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是什麼意思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公司擁有一批既有較高學歷、又有豐富投資經驗的專家。他們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分析判斷能力,能及時掌握大量的信息資料, 能對金融市場上各種品種的價格變動趨勢作出比較正確的預測,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資決策的失誤,提高投資成功率。
(1)歐盟信託基金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2. ucits基金是什麼
UCITS是歐盟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的簡稱。UCITS基金是只投資於可轉讓證券的基金,持有人以基金單位凈值進行申購和贖回。2016年,中國銀行在盧森堡成立了BOC(Europe)UCITS SICAV,以該基金公司作為在盧發行UCITS基金的平台。
盧森堡是歐洲第一個推行UCITS指令的國家,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UCITS基金注冊地。UCITS基金可以是獨立基金,也可以是傘形基金。UCITS基金在歐盟中應用較為廣泛。
UCITS基金的核准要求:監管機關在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的董事有良好的聲譽和足夠履行職務的經驗時,方可給予核准。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基金規則及基金章程的改變均要獲得監管機關的批准。
UCITS可以投資的資產:可轉換證券、封閉式基金、貨幣市場工具、開放式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存款、其他專業的投資工具等。1985年12月,歐共體發布UCITS 1。
UCITS管理公司應該獲得CSSF批准,受CSSF監管,滿足一定的資本要求,能夠管理利益沖突。對董事有工作經驗和個人信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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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G Aspire 另類投資基金是個什麼基金啊
GG Aspire AIFLNP V.C.I.C Liminted 是一支在歐盟成員國塞普勒斯設立的,受 塞普勒斯證券和交易所委員會監管的,並 嚴格按照歐盟《另類投資基金經理人指令》 要求運營的持牌歐盟另類投資基金(牌照 號:LPAIF115/2014)。本基金主要 投向為塞普勒斯地產項目,並可作為投資 移民基金使用。
4. 基金是屬於信託的一種嗎它們是什麼關系
封閉式工業基金與信託的區別
Stefan Grundmann
再次對封閉式基金、工業信託及開放式基金的區別加以評述並不表示我們要依據德國法對現實作一番設計。我們在這個研討會中所談到的,中國在立法中都可以根據其需要作出相應的取捨。我們還談到其他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點,但這並不意味我們反對某一種制度,我們這樣作只是為了使中國在立法中避免這些制度的弊端。我下面將要談到上述制度所隱含的主要風險。在談及這個問題時,我將著重談一下Hirshman所稱的發言權和退出權的選擇。在投資信託中,發言權是指參與投資決策及監督投資免遭損失和欺詐的權利,退出權意味著投資人作出的投資可以輕意撤回。
我的同事已經就普通法系對發言權和退出權的規定作了介紹,我在談到這兩個權利時,會對德國法的有關規定作一介紹。
I. 德國的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及工業信託
封閉式基金可以採用不同的組織形式,在德國,主要是有限合夥的形式。基金是由受託人即有限合夥中一個或數個負責經營的合夥人發起的。一般來說,經營合夥人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發起人成為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投資人是有限合夥人,或者在更多情況下,只是有限合夥的受益人。有時這種有限合夥也被稱為隱名的有限合夥,因為投資人在有限合夥中的參與權已經被免除,其在合夥中只擁有受益權。德國法和歐盟法中均未對如何對封閉式基金進行監督作出規定。實際上,在德國的投資基金業中,受到最多指責的就是以有限合夥形式存在的封閉式投資基金。在其他國家中,封閉式投資基金可以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在這種情形中,基金的發起人就是未來的公司董事會,投資人得到公司股份。
與封閉式基金不同的是,歐盟法及德國法都對開放式基金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受託人的角色分為兩種:管理角色(由投資公司充當)和狹義上的受託人的角色(由託管銀行充當)。所以在受託人的問題上,引進了「兩雙眼睛」的原則。投資人的受益權是由准所有權擔保的,這一權利使得投資人在投資公司或託管銀行被個別執行或破產時,其權利不會受到損害。並且,這一權利也保證了投資人不受非法轉讓的影響。
開放式投資基金與封閉式投資基金的不同之處在於清算方式上的差別。在開放式投資基金中,投資者有權以基金的實際價值贖回其投資。封閉式投資基金中不存在這一權利。
投資人可以以持有有價證券的形式參與工業信託。在歐盟法及德國法中,這種參與工業信託的方式是規定在投資服務指令或獨立的投資服務法中的,並且受到一定的監督。非以持有有價證券的形式參與工業信託的,不受上述指令或投資企業法的規范,可見更具風險性的參與並未受到監督。我下面要討論的是我提到的第一個比較標准,即發言權的選擇。
