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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華宸未來湖南信託志高動漫園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6-15 14:15:13

Ⅰ 老總辭職,子公司出事,這家基金公司到底怎麼了

提及華宸未來,估計熟悉的投資者不多,即使是在這個行業內,對其有了解的人應該也是屈指可數。最新的規模數據顯示,這家成立於2012年6月20日的公募基金公司,目前僅有0.18億的總規模,在113家基金公司中排名倒數第一。而在成立以來,華宸未來可謂命運多舛,本想藉助子公司業務迅速發展,但沒想到風控出現問題,連續兩次「踩雷」,幾乎將這家公司拖入無底深淵,至今還有投資者在四處投訴,而最新受到關注的,則是華宸未來總經理變更。也就是說,華宸未來總經理辭職了,由誰來接替,目前還不知道。這一次,對華宸未來不知算不算一劫?總經理辭職今日(3月29日),華宸未來基金發布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宣布從3月29日起由董事長於建琳擔任總經理一職,公告中未涉及前總經理楊桐的去向。藍鯨基金就董事長暫代總經理一職,詢問前總經理楊桐的去向。華宸未來方面回應媒體:「前總經理楊桐因個人原因暫時無法履行總經理一職,由董事長代任。楊桐還沒有正式離職,根據相關規定,會在三個月內發布公告說明情況。」公司僅剩一隻公募產品資料顯示,2012年6月20日成立以來,該公司僅發行過兩只基金,一隻為華宸未來300(LOF),另一隻為華宸增利債券。其中華宸未來300(LOF)已於2016年4月清盤。2016年5月3日,華宸未來基金公司在其官網上發布公告稱,至2016年4月26日,華宸300(LOF)基金合同已屆滿三年。根據基金相關法規,以及該基金合同約定,華宸300基金(LOF)合同生效滿三年後,若基金資產規模低於2億元,則基金合同自動終止。而截至2016年4月26日日終,華宸300資產規模為0.15億元,自動觸發清盤。清盤後,華辰未來僅剩下一隻基金,成立於2013年8月20日華宸增利債券。然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該基金也處於瀕臨清盤的邊緣。年報顯示,華宸增利債券目前基金規模僅為0.18億元。子公司兩次踩雷2017年1月初,21世紀報報道,數位投資者反映,在2013年-2014年期間購買了華宸未來基金子公司,華宸未來資產的資管產品。該產品主要投向安徽滁州的中普城市廣場建設項目。但是,項目到期後,他們才得知該項目早因資金不足近似停工。有投資人為此表示,華宸未來不與投資人協商,私自接管中普項目的管理工作,導致資管產品風險暴發。

其實,這已經是華宸未來子公司二次觸雷。2014年8月份,證監會宣布,因子公司華宸未來資產管理公司的信託淮南志高資管項目計劃違約,對華宸未來公募基金公司(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處以暫停新業務3個月的處罰。故該公司在2014年8月後再沒有發起過新基金。
別問我怎麼知道的,搜一下『自選基』,你會回來謝我。

Ⅱ 「限額特定資產管理計劃」是什麼

俗稱小集合,屬於集合理財計劃的一種,但投資范圍擴大到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等,但不能投資券商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Ⅲ 基金公司專戶和專項資產管理的區別

證監會給出的官方名稱叫「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具體而言,又分一對一和一對多兩種形式,一對一要求委託資產3000萬以上,一對多要求委託客戶數200人以下,單個客戶100萬以上,合計3000萬以上。基金專戶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專戶理財類的運作方式似於私募基金,乃針對公募基金而言。專戶理財有很多優勢,能夠為基金公司吸引更多客戶。然而,如何避免過度追求業績,如何確定業績提成標准,如何避免利益輸送,專戶理財仍有不少問題需要面對。簡單講就是,專戶業務投資的是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產品,而專項可以投資非標產品
PS:非標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

Ⅳ 債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買的這個理財產品——資管計劃,的合同,約定了委託人(你自己)和管理人(產品發行方)的法律條款約定的合同!

你不懂,可以發給我,我給你看看

Ⅳ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嗎

1.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否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要看雙方的理財協議合同上的約定呀;
2.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指某個單位或機構獨立出資交由投資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來單獨管理,獲取受益的方案。資產管理業務分集合理財、專項理財和定向理財三種。專項資管計劃簡稱ABS,主要非金融企業,證交所等交易,主管機構是中國證監會,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3.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是指可以獲取基於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權利。

Ⅵ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可以作為配售對象嗎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股票配售對象限於下列類別:(一)經批准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三)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四)經批准設立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五)信託投資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六)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並已向相關監管部門履行報告程序的集合信託計劃;(七)財務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八)經批準的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賬戶;(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十)在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企業年金基金;(十一)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和自主推薦個人投資者的證券投資賬戶;(十二)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投資產品。

Ⅶ 信託合同和資管合同的區別

目前的金融機構里,信託是有貸款資格的,產品成立後資金從募集賬戶劃撥到託管賬戶就可以直接放款給融資方。而資管一般是通過委貸銀行放款給融資方,因此需要等二次備案手續完成後,資管公司拿到證監會審批表格,才能向委貸銀行發送指令,由銀行執行指令後才能劃款到融資方的賬戶,融資方才能運用資管計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