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判斷信託的風險
誰知道呢,相對吧。我看上面有多家平台的數據和導航,各省都有。廣東最多,我就從哪裡了解的深圳合時代。
❷ 信託的缺陷
信託是目前高凈值客戶的重要理財方式,但也存在一些缺點(單指國內的集合信託):
1、起步金額門檻過高,目前集合信託為100萬起步,很多人無法享受
2、針對的資產相對單一,主要以地產、政信項目為主,導致風險比較集中
3、目前市場情況產品量較為短缺,導致收益降低,搶購不到
4、信託沒有發揮主動管理財產作用,更多為影子銀行,有點不務正業
補充:信託行業目前大規模發展時間不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❸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❹ 信託貸款的三大隱憂
在經歷了近幾年的爆發式增長之後,信託業的後續發展引人關注。信託行業已進入戰略轉型和高速發展前所未有的態勢中,已經成長為中國金融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信託業的發展也存在多個隱憂。信託業發展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已經取得的發展和成績能否持續、穩固。
隨著市場環境和政策導向的變化,信託機構如何發揮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和制度優勢,適時改變信託經營管理策略,充分發揮功能優勢、豐富信託新產品、提高在經濟結構調整中投融資創新服務水平,將成為當下信託機構必須面對的現實:
一方面,龐大的存量信託資產需要穩健管理,這將考驗信託機構的後期管理能力和風險緩沖能力;
另一方面,在傳統的優勢業務日漸式微的大背景下,培植新業務以帶動增量的信託資產,也是備受關注的現實問題。
其次,理財市場大瓜分,業務競爭日趨激烈,信託行業正統的業務優勢將難以維持延續下去。
在過去的十年中,信託公司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名正言順地扮演了中國資產管理行業「先導者」的角色,並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但是由於主客觀的復雜原因,信託更多的是從事平台或通道業務,其資產自主管理的核心價值尚未完全發揮出來。
面對新出現的資產管理行業激烈競爭的局面,信託公司行業能否在牌照價值之外,體現更多具有專屬競爭力的核心價值,這可能是在其未來資產管理中需要著重考慮的一個問題。
最後,信託配套法規制度的缺失,監管方式的「一律」原則,被認為依然是信託創新發展的瓶頸與門檻。盡管《信託法》確立了我國基本的信託制度,為我國信託行業的生存和發展起到了法律層面的有效保護作用,但因其在信託財產獨立、信託生效等規定存在不少瑕疵,特別是最為需要的信託登記、信託稅制、信託業務規范、信託受益權交易等配套制度的立法建設,沒有及時跟進,使信託向縱深方向的創新展業,受到了極大的約束和限制。
此外,信託業執行的近20個行政規則,既沒有法律層面的效力,也沒有國務院行政法規層面的效力,多是以部門規章的形式規范信託公司,屬於信託公司行業的業務范圍,很難抵禦諸如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同類機構的獵食。
❺ 信託業務的最大風險來自哪裡
信託產品的風險主要看資金投向還有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1、資金投向:一般情況下,投資於房地產、證券市場的信託項目風險比較高一點,但預期收益也相對較高;而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或投資於能源、電力、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政府支持項目的信託項目比較穩定,風險性較低但預期收益相對較低。
2、產品的風險控制,看押質物的安全性、是否容易兌現,押質率越低越好。還有擔保方的實力信用級別等。比如,上市公司股權流動性好變現容易,而如果是土地、或者不動產質押,變現則相對困難。
❻ 信託產品有哪些風險
信託公司經營的最大風險是信譽風險,信譽對於信託行業來說是最重要的,所以信託產品一般都有嚴密的風控措施,融資方的抵押、擔保等曾信措施。對於得到新的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都是值得相信的。
信託產品最壞結果,就是您的預期收益沒有達到,本金不必擔憂。建議選擇一些資金實力雄厚,有政府背景的信託公司購買。還有就是一定要看清楚信託公司的資質啊 。 銀行本身是無權經營信託業務的,因為咱們國家是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銀行只是代銷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而已。你去證券公司,或者去信託公司,也都可以買到信託產品。信託產品的起點比較高,收益也相對比較高,總得來說是很穩健的投資方式。至於你問哪裡買的產品最安全,這個……判斷一款信託產品是否安全,不是看在哪裡買的,而是看這款產品的投資方向以及擔保品質量。這個在信託產品合同中都有明確說明的。 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般投資規模在100萬以上,年化收益率一般為10%左右,目前做的最火的是房地產信託,收益率也相對較高,但是房地產信託現在風險很大。需要說明的是,信託理財產品目前跟銀行已經不允許合作了,而且,最近有傳言,國內知名的大信託公司,新華信託將有破產的懸疑,但是總體來看,信託投資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在目前國內的理財品裡面是最好的。 信託產品的實質就是信託公司向社會借錢,進行投資,你購買了他的信託,就等於借給了他錢,到期後他付你收益 。信託產品是有風險的,購買時需要多了解一下。 《》 . 《》 . 《》 信託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投向特定項目的理財產品,多為固定收益類產品,目前年化收益類多在8%-12%,優點是:低風險高收益,缺點是:100萬起步,門檻較高。
信託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特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專家提醒,主要是看三點。首先,要看理財產品的受託人,即信託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體系、管理團隊、歷史業績等情況。其次要關注這個信託的具體交易結構和後期管理情況,具體來說就是信託財產的具體運用和投資方向、運作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要求、流動性情況和平均收益率怎麼樣。最後,還要看其信託產品所採取的擔保措施,誰來擔保和用什麼來擔保,並且預期的擔保措施能否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金等問題。專家同時提醒投資者,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具有流動性較弱的劣勢,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❼ 做信託的最怕什麼
還是那句話,好好工作,每天過著有意義的人生,你就會很快樂,我也沒有錢啊,但仍然很快樂,再有,好好利用你那100萬,利用好了,通過正規的方式也能賺到錢的。
現在的行情不好,要謹慎,大量的要保守投資,做一些貨幣基金和實物金,要經常關注著,少量的買些股票,行情不好但現在也不用太急了,可以放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