II. 在持續的參與中所受到的保護
有三方面的風險需要在這里指出。第一個風險來自管理不善。在開放式投資基金、封閉式投資基金和工業信託中,都應用了信託原則。其中都涉及到受託人的謹慎義務和忠誠義務。但是德國有限合夥形式的封閉式基金在某種程度上缺乏法律上的保障。這是由於其採用了隱名有限合夥這一組織形式決定的。由於這種組織形式中存在多重關系,投資人很難強迫終極負責人,即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基金管理人履行義務。他們不得不通過受託人和有限責任公司對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善的行為提出異議,但基於幾種原因__主要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將管理不善的基金管理人從公司董事會里除名,這樣作的結果實際上收效甚微。相反,在開放式基金和工業信託(這里僅指投資服務指令對其適用的工業信託)中,更強調了忠誠義務。根據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盡可能將利益沖突減小到最小程度,應當避免幾種冒險情形的出現,並隨時披露信息。中國在制定法律,特別是有關封閉式基金、工業信託和開放式基金的基本信託法時可以引用上述規定。所以說德國的情況只是為中國如何避免在德國已經存在的幾種不必要的風險提供了一個借鑒。
第二和第三個風險來自第三人。這是因為第三人可以取得信託財產,並且信託財產也可能被受託人違反信託條件非法轉讓給第三人。我們從普通法、德國及法國的有關規定中可以看到,信託財產一經聲明為信託財產,一般來說不得被受託人的個人債權人取得。通過上述聲明,第三人被告知信託關系的存在。已經知道這一關系存在的第三人不得由非法轉讓獲得信託財產。這一規則,是現代信託制度的基本原則,信託法草案第三章對此也作出了同樣的規定(見對該章的解釋及所列出的政策性原因)。所以有關信託財產的聲明是信託關系包括證券管理中的一項關鍵的義務。這一點,在歐盟對其各成員國發出的投資服務指令中也有相同的規定。非以持有有價證券的形式參與工業信託,即風險相對較高的、不受規范的信託關系,至少在德國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有關這類信託的管理規則,可以從信託原則中推論出,但是最好能在法律中予以明確規定。信託原則在歐盟有關開放式基金的規定中也可以發現。但是,對於開放式基金來說,受託人的義務不僅包括對信託財產作出聲明,還包括接受對其可靠性的監督及不得從事專業范圍以外的其他種類的業務。這樣,信託財產和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這在信託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時尤其重要)就不會遭受由經營其他種類的業務的風險所帶來的危害。歐盟的有關受託人的義務的規定只是針對銀行和投資銀行,即上面所提到的規范的證券管理方案作出的(對投資銀行業的投資服務指令及資本充足指令),並不適用於德國法中的封閉式投資基金。這就進一步說明了封閉式投資基金相比其他種類的投資方案來說,存在的風險更大。甚至有關有限合夥(即我前面提到的封閉式基金通常採用的組織形式)的判例法很難對聲明信託財產這一義務作出解釋。這一義務最後是根據同樣適用於封閉式投資基金的普遍的原則進行解釋的。必需強調的是,立法機關可以規定上面所提到的受託人的三種義務(聲明信託財產、接受對其可靠性的監督及不得從事專業范圍以外的業務)同樣適用於封閉式的投資基金。但是,如果要想使西方各國現行的公司法同樣適用於封閉式投資基金,就必需在公司法中增加新的規定。我下面將要討論的是我所提到的第二個標准:退出權的選擇。
III. 撤回投資
在撤回投資問題上的差別,也是封閉式投資基金、開放式投資基金和工業信託三者之間主要區別之所在。撤回投資的權利,即退出權對於所有形式的投資方案特別是風險較大的投資方案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一般來說,一種投資方案如果更注重投資人發言權或繼續投資上的保護,退出權就顯得不那麼重要。退出權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行使。除了通過二級市場或交易市場,開放式基金的開放原則允許投資人以實際價值贖回其投資。除了考慮到它的持續性,這也正是投資人投資於開放式投資基金的原因之所在。在不清楚是否存在交易市場時或者考慮到該市場的成本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原因,贖回權顯得極為重要。各國通常都設有證券市場。但是信託關系包括建立在信託關系基礎上的封閉式投資基金並不產生可轉讓證券。開放式投資基金至少保障了投資者的贖回權。所以在封閉式投資基金中,委託人的對基金的清算權變得尤其重要。
盡管工業信託和封閉式投資基金都未賦予投資人贖回投資的權利,但是二者在這方面有也所不同。工業信託的投資人較封閉式基金的投資人可以更容易地撤回其投資。缺乏參與決策權及受益人的絕對數目使得封閉式基金更難以終止。這對封閉式基金的委託人來說,也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但是在德國,封閉式基金終止的終止不利於其繼續享受有關土地、輪船集裝箱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所以基金不到不得已時,不會選擇終止。相比這下,工業信託的終止更為容易,如果只存在一個委託人,結果當然是這樣,即便是存在多個委託人的情況下,因為委託人隱名的情形相對較少,清算也更容易一些。
IV. 總結
在繼續投資中,以利益沖突原則為基礎的忠誠義務原則為投資人提供了進一步的保障。在與第三人的關系中,信託財產的聲明對於防止第三人通過非法轉讓取得信託財產極其重要。為了保障基金管理人/受託人的償付能力,有必要對基金管理人/受託人的償付能力進行監督並要求其在專業范圍內從事投資活動。基金的管理人可以與基金的受託人分開,即採用所謂的「兩雙眼睛」的原則。上述原則在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與工業信託中均可適用。上述原則在某種投資設計中適用的越少,清算對於該種投資設計就會變得越發重要。美國和歐洲的經驗表明,相對於封閉式投資基金來說,開放式投資基金是一種更好的選擇,因為即使是集體投資計劃也是一種很專業的投資模式。中國的信託法草案中沒有包括集體投資計劃的內容,這是有其一定的理由的。但是,這將意味著工業信託將成為建立在信託法基礎之上的一種獨立的投資方案。
