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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有資金是否可以買信託產品

發布時間: 2021-06-13 14:15:49

⑴ 銀行理財資金是否可以直接購買信託計劃是否存在監管政策的限制

銀監會發布了《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開展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創新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第十條規定,「各類金融機構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信託投資公司的創新產品。」那麼什麼是創新產品?實際上這一問題在《通知》第五條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據此可以認為,創新試點公司所推出的符合《通知》第五條9項規定的產品就是創新產品。商業銀行和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都可以購買。

⑵ 銀行自有資金可否購買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

可以的,一定要出具自有資金證明,要不然就會被認定為銀行理財資金,視作銀信合作,信託公司風險資本計提要10.5%

⑶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買信託理財符合制度規定么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買信託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
1、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在公司章程沒有明確禁止的前提下
2、報方案給上屬集團公司
3、原則上需要國資委審批
補充:目前很多大型國企都有直屬的創投公司,連PE/VC都在投,信託作為風險較低的理財品種,目前都在搶著投。

⑷ 財政資金可否購買信託產品

不可以,信託的合規投資者的標准在2001年頒布的信託法裡面有明確的規定

⑸ 銀行可否購買信託產品

銀行可以購買信託產品

銀行信託類理財產品是銀行和信託公司合作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由銀行發行,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這類產品的優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期限適中。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信託計劃,大多數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其擔保,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好。但是,信託理財產品會設置相應的投資門檻,相比股票、基金來說,信託理財產品流動性較弱,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購買銀信理財產品首先要讀懂
產品說明書,是否看得懂理財合同成為投資者能否做出正確決策最關鍵的步驟。為了更好的看清楚合同,投資者應掌握兩個關鍵詞:一是認購期,通常銀行信託產品都有認購期,但如果產品比較暢銷而額度卻有限,發行當天便可募集結束。針對這一情況,投資者如有購買需求還是早做研究,早下決定。二是到期日和到賬日,到期日意味著產品到期、停止運行,而銀行要在到賬日才會把本金和投資所得返還給投資者賬戶。一般情況下,現在絕大部分的銀行信託理財產品都能當天到賬。
其次,還要了解產品的投資方向。從投資方向上來分析,投資於房地產、股票市場的
信託項目風險略高,但其預期收益也相對較高;而投資於能源、電力、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的信託項目比較穩定,風險性較低但預期收益相對較低。由於投資方向決定了一款產品風險的大小和預期收益率實現概率的大小,因此投資者在購買信託類理財產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涉及產品的投資方向和有無擔保的條款,爭取做個明明白白的投資者。

⑹ 購買信託產品有沒有什麼要求為何基本買的都是有錢人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信託: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按資金來源方式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信託
按合作主體分為:銀信合作,證信合作(陽光私募,結構化信託)等
按資金投向方式分為:政府融資平台項目(各類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業管理類,地產類(商業、住宅),股權質押、股權投資(PE管理類),藝術收藏品,礦產等
按資金募集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
按產品結構投向又分:單一(100萬起步),TOT(信託投向信託,起步30萬,50萬都有)
分類方式很多,不需要糾結,主要看投向的主體,風險越小產品越容易被市場接受,一般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相對來說風險最小,再其次是國企或者國企擔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擔保,再次就是地產、收藏品、礦產等
信託不能只看收益,還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綜合判定

⑺ 國企是否可以投資信託

可以的,而且現實中也非常多;特別是像中信信託等

⑻ 企業資金,可以購買信託嗎

可以的,流程和個人基本一樣。利得財富,業內前三的。

⑼ 國有企業資金是否可以用於購買理財產品

央企也是企業,如果有自有資金購買一般都是可以的。如果有限制看企業所在行業監管有沒有相關限制規定;本企業有沒有相關限制規定,比如說董事會決議事項里有沒有此項;如果是央企下級公司,要看集團對下級公司有沒有相關限制規定,是否需要報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