具備分紅條件但連續五年不分紅的,股東可以退出公司,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回購其股權(《公司法》第75條),與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高風險和長期性的特點不相符,不利於公司設定中長期的投資目標和堅持中長期的投資策略。
以及,公司具有資合性和永續經營的傾向,為了維持公司的資本,滿足公司擴大生產經營和鞏固公司財務基礎的需要,公司法規定公司須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以後才能分配利潤,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方可不再提取(《公司法》第167條)。這一規定製約了公司制基金的分紅能力和實施業績激勵的能力。
(2)有限合夥制基金的分配和激勵制度
有限合夥制基金的收益分配和業績激勵通過合夥協議的約定來確定。合夥協議具有開放性,不受出資比例的束縛,便於投資人和管理人自主、理性設計既能合理體現投資人的貨幣資本價值,又能合理體現管理人的人力資本價值,投資人和管理人各得其所的分配和激勵制度。
按照有限合夥制基金的慣例,普通合夥人通過1%的出資就能支配100%的資本,並享有20%的基金收益,這不僅形成了資本放大的杠桿效應,也構成了對風險投資家強大的內在激勵,公司制基金即使通過股權激勵也很難達到如此直接和高額的回報。美英等風險投資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這一激勵機制為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是刺激風險投資發展的利器。
另外,有限合夥制基金一般沒有短期分紅的壓力,便於風險投資家為基金的長遠利益而投資;以及,有限合夥制基金不需要留存利潤,其投資收益可以根據合夥協議的約定隨時向投資人分配。
(3)信託制基金的分配和激勵制度
信託制基金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的方式和比例由信託文件事先約定(《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0條),信託雙方可以通過信託文件約定符合行業慣例的分配和激勵條款。在由第三方為基金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情況下,雙方通常在投資顧問協議中約定與有限合夥制類似的分配和激勵條款。
4.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保障投資人的知情權,建立管理人約束機制和保護投資人權益的基礎和重要方面。
(1)信託制基金的信息披露
法律對信託制基金有強制的信息披露要求。《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36、37條規定,信託公司應按季製作信託資金管理報告、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向受益人披露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和收益情況及信託資金運用的重大變動說明等。
(2)公司制基金的信息披露
《公司法》規定了股東的知情權,包括股東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和董事會決議的權利(《公司法》第34條),以及公司向股東披露財務會計報告的義務(《公司法》第166條),但沒有也不可能規定公司向股東披露具體的投資組合及投資損益的義務。一般商業公司對股東的信息披露限於簡式財務報告或者是資產負債表式的披露,難以與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的專業性匹配。
(3)有限合夥制基金的信息披露
有限合夥制基金通常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合夥企業應定期披露投資組合和合夥人賬戶的損益情況,在至少每年一次的合夥人會議上向投資人報告基金具體的投資項目、所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基金的當期回報,可以與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的專業性匹配。
5. 監督和約束機制
(1)二八定律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有限合夥制基金的管理人通過1%的出資和基金管理行為(勞務),可以享有基金投資收益20%的分成,這一放大的杠桿效應產生的激勵作用可以對管理人產生強大的內在約束——「這個有神秘色彩的『二八定律』將管理人控制者與所有者的地位精妙地統一,消除了投資人與管理人之間的張力,減少了管理人的道德風險,是有限合夥制最有吸引力的制度」(肖宇,《股權投資基金治理機制研究——以有限合夥制基金為中心》)。
(2)監督、監管和信託義務
公司通過從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到經理(層)的管理和監督體制,以及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公司法》第148條)來約束管理人。在這一約束機制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勤勉盡責,不侵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信託制基金通過受託人法定的信託義務,及金融監管機構對信託公司和信託計劃的監管來實現對管理人的約束。所謂信託義務,是指受託人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的義務(《信託法》第25條)。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的監督、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和信託義務,是一種起點較低的消極約束機制,相較於二八定律強有力的激勵和約束合二為一的積極約束機制,成本較高而效率較低。
(3)聲譽機制
經濟學研究認為,聲譽機制是有限合夥制基金重要的約束和保障機制。所謂聲譽機制是指管理人過往的經驗和業績、誠信等體現為聲譽的無形資產,可以給管理人帶來未來長期的超額收益,並由此對管理人的決策和行為產生影響。在聲譽機制的作用下,只有那些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優良的投資記錄和信譽卓著的風險投資家和風險投資管理機構才能順利地募集資金和開展投資業務,而那些沒有卓著信譽的管理人將在市場上寸步難行。這一機制可以有效地約束管理人注意累積和維護自己的聲譽,誠信對待投資人。聲譽機制也是一種積極的約束機制,且約束的成本較低。應該說,聲譽機制對整個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行業都是適用的,在信託制基金中也有體現,但在公司制基金中由於管理人的地位不獨立,因此聲譽機制的約束作用不明顯。
(4)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
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本是結構化信託產品中的一對概念。所謂優先受益權,是指優先獲得信託利益的權利,只有優先受益人獲得利益後,劣後受益人才能獲得剩餘信託利益。劣後受益權則是相對於優先受益權而言,擁有劣後受益權的投資者只有在優先受益人在信託利益中優先受償後才能得到償付。一些股權投資信託計劃採用了這種結構化設計,通過使信託管理人和擔任信託計劃投資顧問的受益人[3]劣後受益,來約束管理人和投資顧問盡力維護普通投資人的利益。
在有限合夥制基金中,普通合夥人的利潤分成一般要等到有限合夥人收回投資本金並優先取得收益分配後才可以提取,即有限合夥人有優先受益權,普通合夥人劣後受益,處於分紅鏈的末端。但在公司制基金內部,由於股東和管理人的關系主要體現為僱傭關系,管理人的勞動報酬收入往往優於股東的收益,處於公司收益分配的前端。

