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農行私人銀行的理財產品有風險嗎 我看都是信託 債券 基金之類的 這些都有風險的吧
如您想了解更多理財產品請登錄農行官網,點擊「產品·服務→投資理財」查看產品說明書。說明書中可查詢理財期限、業績比較基準、適用投資者、可贖回時間、贖回到賬時間等信息。
溫馨提示:
1.網站內銀行理財數據僅供參考,請以實際購買時的交易數據為准。
2.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購買前請認真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及相關文本,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作答時間:2020年10月15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貳』 農行家族信託起點是多少
一般的信託公司起投金額基本都是一百萬起投的,一百萬到三百萬或只是五百萬之間是一個收益,五百萬到三千萬是一個,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規定,建議去農行信託官網了解。謝謝
『叄』 我買農行的信託錢沒了怎麼辦
農行自己不會發信託的,應該是他們代銷的信託產品,找他們理論,找到你們當時簽訂的合同和打款憑證這些手續,和他們理論,我想應該不是你一個人遇到這種情況,聯合起來吧
『肆』 農行一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8千萬炒股票,銀行有責任嗎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外甥正月在理發店剃頭時,正好被舅舅撞見,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差點打起來。據說這也是真實事件,可見,「正月剃頭死舅舅」有多麼深入人心了。今天研究金融侵權案例時,發現一宗比較有意思的案例,也是外甥坑舅舅。這次涉及的銀行是交通銀行。
(一)損失數額計算,應當有基礎事實證據
賠償損失是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因此確定財產損失數額是這類案件審理的基礎。《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故侵權賠償的損失是以直接經濟損失為限,以填補損失為原則。
任何人不能因訴訟獲利。當事人自己確認的損失數額,能否認定為財產損害賠償的數額?筆者認為不能,理由是這類侵權案件不是合同糾紛案件,合同糾紛案件是要最大限度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侵權糾紛案件不能,是以保護直接損失為限。
換個角度,倘若該案中霍某以合同糾紛為由,訴請盧某按照《還款承諾書》約定的數額還款,尚且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何況侵權糾紛?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僅有借條、借據等債權憑證訴請還款的,法院還要通過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佐證,沒有銀行流水等證實的,不能輕易認定借貸數額。
舉重以明輕,在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僅有當事人確認的損失數額不能作為認定依據,應當根據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其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具體計算方式和銀行流水等證據,則應按照法院查明的有證據證實的數額認定。盧某的侵權行為是持續性的,《還款承諾書》是侵權行為發生以後才出具的,怎麼能以事後行為認定在先損失呢?
在事實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處理。該案中,法院依據《還款承諾書》認定損失數額的做法,值得商榷。
(三)罰酒三杯,判銀行承擔10%補充責任過輕
盧某的侵權行為,對霍某的損失具有百分百的原因力,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點並無爭議。判決也查明,銀行承擔責任的性質,與盧某承擔責任的性質完全不同。
其實判決沒有說透。盧某與銀行之間屬於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盧某是因為其主動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為直接故意。銀行是因為是管理漏洞和不作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是間接故意。所以,銀行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第三人侵權而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銀行的責任是第二位的,銀行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盧某追償。銀行與盧某之間實際是不真正連帶責任。
判定銀行責任大小的比較對象,不是銀行、盧某、霍某三方,應該是霍某與銀行兩方之間比較。判決最終認定銀行承擔10%責任,即意味著由霍某承擔90%責任,這不合理。判決理由為「霍某將理財產品全權交由盧某進行管理和操作,是盧某實施侵權行為並造成巨大損失的基礎條件和重要原因。霍某是基於對盧某個人的信任而非基於對其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且對於理財產品疏於管理和控制,長期未與盧穎敏進行對賬,未及時發現資金被侵佔的事實,亦導致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如果盧某不是銀行工作人員,霍某會信任嗎?如果盧某提供的不是銀行加蓋公章的理財合同,霍某會持續信任嗎?霍某有基於親屬關系的信任,但對於這種大額銀行業務,主要還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基於對盧某銀行員工身份的信任。誠然,霍某確實未盡到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可以減輕銀行責任,但要霍某承擔90%責任,銀行僅承擔10%責任,則過於輕率了。筆者個人認為,銀行與霍某之間的過錯無法區分大小,應各承擔50%為宜。
四、總結:
在最終結果上,銀行方面承擔60多萬的責任,可能是比較公平的。這可能就是裁判技巧,一打一壓,損失數額計算是傾向於原告霍某的,比例分擔是傾向於銀行方面的,兩邊都不太好挑理。
近年來,銀行疏於管理職員被判承擔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銀行該怎麼防範呢?好像也不太好防範。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者有之。案發之後,銀行就被判承擔一定比例責任,銀行只能祈禱這類案件越少越好。
其實這些涉及銀行的案例,完全可以整理出來讓銀行員工學習。看守所、監獄這些地方,也要多帶員工去參觀。只有經得起訴訟考驗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經得起判決檢驗的合同,才是規范的合同。
『伍』 原中國農業銀行湖北省信託投資公司,現在更名後叫什麼
不是更名,是被吊銷了。可以查到相關信息,很早前就沒了
『陸』 農行有信託產品嗎
每個銀行都有的,只是在銀行買信託產品可能收益率相對低一點,但是投資門檻可以低一點
『柒』 農行員工可以推薦私募基金或信託產品嗎
如果不是本行的產品,推薦的話就屬於飛單行為了,如果出事,後果很嚴重。
『捌』 不知道的情況下在農行買了信託產品不知道有沒有風險的
信託產品是較高收益的理財產品,收益和風險是一樣的,但是看農業銀行信託產品基本沒有賠錢的。
『玖』 信託一般都是由農行發行的嗎
http://trust.jrj.com/trust/
這是專門講信託及如何信託的網站~~可以去看看~~
『拾』 中國農業銀行中的一項信託存款可靠嗎
現在互聯網金融還蠻多的,選擇一些有背景有實力的。比如我們這的3個月期年化利率8.50% ,一年期的年化收益10.5%,安全穩定的大平台。