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法律規定,為何將投資額不足300萬的投資人視為自然人
信託法: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
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僅僅出資額在300萬以下的自然人受到50人限制
法人無論出資多少,都不會受到限制
這就要說到中國特色了,信託有風險,但是在信託的銷售過程中,絕大多數的銷售人員都設法讓客戶接受風險,或者掩蓋風險
在過去,因為投資者被「忽悠」的相信信託沒有風險,但是信託真的無法兌付時,他們本能的選擇了找zf鬧事,來解決問題
管理層認為,300萬以上的投資人,有接受風險的能力,而且,300萬以上的投資人,出現風險時,不一定會鬧事(這些人基本都有公司,也沒時間鬧事)
而機構投資者,他們更專業,他們在購買信託產品時,基本就已經了解了其中的風險
大多數鬧事的,都是100萬以下的投資者,他們不專業,容易被「忽悠」
話題延展一下,大家可能也不了解,為什麼信託不允許公開宣傳?為什麼信託要設計50人?
呵呵都是管理層從穩定出發的,不允許宣傳,就是因為過去出過問題(現在的地產信託,未來很可能出問題),為什麼設計50人?為了減小負面影響的范圍
再延展一下,為什麼信託合格投資人要那樣認定呢?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
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呵呵,其實多看看其他國家就會發現,這個認定方式,跟美國法律一模一樣,完全照搬過來的
2. 現在所有的信託產品認購起點都是300萬起嗎
1、一般的信託投資起點是100萬起認購;個別信託代銷機構為了保障信託小合同充足會要求投資者盡量認購300起的大合同;
2、部分信託公司的TOT產品可以降低門檻至50萬,比如中鐵信託TOT以及百瑞信託TOT;鑫風口回答
3. 為什麼信託認購金額在300萬元以下(不含300萬元)的自然人投資者人數不超過50人
因為300萬以上的合同都把項目的額度包銷了,一般全國就50個合同號,項目好的話,可能還會更少。
4. 為什麼很有些信託產品在購買時都有名額限制
限制來源於多種因素,一般是規模、開放程度、針對人群、政策約束等原因
5. 集合資金信託有人數限制么
信託產品人數限制:辦法規定,信託公司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信託產品人數將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數的限制;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
6. 為什麼母子信託(TOT)方式認購人數不受50人以下的限定
10萬起售?
TOT一般也是50萬起的吧,一般來說TOT相比於一般的信託的產品還是比較安全的。
7. 為什麼要規定信託產品的購買名額數量
銀監會《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信託被定性為私募業務,只限定向部分高資產凈值人群和機構提供服務,主要是怕一旦出現風險而引發大面積不穩定。
8. 信託投資有人數限制嗎
只有小額投資名額的限制,每一個信託計劃限制50個小額的名額。對於300萬以上的大額是沒有限制人數的。
但是一個產品的投資者個數受限於產品的規模。
9. 資管計劃、信託計劃購買人數不超過多少最好援引最新的法律條款!
券商資產管理計劃、集合信託計劃都屬於私募產品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合格投資者的認定自己搜下
10. 信託計劃認購的人數有限制嗎 信託計劃認購的人數最多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第五條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
(三)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
自然人不能超過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