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銀行有代理的信託產品嗎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銀行有代理的信託產品嗎

發布時間: 2021-06-14 06:01:55

❶ 中國銀行在售的信託產品有哪些

中行由各營業網點櫃台(含智能櫃台)、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代理銷售的信託資產管理機構及其子公司的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養老保障產品等。您可登錄中行手機銀行點擊「代銷理財」進行查看。
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網點。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❷ 在銀行可以買到信託類理財產品嗎

你首先要明白什麼是信託.每個信託的項目不一樣。抵押率不一樣。房地產信託.股票質押信託.都是有區別的。每家信託公司。信託公司的業務人員都只會說自己的產品好。你要學會去分辨。 如果你有疑問/可以給我留言。我是理財師。專門提供全國高凈值客戶的理財規劃。我可以給您介紹全國各地的財富中心

❸ 銀行有信託產品嗎

只有信託公司能發行信託產品,其餘機構都是代銷的,銀行買信託產品性價比最低了,所以如果購買的話,還是選擇三方公司或者信託公司這類競爭較為激烈的市場機構

❹ 中國銀行有沒有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是信託公司開發的,銀行只是作為銷售渠道,從中間提點,中行應該有銷售的,如果自己資金量大可以直接找信託公司購買

❺ 商業銀行可以辦理信託業務嗎為什麼 見網上有些回答不詳細,請詳述之,謝謝!!

商業銀行是信託產品銷售的一個渠道,就像銀行里賣基金、保險產品一樣。
銀行自己不能發行信託產品。
至於你所問的辦理信託業務是具體辦理什麼?估計你自己也不是十分明白

❻ 在哪個銀行可以買到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產品可以劃分為貸款信託類、權益信託類、融資租賃信託類、不動產信託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❼ 招商銀行有信託產品嗎

目前,購買招行的信託產品流程和基金一樣,若您需要了解信託產品的更多詳細信息,請您聯系網點的理財經理查詢確認。
(應答時間:2019年6月6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為准)

❽ 哪些銀行能買到信託產品

因為出來幾件信託兌付事件,現在基本上都是銀行的私人財富部門才會配置信託,不對一般客戶開放了

❾ 銀行都可以代銷信託或者有限合夥產品么

銀行可以代銷信託或者有限合夥產品。
為了平衡風險與收益,銀行會推出一些主要投資方向是信託的理財產品,通過銀行的篩選(風險和償付能力放在首位),首先幫客戶過濾一次,精選出優質信託項目,比較適合平衡及以上風險承受力的客戶。
有限合夥產品這些項目基本是銀行和信託篩選下來的。在產品的設計上基本是採用信託的設計,比如結構性設計,有融資方、擔保方介紹,也有項目評估和抵押等等,產品和信託是否雷同。

❿ 「銀行代銷的信託類產品」跟「信託公司直接購買的產品」有什麼不同

一、銀行的理財產品種類很多,而信託公司只有信託產品。一般來講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率低,風險也低些。但是不絕對,特別是銀行5%收益的理財產品就是投資信託產品,而信託產品收益率一般都在8%以上,銀行賺走2%左右的利潤後再銷售給散戶。同一個產品,銀行給的收益有可能更低。

二、信託產品的風險是由信託公司整體風控能力、信託執行經理的業務經驗及信託公司大股東整體經營理念等因素共同決定的。銀行就是代理銷售,在法律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所以風險是一致的。


(10)銀行有代理的信託產品嗎擴展閱讀

一、信託產品選購指南

(一)選擇信譽良好的信託公司。投資者要認真考量信託公司的誠信度、資金實力、資產狀況、風險管控力度,歷史業績和人員素質等各方面因素,從而決定某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是否值得購買。

(二)要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市場上的信託產品大多已在事先確定了信託資金的投向,因此投資者可以透過信託資金所投資項目的行業、現金流的穩定程度、未來一定時期的市場狀況等因素對項目的成功率加以預測,進而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前景。

(三)要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如果融資方因經營出現問題而到期不能「還款付息」,預設的擔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補償信託「本息」就成為決定投資者損失大小的關鍵。因此,在選擇信託理財產品的時候,不僅應選擇融資方實力雄厚的產品,而且應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一般而言,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的信託理財產品雖然收益相對會低一些。

二、信託公司委託銀行代為推介信託計劃的,信託公司應當向銀行提供完整的信託文件,並對銀行推介人員開展推介培訓;銀行應向合格投資者推介,推介內容不應超出信託文件的約定,不得誇大宣傳,並充分揭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提示信託投資風險自擔原則。銀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代為推介信託計劃,不承擔信託計劃的投資風險。

三、銀行應當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為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力相適應的理財服務。信託公司發現信託投資風險與理財協議約定的風險水平不適應時,應當向銀行提出相關建議。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信託產品及該信託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