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未滿18歲的人可以買信託理財產品嗎
不可以。
因為信託理財產品的委託人(也就是購買人)如果是自然人的話,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參見《信託法》第十九條規定:「委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 投資人購買信託理財產品有年齡限制嗎
《信託法》中對委託人的規定如下:
第一節委託人
第十九條委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第二十條委託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條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第二十二條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前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委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於消滅。
第二十三條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並沒有對年齡有限制。
③ 購買信託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購買信託產品通常對資金量有較高要求,一般信託產品購買起點通常都是100萬、300萬、500萬起的。
④ 什麼年齡段的人需要個人信託理財
35到45因為這個年齡是人創業的最佳時期所以也沒有多少時間去打理個人的理財方案,但是又不想讓手上的錢貶值所以可以找一個可以信賴的信託理財公司
⑤ 信託是什麼怎麼購買適合什麼人群
信託有三方當事人,資金需要方,資金持有人,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向社會上募集資金,再讓資金需要著使用,信託公司要保證資金的安全。一般由銀行代賣。適合手中有大量閑錢的單位,一般最小的銷售單位是10萬元,期限是半年以上。
⑥ 購買信託有哪些條件
投資者需要從流動性、收益性、安全性三方面進行考慮。對於如何選購信託產品,投資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信託產品的行業
風險越高的信託產品,其收益自然也會越高。按照風險高低和收益從低到高的固定收益信託投資的行業排序如下:上市公司股票融資、基礎建設、金融股權質押、工商企業、房地產/礦業、藝術品信託。
二、需要對融資方進行評估
對於如何選購信託產品的問題,融資方的能力是一大考量標准。融資方是第一還款來源,運營穩定的工商企業有較好的信譽度。在選購信託產品的時候,投資者需要選擇處於上升期的行業、競爭不要太激烈的公司,或是一些有獨有的技術的行業。
三、選擇適合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如果對於如何選購信託產品存在困擾,可以從信託公司排行榜,選擇排名靠前的公司項目,這也能夠為自己的投資提供保障。
對於如何選購信託產品的問題,投資者需要以固定收益信託是偏穩健的投資方式為主,而高風險的投資方式為輔,才能夠進行合理的風險控制管理,保證著自己的投資收益。
⑦ 資管計劃、信託計劃購買人數不超過多少最好援引最新的法律條款!
券商資產管理計劃、集合信託計劃都屬於私募產品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合格投資者的認定自己搜下
⑧ 信託適合哪些人群購買
長期以來,對於不少比較青睞信託產品的投資者而言,當一個信託計劃結束後,並不一定就能湊巧趕上另一信託產品的發售,因此,在短時間內,他們很可能會面臨沒有信託產品可投資的困境。也有一些投資者對於當時正在發售的信託產品不甚喜歡,而希望能投資別的產品,但在下一個信託產品發售前的這段時間,他們希望能獲得比銀行活期利息要高的收益。這些投資者就需要信託公司能夠希望公司提供過渡性信託投資工具,既能隨時動用這筆閑置資金進行新的投資,又能獲得相對較高的收益。
開放式信託產品正是適應了這部分投資者的需求,扮演起了過渡性信託投資工具的角色。開放式用靈活的開放贖回機制,即信託計劃每半月開放一次,使投資者能充分運用閑置投資資金獲得收益,又能較靈活地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投資目標等對投資資金及時作出調整。
對於信託公司而言,開放式信託產品也能夠為其留住信託計劃分配和信託計劃結束流散出來的資金,從而留住對信託產品感興趣的潛在投資者,為新的信託計劃的發行積累營銷資源。
⑨ 70歲以上可以買信託嗎
當然是可以買的,90歲以上都可以的,只要具有一定經濟實力,最低100萬元起買就行。
⑩ 購買信託產品有沒有什麼要求為何基本買的都是有錢人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信託: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按資金來源方式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信託
按合作主體分為:銀信合作,證信合作(陽光私募,結構化信託)等
按資金投向方式分為:政府融資平台項目(各類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業管理類,地產類(商業、住宅),股權質押、股權投資(PE管理類),藝術收藏品,礦產等
按資金募集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
按產品結構投向又分:單一(100萬起步),TOT(信託投向信託,起步30萬,50萬都有)
分類方式很多,不需要糾結,主要看投向的主體,風險越小產品越容易被市場接受,一般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相對來說風險最小,再其次是國企或者國企擔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擔保,再次就是地產、收藏品、礦產等
信託不能只看收益,還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綜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