『伍』 華寶信託錢駿簡介

  • 姓名:錢駿
  • 性別:男
  • 工作單位: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 職務:總經理
  • 出生日期:1963年
  • 所屬行業:信託業
  • 簡介:與國內多數信託公司的掌門人不同,華寶信託總經理錢駿帶有鮮明的海歸特徵。在出任華寶信託總經理之前,錢駿先後在美洲銀行、德意志銀行以及摩根士丹利任職,擁有16年國際投行工作經歷的他一年前加盟華寶信託。

  • 工作經歷

    不詳—不詳 美國美洲銀行 房地產債券部主任

    不詳—不詳 德意志銀行 國際資產債券部主任

    不詳—不詳 美國美洲銀行 國際資產債券部

    不詳—不詳 摩根士丹利 固定收益部執行董事

    不詳—不詳 杭州工商信託 董事總經理
    描述:兼經營管理委員會主席、市場及發展總監

    2010年11月—至今 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總經理

『陸』 中國聯通高管朱可炳

您好:
朱可炳(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新任總會計師、黨組成員)
1974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1997年7月畢業於東北大學會計學專業,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2011年12月獲得香港中文大學專業會計學碩士學位。
朱可柄雖然在中國聯通乃至三大運營商系統內不為人熟知,但他在鋼鐵、冶金行業是大名鼎鼎,在金融、證券行業也是大腕,朱可炳曾任寶鋼集團財務部副部長,寶鋼集團經營財務部總經理兼預算總監、資產管理總監,寶鋼股份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寶鋼集團產業金融發展中心總經理,中國寶武產業金融發展中心總經理,華寶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年輕化」一直是華寶信託高管團隊的標簽,他也將是中國聯通領導層首次出現的70後。
謝謝!

『柒』 請問寶鋼旗下的華寶信託公司清算人員主要是做什麼事的如果做得話大概能有什麼樣的工資待遇謝謝!!

寶鋼旗下的華寶信託公司對清算人員的職位要求是:

保管與資產投資有關的重大合同、憑證、賬冊、報表和記錄;對資產的投資對象、投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進行監控;資產管理系統基礎數據的維護工作;資產管理系統的證券交易清算、營業部費用審查、清算委託流水核對、錯誤修改,確保資產管理系統的清算交易流水和資產余額數據的准確性;跟蹤交易所、登記清算公司交易規則、品種,清算交收方式變化對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的影響;關注開戶營業部的櫃台系統的介面變化、營業部清算交收模式的變化,協助軟體開發商及時變更系統介面等工作。

工資待遇還可以,但要看個人的不同情況,並比照公司的薪酬標准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