5. 我想了解一下基金
基金(Fund)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風險:
投資對沖基金可以增加投資組合的多樣性,投資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資組合的總體風險敞口。對沖基金經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為的就是降低市場風險,獲取風險調整收益,這與投資者期望的風險水平是一致的。理想的對沖基金獲得的收益與市場指數相對無關。雖然「對沖」是降低投資風險的一種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資一樣,對沖基金無法完全避免風險。根據Hennessee Group發布的報告,在1993年至2000年之間,對沖基金的波動程度只有同期標准普爾500指數的2/3左右。
透明度及監管事項
由於對沖基金是私募基金,幾乎沒有公開披露的要求,有人認為其不夠透明。還有很多人認為,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投資管理公司相比,受到的監管少,注冊要求也低,而且對沖基金更容易受到由經理人導致的特殊風險,比如偏離投資目標、操作失誤和欺詐。2010年,美國和歐盟新提出的監管規定要求對沖基金管理公司披露更多信息,提高透明度。另外,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也通過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促使對沖基金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隨著機構投資者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對沖基金也日益透明,公布的信息越來越多,包括估值方法、頭寸和杠桿等。
和其他投資相同的風險
對沖基金的風險和其他的投資有很多相同之處,包括流動性風險和管理風險。流動性指的是一種資產買賣或變現的容易程度;與私募股權基金相似,對沖基金也有封閉期,在此期間投資者不可贖回。管理風險指的是基金管理引起的風險。管理風險包括:偏離投資目標這樣的對沖基金特有風險、估值風險、容量風險、集中風險和杠桿風險。估值風險指投資的資產凈值可能計算錯誤。在某一策略中投入過多,這就會產生容量風險。如果基金對某一投資產品、板塊、策略或者其他相關基金敞口過多,就會引起集中風險。這些風險可以通過對控制利益沖突、限制資金分配和設定策略敞口范圍來管理。
有人認為,某些基金,比如對沖基金,為了在投資者和經理能夠容忍的風險范圍內最大化回報,會更偏好風險。如果經理自己也投資基金,就更有激勵提高風險監管程度。
風險管理
大多數國家規定,對沖基金的投資者必須是老練的合格投資者,應當對投資的風險有所了解,並願意承擔這些風險,因為可能的回報與風險相關。為了保護資金和投資者,基金經理可採取各種風險管理策略。《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稱,「大型對沖基金擁有資產管理行業最成熟、最精確的風險管理措施。」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可能持有大量短期頭寸,也可能擁有一套特別全面的風險管理系統。基金可能會設置「風險官」來負責風險評估和管理,但不插手交易,也可能採取諸如正式投資組合風險模型之類的策略。可以採用各種度量技巧和模型來計算對沖基金活動的風險;根據基金規模和投資策略的不同,基金經理會使用不同的模型。傳統的風險度量方法不一定考慮回報的常態性等因素。為了全面考慮各種風險,通過加入減值和「虧損時間」等模型,可以彌補採用風險價值(VaR)來衡量風險的缺陷。
除了評估投資的市場相關風險,投資者還可根據審慎經營原則來評估對沖基金的失誤或欺詐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應當考慮的事項包括,對沖基金管理公司對業務的組織和管理,投資策略的可持續性和基金發展成公司的能力。
6. 什麼叫基金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6)歐盟信託基金是什麼擴展閱讀:
投資基金
一般基金主要投資大盤藍籌股,而計算上證指數時,大盤藍籌股也佔了很大的權重,所以基金的下跌、上漲與股市上證指數的下跌、上漲一般是同漲同跌的關系。
但是具體到不同的基金又有所不同,有的基金漲跌和上證指數緊密相關,而有的基金漲跌和上證指數相關度較低,甚至有的基金在大盤跌時還能上漲,這就要看基金具體持有什麼股票了。
投資基金起源於英國,卻盛行於美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取代了英國成為世界經濟的新霸主,一躍從資本輸入國變為主要的資本輸出國。隨著美國經濟運行的大幅增長,日益復雜化的經濟活動使得一些投資者越來越難於判斷經濟動向。為了有效促進國外貿易和對外投資,美國開始引入投資信託基金制度。
7. 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AIFMD)是什麼
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令的簡稱就是AIFMD【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 】。
歐盟范圍內未被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指令所涵蓋的所有非集合投資基金經理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